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集團半年騙31人赴柬打工 12人送辦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警方查獲台柬人蛇集團,以綽號「大胖」為首的「柬埔寨波特蘭詐騙公司」係台籍人事部幹部,半年誘騙三十一人至柬埔寨打工,經專案小組陸續緝捕該集團十二名犯嫌到案。全案將黃嫌等人依妨害自由、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十七日指出,去年四月起,陸續有台灣各地之被害人親屬向警方報案,稱自身家人遭跨國人蛇集團誘騙至柬埔寨當「豬仔」。刑事局獲報後發現該集團乃由綽號「大胖」之「柬埔寨波特蘭公司」之台籍人事主管黃○勝為首,指揮旗下員工於臉書社團刊登不實之海外高薪打工廣告,誘騙在台求職之被害人主動前往國外打工,而後以「一條龍」接駁之方式,由在台幹部楊○婷、黃○凱等人負責被害人出境前之護照申辦、機票訂位與機場接駁,俟被害人抵達柬埔寨後即遭控制行動,帶至柬埔寨西港詐騙園區內之「波特蘭公司」,從事網路詐騙與誘騙國人出國之事宜。 警方清查,黃嫌等人為了規避金流追緝,由柬埔寨公司轉出虛擬貨幣予「在台水商」,再由「在台水商」以新台幣轉給在台共犯之「薪資」與「工作費」,總金額達九十二萬元,該集團藉由上述手法,近半年期間共誘騙三十一名國人出國,其中部分國人因察覺有異而未出境,另十一名出境之國人在政府救援下已於去年八至九月期間陸續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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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檢討 158高階警官異動

記者黃秋儒、黃必成∕台北報導 檢警出入八八會館惹議,包括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等二十六警遭記過調職。警政署針對三線一星高階警官人事和八八會館併案檢討,十七日公布調整一五八名人事異動,黃建榮調任警政署專委、高雄市刑大大隊長洪松田,調新北市警局第四序列警政監等,從主管調為非主管職務。 因八八會館案影響警譽,警政署十三日表示,經查民國一0七年、一0九年共二十六名警察赴宴涉嫌不當接受招待,懲處多名高階警官,包括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長吳慶鴻記過一次、警專校長鍾國文記申誡二次、黃建榮記過一次,均調離現職。 另外,黃建榮因涉及「八八會館」不當聚會案,遭記過、且將調職,但他認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的供詞不實,負責調查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聽信其片面之詞,公布錯誤調查報告,傷害其名譽,十七日至台北地檢署對王、鄭二人提出加重誹謗的告訴。 黃的律師指出,王涂芝受調查時表示,去過一次八八會館、一次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兩次都由黃建榮、黃錦秋邀請,但黃建榮從未去過八八會館,兩次都是去睿森銀樓招待所,且都有付費,有現場員工、負責付錢的員警可作證。 調查期間,黃建榮曾寫五次狀紙,要求鄭鑫宏傳喚證人還原真相,但高檢署視而不見,聽信王涂芝片面之詞,還在報告指黃錦秋曾在案件曝光後致電王涂芝,引導或暗示王於行政調查時說沒去過八八會館,從錢櫃改赴八八會館也是黃建榮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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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買油漆互毆 3胞胎大哥不治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通霄鎮十六日晚傳出一起兄弟互毆事件,疑因購買油漆金錢糾紛,三胞胎中的大哥與二弟發生口角互毆,過程中大哥倒地不起,送醫不治。經檢視雙方身上均無明顯外傷,詳細死因下由檢察官相驗釐清,全案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徐家二弟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通霄警方指出,三胞胎中的老二因近期在通霄火車站附近外婆家刷油漆,與大哥(三十三歲)產生口角糾紛,老二懷疑哥哥並未把父親交付的錢拿去買油漆,因此發生爭吵,兩人在從二樓浴室打到客廳。 因死者體型較粗獷且樓梯狹小,由支援人力協助搬運下樓,並實施CPR(心肺復甦術)送醫急救。不過,男子經送醫搶救約半個多小時,仍宣告不治。 事發當時,家人也在場,老二發現大哥失去呼吸心跳,於警訊時供稱採取緊急措施為大哥急救,而當時在樓下的小弟與媽媽也協助請消防隊救援。由於死者較肥胖,身體不好,是否因腦部或心血管問題造成死亡,還要再調閱病歷待檢警相驗釐清。 附近鄰居說,徐家三胞胎兄弟均已成年,仍與父母同住,感覺經濟上多仰賴家裡,平日也鮮少出門與人接觸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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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考學測忘簽名 丟一級分提告救濟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陳姓高中生去年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於數學A科目作答時,忘記在答題卷簽名,致成績被扣一級分,只拿到九級分,決定提訟救濟,請求拿回十級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駁回陳生請求。 陳姓學生指出,過去各種考試都要求考生不得在答題卷進行任何註記,大考中心卻要求考生在答題卷上簽名,簡章也未清楚標示新規定,更未於受理報名前二十日公告,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此外,許多大學申請入學第一階段都要求數學A的成績要達到頂標,新規定上路後會減一級分,影響入學成績。且簽名新制無法防弊、防止代考,更有多達五千七百六十六件未簽名的違規案件,可見簽名新制有明顯瑕疵。 大考中心答辯表示,簽名新制主要是為減少監試人員對考生的影響,新制也未增加考生額外負擔,並未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除在考前透過媒體等管道廣泛宣傳簽名新制,也對師生舉辦過多場宣導會議,且未簽名違規僅占百分之零點八四,比例甚低。 法院認為,陳姓學生於應考國文、英文、數學B、自然時,都有簽名,只在數學A忘記簽名,可見他清楚知道簽名新制,認為提告沒有理由,判決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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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警力 科技調度

記者陳佳伶∕白河報導 白河關子嶺、後壁菁寮老街是熱門旅遊景點,每年農曆春節都吸引很多遊客造訪,白河警方十七日表示,將結合科技靈活調度警力,加強交通疏導。 白河分局指出,春節期間除在關子嶺一七二線、一七二乙線和一七五線等重點路口加派警力,加強交通疏導;關子嶺溫泉區及水火同源風景區道路兩側將擺設交通錐,禁止臨時路邊停車。 此外,管制甲類大客車禁行一七二乙線水火同源路段,並已協調大仙寺規劃臨時停車場,提供上山走春拜拜民眾停放車輛。 關子嶺風景區上山管制措施:一七二線仙草丁字路口交通指揮疏導,實施控燈保持長綠燈,引導遊客由一七二線右轉仙大路往大仙寺、碧雲寺;中午時段逢一七二線車流增加時,不定時採分流疏導車輛,行駛替代道路南九十八線白河水庫段,銜接一七二線仙大路至大仙寺。關子嶺風景區下山管制措施:自一七二乙線經大仙寺下山車輛,彈性疏導走替代道路南九十六之一線杭內產業道路方向,銜接市道一七二線通往白河及國道三號高速公路白河交流道。 警方將在菁寮老街路口實施交通指揮疏導,引導車輛往南八十二線、南八十四線及南八十五線後廍外環道路邊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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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府被控包庇龍蝦走私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連江縣政府遭指疑包庇走私,縱放澳洲活龍蝦從馬祖出港向中國大陸走私,數量高達六十公噸,海巡署雖函請注意,但情況持續。監察委員陳景峻、范巽綠、蕭自佑認為是否有人涉及不法,有進一步瞭解的必要,十七日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接獲陳情,指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十二日,馬祖有多達三十三趟次貨船載運大量龍蝦至大坵無人島,回程卻無載運貨物,疑進行海上走私。 相關貨船情形可疑,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函請連江縣政府注意禁航貨船申報情形,但連江縣政府仍持續同意相關貨船裝載大量龍蝦航至大坵島。監委認為有瞭解必要,申請調查。 監委表示,連江縣政府為港口主管機關,相關船舶管制措施是否有缺漏?如何落實執行申報、審核等管制措施,以杜不法?海巡署針對貨船走私查緝機制及本案查緝情形為何?有無人員涉及不法?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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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錦涉性侵女病患二審判四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知名醫師孔繁錦被女病患指控於前年看診時性侵得逞,他矢口否認犯罪。一審認定孔男不認罪,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四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為他犯行明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孔繁錦為孔子七十四代子孫,因過去曾參與益智節目「金頭腦」獲得總冠軍,被封為「全台灣最聰明醫師」。 除涉本案,台北地檢署去年也認定,孔男另涉嫌對一名女病患親吻脖子與臉頰,還留下六千元現金,已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本案中,一名女子去年四月中旬前往孔男位新北市三重的身心科診所看診,孔男被控趁她在診間閉目養神休息時,觸碰其身體並親吻,女子雖閃躲拒絕,他卻伸手至其內褲,性侵得逞。 被害女子因抵抗而撞倒後方的點滴架,發出劇烈聲響,孔男才罷手、離開休息室。女子隨即報警、驗傷,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事證明確,依法起訴。 孔男坦承有對女病患性騷擾,但未性侵。一審新北地院認為孔男為了私慾,不尊重女性,犯後還矢口否認,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取得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 高院審理期間雙方進行調解,但孔男認為賠償金過高,雙方未達成和解。高院審理後,仍不採信孔男的說詞,認同前審判決,維持四年刑度。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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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刷3名男友人信用卡 「騙扁小子」黃琪判刑1年4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曾冒充塔羅牌大師欺騙前總統陳水扁的「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被控盜刷3名男友人信用卡,支付飯店住宿訂金、假冒影星助理要求升等,不法獲利7萬多元。一審依偽造文書等28罪合併判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1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黃琪被控於民國106年間,盜刷1名男友人的信用卡,用來支付飯店住宿訂金,還假冒藝人林青霞助理要求飯店給他升等優惠;同年,他被控盜刷另2名男友人的信用卡,用於購買相機或支付飯店住宿費用,不法獲利7萬多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黃琪否認盜刷信用卡,表示3人事先都知情。 一審新北地院發現,黃琪盜用男友人的證件,並冒充友人致電銀行更改手機號碼,藉此取得3人的信用卡使用權限,不採信其辯詞,依偽造私文書、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28罪判刑1年4月。 二審高院審理時,黃男仍否認犯罪,堅稱刷信用卡前都有獲得對方授權,但高院認為他的犯行明確,又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失,駁回黃琪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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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告女記者汙衊 首度開庭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不滿陳姓女記者一個月內撰寫二十餘篇文章,抨擊她任職於新光金控的績效等,對陳女提起一百萬元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十六日首度開庭,李紀珠表示,陳女刻意汙衊自己,忍無可忍才提告,至於是否追加提告放言總編輯周玉蔻,會再與律師討論。 李紀珠親自出庭,她說,過去三十年來兢兢業業、自律甚嚴,但「放言傳媒」陳姓女記者於一個月內連續撰寫超過二十二篇文章,刻意詆毀自己,是非常惡意的行為。 李紀珠指出,陳女報導的唯一來源為已故新光金控前獨立董事李勝彥,陳女為跑新光金控的記者,清楚李男長期對她的不懷好意,且她報導前可以查證重訊、金管會聲明等公開資訊,卻刻意詆毀,公司甚至為此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李紀珠委任律師於庭中指出,因陳女私下表示報導皆出自於周玉蔻施壓、指示,盼先確認陳女是否有此說法,並先了解相關編審制度後,再決定是否要提告其他人,另追加請求陳女除去相關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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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女友無悔意 醋男判囚15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男子曾致嘉懷疑林姓女友劈腿,前年持利剪將她刺殺二十餘刀,致其當場死亡。一、二審均認定曾男犯後無悔意、未與被害家屬和解、賠償,依家暴殺人罪判刑十五年,最高法院十六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曾男(五十二歲)以油漆工為業,民國一一0年間發現賣檳榔的林女與其他男人的親密合照,懷疑她移情別戀。同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前往桃園市中壢區林女工作的檳榔攤質問,兩人爆發口角。 林女否認與其他男子有曖昧,但曾男一時情緒失控,拿出隨身攜帶的利剪猛刺林女全身多處共二十餘刀,隨即逃離,但林女倒臥血泊,送醫不治。 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依家暴殺人罪將他起訴,求刑十五年。曾男在法院開庭時承認持利剪刺擊林女小腿,但否認殺人,辯稱不清楚為何林女身上有其他傷口。 一、二審法院均認曾男殺人罪證明確,僅因與林女的感情糾紛,手段凶殘,且犯案後棄林女不顧,致延遲送醫而不治,犯後仍否認犯行,依殺人罪判刑十五年。最高法院認為前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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