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車扯斷電桿線路 路過機車翹孤輪 騎士輕傷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馬姓騎士二日中午騎機車沿永康區龍橋街行駛至龍安街口時,突然整台機車「翹孤輪」重摔倒地,幸馬男車速不快,僅受輕傷,路人見狀協助報警,馬男經救護人員包紮後自行就醫,警方初步研判馬男是因前輪纏繞工程線路自摔,後續也將交由交通分隊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  據了解,一輛地下汙水工程施工單位車輛,曾於先前行經永康區龍安街與龍橋街巷口時,不慎拉扯電桿線路,導致線路斷裂鬆脫,斷裂線路就掛在該路口紅綠燈上,周圍也未設置警告設施。  二日中午適巧馬姓機車騎士行經該路口,機車前輪纏繞掉落線路後,前輪被順勢被抬起,機車也因慣性失去控制,當場人車倒地。  路過民眾見狀立即通報警方,永康警分局龍潭所警方及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救護人員獲報立即到場協助,由於馬男車速較慢,僅右手肘擦挫傷,警方檢測酒測值為零,經救護人員簡易包紮後自行就醫。  永康警方初步研判,認地下汙水工程施工單位址斷電線後,未能設警告設施致馬姓騎士自摔,全案後續由交通分隊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針對施工單位疏失部分,永康警方暫未接獲馬姓騎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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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習翻艇二死 無人為疏失結案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發生於七月三日海軍陸戰隊左營軍區桃子園海灘進行操演時,兩名現役軍人因膠舟翻覆發生落海意外,二人送醫急救後無效,宣告死亡。 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師相驗後 ,確認蔡姓及陳姓兩名現役軍人均係因膠舟二號艇翻覆事故致生前落海、窒息及其併發症導致死亡。該案件查無應負刑責之人。  橋頭地檢署於事故發生後,由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李明昌,與高雄憲兵隊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釐清案發過程。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該件事故發生之原因,應係二號艇進入激浪區後,遭湧浪頂起、翻覆,導致死者蔡姓及陳姓二員生前落海,因窒息及其併發症而死亡。 發生翻覆事故之二號艇及操舟機業經檢驗合格,且均有按規定進行保養,於翻覆前並無機械故障之情形;又二號艇之操舟手業已完成操舟訓練,同艇乘員均已取得合格簽證,全部乘員均有穿著檢驗合格之救生衣;且操演時之海象亦符合突擊艇之作業標準,操演地點亦有配置救護車、救護人員及戒護艇,於事故發生後並無延誤搜救之情形,是該件查無應負刑責之人。  橋頭地檢署進一步說明指出,事故演習時天候狀況事發海域之顯著浪高,十分鐘內之平均浪高為二呎,最大浪高為三呎,足認事發當時之浪高,並未超出突擊艇之天候海象作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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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爆 男師向10歲女學生求婚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二日召開記會踢爆一起校園醜聞,她說有家長向她表示,某國小一名男老師竟然向當時年僅十歲女兒求婚,而今已升上國二的女兒竟也持續與這名老師有連絡,擔心女兒會被狼師誘拐。北市社會局表示,社會局會對個案所需要的後續處遇加以輔導協助,並盡力保護陳情人的女兒。  許淑華表示,該名男師在陳情家長女兒就讀小學四年級時,就不斷的向她告白、示愛,還希望女孩在十八歲後就能嫁他,在女孩升上國中後,男師竟前往女兒就讀國中找人,並在深夜企圖進入陳情人住家大樓,而陳情人的申請保護令卻至今未有下文。  社會局表示,雖然保護令尚在審理中未核發,但他們對個案所需要的後續處遇加以輔導協助,並盡力保護陳情人的女兒。另外檢察官也有指揮轄區派出所巡邏陳情人住家周遭,同時,學校也有請保全注意把守校園周遭,以確保被害人安全。  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副主任陳彥竹表示,家防中心獲報的第一時間就幫申請暫時保護令及通常保護令,因法官需蒐集資料、通盤考量是否具保護功能等等,所以,保護核發需要一些時間。在這階段家防中心會密切與陳情人保持聯絡,並與警政及校方等單位通力合作,確保陳情人女兒身心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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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前體育處長涉貪案北檢重新提起公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前體育處(已改制為體育局)處長孫清泉,涉嫌於十年前收受業者賄賂,以協助優先承租場地。台北地檢署首度偵結後不起訴,經再議後,台灣高檢署撤銷發回並命令起訴,北檢重新分案後,二日依貪汙罪嫌將他起訴。  孫清泉從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任職北市府體育處處長,任期到一0一年三月。  檢方查出,孫清泉於九十九年至一0一年間,涉嫌利用民間團體申辦體育活動的機會,以每場四萬至五萬元或活動每日二萬元的代價,收受業者賄賂,再協助業者取得公園用地的優先承租權,並給予減免租金、保證金,業者取得場地使用權後,再轉租攤商牟利。  北檢前年約談孫男到案後,依貪汙罪嫌諭令六十萬元交保,但前年八月間認為罪嫌不足,將孫男及王姓業者處分不起訴,其中孫男因公務員涉貪,九月十日依職權送請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審核後認為,檢方的不起訴理由違背經驗及論理法則,撤銷不起訴處分並命令北檢起訴。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高檢署檢察長認為案件再議有理由,偵查也已完備者,可命令一審檢察官起訴,但通常是二審檢察官經自為偵查,開庭調查後,才會命令起訴。  較為時殊的是,高檢署此次未經自為偵查,即命令起訴。北檢日前重新分案調查後,已依法將孫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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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販毒愛滋病個案管理師判六年八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原本在台北市立醫院任職的邱姓愛滋病個案管理師,被控於去年販售安非他命毒品供個案吸食,台北地院審理後,二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將他判刑六年八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邱男(四十四歲)任職市醫時,曾多次宣導愛滋病與性病傳染相關知識,因外語能力佳,也協助愛滋國際交流會議,沒想到自己卻捲入毒品案。  台北地檢署去年底偵辦一起施用毒品案時,被告供稱毒品來源為邱男。檢警搜索邱男住處,他當時出國,且委託莊姓男子顧家,莊男涉嫌吸毒。  檢警事後傳訊邱男,邱男坦承供毒。檢方並查出邱男於一0七年九月至一0八年十月間,販賣安非他命給陳姓、趙姓、李姓男子,先後共九次,全案依毒品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邱男坦承犯行。邱男律師辯稱,邱男是愛滋個案管理師,負責毒品減害業務,從業時發現個案常因施用毒品不但危險,又花費鉅額,邱男販毒目的在教導個案應如何安全施用毒品等,行為與毒梟不同,盼法官給予減刑。  法院認為,邱男是負責毒品減害的公立醫院管理師,應克盡職責,協助施用毒品的人戒除毒癮,卻藉機販毒,依法將他判刑六年八月,並沒收犯罪所得七萬八千五百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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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囚少女 前科狼收押將入獄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涉嫌誘拐十四歲高雄少女的三十一歲「保全界李宗瑞」嫌犯羅育祥,落網後拒絕夜間偵訊,前晚被送至高雄市刑大,昨天經檢方偵訊後,被依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高雄地院下午三點召開羈押庭後,法官下午四點裁定羅嫌收押禁見。  另案發的四樓透天厝為羅育祥父母的出租屋,不久前交由王姓嫌犯負責打理,雖同被列為關係人,但警方初步判定包括開車的盧嫌兩人並不知情。王嫌、盧嫌移送複訊後,檢方已諭令兩人均請回、限制住居。  高雄市警三民二分局偵察大隊長曾順興表示,發現少女時也在暗室查到四級毒品「阿普唑他」,是屬於第四級毒品,該物品具有鎮靜、抗憂鬱與嗜睡的效果,警方懷疑是嫌犯用來控制少女的毒品,但羅嫌否認,並稱是自己食用。  羅育祥今年七月因涉犯迷姦二名少女被判十年徒刑後,他自承性侵案審理期間就有預感被重判,但他不想坐牢,於是五月開始準備入住密室,想用來躲過坐牢,這點被檢方認為他有逃亡理由。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涉嫌誘騙高雄市十四歲少女的男子羅育祥,另案被控迷昏少女拍攝裸體照,台北地院今年七月依違反兒少條例將他判刑十年,羅男及檢方收判後均未上訴,該案已定讞。考量羅男涉犯誘拐高雄少女案,台北地檢署近日將囑託雄檢代為發監執行。  判決指出,原本在某保全公司擔任區經理的羅男,負責應徵面試工作,但他被控於力銀行網站搜尋未成年少女,以打工面試為由,結識兩名被害少女。  民國一0七年五月五日,羅男邀一少女到新北市住處拍實習照,卻在飲料中摻入安眠藥,趁藥效發作時,拍下性侵時的裸露照片。  同年,羅男邀另名少女在新北市板橋捷運站碰面,載她回到住處,並重施故技,將其迷昏後拍攝少女私秘處的猥褻裸照,事後也性侵得逞。  法院判決指出,被害少女年僅十五歲、十六歲,羅男利用她們有經濟壓力、找工作的機會,以下藥方式性侵,影響其身心發展,考量他已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今年七月二十三日,兩罪各判處七年六月,應執行十年。  由於羅男與檢方收判後超過二十天未上訴,全案於八月三十一日判刑定讞,送交北檢執行科擇期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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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湖、梅龍步道8日起封閉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二0二0年以脊梁山脈旅遊為台灣觀光行銷主軸。市府觀光旅遊局向觀光局申請經費補助,八日起將封閉南化區龍湖步道及楠西區梅龍步道,展開登山步道更新整建工程,工期約一百日曆天。 台灣擁有多樣複雜的地形,在範圍不到一百四十公里的水平寬度,垂直高度就有近四千公尺的落差。加上北回歸線攔腰穿台,在全球相同的氣候帶,僅台灣擁有密度極高的高山。超過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面積, 山地面積占比高達七成,是聞名國際的高山島嶼。其中超過三千公尺的高山多達兩百六十八座,組成五大山脈,以中央山脈為主幹,東為海岸山脈、西有阿里山山脈及玉山山脈、北有雪山山脈。 因中央山脈縱貫全島,故有台灣屋脊之稱,也稱脊梁山脈。 狹義的脊梁山脈是指中央山脈,;廣義的脊梁山脈則是中央山脈、雪山山脈和玉山山脈的統稱,最廣義的脊梁山脈則泛指五大山脈。偌大海拔差距、海島型多雨潮濕環境,造就不同的動植物、山岳、氣象景觀。包羅萬象的自然資源與獨具人文特色的南島原民文化,築育出台灣魅力觀光旅遊資源。 今年交通部觀光局以台灣既有的觀光優勢發展山脈旅遊,形塑台灣為知名國際登山旅遊地,盼吸引國際登山旅客, 讓世界看見台灣。南市觀光旅遊局依交通部觀光局一0九年度「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申請南化區龍湖步道及楠西區梅龍步道更新整建工程,獲得經費補助。八日開工後,將於上述地點進行木作階梯設施更新整建工程,創造優質的山林體驗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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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邊打電話 菲籍船員落海溺斃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旗后安檢所,二日凌晨三時許接獲民眾報案,高雄旗津大汕頭漁港內,有一名菲律賓籍船員從船上不慎落海失蹤,經聯合高雄港各警、消單位搜救,清晨五時許在港區內碼頭縫隙水面下尋獲落海船員,但救起時已無意識,隨即送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急救仍宣告不治。  海巡署第五岸巡隊指出,獲報漁港有菲律賓籍船員落海失蹤後,即啟動救援機制,並協同高雄港務消防隊二港口消防分隊,以及高雄港警總隊中洲機動中隊,在漁港內水域全面進行搜救,約兩個多小時才尋獲。  第五海巡隊表示,初步調查,當時該名船員在萬那杜籍的一艘漁船上工作,站在船邊打電話時,重心不穩導致落海,可能當時有受傷,又加上視線不佳,未能及時呼救,搜救人員針對漁船周遭水域展開搜尋,仍花兩個小時,才在船身與泊靠碼頭縫隙水面下發現這名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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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製藥被罰10萬 提行政訴訟 法官認罪證不全 只罰3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定區一家中藥房被查獲未申請查驗登記,擅自製造藥品,違反藥事法裁罰十萬元。鄭姓藥商不服裁罰,向法院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原處分所認定鄭被查扣的所有品項全部涉違反藥事法規定,證據並不完全,依裁罰標準應罰鄭三萬元才正確,因此,撤銷原處分。  台南市衛生局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派員至安定區一間中藥房稽查,發現玻璃架上放置永安顧肝丸、龍膽瀉肝丸、加味四物丸等九項藥品,稽查人員認鄭姓藥商雖有販賣許可執照,卻未申請查驗登記,擅自製造藥品,違反藥事法裁罰。  鄭姓藥商打行政訴訟指稱,被查獲藥品均為王姓男子等六名顧客依自身需求向他訂購,顧客下訂後再行調配製作,檢方認他並無違反規定將藥品預先製成商品化行為,也非為量產而製造、輸入藥品,作出不起訴處分。鄭說,個別顧客前來下訂中藥藥品,均記錄在白板上,藥品製作完成後即擦除,王等證人已證述並未填寫訂購單,但確有訂購事實,衛生局未再採證或詢問證人,即對他裁處,顯有未盡調查之責。  台南地院認為,除黃連解毒丸三瓶為鄭自用外,依鄭訴願書及證人所證,尚有天王補心丹二瓶並無人可證明有預先訂購,其餘均有顧客訂購或自用,依衛生局裁罰標準,應處鄭三萬元才正確,不能罰到十萬,原處分顯不符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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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安全大執法 5大重點取締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徐國勇與交通部長林佳龍一日共同主持「路口安全大執法」記者會,即日起警方將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等五大重點加強取締,展現政府對路口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確保用路安全。  徐國勇表示,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與行人都要共同遵守規範,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通行才有保障。  內政部指出,政府為維護路口安全,規劃為期一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五大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依交通部統計,一0九年一月至五月為一千二百二十一人,較去年同期增加四十七人。  分析約有六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四成也發生於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的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三肇因。  警政署表示,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一0九年一至六月已舉發七十七萬九千多件,執法強度逐年增加,顯示民眾守法觀念待加強。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汽機車闖紅燈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紅燈右轉罰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將加重處罰。行人沒走行人穿越線可罰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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