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前男友不斷簡訊騷擾 跟騷法伺候

東區王小姐問:兩個月前我跟前男友分手,但是前男友總是會傳文字訊息騷擾我,且文字中常出現「超級想妳」、「再讓我好好愛護妳」、「寶貝,我們可以好好談一下嗎?我放不下妳」等字眼,經屢次勸告還是不聽。另外,前男友還設立假帳號在網路上虛構不實故事情節,並到處張貼在公開版上或私訊不認識的第三人來毀損我的名譽,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己權利呢?答:我國現行跟蹤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跟騷法)已明確規定八種具體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之行為。又跟騷法之構成需符合五大構成要件,分別是:一、與性或性別有關。二、針對特定對象。三、違反被害人意願。四、反覆、持續的行為。五、造成當事人心生畏怖影響生活。倘若其一要件不成立,則很難成立跟騷法。本案中,王小姐之前男友於訊息中不斷以「想妳」、「愛妳」、「寶貝」等語騷擾,於司法實務上可能被認定為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文字言語,在符合上述五個構成要件之情況下將會成立跟騷法。又跟騷法並非我國刑法之規定,然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王小姐之前男友將會優先以跟騷法來處置。此外,當遭遇跟蹤騷擾行為時,依照規定被害人可以先向警察機關報案,報案後由警察依據客觀狀況決定是否發函告誡或為其他緊急措施。再者,跟騷法之刑事責任追究屬於「告訴乃論」之範疇,檢察官只有在被害人提出正式告訴後才能啟動刑事偵查程序。依據跟騷法之規定,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的人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被科處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倘若在實行跟蹤騷擾行為時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案中,建議王小姐蒐集相關事證後向警察單位報案.並且針對行為人之行為提起告訴,以維護自己之權益。 (作者∕梁家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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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亂抱國小兄妹襲下體 辯「只是玩鬧」後果超嚴重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何姓工人酒後無聊見一對國小兄妹晚上一起去夾娃娃機店時,竟猛勾哥哥脖子,又亂摸妹妹還從她胯下硬是抱起,朝她胸部、下體猥褻,犯後還稱只是想玩鬧,請求減刑;法院痛批,何隨意欺侮幼童,釀對方身心恐慌,依傷害、強制猥褻罪,各判他拘役三十日、有期徒刑三年二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何男今年一月二十日晚上八時多在大里區慈德路、至善路附近,見一對國小兄妹一起去附近夾娃娃機店,竟然只因酒後無聊,突然從背後以右手猛力勾住男童脖子二次害他頸部受傷後,又向女童伸出狼爪朝她亂摸、摟住,並從背後及胯下抱起女童,對方嚇得尖叫大喊「放下」,但何仍不罷休繼續亂摸女童胸部、下體,最後女童強烈反抗用頭撞擊,何男這才作罷。兄妹遇害後立刻跑回家,家長得知也馬上報警逮人並堅持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何男均坦承不諱,並和兄妹證詞大致相符,並有現場監視器、驗傷等可佐。何男的辯護人也主張,何男因酒後想和兒童玩鬧才下手,犯罪樣態非嚴重,平時也不是罪大惡極之人,犯後也都坦承,請求情堪憫恕減刑。台中地院認為,何男是國小學歷,平時在工地打通,並非毫無辨別是非能力,僅見幼童夜間無成年人陪伴,竟起欺侮幼童之意,不足以同情,不予以減刑。法院審酌,該兄妹都未滿十二歲,需特別保護照顧,有關兒童身心發展與保障,更具有高度公益性質,何男無關騷擾、欺負幼童,導致兄妹心理恐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他拘役三十日、有期徒刑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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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藥劑師詐騙 花蓮慈濟醫院成假冒目標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近期警方接獲多起詐騙集團假冒花蓮慈濟醫院藥劑師行騙的案件。台北市一名六十四歲許姓男子於七月接獲一通自稱是花蓮慈濟醫院「藥劑師」的電話,假「藥劑師」以專業的語氣告知許男的健保卡疑似遭盜用冒名、領取藥品,許男一時不察遭騙逾二十萬元。刑事局表示,北市六十四歲的許姓男子於七月接到一通自稱是花蓮慈濟醫院「藥劑師」的電話。該「藥劑師」以專業口吻告知許男其健保卡疑似被盜用,隨後將電話轉接至自稱「警察」的假冒者。該名假「警察」稱許男的個人資料已外洩,金融帳戶可能被詐騙集團利用,並要求許男寄出所有金融卡及提供密碼以便進行內部審查。許男照辦後,金融帳戶現金陸續被提領。直至該名假「警察」再次來電,強調不得將案情告知其他警察、銀行或家人時,許男才起疑,最終損失達新台幣二十萬餘元。刑事局指出,詐騙集團專門針對高齡者,利用假冒公務機構的手法行騙。民眾在接到陌生來電時,應保持高度警覺,切勿輕易相信對方的身份及要求。警方也教授民眾用「三要二不」防範原則,以保障自身安全:刑事局呼籲,若民眾懷疑自己成為詐騙受害者,應立即撥打一六五反詐騙專線進行求證,或前往最近的派出所報案。千萬不要相信網路上聲稱能替你找回被騙款項的方法,以免再度成為詐騙集團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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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他人和僱用合法移工於休假時間打工都是違法行為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日前接獲線報,出勤到彰化縣秀水鄉某工地查察,現場有數名利用休假日前往打工的越南籍合法移工。彰化縣專勤隊指出,媒介他人工作和僱用合法移工於休假時間打工都是違法行為,本案非法雇主及仲介阿輝因違反就業服務法,分別被裁處新臺幣十五萬元及十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彰化縣專勤隊指出,這起案件,係由阿輝在越南移工臉書以「幫同鄉找工作,一起假日開心賺外快」名義,號召合法同鄉加入,並在工地四處找尋工作機會,阿輝找上了下游吳姓包商,只要吳姓包商工地缺人,阿輝便會在臉書社團公開招募,媒合想假日賺外快的同鄉工作,並負責與包商對接及管理發給同鄉的薪資及餐費。專勤隊說,阿輝雖然辯稱自己仲介同鄉打工,僅僅是「熱心幫忙,沒有收錢」,然而這個行為已經違法,經移民署函送主管機關,阿輝已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規定遭裁罰十萬元,另僱主因非法雇用也遭罰十五萬元。專勤隊隊長張玉龍強調,就算仲介合法移工非法工作也算違法!非法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依法恐面臨十到五十萬元罰鍰,非法僱用或容留不法外來人士,最重則可處七十五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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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西重劃案 涉索賄千萬 郭信良求刑15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里長高進見,涉入佃西重劃案索賄一千三百萬元案,二日終結辯論,檢辯攻防五個多小時。郭當庭喊冤強調「絕對沒有收到半毛錢」;高進見自陳難以承受外界壓力而落淚;檢方強勢論告,當庭對郭求刑十五年。全案將於十一月一日宣判。針對郭信良與高進見的律師以採取最高法院判例,主張貪汙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須行為人須有恫嚇使人心生畏怖而交付財物的勒索行為,郭並非向廖姓土地開發商恐嚇,所以不構成該罪。檢察官王鈺玟足足花了一個半小時論告,認權勢索取財物即屬勒索,並不須有恫嚇使人心生畏怖該等法無明文要件。又舉例二0一0年間台灣社會因為連續幾件幼女被性侵案件,法院以「沒有違反當事人意願」輕判被告而爆發白玫瑰運動,最高法院才修正了原本嚴重悖離一般民眾法律感情不當見解。檢方認為,郭信良明知高進見並未與廖姓土地開發商簽立買賣契約,且未曾支出一分一毫,在一般社會交易上,顯然無任何立基點可向廖要求賠償金,卻仍假藉該事,對廖稱「口頭契約也是契約」,則郭信良實是利用其議長權勢,藉詞向廖強行索要高額款項,因致廖難以反抗,受迫無奈而只能將一千三百萬元雙手奉上。郭、高的辯護律師也質疑,廖姓土地開發商在多次證述中,有不少證詞可信性令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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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署技佐涉貪 5人被約談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前身為中央氣象局)於民國一一0年主處的一項桌上型麥克風系統汰換標案,因涉嫌不法圖利行為,台北地檢署二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針對該案兵分五路進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指出,當時負責該標案的氣象署徐姓技佐,涉嫌在招標過程中圖利特定廠商。檢舉內容提到,徐姓技佐明知有三家廠商使用詐術圍標,且廠商的招標文件與採購標案規格不符,仍然包庇相關廠商,致使該標案價值超過三百萬元新台幣的桌上型麥克風系統順利交標。為查明事實,調查局二日對徐姓技佐的辦公室以及涉案廠商進行了搜索,並對徐姓技佐及相關廠商共五名涉案人員進行了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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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美人告操作棄保 鍾小平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知名主持人于美人在去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立委,因對同選區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鍾小平的選舉操作感到不滿而提告。于美人指控鍾小平涉嫌操作棄保策略,並散布不實民調數據誤導選民投票,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認定鍾小平的相關行為並未違法,裁定不起訴處分。于美人控訴鍾小平在於一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媒體的採訪中,拿出顯示民調數據的手板,聲稱自己在選區內落後鍾小平及民進黨候選人吳沛憶,並在選區內設置「棄于保鍾」等宣傳標語,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她指控鍾小平以此手法干擾選情,並違反選罷法。鍾小平則對此指控加以否認。他表示,手板上的數據來自他委託的趨勢民調公司,此外,山水民調公司的數據也是通過他在民進黨內的朋友獲得,並非虛構。調查結果顯示,鍾小平所提供的趨勢民調數據與實際數據完全一致,山水民調數據雖有些許差異,但基本順序一致。北檢檢察官認為,鍾小平的民調數據並未虛構,且關於是否使用棄保策略的問題,則取決於選民個人考量,無法僅憑數據差異判斷鍾小平的行為已對于美人造成實質損害。最終,檢察官認為鍾小平犯罪嫌疑不足,決定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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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南檢機密資料 3律師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醫學大學教授侵占幹細胞應用研發成果案時,意外查出某律師事務所劉姓所長及黃姓、王姓律師涉嫌洩露台南地檢署一起藥事法案的偵查資料給當事人,台北地檢署二日偵結,全案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非法利用個資等罪,起訴劉男等三名律師。檢察官調查,北檢在一一一年六月對台北醫學大學黃姓教授夫婦處所進行搜索時,意外查獲同案被告高姓男子竟藏有台南地檢署正在偵查的藥事法案件資料。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劉姓律師及其指派的黃姓、王姓律師涉嫌將偵查中的機密資料洩漏給相關嫌疑人。檢方指出,劉姓律師指派黃姓、王姓律師擔任鄭姓助理及廖姓員工的辯護人。在辯護過程中,黃姓律師涉嫌將警詢內容及羈押聲請書等機密資料透露給生技公司負責人朱姓男子及高姓男子,甚至安排在律師事務所內會面。王姓律師則在偵訊期間詳細記錄內容並製成報告,透過微信群組將資料傳送給相關涉案人員。北檢進一步查明,劉姓律師事務所的呂姓律師也涉案,但由於證據不足,檢方決定對呂姓律師不起訴。該案件的核心問題在於律師群體如何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非法獲取和洩漏司法機密,進而影響案件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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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同鄉1歲兒 女移工改判12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三十一歲法姓印尼籍女移工受同鄉托顧一歲兒子,照顧期間卻失去耐心施虐男童致死,被逮還辯稱是男童自己跌倒,且背部傷痕是因用印尼傳統方式拿紅蔥頭刮痧導致,台中地院不採信,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十二年六月,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她沒前科,撤銷改判十二年,可上訴。起訴書指出,法女自一一0年十二月起受託照顧男童,每個月薪資一萬二千元,但期間因男童不斷哭鬧不聽話,法女受不了就徒手痛毆、搖晃或撞擊頭部、拿塑膠棒打,直到去年二月男童昏迷送醫,醫師發現男童鎖骨骨折、頭部有外傷還有腦出血、視網膜出血,除立即通報外也施予搶救,但最後仍傷重不治。一審根據法醫解剖、醫師鑑定等報告,審酌法女明知男童僅一歲多,卻因缺乏耐心照顧就施虐,男童身體遍布新舊傷痕,送醫到院前就沒呼吸心跳,顯見施虐時間不短、手段殘忍,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法女十二年六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法女不服提上訴,懷疑男童中邪,欲透過宗教儀式驅邪,並推稱是男童父母不願開刀、放棄治療卻要她承擔死亡責任。台中高分院二審依法醫鑑定等,仍認法女有施虐致死,但考量她沒前科等情狀,撤銷改判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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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虐死丟包還po網 主嫌無期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男子楊家豪、陳子易、張柏彥等人在台南大舞廳喝酒,與一名任姓男子發生口角,楊等人聯手毆傷任男,任男事後在臉書上嗆「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試試看」。楊男得知,糾眾十餘輛車到燒烤店把任男押出來,重毆致死。國民法官庭二日將主導全案的楊男重判無期徒刑,陳、張分處十六年四月及十四年十月。可上訴。二0二三年七月九日凌晨,楊家豪等人在舞廳喝酒後毆傷任男,事後被嗆,同日晚間把任男押到四草茶行之KTV包廂,楊等人分別拿棒球棒、藤條、塑膠條等物狂毆任男,並拍攝毆打過程。任男被毆倒地,陳子易找來四草茶行內之小姐謝女為任男做CPR,仍無反應,指示張柏彥駕車載任男至永康奇美醫院,當晚近十二點到醫院急診室外,將已明顯死亡的任男推入急診室,張駕車離去。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認定楊家豪不滿任男臉書貼文嗆聲,居於主導地位押走任男凌虐教訓,陳子易、張柏彥及其他參與的人,聽從楊的指揮毆打並將此刻意折磨、冷血兇殘畫面上傳網路示威,行為可惡至極,實屬傷害致死罪中最嚴重的犯罪情節;且楊家豪等三人從案發至今,均從未對家屬有一句真誠的道歉或賠償所造成的損害,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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