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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廣角鏡〉賴清德就職演說中的洗腦騙術

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中難得出現「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句話,只不過他的「根據」實際上置換成了民進黨黨綱中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總統府提供)
桂宏誠

憲法是用來約制當權者的規範,五二0前已有不少要求賴清德應遵守憲法的呼籲,所以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中難得出現「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句話。只不過,他的「根據」實際上置換成了民進黨黨綱中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而這種洗腦的騙術,也正是民進黨奪取政權的重要法寶。

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中鋪墊出來的「中華民國」,是一開始提到的「回想一九四九年的今天,台灣實施戒嚴,全面進入專制的黑暗年代」為始點。然而,該日是因國共內戰的戰情吃緊,於是對中華民國「台灣省」開始實施戒嚴,而對進出台灣及省內治安採取軍事管制。半年之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播遷來台。

賴清德的中華民國是形容成「全面進入專制的黑暗年代」的一九四九年為始點,他既想要抹滅現今的兩岸關係源自於中華民國發生國共內戰,也要切斷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從中國大陸撤守台灣的歷史脈絡,讓大家不知道中華民國曾是聯合國和美國所承認之「世界上唯一的中國」。賴清德想要洗盡台灣民眾的腦,讓他們對中華民國的記憶和印象,只剩下中國國民黨外來專制政權統治台灣。

為了正當化民進黨務實邁向台獨而在過渡期所採取的兩國論路線,賴清德還在演說中強調「我們都知道,有主權才有國家!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意指中國大陸人民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但這段話的邏輯其實很簡單,根本無須「根據」憲法。

賴清德若真是「根據」憲法,就該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條文。憲法增修條文在「前言」中說明了修憲的理由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也表明國家統一是中華民國的基本國策。繼而,憲法增修條文將中華民國分成「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並於第十一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於是,又據此制定了賴清德在演說中刻意不提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明定,「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台灣地區人民」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由此可更明確了解,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自也無所謂隸不隸屬的問題。而大陸地區人民只要依法取得台灣地區的戶籍,自也同時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並不適用外國人依《國籍法》「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民進黨一九九九年訂定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此一違反憲法的表述,在賴清德及民進黨心中卻高於憲法,且這些年來透過洗腦,確實也發揮了的效用。只不過,後果將是以兩岸關係走向崩壞為代價。

(作者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本文為優傳媒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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