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過失車禍肇事後任意離開現場 恐涉犯肇事逃逸罪

 東區陳先生問:我最近常在電視上看到有人發生車禍逃離現場 ,被熱心民眾或員警追捕的畫面。聽說這樣是犯了肇事逃逸罪,會被判很重的刑,是這樣嗎?還有怎麼樣算是肇事?駕駛人沒有過失也不能離開現場嗎?路上輕輕擦一下,都沒事,也要留下來不能走嗎?  答:主管機關為了維護國人交通的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特別於刑法增設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的處罰規定。當事人肇事後如果發生傷亡結果,卻沒有停留在現場施以必要的救護或報警處理,可能涉犯刑法肇事逃逸罪,法定刑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沒有易科罰金的可能,刑度非常重。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七七七號解釋,如果因駕駛人之過失行為,所導致的肇事行為,有肇事逃逸罪的適用。但如果駕駛人沒有過失或車禍的發生有不可抗力的力量介入,或是單純為被害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或有第三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的介入,所致的事故就沒有肇事逃逸罪的適用了。  如果在道路上發生擦撞等輕微的車禍,筆者還是勸駕駛人最好停,車下來處理或雙方談一下,然後錄音或錄影存證。因為我們有沒有駕駛過失有時不是那麼好判斷,對方是否受傷有時也不是單純從外觀上可以知道,說不定事後也有製造假傷害的可能,為避免日後的麻煩,最好還是當場停車處理一下比較好。  由於肇事逃逸罪法定刑實在太重了,上揭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刑法的肇事逃逸罪違反憲法上的比例原則,立法機關應修法變更,但在法律修改之前,實務上承審法官多認為,每一件案件當事人離開現場的原因動機不一,犯罪情節亦未必相同,對於當事人危害的程度也有異,如不論情節均科處法定最低本刑一年的有期徒刑,實在過重,因此法官常參考被害人受傷的程度,雙方違規的情節,是否積極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及是否已經賠償對方的損害,是否已取得被害人的原諒等情形,依刑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酌量減輕刑度,以免造成過苛的情況。 (作者/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蔡直青)

Read More

工人修招牌觸電亡 台電判賠197萬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工人維修招牌時觸電身亡,家屬認為是台電接戶線外表龜裂、銅線外露而漏電,導致被害人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被害人家屬以司法程序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台電未善盡保管責任,日前判決賠償李母一百九十七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李姓工人於民國一0六年八月間,經公司指派前往一家小吃店維修直立式廣告招牌,當李姓工人欲維修招牌邊框鋁條時觸電,隨即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後仍不治。  李姓工人的母親、二名女兒則對台電提起求償訴訟,訴訟內容主張台電的接戶線接觸招牌鐵架,且接戶線中的動力線、中性線與鐵架接觸部分,有外表龜裂、磨損破皮及銅線外露等情事,導致漏電。  台電抗辯指出,在該案事故前都有派人巡視,但接戶線外觀無異常,龜裂、破損是當年颱風所致;而且接戶線與招牌並無法定安全距離,也無使用年限規範,台電無法針對接觸狀態強制招牌管理人改善,主張保管並無缺失。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招牌位處高處,台電僅派人在路面目視,無法確保線材妥適,而台電電纜線接觸招牌多年,身為公營事業且受電業法保障,可強制招牌管理人改善,也有其它方法可排除感電,但長年未見作為,未善盡保管責任,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安全規定的李姓工人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書內容表示,台電為電業壟斷事業,卻礙於僵硬食古不化法規,未盡防止損害發生的注意義務,事發後未儘速與被害家屬協商,堅持任由被害人以司法程序求償,造成家屬身心煎熬,認為李姓工人母親、二名女兒各可請求慰撫金一百五十萬元。  法官計算求償指出,李姓工人的母親、二名女兒共可求償包括慰撫金在內的賠償金總計五百九十二萬元,平均每人一百九十七萬元,但二名女兒已先與李男公司達成和解,並各受償超過一百九十七萬元,因此僅判台電賠償李母一百九十七萬元。

Read More

台中救護車擦撞 病翁到院前亡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輛民間救護車十一日上午從安養中心,載運九十一歲劉姓病患前往醫院搶救途中,行經文心路與公益路口時,與一輛迴轉的自小客發生擦撞,造成救護車女駕駛身體挫傷自行就醫,救護車上老翁經送醫後也宣告死亡,兩車駕駛酒測值均為0,至於老翁死亡與車禍事故是否相關,將有待檢警進一步相驗釐清。  警方調查,昨日上午十時十五分,二十八歲余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文心路一段由北往南行駛,至事故路口迴轉文心路一段由南往北行駛時,與三十七歲黃姓女子駕駛的民間救護車載送九十一歲劉姓病患,沿文心路一段由南往北行駛發生擦撞。 經路人報警後,消防局調派救護車到場後,回報現場為民間救護車與自小客車發生車禍,消防局救護車載送原本民間救護車執行養護中心的劉姓病患,給予急救處置後送醫。  警方到場處理,救護車駕駛黃女身體挫傷自行就醫,救護車上劉姓病患原於救護車載送至醫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初步判斷與本交通事故無涉,後續仍待進一步釐清。

Read More

規劃選集集鎮長 涉貪判刑 陳昭煜放棄上訴

 中央社/南投縣十一日電  南投縣議員陳昭煜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判二年,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二年,但陳昭煜放棄上訴,全案確定,缺額由「落選頭」王秋淑遞補,陳昭煜今天說,放棄上訴是規劃選集集鎮長。   民進黨縣議員陳昭煜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一0七年四月十二日未出席縣議會會議,事後補簽到,領取出席費等津貼,兩次共新台幣四千九百元,南投地方法院今年五月二十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應執行二年,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二年。全案可上訴。  案件只是一審判決,若依以前有「卡到」官司的縣議員做法,通常會上訴,待案件定讞,任期也近尾聲,陳昭煜放棄上訴,這項決定可說不常見,對此,陳昭煜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說,不能接受判決結果,也有決心爭取清白,但他規劃公元二0二二年參選集集鎮長,延續對鄉親服務,「若繼續上訴,不知道要搞到何時」才能定讞,所以不得不放棄上訴。

Read More

上班時間炒股 國小校長記過2次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現任澎湖赤崁國小校長蔡樂生遭檢舉上班時間買賣股票,沉迷股市怠忽職守。案經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蔡男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經縣府懲處仍持續為之,判記過兩次。  蔡樂生擔任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校長,後調任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迄今。監察院彈劾指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多次勸阻未知警惕,除意圖對他懷疑的檢舉人即中山國小老師秋後算帳,仍持續於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即使再經媒體報導、澎湖縣政府處分申誡,仍然故我。  彈劾理由提到,蔡樂生在中山國小校長任內,即遭檢舉專心於股市交易,導致忘了讓學生參加比賽,接受教育處督學訪談時還說:「只是有時候手癢會看一下」,調任赤崁國小校長後,仍持續於上班時間交易股票。監察院調查,蔡樂生任校長期間,委託買賣股票金額各約新台幣二十一億餘元,顯見嚴重影響校長職務的執行。  蔡樂生則辯稱,已徹底懺悔改過,絕不重蹈覆徹,懇請公懲會予以不受懲戒或從輕懲戒。公懲會認為,法令規定公務員不得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而蔡樂生於上班時間買賣股票長達三年半,所為屬於公務員懲戒法所定的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並導致公眾喪失對蔡樂生校長職位的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Read More

斗南派出所巨響 醉漢撞毀圍牆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四維派出所十日夜晚,值宿員警甫關門之際,突然一聲巨響飛來一輛白色休旅車撞毀圍牆及門柱,可見撞擊力道之大,所幸高酒測值的劉姓駕駛輕傷送醫無大礙,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斗南四維派出所轄管林子、石龜、石溪、靖興等里,屬偏郊的五人小所,晚上十點後可關門改以「值宿」執勤,十日夜晚十時一刻許,值宿員警正關門時,突然一聲碰撞巨大聲響,目睹一輛白色休旅車瞬間衝進前庭約十多公尺後卡在車棚旁的樹籬,距值班台僅約五公尺,也僅差約一公尺就撞上停在車棚的巡邏車,讓值班警員嚇一大跳。  值班警員查看後,發現派出所右側圍牆和門柱均遭撞毀,重約近百公斤的磚造門柱也被拖行約十多公尺,可見撞擊力道之大,所幸劉姓駕駛僅兩手臂和兩腿受擦傷,在警員協助順利脫困;但其滿身酒氣經警進行酒測值超標,隨即戒護送醫後無大礙。  由彰化趕來關心劉姓駕駛的友人說,劉男住新北市來雲林訪友,疑似酒後駕車循導航引導上高速公路返回迷航,路況不熟加上行經四維所前的信義路左轉中和路大轉彎處,疑因車速太快才失控撞倒派出所右側圍牆石柱,再衝進派出所前庭。

Read More

提告7人 許崑源遺孀為丈夫名譽而戰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故議長許崑源的遺孀林絲娛十日到地檢署控告部分政治人物、名嘴、媒體,她聲明表示,她到地檢署來,不為別的,就是要為她的丈夫許崑源討回一個公道。  林絲娛說,她非常的痛心,她真的不懂,到底現在的社會風氣,能敗壞到什麼程度,就連她的丈夫許崑源,人都已經不幸離世,直到現在,卻還有許多鋪天蓋地的攻擊,在網路上、在電視上、在報章雜誌上,不斷的繼續追殺他,消遣他,作為他的妻子,時至今日,這口氣她真的忍不下去。  林絲娛指出,自她先生辭世之後,有許多人針對許崑源,針對她們這一家,做出非常多的抹黑攻擊,部分政治人物、名嘴、媒體,更是不斷消遣她先生來博取版面,許多不實誇張的謠言,都來自於這些人的爆料,這些事情在許崑源生前就一直存在,他離世後更沒有少過,這就是我們社會的現況,不只用謠言抹黑殺人,就連人走了,還不肯放過,這還有天理嗎?  林絲娛認為,她失去了一位老公,還要看到他被抹黑,這是什麼樣的心酸與心痛,對於這些說話不負責任的人能懂嗎?前幾天她的先生託夢給她,要她堅強,因此她決定化悲憤為力量,經過與專業人士與律師的討論,已收集齊了所有證據,決定正式向這些人提告。  林絲娛強調,她們也不是不給人反省的機會,之前有公開道歉和向社會大眾解釋自己錯誤過的,她們將不會再追究,但對於那些囂張跋扈、造謠生事、帶給社會不良風氣的人,她絕對會告你告到底,這不只是為她先生的名譽而戰,也是要為這社會的公平正義而戰,今天不告你們,以後在社會上亂講話就都不用負責任了,這還有王法嗎?這些人都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Read More

女搭火車逃票46元 判拘役55天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陸姓女子一0七年間,未買票搭乘台鐵區間車,由斗六站要到員林站,途中,逢列車長查驗車票,她佯稱皮夾遺失,無法出示票證,也拒絕補票,列車長請鐵路警察協助,她遂在永靖站下車,而獲得免費搭乘斗六站至永靖站之票價利益四十六元,彰化地院十日審結,依詐欺得利罪將她判處拘役五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等於要付出五萬五千元。  判決書指出,陸女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無意購買台鐵斗六站至員林站列車車票,一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間九點五分,在斗六站先向站務員佯稱皮包遺失,欲至員林站請朋友補票等語,致站務員陷於錯誤,先讓她入站,她即搭乘區間車,欲前往員林站。  列車行經田中站至社頭站之間時,適逢列車長查驗車票,她又佯稱皮夾遺失,無法出示票證等語,又對列車長之要求不予回應,也拒絕補票,列車長因之請求列車上的鐵路警察協助,她遂在永靖站自行下車,而獲得免費搭乘斗六站至永靖站之票價利益四十六元,並致台鐵局受有財產上損失。  被告否認詐欺,辯稱當時可能不太方便付錢,不是故意騙的,當天真的錢掉了等語。不過,法官據證人證述及相關證據,認事證明確。審酌被告故意逃票,又拒絕補票,觀念顯然偏差,應予責難,又有逃票之不良習性,且否認犯行,逃避責任等情,量處拘役五十五日,得易科罰金。

Read More

補習班見狼師 偷拍女生如廁9年

 記者周閩生、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一家補習班的廖姓數學老師,涉嫌在九年任教期間,陸續尾隨女學生進廁所偷拍,日前他重施故伎時,遭被害人發現並告訴父母後報警;警方九日前往廖的住處搜索,初步發現有七名女學生受害。警訊後十日將他依兒少性剝削、妨害秘密罪嫌送辦,檢方複訊之後諭令三萬元交保候傳。  廖姓數學老師到達地檢署時,面對媒體詢問「為什麼要偷拍」、「偷拍多久了」,均不予回應。  據調查,五十三歲的廖姓數學狼師是在台北市一家專收國、高中生且主打一對一教學的補習班任教,由於該補習班採小班教學,他不僅利用女學生在教室專心寫作業時偷拍她們裙底風光,更利用男女共用廁所空間,尾隨女學生進入偷拍,其任教九年來陸續有多名女學生遭偷拍而不自知。  一名被害女學生因多次在補習班如廁時,都會聽到門外有腳步聲和奇怪的響聲,在八日如廁前先把手機置於隱密住置,並開啟錄影裝置,隨後果然又再聽到門外有奇怪聲音,待出廁所拿回手機查看,竟發現是廖姓數學老師隨後進廁所偷拍,女學生回家看訴父母後,向警方提出檢舉。  警方獲報,九日前往廖男新北住處搜索,果然在他的電腦及一部舊式諾基亞手機中,發現被害人及多名女學生如廁的影片和照片,廖男見無可抵賴,坦承九年來陸陸續續偷拍女學裙底及如廁,但他狡辯只是單純好奇,並未將影、照片外流,而在一旁的妻子對丈夫行為,則是感到錯愕與與羞愧。  警方調查,涉案的數學老師疑裝針孔、趁女學生如廁時,持手機到補習班內的廁所偷拍,從掌握的相關畫面,初步發現有七名女學生受害,時間可能長達九年之久,將持續擴大清查相關資料。  

Read More

新北破暴力集團 21歲幫派要角送辦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具天道盟背景的二十一歲唐姓男子在新北市板橋區等處經營流動賭場,並號召一群年輕人到處聚眾鬧事,刑事局發現,唐男曾為十萬元賭債,強壓賭客簽本票。警訊後送辦。  刑事局十日召開記者會,四大隊副大隊長王志成表示,接獲情資,有暴力集團涉嫌在新北市板橋區、土城區流竄,經查以唐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涉嫌重大,唐男以板橋為據點,常在周邊地區聚眾鬧事。  警方查出,有天道盟背景的唐男是幫派要角,專在板橋、土城經營小型流動賭場,提供民眾聚賭,且常透過通訊軟體號召一群不到二十歲年輕人到處聚眾鬧事,去年九月間,一名被害人因欠下十萬元賭債,遭唐男夥同小弟強押討債,並簽下本票。KTV與十多名小弟開生日派對,離開時與其他酒客發生衝突,唐男等人持球棒等物把四名被害人毆打成傷,最後被警方逮捕。  警方查出,唐男自去年初起透過通訊軟體號召年輕人、中輟生加入暴力集團,平時以經營賭場為業,並常在板橋、土城聚眾鬧事,與他人發生衝突時,就透過通訊軟體號召一群年輕人到場助陣。  刑事局與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板橋分局組專案小組查緝,日前見時機成熟赴唐男等人住處搜索,搜出球棒、甩棍、借據等物。警訊後依恐嚇取財、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把唐男等十六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