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軟?洪秀柱認為馬英九就是個君子心很軟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針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在政見會上說前總統馬英九太「軟」,台南立委候選人洪秀柱認為,長期以來馬英九就是個君子,心很軟,也就是心地善良,所以不必去負面解釋。羅智強則表示,馬八年的兩岸外交內政政績顯著,如今已卸任,評價就各自留在心裡即可。  對韓國瑜不論在政見會或是辯論會上的表現,洪秀柱說只有一個字就是「讚」。洪秀柱認為,韓的反應和各方面論述都讓大家更有信心,因此可看到這場選戰必勝的信心。至於韓對馬的說法,洪秀柱表示,馬英九是君子,心也確實軟,不要去負面解釋,而君子就該溫良恭儉讓。  羅智強則指出,事實上在馬英九在八年任內,不管是兩岸外交內政都留下顯著政績,免簽國家從五十四個增加到一百六十四個,邦交國維持穩定,甚至重返兩個非常重要的國際組織,蔡英文則被稱為蔡七斷,任內斷了七個邦交國,連兩個重要國際組織也被踢出來,但不管如何馬已卸任,對馬大家各有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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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涉引誘性侵小男童 檢求重判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被控利用提供手機遊戲、請吃零食飲料等方式引誘多名國小男童,並伺機性侵或猥褻得逞。台南地檢署認為張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及對未滿十四歲男子強制猥褻等罪嫌,卅日將他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並強制治療。  今年八月間,一名被害男童的母親由市議員林燕祝陪同公開指控兒子兩年前在校園廁所內遭張姓男子性侵猥褻,張事後並威脅孩子如果告訴父母,就要打死孩子,因此孩子畏懼不敢說。不料,今年六月張男又在校園內陰暗處再次對她的兒子性侵,疑似還有其他學童受害。南檢案子分由檢察官王聖豪偵辦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自二0一七年起,至二0一九年六月期間,先後在校園、超商、自己住處、及飯店房間等地點,對三名男童進行強制猥褻,撫摸下體;甚至曾不顧其中一名男童反抗,強制肛交得逞。張男的犯行除造成男童長期心理嚴重創傷外,被害男童母親得知後身心也遭受嚴重打擊。  檢察官偵查發現,張男刻意對被害學童投其所好、或利用被害學童的身心與家庭經濟狀況,長期對被害學童強制猥褻等犯行,手段非常惡劣,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因此建議法官從重量刑。雖然張男於偵查中雖辯稱自己的性向正常、目前育有一子且夫妻關係正常,但檢察官認為張男長期對數名男性幼童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有必要釐清張男是否有性心理問題,請法院施以強制治療,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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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不改 男這次判8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有多次酒駕前科的黃姓男子,不改惡習,竟又喝酒後開車去幼兒園接兒子放學,並與女園長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處理發現他滿身酒味,經酒測發現呼氣酒精濃度值超標,依法送辦。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八個月。此案還可上訴。  黃姓男子於一0八年八月廿七日下午飲酒後,晚間六點四十五分駕車前往台南市一家幼兒園,下車要接兒子回家,他質疑園方要求學生必須戴口罩一事,和女園長發生爭執,園方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見黃男滿身酒味,問他是如何到幼兒園,黃回答是駕車過來。警方對黃施以酒測,發現他的測值竟高達每公升零點八六毫克,將他移送地檢署。  黃否認酒後駕車,辯稱他的小孩常被學校司機言語霸凌,他下車要跟司機理論前先在車上喝高粱壯膽,因下車前才飲酒,未受酒精影響,行走正常且意識清楚地與幼兒園方爭吵。女園長證稱黃是從駕駛座下車,下車後約一、二分鐘便與她發生爭執。  台南地院認為,黃案發當時並非首次和幼兒園人員發生衝突,黃根本無須藉酒壯膽,經調閱幼兒園監視器錄影畫面,見黃駕車到幼兒園後停車後隨即下車,不可能如黃所辯,停車後仍逗留車上飲酒,認定他是酒後駕車至幼兒園無誤。由於黃於一百年至一0六年間,曾有三次酒駕被判罰金、三個月、六個月,這次再犯,決定嚴懲且不讓他有易科罰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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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拚跨年 市府創3億商機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耶誕跨年熱潮持續延燒,一個月來以帶狀方式舉辦跨年系列,不只吸引廿萬人潮,估計為地方創造三億商機,且在YouTube及其他影音平台的點閱流量超過五十萬,讓世界各國的人認識台南,為台南進行最佳的國際行銷。  有「被政治耽誤的主播」之稱的台南市長黃偉哲,當立委時期經常受邀上政論節目,是家喻戶曉的「名嘴」立委,就任市長滿一年,除了親民、活潑的風格,身為「媒體名嘴」的他,在就職滿週年就大膽突破傳統,將施政成果拍攝成「暖南市政搜查隊」電影,自己搖身成主播,以詼諧幽默方式,引領觀眾一同探索「暖南」。  此外,又將傳統單一大型跨年晚會的型態打破,把活動提前自十二月一日開始,不和別縣市搶跨年卡司,成功邀請多位國際巨星來台,創造話題,也將台南成功行銷國際。  市府表示,十二月廿一日耶誕演唱會創下八萬人潮、十二月廿八日創下十萬人,至於跨年夜預估有兩萬人潮,估算整整十二月就有廿萬人瘋台南,保守估計為台南帶來三億商機。  旅遊業者則表示,近來明顯感受到韓國旅客增加,且只是剛開始,隨著網路傳播,預估後續效益將擴散。業者認為藉由偶像藝人的影響力,成功擴展韓國旅遊市場,也期待市府辦理的大型活動能兼顧國際化與在地化,將台南推向國際、為地方帶來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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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拋家棄子四十載 三女准免扶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七旬吳姓男子年輕誤交損友不斷進出監獄,前後達四十年,他首次被關,大女兒才四歲,後來人生置家人於不顧,三個女兒由妻子和岳家扶養長大。吳男老來多病要求女兒扶養卻遭拒,走上法庭,法官認為吳男完全拋家棄子,未盡到照顧及扶養責任,裁准三個女兒可免除扶養父親的義務。  台南地院審理發現,這名吳姓老翁現年七十一歲,身體狀況不佳,每週需洗腎三次,名下均無財產及所得,他在民國六十二年開始因偷竊案件入監,由於進出監所次數頻繁,他的大女兒四歲時即對父親沒有印象,二女及三女一出生即未見過父親。吳男離婚後,前妻憑靠娘家的濟助支持,把女兒扶養長大。  吳家三姊妹認為父親在她們出生後,便完全棄之不顧,出獄後也拋家棄子,從小由母親及外祖父母共同照顧扶養成年,希望法官能免除她們的扶養義務。吳男前妻也證稱,前夫在女兒幼年時多次入監服刑後,未曾跟她們聯絡,也沒有照顧女兒及給付過扶養費。  法官調閱吳男前科及在監紀錄,最早於六十二年即因竊盜罪遭羈押一百六十一日,經判處徒刑執行完畢後,每隔幾年都會再因竊盜罪入監服刑,還曾六十八年間因贓物罪遭羈押達一0三日,屢次進出監獄,直到一0二年為止,先後十餘次因竊盜、贓物、妨害自由等罪被關,可說大半輩子都在牢裡。  法官認定吳姓三姊妹從幼年至成年期間,吳男多次反覆入監服刑,實無扶養照顧女兒可能,因吳男無正當理由對女兒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准許三姊妹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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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競總元月五日大造勢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台南競選總部主委黃偉哲,宣布明年一月五日將舉辦「蔡賴配」台南全勝利造勢活動,要用民進黨執政的價值與成績感動更多市民。  黃偉哲勉勵蔡英文台南競選總部近百名幹部,離大選日子越近越要小心謹慎,發現不實的訊息或不法行為,要快速回應、處理,避免發酵擴大。  總幹事黃先柱表示,越接近投票日越要加強與地方組織的聯繫與經營,他會用執政的成績,擴大市民的熱情與肯定,共同達成二0二0台灣要贏、台南第一的目標。主任潘新傳表示將邀請市民一同參加一月五日的造勢活動,一同為守護台灣主權與自由的蔡英文、賴清德加油,並且為六位立委候選人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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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就服中心下月2日聯合徵才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明年一月二日上午九時卅分至十一時卅分,將在樹谷園區企訓大樓二樓工安第二教室舉辦「春禧徵暉」聯合徵才活動,邀請四家廠商提供超過二百個工作機會,有意找工作的民眾,不妨前往應徵。 職訓就服中心表示,參與聯合徵才活動的廠商包括群創光電、巨東儲業、安立潔、國聯保全,提供職缺有倉儲員、清潔員、設備技術士、助理技術員、保全員、安檢員等。  相關活動訊息可上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就業服務網,http:// job.tainan.gov.tw-最新活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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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2跨年晚會尬場 將封街交管

 記者葉進耀、吳孟珉/台南報導  台南今年跨年夜將有官辦與民辦兩場晚會活動尬場,皆在中西區且相距不到一公里。市警卅一日下午就要封街管制,直到隔天凌晨三點,警方擔心兩場共伴效應,將造成鬧區交通癱瘓,提醒當天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市府也已規劃免費接駁公車供民眾搭乘。  由官方主辦的「台南跨年,府城搬戲」跨年晚會在南美二館旁忠義路登場,以在地藝文團體表演為主,預計有兩萬人參加,警方管制時間,將從下午四點,直到隔天凌晨二點;另外,由海安路商圈協會在海安路上舉辦的跨年晚會,以「星際大戰」的「原力覺醒」為主軸,包括周邊市集、饒舌、街舞等節目,跨年倒數後還有五至八分鐘的煙火秀,預計吸引八千人,管制交通從晚間五點到隔日凌晨三點。  二分局說,官方和民間這兩場跨年倒數活動,皆封街進行,南美館二館周邊包括友愛街(西門到南門段)、忠義路(中正到府前段)、永福路(中正到府前段)都將有交通管制。此外,海安商圈的跨年活動,屆時海安路(中正到民生段)也將封閉。請用路人提前改道,改從中華西路、金華、西門、南門、健康、北門等周邊替代道路行駛。警方當天出動一百十名警力,另有卅五名義交,在周邊道路進行疏導。  前往跨年會場的大眾運輸,包括公車2路、88路、6路、1路、7路、19路、紅幹線、紅2、藍幹線等皆可抵達會場(營運至夜間十點)。另外,為配合活動散場時間,台鐵一月一日凌晨將加開一班南下區間車(台南到高雄,一點卅五分開),及兩班北上區間車(台南到嘉義;一點半開、兩點廿九分開)來疏運人潮。  民眾跨年儘量不要開車來,以汽車代步的民眾,可將車停放美術館二館地下停車場、竑穗國泰置地停車場,或是新光三越本館及小西門停車場(營業至一日凌晨兩點)等收費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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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回開槍男惹議 再訊改交保

 記者葉進耀、陳銀全/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三天前放掉被移送開槍襲警的陳姓男子,引發警界不滿聲浪,隔天立刻分案由另一名檢察官重新檢視卷證,並再次傳喚陳男到庭,訊問後認其犯罪嫌疑雖重大,惟無聲請羈押必要,兩萬元讓他交保,並要求陳男不得對被害人及其家屬再有非法行為,亦請轄區員警加強查訪。  市警三分局十二月廿六日查獲持槍前往女友處理論並朝員警開槍的陳姓男子(五十五歲),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當晚值班的檢察官訊後竟以所犯殺人未遂及槍砲事證仍嫌不足,當庭將陳男無保飭回,並要求警方事後補充相關事證,及將槍枝送鑑定是否具殺傷力。事後,警界及社會大眾得知後,普遍引發不滿聲浪,並質疑檢方的做法可議,有縱放之嫌。  南檢得知警界一片譁然,立刻於廿七日把案子分給另一名檢察官黃銘瑩偵辦,要警方再把陳男傳來問過一次,順便把部分資料補齊,當晚,檢察官問完陳嫌,認為他犯罪嫌疑雖重大,但確實無羈押必要,決定讓他交保候傳,以照顧家庭。黃銘瑩除了當庭告誡陳男交保後,不能再對被害人有任何不法的行為,否則立刻把他拘回法辦,同時也交代三分局加強被害人住處附近安全維護。  警三分局表示,當日獲知陳嫌無保飭回後,即派員與被害人取得聯繫,緊急安置被害人,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隨後在廿七日下午,地檢署通知,派員再到嫌疑人家中,將陳嫌帶往地檢署,檢察官當庭予以約制,及裁定兩萬元交保,至於被害人住處,警方則增設巡邏箱及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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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 恐遭罰鍰、拘提

 新市區張先生問:我半年多以前去台東玩的時候目擊一場車禍案件,最近收到台東地方法院的傳票要我去當證人。因為傳票記載的開庭時間我正好出國,而且時間過這麼久,其實我已經不記得當時的情形了,可不可以不要出庭呢? 答: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刑事訴訟法第一七六條之一、第一七八條第一項定有明文。另民事訴訟法第三0二條、第三0三條第一、二項亦規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訴訟,有為證人之義務」、「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為此,無論民、刑事訴訟,法律均規定人民有於他人案件為證人之義務;證人如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時,雖可能因案件當事人捨棄調查證據聲請而無需再出庭作證,惟亦可能遭罰鍰甚至拘提到庭。  如張先生於法院預定傳訊之期日因故無法到庭,建議可檢附證明文件向法院請假、請求另定期日傳訊。又如係因路途遙遠等原因難以遵期到場,亦可考慮具狀向法院陳明不能到場之事由,由法院考量是否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七七條第一、二項或民事訴訟法第三0五條第一項、第五項等規定,就近於證人所在地之法院或利用影音傳送設備訊問證人,不宜對法院傳票置之不理或逕予拒絕出庭,以免遭受裁罰或限制人身自由之不利處分。 (作者/李合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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