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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為期5年 陸對我聚碳酸酯課反傾銷稅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還有一個月準總統賴清德即將就職,大陸商務部十九日發布公告,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簡稱PC)反傾銷做出最終裁定,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從四月二十日起徵收反傾銷稅,最高達百分之二十二點四,為期五年時間。

聚碳酸酯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早收清單小項之一,二0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陸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去年八月十四日,調查機關發布初裁公告,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聚碳酸酯存在傾銷。當時對台灣聚碳酸酯課徵最高稅率百分之二十二點四的臨時反傾銷稅,但去年十一月底決定將此調查延長至今年的五月二十九日。

大陸商務部十九日做出最終裁定,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大陸商務部據此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徵收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作出決定,自四月二十日起,對被調查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為期五年。

這則公告同時公布對「台灣地區」公司的反傾銷稅率,包含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和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十二點二;其他台灣地區公司二十二點四。

聚碳酸酯主要用於電子電器、板材、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有關中國對於台灣所出口的聚碳酸酯自今(二十)日起課徵反傾銷稅一事,行政院林子倫發言人十九日表示,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部分業者終判稅率,已由初判的約十七%,降低至九至十二點二%。

林子倫表示,在中國於二0二二年開始進行調查時,經濟部即鼓勵我業者積極應訴,亦補助業者聘雇律師協助應訴之部分費用,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部分業者終判稅率已由初判的約十七%降低至九至十二點二%。

林子倫表示,政府對於相關情形皆有所掌握並有所準備,也透過各種管道協助業者,將此事件對台灣業者的影響降到最低,中國的作法無助於兩岸之間貿易正常往來,而且也對台灣業者相當不公平,呼籲中國應回到國際貿易常軌,不要以政治操作影響正常貿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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