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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石斑是最後一個兩岸政治角力犧牲品?
繼鳳梨、釋迦、蓮霧之後,中國大陸日前以檢出禁用藥物為由,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事情發生後,民進黨政府照例強烈譴責中國大陸,還揚言要告到世界貿易組織(WTO),卻絲毫不檢討本身應負的責任。可以預見,只要這樣的心態不改,未來類似的事件還會層出不窮。
據陸方指出,去年以來,大陸海關多次從台灣輸入石斑魚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還檢出土黴素超標;雖曾向台灣方面通報要求改善,台灣卻從未提供進行整改的證據;因此自六月十三日起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大陸。就事論事,孔雀石綠和結晶紫是兩岸都禁止使用的藥物,在魚體內和環境中可長時間存在,對人體有導致突變、致畸胎和致癌的危險性;土黴素在魚體殘留超標,也會給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損害。如果真有其事,大陸的暫停輸入當然是合情合理。
而農委會的說法則是,大陸質疑的地方都有進行檢測,並且實地訪視產地,確認沒有問題;民進黨政府和黨團因此連番抨擊大陸「打壓」台灣;蔡英文總統更嚴正譴責「中國再次違反國際規範」,並表示不排除向WTO申訴。表面看來,兩岸各說各話,似乎都有道理。真相如何?自然值得深入探究。
首先,大陸通報的兩艘運搬船、登錄的三家業者,漁業署追查後發現,三業者根本沒有賣魚給運搬船;在媒體追蹤下,漁業署才又說出另外十一家養殖業待驗中。顯然意味借牌、借單的現象確實存在,試問,登錄與實際生產業者不符的事該不該管?該誰管?難道是大陸海關嗎?
其次,漁業署雖然宣稱管制十一家養殖場檢驗全數合格,未檢出不得使用的禁藥,但農委會並未提供檢驗報告,真相仍然存疑;何況據業者指出,屏東合法養殖登記的業者僅不到四成,政府每年抽檢的都是合法養殖業者,未被納管的業者永遠在規範之外;縱使合法業者都安全無虞,漁業署能保證未登記納管的業者都沒有使用禁藥嗎?連非法業者都未抽檢也無法保證安全,就一面倒地指向是大陸打壓,試問合理嗎?
事實上,台灣農漁產品輸出遭到其他國家檢驗不合格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例如台灣外銷日本的香蕉,去年被驗出農藥超標,遭日方下架回收;外銷日本的鳳梨,今年在邊境抽檢時發現有蟲害,三到四成遭到燻蒸消毒。去年新加坡發現來自台灣的「黑心鳳梨」,當地超市全面下架。去年六月,台灣外銷紐西蘭的荔枝與芒果,也因發現東方果實蠅被緊急暫停入境。
這些案例都顯示台灣農漁產品的檢驗確實出現問題,政府該做的應該是全面檢討,將所有業者都納入管理,並在輸出檢驗時嚴格把關,而不是一出問題就想方設法把責任全往外推。而蔡政府打算向WTO告狀迫使大陸讓步,也恐怕難以收效;因為先前針對鳳梨、釋迦、蓮霧等遭大陸禁止輸入,台灣已經狀告WTO,所提出的「特定貿易關切」,至今沒有任何進展。
無可諱言,台灣銷往大陸的農漁產品出現問題,早已有之。以前不抓而現在嚴抓,當然是政治因素使然。當兩岸關係友好時,對台灣問題農漁產品可以通融過關;但當兩岸關係日漸惡化,大陸就會嚴格執行檢疫。這固然是大陸有意對台灣「公事公辦」,又何嘗不是民進黨和蔡政府刻意操弄「反中」政策造成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