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調整政策,將自一百十二年元旦起,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都取消排富規定,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未滿二歲托育補助,都取消排富規定,預計增加四萬餘名幼兒受益,另外五歲至六歲幼兒的「就學補助」,也將擴及沒有就學的幼兒。
育兒津貼原設有「排富條款」,即設定申請條件為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家庭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總額減去免稅額及扣除額)在新台幣一百二十一萬元以下。考量到以所得稅來排富,可能對部分家庭不公平,所以取消排富規定。
這個措施估計將增加約四點一九萬名幼兒受益,其中育兒津貼增加約三點七五萬名幼兒受益,托育補助增加約零點四五萬名幼兒受益。即使家長領有育嬰留停津貼,仍可領取育兒津貼。
在「零至六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下,零到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就學補助每月新台幣五千元,零到未滿二歲幼兒就讀公共化托育機構,每月補助五千五百元,就讀準公共托育機構或送托準公共保母,每月補助八千五百元。
二到未滿六歲幼兒就讀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每月繳費不超過三千元,且相關補助依胎次再增加。至於五至未滿六歲幼兒就學補助,也將擴及沒有就學的幼兒,新制實施後,將讓零至六歲幼兒全面受到照顧,總計有一百零三萬名幼兒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