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育署台東分署公布自十五日起,開放所轄海岸地區保安林滯留漂流木自由撿拾。(記者鄭錦晴翻攝)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林業保育署台東分署公布自十五日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台東縣列入陸上警戒區域)為止,開放轄管海岸地區保安林範圍漂流木,民眾可徒手方式自由撿拾,但不得使用機具裁切。
林業保育署台東分署指出,開放漂流木撿拾條件,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二十公分、且長度二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五十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民眾都可在開放期間撿拾。
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欲加工轉售,或撿拾量體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須攜帶身分證件到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應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民眾撿拾漂流木為自行使用,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
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若發現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應通報台東分署或台東縣政府運回保管,後續將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給予林產物價金十分之一做為報酬。
撿拾的漂流木除自用外,如要販賣務必到「台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申請登記,並取得追溯條碼後再行販售。撿拾期間在分署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請民眾配合辦理漂流木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