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入冬首波寒流週末報到!「不應讓學生連穿暖都是奢求」,民團調查有一半的學校不願開放學生天寒加穿自己的保暖衣物,還是不甩教育部的規定,教育部回應,將就成績考核與專案補助雙管齊下,持續督導公私立學校。
教育部修法多年,明定「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但許多學校仍不甩教育部法規,青民協日前開放網路表單讓學生回報學校未開放外穿禦寒衣物,及其他對於學生帽T、圍巾、毛帽的限制學校未依法開放。在IG限時動態問答中,參與投票的五千四百八十八位國、高中生中,有百分之五十點二(二千七百五十四位學生)填答學校規定仍不合法,顯見違法學校並非個案。
今年許多學校還新增轉彎限制,必須把學校校服外套、毛衣等都穿上後,才能將禦寒衣物外穿,多數學生無法理解已經穿校服在內,為何還要穿很薄的校服外套,才能再穿自己的外套,讓學生上課像是「包肉粽」?相當不舒服;有學生認為,若是擔心校安因素,可要求攜帶學生證供查驗。青民協表示,教育部今年初就發函重申,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學校不可限制發布「低溫特報」、「寒流」,才能將便服外套外穿。
教育部回應,將持續督導,若未改善,國立學校將列入相關人員成績考核辦法、私校則列入獎補助經費參據,並在一一一年起,針對地方政府督導列入中央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