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勞工局辦理健走 市警四分局宣導「反詐騙、反毒品、反霸凌」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於十六日在戀愛廣場辦理一一一年「職災預防一起來、安平保平安健走」活動,市警四分局犯罪預防宣導志工團隊進行「反詐騙、反毒品、反霸凌」犯罪預防宣導,並設立機動派出所為民服務。 本次宣導對象以參與健走活動的市民為主,由犯罪預防宣導志工團隊主演,以輕鬆幽默小劇場的方式,將「反詐騙、反毒品、反霸凌」概念植入人心。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詐騙案件猖獗,民眾若接到可疑電話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向警方查證。市議員林美燕也到現場為大家加油打氣,對於志工團的創新宣導方式表示肯定,場面熱鬧非凡。 四分局長王子雄指出,警察機關本著機關互助精神,對於各級機關學校辦理的各項活動,皆協助配合辦理宣導,將犯罪預防的觀念帶入校園、社區等團體,並藉由四分局警察志工團隊成立的「犯罪預防宣導志工團」,宣導「反詐騙、反毒品、反霸凌」等犯罪預防常識,一起為治安工作盡一分心力。

Read More

騎車見警就逃 竟是20年通緝犯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涉嫌綁架並燒死肉票,且經「八號分機」通緝二十年的要犯巫秋標,十三日在高雄鳳山區騎機車見警迴轉逃逸,被警方逮捕,全案訊後移送台南地檢署歸案。 高雄市警局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員警十三日晚間七時許在鳳山區瑞隆東路巡邏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看到警察立刻迴轉逃逸,警方上前追緝,但該名機車騎士甚至棄車徒步逃離約四百公尺,仍被員警追上。 警方在盤查身分時,該男子眼神閃爍顧左右而言他,且還虛報身分證字號,所長林卓材因此依法將他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赫然發現他竟是二十年前涉嫌綁架燒死肉票經「八號分機」通緝的要犯巫秋標。 警方表示,現年五十四歲的巫秋標是民國九十一年發布的殺人通緝犯,且是刑事警察局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八號分機」的查捕要犯。 南成派出所所長林卓材表示,巫秋標刑事追訴期是二十五年,要到一一六年四月才會取消通緝。這二十年來巫秋標隱姓埋名到處借宿,連父母過世都沒辦法回家,他被捕後自嘆「該還的還是要還」,結束二十年逃亡人生。 據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蔡峰宗民國九十一年因得知李姓鄰居繼承大筆遺產,於是便夥同友人李德榮、吳榮福和巫秋標綁架李男,並向李男家屬勒索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贖金,但因雙方贖金談不攏,蔡峰宗與李德榮、吳榮福和巫秋標四人為了滅證,便殘忍將李男綁在車內放火活活燒死;經台南高分院依擄人勒贖、殺人、強盜等罪判處李德榮死刑;蔡峰宗、吳榮福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但因巫秋標在案發後即行逃亡,因此被「八號分機」列為重大追緝要犯。

Read More

交通公司欠21萬罰款 車輛禁止異動後繳清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位於台南市南區的一家交通公司名下車輛在兩年多期間,交通違規逾八百件,因積欠罰款達廿一萬餘元,逾期未繳。被執行官發函禁止車輛異動後,蔡姓負責人才分二次繳清全部款項。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調查,這家交通公司所屬的車輛,於二0二0年間行駛國道期間,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遭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發單補繳共三百五十七筆,合計金額三萬二千六百多元;另因交通違規被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共四百四十九筆,合計金額十九萬餘元(其中一萬二千元移送前已繳納),均逾期未繳納,分別移送強制執行,催討欠款。 台南分署於今年三月間收案後,調查發現這家交通公司名下有多部車輛,乃先函請台南監理站辦理禁止異動,並通知蔡姓負責人到場報告,經協商後分二次繳納,於四月一日先繳十萬元,剩餘金額原本預訂於五月繳清,結果於四月十四日下午即提前清償。 台南分署呼籲,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會強力執行。

Read More

盤商非法吸金判八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兆良科技公司負責人羅栩亮與盤商黃泳學,對外佯稱與歐洲醫材大廠合作,並找來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大使站台,非法吸金二點二億元,有台版「華爾街之狼」之稱,羅已判刑定讞。至於黃泳學,最高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八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Read More

警洩120筆個資 起訴求重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南港分局王姓小隊長應警專時期的呂姓同學之託,以警用電腦查詢民眾個資,供呂男轉賣給徵信業者,呂男因此獲利三十萬元。台北地檢署查出個資外洩共一百二十筆,十五日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將王、呂及兩名徵信業者起訴,建請法院對王員從重量刑。 由於去年發生有員警與徵信業者勾結,涉嫌洩露民眾個資,警政署下令清查,發現王員疑涉案,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方調查,王員的警專呂姓同學原為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呂男於民國一0五年間退休後,受徵信業者委託查詢民眾個資並收取報酬,於一0八年間找王員幫忙。 檢方偵辦時,呂男坦承向王員索取民眾個資後,以每筆數千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邱姓、許姓等徵信業者,個人獲利約三十萬元,經還原呂男的電腦檔案,清查遭外洩的個資共一百二十筆。檢方去年十一月間發動搜索行動,約談王員到案,訊後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由於查無王、呂間具對價關係,未依貪汙罪嫌起訴本案,全案依假借職務機會非法利用個資罪、公務員洩密罪嫌起訴王、呂、邱、許四人,考量王男身為警職,影響民眾隱私權甚鉅,且嚴重破壞官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Read More

告週刊、經紀人 舒子晨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舒子晨不滿經紀公司「宇朕國際」鄒姓負責人向週刊爆料,指她過河拆橋、找黑衣人喬合約等,她認為報導不實,對宇朕國際、鄒女及週刊、撰稿記者連帶求償二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舒子晨敗訴。 舒子晨主張,鄒女向週刊爆料後,隨即於民國一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刊登「女神過河拆橋」等報導,內文指「女神舒子晨求解約」、「撂黑衣人直搗公司罵髒話」等,她認為內容不實,且未經合理查證,已損害其名譽,除提訟求償,並要求刊登判決全文。 宇朕國際、鄒女指出,舒子晨的董姓經紀人一0九年五月十二日兩名穿黑衣的男子到公司,聲稱「是藝人委託我們來談的」,可信為是舒指派而來。 週刊與記者表示,報導內容是向鄒女採訪所得,且舒子晨身為知名公眾人物,協商合約糾紛涉及黑衣人恐嚇,攸關社會風氣導向,與公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 法院審理時勘驗當天的錄音內容,認為當下在場者雖未表明代理舒子晨,但董女是舒子晨的經紀人,宇朕國紀也與舒簽訂音樂經紀合約,鄒女屬合理相信董女是代理舒登門談合約。 法院指出,黑衣人當下確實口出三字經,符合週刊報導內容,且記者報導前也曾向舒子晨、董女查證,並將兩人的回應呈現在報導中,認定未侵害舒子晨的名譽權,判決駁回求償。本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北市警南下查槍毒 一砲雙響逮2毒蟲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陳姓犯嫌長期販毒維生且為防黑吃黑還擁槍自重,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經追查,日前南下新竹將陳嫌逮捕並起海洛因、安非他命毒品及手槍一支,後再根據陳嫌供述在新北市鶯歌逮捕其徐姓友人,並再起出海洛因及安毒,警訊後將二嫌依違反槍砲、毒品管制條例移送法辦,另溯源追查槍毒來源。 台北市警信義分局接獲線報指稱,新竹一名陳姓男子長期販售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維生,且為防黑吃黑還擁槍自重,警方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追查得知陳嫌住在新竹新豐鄉,專案小組經埋伏、跟監多時,日前見時機成熟展開拘搜索行動,在新豐陳嫌老家將他逮捕,並查扣手槍一支、一級毒品海洛因五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十二包及大麻一包等證物。 隨後,警方根據陳嫌供述,前往新北市鶯歌區其徐姓友人租屋處,逮捕徐嫌查扣海洛因五包及安非他命五包,警訊後將二嫌依違反槍砲、毒品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Read More

農會選舉賄選最高處7年徒刑 立院付委審查

記者陳建興/台東報導 為端正農會選風,行政院會三月底通過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農會選舉賄選未來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十五日處理報告事項,將此案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 根據農委會報告,農會因深入農村,任務多元而複雜、會員人數眾多,歷屆選舉競爭激烈,不乏有金錢暴力等不法行為介入,影響選舉風氣,為遏止部分農會選舉賄選歪風,因此提出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會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將行政院版的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 草案這次將刑度、罰金雙提高,目前農會選舉賄選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將刑度提高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預備犯者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上述罰則,草案也增訂處罰對象,包含具有選舉權人資格、具候選人資格、具理事候選人資格、參與候聘登記人或具候聘登記資格者。 草案其餘重點包含,各級農會為辦理農會事務等而為重大投資事項者,得由五個以上農會、漁會依公司法規定,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增訂強化農會理、監事會議的運作機制;並明定總幹事代理順位。

Read More

八旬老嫗返家迷路 東門警開車護送返家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疑記憶退化年逾八旬的孫姓老嫗,從東區一醫院看診後欲走路返回南區喜樹住家,沒想到迷路,獨自行走約四小時後,在東區東門路二段一百五十八巷口無助地徘徊,警一分局東門派出所警員獲報前往,憑著孫姓老嫗身上的醫院收據,查知身分及住處,以巡邏警車護送其返家。 孫姓老嫗日前一人前往東區一醫院看診後,獨自徒步行走約四小時近二公里,致體力不堪負荷,只好在東門路二段一巷口無助地徘徊,民眾發現有異隨即報警處理。 東門派出所警員尤韻晴及王志宏獲報前往時,只見該名老婦人神情慌張,雙手微微顫抖,無法完整表達語意,疑似迷途;當詢問身分,老嫗一時無法想起個人基本資料,僅表示老家在喜樹,幸警方急中生智,從孫姓老嫗(卅年次)身上的醫院收據,查知其身分及住處,並以巡邏警車護送返家。 家屬向警方表示,母親近來年事已高,加上記憶退化,於晚間看診結束後久久未返家,家屬十分擔心,正打算到派出所報案協尋,幸警員尋獲母親。

Read More

劫殺按摩女 外送員判無期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擔任外送員的男子潘秉侑,去年到台北市林森北路的個人按摩工作室消費後,竟持刀將黎姓越南籍按摩女子砍殺十九刀致死,並盜取手機等財物。台北地院審理後,十四日依強盜殺人罪將潘男判處無期徒刑。 黎女(四十五歲)與男友原本相約去年五月十二日前往新北市中和烘爐地參拜,男方當日上午九時許前往黎女的租屋套房時,發現她倒臥血泊、慘死於浴室,嚇得跑出房間報警。 檢警勘驗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潘男(三十六歲)十一日晚間八時許曾進入黎女套房,停留約一小時許離開,循線約談潘男到案後,他坦承割喉殺人。 檢方調查發現,黎女的手機、現金被洗劫一空,且死者頸部有十七道傷口,去年八月將他起訴。潘男辯稱,不滿被黎女打兩巴掌,一時激憤才拿出放在包包內的水果刀,殺害正在浴室洗東西的黎女,並非預謀殺人。法院認定他為財謀殺素昧平生的按摩女子,惡性重大,昨日依強盜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萬多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