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愛河撈起屍塊袋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市府環保局清潔隊員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許,在九如、同盟路口的愛河段打撈到二袋深色袋子,上岸後打開其中一袋後發現疑似一截人體小腿的屍塊,立刻報警,三民一分局立即派員警前往了解,並封鎖現場,初步表示不排除是分屍命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將於今日前往相驗後,再對外說明相驗結果。  高市環保局表示,清潔人員二十三日發現二個深色的旅行袋,位置就在愛河幸福川出口到家樂福一段中間,在打開一袋後,發現裡頭竟有一截小腿的屍塊,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將二個旅行袋移至九如路橋下的清潔隊工作站,並通知警方鑑識人員到場採證,以釐清案情。轄區三民一分局抵達現場後立即封封鎖現場進行調查。  警方表示,不排除是分屍命案,死者身分尚待調查。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初步勘驗後,表示應是人體屍塊,檢察官已指示警方進行鑑識,待鑑識完成,檢察官將於二十四日進行相驗。  警方表示,不排除調閱附近的監視器,以了解近日是否有人將旅行袋放入愛河中,以進一步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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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廟惡火奪四命 相關局處協助善後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針對關廟區一民宅半夜惡火奪走四條人命,市議員洪玉鳳、杜素吟及陳怡珍等均感不捨,並於質詢時直指水火無情,期市府相關單位多予以協助。市長黃偉哲指出,消防隊很快即趕抵現場,但仍造成四條人命葬生火窟,令人哀痛,已責請相關局處協助治喪事宜。  杜素吟表示,對大火奪取四命,籲市府多協助殯葬事宜,另對七成以上民宅都只有一個出口,有必要籲請加裝住警器。陳怡珍也提醒市府能對該案多予以協助。  對此,黃偉哲表示起火原因尚待檢察官相驗及消防局於現場採集跡證後,才能有結果,他也指出,火警一發生警報器也很重要,後續會責請消防局嚴格查察平房區的住警器,加強住家消防安全,盼提早偵測煙與熱發出警告,也許可以多搶救一條人命。民政局長顏振標回應,除發送家屬慰問金外,對於罹難者後續喪葬費用也會給予最大協助;社會局長陳榮枝也表示,因該住戶為中低收入戶,其意外災害部分會依照相關辦法來協助家屬;教育局表示,對於罹難幼童的班級,已介入進行安心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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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子彈恐嚇三圓建設王光祥北檢起訴二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大同經營權之爭中,代表市場派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日前收到裝有兩顆子彈的恐嚇信,經查為陳姓女子唆使黎姓男子犯案,台北地檢署二十三日偵結,全案依恐嚇、槍砲等罪嫌將陳女、黎男起訴。  至於陳女另被控涉及槍砲罪嫌部分,陳女到案後否認教唆黎男寄送裝子彈方式恐嚇,檢方考量沒有積極證據證明陳女涉案,這部分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陳女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前,要求黎男前往三圓建設恐嚇王光祥。黎男於十七日近中午時,與何姓女友搭乘由杜姓女子駕駛的自用小客車,前往台北市南京東路的三圓建設,將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交給大樓保全,要他轉交給王光祥。  王光祥收到信封後,打開發現裡面有兩顆子彈,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將黎男帶回調查,訊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日前再傳訊陳女到案,諭令二十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後,二十三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黎男起訴,並依教唆恐嚇罪嫌起訴陳女。至於何女、杜女,檢方認為兩人不知情,均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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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被下符 刺母一刀判六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姚姓男子妄想許男的家人對其下符咒,竟為破除符咒,涉嫌持水果刀刺了許男的八十六歲母親腹部一刀,幸經發現立即送醫救回一命。彰化地院二十三日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處六年有期徒刑,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五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姚男妄想許男的家人對其下符咒,認為刺殺許男之母可以破除,去年十月十五日晚間六點多,持水果刀刺入許母腹部一刀,隨即逃離現場。嗣經居家照護人員發現送醫救回一命。  姚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有先問人,才進去房間。他雖有持刀刺告訴人,但沒有想到要刺死她。因他長期吃腦神經的藥,有幻聽幻覺。  法院據證人證述及診斷證明書、監視器翻拍照片、相關鑑定資料等,認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審酌被告之前曾刀傷告訴人之子許男,竟又再度刺殺告訴人,犯罪情節甚為嚴重,且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另考量被告經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又因病識感不佳、未按時就醫服藥,才會發生本案,實有可議之處,判處六年徒刑。  法院說,本案是第二次暴力犯行,犯罪情節較為嚴重,且都是針對許男及其家人,若被告未能持續施以妥適治療及監督,恐有再犯之虞,因此併宣告施以監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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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轎車擦撞違停機車 酒駕女遭警活逮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府前路一帶老牌水果行於廿二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烏龍,四十餘歲的徐女晚間與友人到店內吃水果,於停車之際意外擦撞路邊一輛違停機車,徐女等下車察看之際,車主聞到兩人身上酒氣,疑心對方酒駕肇事隨即通是警方到場,警方檢測發現徐女酒測值超標,訊後即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廿二日晚間,吳姓民眾與友人等在府前路水果行聚會,機車就順便停在店門口紅線處。十時許一輛保時捷休旅車沿府前路行駛,準備臨停路邊之際車側卻意外擦撞吳男機車,整輛機車瞬間失去平衡傾倒,吳男友人見狀雖立即出手扶車,但機車後照鏡仍因倒地歪曲。  副駕駛座一名女子隨即下車查看,稱車輛沒有受傷、沒有撞到,並指責車主紅線違停等,該休旅車則逕自往前臨停。吳男等人見對方態度不善,對談間也聞到些許酒氣,不欲多做糾纏,果斷通報市警二分局民權所警方協助。警方到場欲為雙方進行酒測時,駕駛休旅車的徐女卻多番推諉、不願配合。  徐女友人跳出稱車是自己開的,惟吳男等人紛紛證稱徐女才是駕駛,警方仔細還原全案後向徐女勸說,徐才坦承自己駕駛身分配合酒測,警方檢測後發現徐酒測值達0點廿七,有「酒駕肇事」事實,隨即將徐帶回派出所,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徐女到案坦承曾於晚間聚餐時飲酒,辯稱酒後有稍微休息、意識清醒,晚間想吃水果才與友人開車出門,肇事時也未感覺到撞擊感,不想卻意外演變成行車糾紛。警二分局也強調,酒駕不僅危險更違法,也呼籲駕駛酒後切勿免強上路,幸徐女僅是擦撞路邊違停機車,僅造成車損未釀成傷亡,但因此吃上刑責可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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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電信掏空案 王令麟須賠2億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十三年前爆發力霸、東森集團掏空案,創辦人王又曾潛逃赴美後車禍死亡,被害人亞太電信不滿遭王又曾等人掏空,對王妻王金世英及其子女求償。高院判決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免賠,更一審二十三日則改判王令麟須賠償二億元。  對此,王令麟聲明指對判決結果感到訝異,認為本案審判程序未經實體調查審理,判決違反程序正義,偏頗不公,將提出上訴,爭取公平審判的機會。  高院認定,在王又曾主導下,王家人涉掏空亞太電信二百六十三億多元,判決王金世英及子女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王令僑,及人頭負責人共十二人,應全數賠償損失。  同案中,亞太電信指控王令麟涉及「Cable Modem」案,求償連帶賠償九億七千多萬元。但高院認定,王令麟出售東禾媒體公司股權,純粹是處分個人名下財產,不構成公司法的連帶賠償責任,且已超過二年求償時效,駁回求償。  不過,更一審指出,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從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算,在二年的時效前,亞太曾函文通知王令麟給付損害賠償金,並於六個月內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更一審認為,按照民法的規定,時效重行起算,因此並未超過求償的時效,合議庭認為亞太的請求合理,判決王令麟應給付二億元給亞太。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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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朱瑞皓,於文化部人文司長任內涉嫌收受出版商賄款,另還洩密採購標案資訊,護航業者得標,並索取一百八十萬元回扣,接受不當飲宴。台北地檢署二十三日依貪汙、洩密等罪嫌起訴朱瑞皓及廠商廖育強、白手套陳金源、邱祥豪等四人。  任職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的朱瑞皓,於前年承辦「台灣戲曲中心三樓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整修工程」標案時,安慶營造負責人廖育強有意承攬標案,透過白手套陳金源與朱男接觸,朱男即洩漏招標資訊給陳金源,雙方並約定回扣成數。  朱男後來勾選標案評選委員名單,讓安慶營造得標。朱男於去年一月間透過陳金源向廖育強索賄,廖男當天晚間將五十萬元現金,交給陳男及邱男,再轉交給朱男。  另在「台灣音樂館專屬之五樓琴房設備裝設工程統包案」中,朱男也以相同手法涉嫌收受一百三十萬元回扣,並接受招待上酒店等不當飲宴。檢方昨日偵結,將朱男等四人依法起訴。  此外,朱瑞皓另於擔任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及司長任內,涉嫌收受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盧姓理事長、周姓副理事長賄款六十萬元,還受招待到泰國、越南旅遊,護航二人取得文化部特定補助款一百五十萬元。他目前因涉本案遭法院裁定羈押,檢方目前仍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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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行車糾紛 亮槍男被逮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安南區北安路與安通路口發生行車糾紛,許姓男子涉嫌自機車置物箱內取出槍枝向對方比畫,民眾向後方大喊有槍,引起市警三分局安順所巡羅女警蔡佩娟注意,請求支援警力盤查嫌疑人,查獲改造槍枝和子彈。  安順所女警蔡佩娟於六月廿日深夜騎警用機車執行巡邏勤務,在北安路與安通路口停等紅燈,見對向車道的機車待轉區有兩位機車騎士爭吵,三十六歲的許男自機車置物箱內取出疑似槍枝物體向對方比畫,民眾向後方大喊有槍。  許男發現苗頭不對,便將槍枝丟回置物箱,騎乘機車離開現場,蔡員見狀緊追在後,並請求警力支援,在離路口數十公尺處將許男攔停,支援警力也迅速趕赴現場。許男見大勢已去,主動交付機車鑰匙,配合開啟置物箱,起出改造手槍一把、彈匣一只及兩顆子彈,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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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天剛股票古董張判刑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股票聞人「古董張」張世傑被控於十一年前,與天剛資訊前董事「世界陳」陳和宗,聯手炒作股票上櫃公司天剛股票,不法獲利二千六百多萬元。最高法院二十三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將張、陳各判刑四年、四年四月,並追徵犯罪所得定讞。  陳和宗與張世傑合謀,看上天剛公司資本小,公開市場流通的籌碼稀少,具有易於炒作的特點,從民國九十八年五月起至七月間,利用人頭帳戶、相對成交的手法,炒作天剛股價。  兩人於兩個月炒股期間,以不斷交易方式製造股票交易活絡假象,再利用不知情的分析師,在電視股市節目上以「轉機飆股」為名,鼓吹投資人購買天剛股票。  股民受到鼓動大量進場,天剛股從當年六月十二日開始至七月二十一日止,共有十九個交易日跳空漲停,將天剛股價從每股二十點八五元拉抬到每股六十七元,期間最高價達八十三點九元;張、陳獲利二千六百多萬元。  一審認定兩人不法獲利三千四百多萬元,依違反證交法將張、陳各判刑五年、五年六月。二審重新計算不法犯罪所得為二千六百四十八萬元,改判四年、四年四月,分別追繳犯罪所得。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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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軍方情資 台商判九月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凃姓台商被控於四年前假藉放款機會,吸收三名軍士官後蒐集軍方情資,並發展組織。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凃男蒐集的軍事準則未涉軍事機密,依違反國安法判刑九月,最高法院二十二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同案被控遭凃男吸收的王、侯、陳姓等三名退役軍士官,二審各被判刑一年八月、六月、五月,其中陳男可易科罰金,三人均判決定讞。  判決指出,凃男於民國九十八年間認識自稱「福建省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協會副秘書長」董恆與「張炳煌」,對方要求介紹從聯勤旗山彈藥庫退伍、轉任保全員的王姓退伍士官長。  凃男後來安排王男與張炳煌以通訊軟體聯繫,張男要求凃、王配合提供軍事資料,允諾提供金錢報酬,且可提供資金,由王男借錢放款給其他現役軍人,伺機刺探、蒐集軍事資料,並發展組織。  同年六月,王男利誘侯姓士官以軍用電腦搜尋「國軍人事戰備教則」,洩密給凃男,獲得二萬元酬勞,侯員分得一萬元。 一0一年間,王男又介紹陳姓現役士官,向身分不詳的「羅先生」借錢,後來無力償還,王男乘機要求陳員幫忙蒐集軍事準則,每筆代價一萬元。同年三月,陳員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部電子作戰戰情室,將「空軍資通電教則」等機密列印紙本交給王男。經憲兵隊查獲移送。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凃男依國安法判刑九月徒刑。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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