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一男子日前趕著上班途中,在三峽區中正路二段與大利路路口不慎撞死一隻過馬路的黑狗,該男子未下車察看也未報案即離去,涉嫌肇逃;市府動保處與當地派出所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肇逃男子,經予約談到案後依違反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處以三萬元罰鍰。動保處並持續追查釐清遭撞死的黑狗是否有飼主,將予開罰。
動保處指出,日前一早三峽區中正路二段與大利路路口,一隻過馬路的黑狗遭車輛撞傷倒地,駕駛人未下車察看反而肇事離去,目擊民眾隨即通報動保處及當地吉埔派出所,但當人員至現場時犬隻已經死亡。
動保處表示,經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肇事車牌號碼,並通知駕駛男子到案說明;該男表示,當時趕著上班且行駛過程中與左側車輛並行,未注意到犬隻竄至路中致不慎撞上。動保處認為該男肇後未下車察看、報案及送動物就醫,違反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予處以三萬元罰鍰。
動保處除對該男開罰外,目前仍追查案發地點周邊住家、商家,釐清遭撞死該黑狗是否為有飼主犬隻或是流浪犬隻,如果是飼主未使用繫繩且疏縱犬隻的情形下,而導致飼犬遭撞傷,飼主恐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將依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死亡,處以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如在路上遇突發狀況不慎撞傷動物時,應盡快將動物送醫並通報動保處,不可無視動物生命,置之不理,以免涉及違反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遭受裁罰。另提醒飼主勿放養犬隻或未使用繫繩使犬隻在馬路亂竄,易發生危險也會遭受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