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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簡政珍詩學隨想 所謂技巧
文/簡政珍 圖/王佳彬
有關「技巧」的論述,二十世紀有兩篇文章深具影響力,但也在此地一再被錯誤的引用與誤解。一篇是40年代蕭若(Mark Schorer)的〈以技巧作為發現〉(Technique as Discovery),另一篇是俄國希克洛夫斯基(Viktor Shklovsky)的〈以藝術作為技巧〉(Art as Technique)。先討論前者。
蕭若認為文學的魅力與價值,不是取決於人生既定的課題與內容,而是書寫「處理完成後的」(achieved)內容。書寫的「處理完成」會發現嶄新的客體。這就是「技巧」的展現。運用人生重要的題旨,並不一定成就優越的文學作品。「技巧」的運用,會在既有的題旨裡發現豐富複雜的人生。「技巧」「不僅涵蓋知識與道德的意涵,而且還發現這些意涵」。
蕭若這段文字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看來平凡無奇。但在台灣的現代詩評論裡,「技巧」經常是再度從「處理完成後」的內容單獨抽析出來討論,而忽略了它本身已是內容,忘了它「在經驗的領域裡,探索與界定價值」,忘了它本身就是探索人生的憑藉,而且它本身就是書寫所顯現的人生。
在台灣文學的情境裡,很多人對蕭若以上的觀念經常有如下的誤解:對於一些強調前衛或後現代的書寫者來說,技巧可能是罔顧人生的文字戲耍,此其一。再其次,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說法」:「你詩寫得不錯,但技巧不夠好。」技巧被誤解成為「工具」,而不是「完成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