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前遭爆料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檢方分案調查貪汙罪嫌卻不了了之,而陳也因桃色糾紛面臨監察院彈劾,但經審查會投票彈劾並未成立。南檢重啟調查,掌握陳曾兩度接受性招待、十次經由酒店業者媒介性交易,每次收取一萬兩千元。認陳宗彥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重判。
檢方十五日表示,陳宗彥在一0一、一0二年市府任職期間,受綽號「歐哥」的連男及綽號「豆哥」的王男關說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及請託李姓業者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接受連、王二人安排的酒店小姐「小芸」等陪同外出「喝咖啡」,酒店業者也特別強調「要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要問太多」。據檢方調查,陳宗彥兩度接受性交易,十次則是由連、王媒介性交易,每次收取一萬兩千元。
台南地檢署指出,陳宗彥曾任南市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等職,領取國家薪俸應戮力從公、克盡職責,卻沒有潔身自愛、眩於私慾,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要求,玷汙、褻瀆公務執行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
陳宗彥涉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連、王涉犯同條例中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至於連、王媒介酒店小姐以每次一萬兩千元代價與陳姓交易部分,涉犯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同樣依法起訴。另陳宗彥自始否認犯行,未將犯罪不法所得自動繳交,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