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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適合

■趙銘豐

很喜歡精緻好看,自己又買得起的東西。有位印度的珠寶商人,是我長期選物買物的對象。

其實好的戒指很難挑選。寶石好的,戒臺不見得好。戒臺好的,寶石不見得好。兩個都好的,不見得合於你的指圍。好看的,通常都不實戴。實戴的,往往又不夠眩目。十幾年來,雖說千挑百選,但我一眼看上的,總還是架上最有設計感,通常也是最貴的那個。慢慢的,竟也搜羅齊全了彩紅的七色,還有黑與白的顏色。其中有三個戒指,真美,美到不可方物,讓我非買不可。可是完全不是我的戒圍。老闆說可以改。我說不改,改了,它將不再是它了。執著堅持,擱了好久。後來想著,珠寶要見光才有生命。自己也就默默的以尖嘴鉗,剉刀逕自修改。銀質柔軟,問題不大。戴上它們,果真好看。這樣的調整,物若有情,應當也會同意我的作法。

年紀漸長,觀物亦如觀人。如果真的非得需要彼此不可,就必須達到共識的平衡。我們都很好,可是我們不會絕對勉強彼此,破壞彼此主體的美麗。戴上我的手,你就可以繼續招搖你被寵溺盛放的光輝。而我也很榮幸,能成為你展示美好姿態的載體。

果真是年紀大了,遇物感物,都是自己生命信仰的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