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宋立恒,收賄賣遊艇駕照,被依貪汙罪判判刑九年二個月確定入獄坐牢時再咬出九名港警,台中地檢署再依貪汙、偽造文書起訴。(記者陳金龍翻攝)
前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宋立恆,因承辦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補換發申請,涉嫌勾結代辦業者,收賄發放遊艇駕照,被依貪汙罪判刑九年二月確定入獄;宋服刑期間「回想」起還曾替多名台中港務警察做假駕照,一連咬出多達九名警員,台中地檢署再依貪汙、偽造文書起訴宋及李姓科長,其餘八名警員認罪獲緩起訴。
宋立恆服刑期間「回想」起還曾替多名台中港務警察做遊艇與動力小船假駕照。(記者陳金龍翻攝)
地檢署調查,五十六歲宋立恒七十八年就在當時台中港務局任職,一0一年於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擔任技佐,負責遊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發、換發及補發,向民眾收取一至三萬元,扣除業者的不法報酬後,以每張駕照五千元至八千元的代價,向宋立恆行求、期約、交付賄賂。
檢方查出,台中港務警察總隊中突提中隊胡姓警員因工作認識宋,但胡從未參加營業用動力小船駕照測驗,因聽聞宋可以協助「免試取得執照」,就在派出所內交付個人身分證影本、照片等,還拿了五千元賄賂給宋,經對方登入海技系統不實登載,還盜蓋交通部鋼印後發證給胡。
檢察官發現,「買照」人數很多,還有中突提、北堤、西碼頭中隊的余姓、洪姓、林姓、謝姓、陳姓、吳姓、呂姓警員,及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等八人,部分根本沒經過考試,或是僅考到學習、自用駕照等,卻紛紛向宋男無償請託,宋則以同樣手法登入系統登載不實資料、盜蓋鋼印發照,且有多人駕照過期再度向宋拜託換照;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亮欽指揮台中港警總隊偵辦查獲。
檢察官偵訊時,宋男坦承收賄、或無償幫九名警員發駕照及換照,且宋男還因前案入獄執行期間,經「回想」才又咬出這九名警員也曾上門請求他發駕照。九名警員僅李姓科長否認,辯稱曾申請學習駕照參與考試,但沒報考營業用駕照,自己很納悶為何會發照給他,還說曾向航港局反應過但沒下文;其餘八名警員均認罪,並有航港局系統資料可佐。
宋立恆因承辦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補換發申請,涉嫌勾結代辦業者,收賄發放遊艇駕照。(記者陳金龍攝)
檢方偵結依貪汙治罪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偽造公文書等十三罪起訴宋,另依偽造公文書罪嫌起訴李姓科長;其餘八名警員均認罪,經檢方緩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