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關112年元旦連續假期通關服務不打烊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為維持112年元旦連續假期期間(111年12月31日至112年1月2日)旅客、進出口貨物、郵包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採下列通關服務措施。111年12月30日(連續假期前一天)之一般進出口(含保稅)通關,除特殊案件外,均於當日處理完畢。連續假期期間如需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者,免提出申請,該關主動於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派員辦理。該期間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徵收特別驗貨費及特別監視費。儀檢作業:配合櫃場作業日期,該關派員值勤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郵包作業:配合郵局作業時間,該關1月2日全日派員值勤。入出境旅客行李、船舶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臺中關各通關單位服務電話:業務一組:進口一課(04)26565101分機225、驗貨課(04)26565101分機203、臺中郵務股(04)23015110分機589。業務二組:出口業務課(04)26565101分機114、麥寮業務課(05)6812061。保稅組:保稅業務課(04)26565101分機370、中科業務課(04)25602706分機51。稽查組:巡緝課(04)26565101分機149、檢查課(04)26155098。機動儀檢組:儀器檢查課(04)26571721、機動巡查課(04)26582500分機110。元旦連續假期期間處理緊急業務及聯繫單一窗口電話號碼:(04)2657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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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港口岸擴大開放 有利產業打通國際市場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中共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復同意丹東港口岸擴大開放,開放範圍包括大東港區63926米岸線,共十八個泊位。消息指出,丹東港口岸開放獲批,將對遼寧沿海經濟帶"黃海翼"的對外開放、對外交往與經貿合作產生積極深遠影響,為東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增添新動力。丹東港位於東北亞經濟圈的中心和環渤海經濟帶的東段,是中國大陸海岸線最北端的國際貿易商港,現有泊位24個,已開放泊位四個,口岸開放歷史遺留問題一直制約著丹東港發展。丹東港口岸擴大開放,有利於丹東產業打通海向國際市場,為東北東部腹地企業降本增效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同時也是貫徹落實遼港集團融戰略、擴增量、補短板、強服務工作方針,助力遼港集團打造世界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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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組合港今年進出口吞吐量近20萬TEU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深圳市發改委消息,深圳近年創新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開放營商環境,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發展注入活力,所創設的“大灣區組合港”通關模式已覆蓋大灣區近90%城市,今年以來進出口吞吐量超過19萬TEU。深圳市發改委表示,“大灣區組合港”物流便利化改革啟動兩年來帶來諸多便利,其中水水中轉貨櫃進出口物流整體時長,由五至七天壓縮至兩天,節省貨主報關成本約30%。近年來,深圳持續創新優化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開放營商環境,發佈國內首個《基於跨境活動的企業信用報告格式規範》,為不同國家、地區企業信用報告提供轉化支撐和互認依據;揭牌成立深圳資料交易所,實現國內首單場內跨境資料交易;發佈全國首個經國際認證的醫院評審標準,便利高水準醫療機構使用“國產標準”融入國際,推進大灣區及跨境醫療服務規則銜接。此外,深圳還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持有相關職業資格的國際專業人員在深圳備案登記後即可提供專業服務,目前已有超過500名境外專業人員享受到這份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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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預告訂定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草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關務署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草案,本次修正重點是為使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及管理規範符合法律明確性,及應海關業務執行需要,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一日修正公布關稅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轉運、轉口貨物之申報方式、通關程序、管理、指定之業 者與前項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就轉運、轉口貨物、貨櫃之存放、移動、通關、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因此擬具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以規範轉運、轉口貨物之申報方式、通關程序、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考量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及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已針對不同業者之轉運及轉口貨物相關通關程序及遵行事項訂有相關規範,爰本辦法僅就轉運申請書之類別、免申報轉運申請書之條件、指定之業者申報之申請書類 別、其應負之責任義務與轉運及轉口貨物之移運安全等事項予以規範,至本辦法未規範者,仍應依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本辦法共二十三條,其要點如下:本辦法訂定依據,本辦法用詞定義。運輸工具負責人、運輸業者及承攬業者應向海關申報轉運及轉口貨櫃(物)之進出口貨物艙單,及應於艙單詳實申報名稱之貨物。運輸業者、承攬業者或指定之業者辦理轉運或轉口作業,應向起運地海關申報轉運申請書並取得核准,並定明各轉運申請書類別、適 用範圍及申報主體。免申報T1及T2轉運申請書情形及運輸業者未遵守海運轉口貨物承諾事項之效果。轉口貨櫃(物)入境卸存場所。運輸業者、承攬業者或指定之業者應依照海關核准事項辦理轉運及轉口貨櫃(物)相關運送事宜,並定明運送過程中應注意事項。特定高風險轉口貨櫃(物)卸船(機)後之進儲地及出口地限制。轉運及轉口貨櫃(物)以內陸運送方式運經管制區以外地區時之監控方式。非以貨櫃裝運之轉運及轉口貨物,應於監視下裝入保稅運貨工具或 其他經海關核准之運貨工具載運等相關義務。空運轉運及轉口貨物運送至其他關區者,除主、分提單貨物分批抵達不同機場外,不得申請分批運送作業。轉口貨櫃(物)經海關核准裝運出口,進儲目的地貨棧或貨櫃集散站後,因故未能出口須退回原起運地之相關作業程序。轉口貨櫃(物)辦理出口之期限、展延規定及未於期限內辦理出口之海關處理程序。船用品申報規定及辦理裝船應遵循相關事項。運輸業者違反轉運及轉口通關及管理規定之處罰。承攬業者違反轉運及轉口通關及管理規定之處罰。四區業者違反轉運通關及管理規定之處罰。船用品轉口申請人違反轉口通關及管理規定之處罰,貨棧業者或貨櫃集散站業者違反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及管理規定之處罰,及本辦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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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復查時,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而所稱帳簿文據,是指其關係所得額之一部或關係課稅年度中某一期間之所得額,納稅義務人未能提示者,稽徵機關得就該部分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該局說明,對外營業事項之發生,營利事業應於發生時自他人取得原始憑證,如進貨發票,或給與他人原始憑證,如銷貨發票。給與他人之憑證,應依次編號並自留存根或副本。其內部會計事項,應有載明事實、金額、立據日期及立據人簽章之內部憑證,以資證明。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經營鐘錶買賣及維修業,其中屬鐘錶維修部分列報營業收入新臺幣(下同)238萬餘元及營業成本351萬餘元,該公司說明維修業務係委外處理,客戶常要求免費提供鐘錶維修及更換配件服務,致維修營業成本較高及產生毛損,並取具委外廠商維修費用之統一發票供核,惟未能提示客戶送修、領取手錶簽收單據、甲公司維修手錶報價及免費維修等相關資料,無從查證維修事項與維修收入二者之關聯性,致其營業成本無法勾稽,該局爰將鐘錶維修營業收入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維修營業成本114萬餘元,經補稅40萬餘元。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以免營業成本無法勾稽而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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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台越離岸風電論壇歡迎報名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由東南亞影響力聯盟(SIA)、春橋集團(Xuan Cau Holdings)、聯達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中海亞洲海洋聯盟所主辦的2022台越離岸風電論壇,將於12月21日15:00於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洛客廳)舉行及線上研討會,歡迎躍躍報名參加。據主辦單位表示,越南是東南亞地區GDP增速最快的國家之一,年增長率為6.5%至7%,導致能源需求年均增長11%。這個局勢為能源產業創造了許多新商機,尤其是再生能源,以確保未來能源持續發展。由於全球變局、中美政治及環境因素影響,加速了許多台商前往東南亞特別是越南投資的意願,為了強化台灣越南離岸風電供應鏈的合作及台商在越南的投資,東南亞影響力聯盟 (SIA) 與春橋集團 (Xuan Cau Holdings) 本月21日(週三)下午,舉辦「2022年台越離岸風電論壇」邀請企業及貴賓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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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月上海口岸出口汽車達112萬輛 增近47%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據上海海關發佈統計,今年前十個月上海口岸出口汽車達112.2萬輛、金額1501.8億元,比去(2021)年同期增長46.8%及71.6%。其中,電動載人汽車出口41.7萬輛、金額862億元,亦增長92.5%與115.5%。消息指出,近年來隨著中國大陸汽車產業成長壯大,國產車出口需求旺盛並保持強勁增長。在最大的汽車滾裝碼頭-上海外高橋港區海通碼頭“登船出海”的汽車數量持續攀升,今年前十個月該碼頭汽車出口83.93萬輛,在去年同期高位基礎上實現19.2%增長。統計分析,國產自主品牌的新能源車的出貨量已開始居於主流,從出口地區來看,出口目的地正逐漸轉向歐洲、美國、澳洲等高端市場,呈現出高品質發展的新趨勢。上海口岸電動載人汽車出口額前三國家或地區分別是歐盟、英國和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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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輪船下單逾10億美元訂造LNG及汽車運輸船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招商輪船下單逾十億美元訂造新船,招商輪船公告多筆造船訂單,包括一型船舶為LNG運輸船,另一型船舶為汽車滾裝運輸船,上述造船訂單總金額合計10.67億美元。據悉,招商輪船與關聯方招商局工業集團係簽署2+4艘9000CEU(標準車位)甲醇雙燃料PCTC(汽車滾裝運輸船)建造合作意向書,總價約5.97億美元。該事項將有助於公司加速拓展外貿滾裝運輸業務。此外,招商輪船通過下屬全資子公司與大連船舶重工集團、中國船舶工業貿易公司簽署《船舶訂造協定》,訂造兩艘17.5萬立方米大型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總價4.7億美元,預期有助於其油氣運輸核心業務長遠發展。依據雙方協定顯示,本次訂造的兩艘17.5萬立方米LNG運輸船舶將根據造船進度分五期支付進度款,具體擬為簽約20%、開工10%、鋪龍骨10%、下水10%、交船50%。交船期為2026年下半年,交船地點為大船重工及其下屬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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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灣工程公司承建東帝汶帝巴港全面開港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由大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所屬中國港灣工程公司承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負責施工的東帝汶帝巴港全面開港。消息指出,帝巴貨櫃碼頭工程是東帝汶建國以來最大的PPP專案,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630米碼頭,含一個七千TEU和一個3500TEU泊位,350萬立方米疏浚,27公頃陸域吹填及相關房建、堆場等配套設施。該碼頭最大貨物年吞吐量可達100萬個貨櫃,全面營運後將成為東帝汶海上貨運商貿往來的唯一物流中心,有利促進東帝汶經濟發展,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商貿往來中發揮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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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籲請運輸業者遵照轉運准單記載事項辦理出倉站作業以免受罰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基隆關表示,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30 條第1項規定,運輸業對於承運之轉口貨櫃(物),應依轉運准單記載事項,以海關核准之方式載運,負責將貨物安全送交承載之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點收並裝運出口,籲請運輸業者多加注意,以免延誤貨物通關及受罰。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據「轉口貨物通關及管理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轉口貨物裝運出口時,除海關另有規定免申報轉運申請書外,其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或承攬業者,應申報轉運申請書,並報明其類別,向貨物存放處所所在地海關申請核發轉運准單,憑其記載事項辦理出倉(站)裝運出口手續。另依據本辦法第80條之1轉據關稅法第83條規定,倘未依轉運准單記載事項,即將貨櫃(物)送交承載之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點收並裝運出口,得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處罰3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報關。基隆關提醒,運輸業者應遵照轉運准單記載事項,辦理出倉(站)裝運出口事宜,確保順利通關,以共同維護邊境安全,及提升通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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