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罵警「民進黨走狗」 男判拘役20天緩刑2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羅姓男子於去年喝醉後前往台中轉運站,期間有騷擾乘客狀況,站方報警,羅辱罵警方「民進黨的走狗」等語,遭警方依公然侮辱、妨害公務等罪送辦,台中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二十天,緩刑二年。判決書指出,羅姓男子去年九月四日凌晨一時許,在台中轉運站欲搭乘統聯客運,期間因喝醉有騷擾其他乘客的狀況,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兩名警員前往現場處理,未料羅男不顧警方制止,辱罵警員「民進黨的走狗」、「你被X啦」、「X你娘」等語,警方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罪送辦。台中地院認定,羅男不以理性態度控制情緒,在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以粗鄙言詞辱罵員警,損及公務員執行職務尊嚴、國家公權力行使,行為不足取,但審酌羅男犯後坦承犯行,且與警員達成調解、賠償金錢補償。台中地院指出,因此案羅男已與警員和解,警員撤告公然侮辱,加上警員同意給予緩刑宣告,且羅男也沒有前科,有悔意,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二萬元,緩刑二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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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裝尿尿壺砸護理師 男判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五十五歲梁姓男子去年因糖尿病,前往台中榮總治療,期間因不滿手痛,黃姓護理師卻未立即處理,梁氣得拿裝了尿液穢物的尿壺,砸向護理師,幸好沒有砸中,台中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判梁二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六萬元。判決書指出,梁姓男子去年九月間因糖尿病住進台中榮總,十月二日上午九時許,在第一醫療大樓六十五號病房治療,期間因手部疼痛,不滿黃姓護理師沒有立即處理,氣得先拿水壺丟擲護理師,沒有丟中後,梁更生氣,拿裝有尿液的尿壺丟擲,仍未丟中。黃姓護理師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依違反醫療法,將梁男送辦,梁男在檢方訊問時,承認犯行,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認定,此案經檢察官與梁男在審判外達成協商合意,且梁男已認罪,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法院因此不經言詞辯論,在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依違反醫療法,判刑二月,得易科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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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找駭客追騙款 萬華警兩大過免職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分局康定派出所林姓員警涉嫌向「假檢警」詐騙案女被害人誆稱,可透過駭客幫忙追回部分被騙款,欲詐取六萬元,全案經被害人向警方督察室檢舉而爆發,台北市警局調查屬實後,除依貪汙罪嫌將林員移送法辦外,也在日前核記兩大過免職,檢警深入追查,林員至少還向兩名以上被害人以相同手法詐財。警方調查,二十五歲林員是一0七年警察特考班畢業,原先分發保一總隊服務,後因為無毒校園專案需要,借調桃園市警龜山分局偵查隊,但服務期間,就因個人債務問題遭法院強制扣薪,支援勤務結束歸建保一,後來再經由統調派往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服務。林員在今年四月間,輾轉知道他所曾受理一件女性被害人被詐團騙走四百餘萬元的案子,他竟動起歪腦筋,探知被害人連絡方式後,打電話給被害人誆稱,自己有認識「駭客」可協助追回部分被騙款。林員在見到被害人後聲稱這是他私下為民服務,所以要收取六萬元的訂金。由於,被害人才剛被詐騙過,仍心有餘悸,於是,對林員所說便不敢冒然全信,遂找人向警方探詢,在知道並無林員所說的私下為民服務後,便向督察室提出檢舉。萬華分局督察室接獲通報後,在四月二十二日將林員約詢到案,林員坦承犯行,雖他尚未收到費用,但警方仍依貪汙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檢警懷疑林員犯案可能不只一起,經深入追查,林員在去年,就以相同手法詐騙二名女子,得手二十六萬元,收錢後還假意告知二名女被害人,他共追討回九萬元。台北市警局日前召開人評會後,對林員核記兩大過予以免職,檢方則將再擴大追查他在任職期間,是否還涉及其他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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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聘員侵占 贓款繳回獲減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五十五歲曾姓男子於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分局擔任約聘養護工逾二十年,熟知庫房管理業務,竟動起貪念盜賣用來維修的鋼材、廢料,前後分三批將總價九十六萬元的材料以十六萬元賤賣給廠商,侵吞款項拿去買佛像、日用花費,台中地檢署偵結依三個貪汙侵占公有物罪嫌將他起訴。檢廉調查,曾男九十年起擔任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約聘道路養護工,因曾長期管理庫房業務,熟知廠商進料、領料流程間的漏洞,利用職務之便趁著廠商進料時,刻意將護欄板、H型鋼柱及鋼墊塊放在暫置區,待廠商因維修需領料時故意不登記,而廠商進料依規定採購的鋼材應編號入高公局倉庫,需維修時再申請領料,且換下的廢纜線、螺栓也應繳回高公局做有價變賣。檢廉查出,曾一0八年間告知廠商有批鋼材要變賣,將總價值六十六萬四百五十元的三百六十三片護欄板、鋼柱,以十二萬元賤賣給廠商,曾再侵吞該款項作為生活花費或買佛像之用,一0九年以同樣手法變賣總價三十萬七千四百九十元的鋼材、廢料,賤賣四萬元並放進自己口袋,後因倉庫保全察覺異狀,向上通報後經內部清點庫房、調閱監視器才曝光。檢方偵結依三個侵占公用、公有財物罪嫌起訴,而曾犯後坦承自白,且將侵占財物全數繳回公庫,應依法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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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男師迫女學生拍性感照

記者陳金龍∕綜合報導金門一名國中陳姓代課男教師強迫女學生穿上裸露服裝,擺出撩人姿勢拍照,事後有學生感到「不舒服」,上月向班導反映才爆發,目前已知受害者近三十人,陳男遭停聘並移送教評會,檢警查扣陳男電腦,起出大量性感照片,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調查中。受害學生家長質疑校方第一時間並未通報,導致許多家長渾然不知,多次想息事寧人「搓湯圓」,還為陳男辯駁只是太熱心,幫忙拍熱舞社的宣傳照。校方澄清,第一原則是保護孩子,擔心真相被掩蓋。金門縣長陳福海已指示教育處秉公處理、徹查到底,不允許學校包庇,依法嚴辦,一定要給受害學生及家長交代,教育處要求學校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處理絕對以保護學生為最高處理原則。家長表示,陳男邀熱舞社女學生去視聽教室拍照,並提供她們一些小可愛、真理褲、網襪等裸露服裝,陳男有時會要求她們穿真理褲就不要穿內褲,或是直接不穿內衣、內褲配合拍照,因為他平常很凶,學生如果表示不要拍,就會被罵,甚至事後還會送女學生玩偶、請吃飯或喝飲料等「獎勵」,誘導她們拍照,結束後還會給一百元要求「封口」。家長表示,陳男約女學生外拍時都有「套路」,大多是挑青澀的熱舞社新生下手,或是他擔任導師的班級,起初會先利用假日載她們出去遊玩,拍一般簡單的日常生活照片,取得信任後,就會變本加厲的私邀到家裡或工作室拍照。警方搜索陳男辦公室與住家,查扣多台電腦、平板與手機隨身碟等資訊設備,警方比對電腦內照片,並與社工交叉確認,研判近三十人受害,陳男疑似刪除不少照片、資料,目前正還原辨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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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朝兄弟各轟1槍 投案被依殺人未遂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四十六歲黃姓男子不滿陳姓兄弟向他借錢被拒,還砸爛他家冷氣、門窗,又將他痛毆成傷,約二人出面談判並攜帶手槍要報復,一見面就接連朝兄弟各開一槍,打穿哥哥骨盆、弟弟右腳,幸未擊中要害,黃投案落網辯稱只想教訓他們兄弟,檢方不採信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起訴。檢警調查,黃男因陳姓兄弟跟向他借錢不成,就將他痛毆成傷還毀損家中物品,黃對二人懷恨在心,今年一月十三日雙方就約在后里區甲后路一間超商談判,當晚十時多黃帶著一把非制式手槍、六顆子彈到場,結果雙方一言不合,黃隨即拔槍朝陳開了一槍,對方當場中彈造成骨盆骨折、膀胱損傷,左髖部有開放性傷口。在車上等待的陳弟突聽見槍擊聲要下車查看,結果被黃男發現,也朝陳弟開了一槍,造成他右腳開放性傷口、骨折。所幸陳姓兄弟均未被擊中要害保住性命,警方獲報到場見二人中彈倒地,並尋獲二顆子彈、彈殼,黃男則在隔天凌晨主動帶著手槍到大甲火車站前向警方投案,被依殺人未遂罪收押。檢察官訊問時,黃男坦承對陳姓兄弟開槍,但矢口否認有殺人未遂犯意,辯稱只是要拿槍教訓、警告他們,自己都是往地上擊發,未朝他們身上開槍,沒有要殺人的意思,但陳姓兄弟則指證歷歷,並提出送醫就診證明,現場也有監視器畫面可佐,扣案槍彈經送驗也確定具殺傷力,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起訴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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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痛毆老爸、要不到錢就開瓦斯 法官重判1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王姓男子曾痛毆老爸被核發保護令,他又因向媽媽要錢被拒竟在家開瓦斯,一審被依違反保護令罪判七月,台中地檢署不服上訴具體建議應判一年以上,二審考量王初期狡辯不認罪,且危險性逐步升高,而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徒刑,撤銷改重判他一年二月,全案確定。起訴書指出,王男曾對爸爸家暴去年四月二十五日經法院核發保護令,去年十二月四日他向媽媽要錢不成,竟然在家一樓廚房轉開瓦斯桶漏逸氣體,造成屋內極容易因少許熱源就可能引爆,後來因王父聞到濃濃瓦斯味請妻子去查看發現,轄區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將王男送辦。檢方認為王男危害爸爸、媽媽及附近住戶生命安全,並以此家暴行為違反保護令依法起訴,一審台中地院判他七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量刑過輕,應判處法定刑中度刑以上,並具體建議應判王男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查,王男初期在警詢、偵查時都否認犯行,辯稱開瓦斯只是試看看開關是否正常,或是說聽到瓦斯漏氣才去開,馬上就關起來,自己誤觸也嚇到等語,直到台中地院一審時他才全部坦承。二審認為,王男是自知法網難逃才認罪,而非一開始就悔悟自白犯罪,一審未審酌他在警詢、偵查中均矢口否認,並以悖離事證做抗辯,耗費相當人力偵查與訴訟資源,僅以最終坦承為由從輕判七月,顯有過輕而未當。二審法官考量王男漠視保護令在家開瓦斯,且犯罪動機僅是跟媽媽要錢不成,加上先前就有毆打爸爸、恐嚇父母要開瓦斯等不良素行,這次又真的轉開瓦斯洩漏,可見危險性逐步升高,撤銷改判他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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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非婚生子女認祖歸宗方法

東區李先生問:非婚生子女要如何認祖歸宗?也就是非婚生子女與有血緣的生父如何建立親子關係?答:「因婚姻關係受胎所生」的子女,為婚生子女。妻子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於法律上是推定妻所生的子女為婚生子女,此為婚生子女的推定。所謂推定,指允許利用證據予以推翻之意。不受婚生推定的非婚生子女與血緣上生父間親子關係的建立,在法律上有「準正」與「認領」制度。其中準正,指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情形,視為婚生子女;認領,指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經生父認領或生父有撫育事實,非婚生子女即取得婚生性,不過,受婚生推定的子女,在其提起「婚生否認訴訟」獲得勝訴判決確定前,是無從與真實血緣關係的生父建立親子關係,亦無從以「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否認其婚生性。換言之,認領之訴與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僅具補充性而已。認領的請求,以自然血緣關係存在為前提,強制認領之訴應由主張有此血緣關係存在一方,就自然血緣關係存在的事實負主張及舉證責任。在實務上,請求認領的原告會聲請做血緣鑑定,以盡舉證責任。被告如拒絕做血緣鑑定,是否即遭敗訴判決,通常要看原告提出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雙方有自然血緣關係存在,如果原告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有自然血緣關係存在,亦不能僅憑被告未配合做血緣鑑定一點,即認定原告主張為真實。換言之,就原告提出的證據,法院依法調查後,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的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真偽,而非僅憑被告未配合做血緣鑑定,即為被告敗訴判決。(作者∕林瑞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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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市代會主席當眾辱罵嘉縣議員 「五字經」判拘役10日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嘉義縣太保市市民代表會主席葉俊男被控去年十月間以「五字經」辱罵當時擔任太保市長的黃榮利,黃榮利報警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拘役十日。可上訴。去年年底地方選舉,葉俊男參選市民代表,黃榮利則參選縣議員,兩人在去年十月十一日中午時,參加太保市福安宮舉行的平安宴,葉俊男因認為黃榮利在日前參加保福宮重陽敬老餐會時,曾出言詆毀其名譽,因而徒步走到黃榮利所坐桌次旁,用力擊打桌面,讓桌面醬料噴濺到黃榮利身上,並對黃榮利辱罵「五字經」。黃榮利深感受到侮辱,向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報案提告,警方依公然侮辱罪嫌函送法辦。葉俊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嘉義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審酌目前仍為太保市代會主席葉俊男犯後坦承犯行,惟因現任嘉義縣議員的黃榮利無和解意願,雙方尚未達成和解,因此,判處葉俊男拘役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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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倫悲歌 顧癱兒40年 老母累癱殺子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處民宅十二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五十二歲患有重度小兒麻痺症的林姓男子疑遭八十歲母親殺害,警方初步調查,母親疑長期照顧兒子多年,心力交瘁才動手,將朝殺人罪嫌偵辦。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在十二日上午七時五十八分接獲報案,指稱有民眾需救護車到場急救,立即派遣員警及救護單位趕到現場協助。但當警方及救護人員到場後,雖對當事人立即實施救護,可是在救護過程中,卻發現當事人已明顯死亡。據了解,死者為五十二歲的林姓男子,其與九十歲父親、八十歲母親及一名外傭一起居住在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處民宅內,死者從十餘歲起即因罹患重度小小兒麻痺症臥床,四十多年來都是由現在已高齡八十歲的媽媽照顧,其餘兄弟則均已結婚在外組成家庭。外傭在十二日上午至林男房間內時,發現死者口鼻遭膠帶封住,倒臥在床上明顯死亡,老媽媽則是呆坐在一旁不斷啜泣,外傭查覺有異,立即通知老媽媽的媳婦(即死者的嫂嫂),媳婦即向轄區警方報案,但當警、消到場時,林男早已氣絕多時。警方隨即封鎖現場進行採證,並將情緒不穩的老媽媽先帶回派出所安置,經初步了解,老母親因長期照顧生病死者,疑心力交瘁不堪負荷才動手殺人,後續警方將報請法醫相驗死因,並依法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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