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泰國呼麻闖民宅 被逮

本報綜合報導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子孫安佐上個月二十五日前往泰國普吉島遊玩傳出遭逮,網路上有影片拍到孫安佐在泰國呼麻被逮,他意識恍惚突闖入普吉島的民宅,光著上身還脫下短褲,露出臀部在房內亂晃,讓屋主嚇壞,當場報警逮人。目前孫安佐已經回到台灣,刑事局表示,孫安佐在泰國觸犯何種法律還不清楚,如果泰國政府願意提供台灣相關資料,警方會依據相關法令處理。孫安佐二0一八年在美國犯下恐怖威脅罪,羈押十一月後遭驅逐出境回台,二0二0年台灣檢察官以在美國犯行再起訴,後來法院認定無審判權確定不受理。媒體報導孫安佐在泰國惹麻煩一事,提到孫父母的友人透露是感情問題才導致孫安佐情緒受影響。不過,孫安佐傍晚發限動,PO出自拍照表示,「家裡的人有病,還被怪罪在前女友身上,我好可憐」。

Read More

女身高未達160警消夢碎 判違憲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陳姓女子在一0七年通過警消人員特種考試,但在消防署訓練中心進行體格複檢時,身高僅一百五十八點九公分,因不符女性須達一百六十公分標準而遭廢訓,陳女在提出行政訴訟失敗後,轉向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三十一日做出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認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規定違憲,自宣判之日屆滿一年失效。陳姓女子因不符女性須達一百六十公分標準而遭廢訓。但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資料,台灣女性的平均身高僅為一五九點五公分,這意味著約有百分之五十五的女性被此規定排除在外。陳女先提起行政訴訟,在確定敗訴後,認為相關規定侵害憲法賦予她應考試服公職權利,轉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年一月間進行言詞辯論,並在三十一日做出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憲法法庭對於陳女的案件做出了裁決,認為其案件的判決違憲,並將其案件發回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因此,憲法法庭的這項判決,將對台灣消防員的選任制度產生深遠影響,也將對目前審理中的相關個案產生影響。消防署回應表示,將依消防人員執行消防工作實際需求,配合考選制度調整未來選任女性消防人員基礎條件。

Read More

國防部大樓 資通電士兵墜樓亡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國防部博愛大樓資通電軍驚傳命案,一名男士兵倒臥大樓旁,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對此,資通電軍指揮部三十一日證實此事,並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配合憲警調查釐清肇因。針對媒體報導「今年第十八起!資通電士兵在國防部大樓高處墜落不治士兵自傷已遂」一事,資通電軍指揮部表示,資通電軍于姓士兵凌晨三時許,疑似自博愛營區營舍墜落,同袍發現後立即送醫並聯繫家屬,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資通電軍對同袍傷損至感悲傷不捨,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配合憲警調查釐清肇因。

Read More

遭判刑竟當場翻桌砸檢察官

本報綜合報導士林地方法院卅日開庭審判一起強盜案,被告王姓男子遭判八年徒刑後,失控翻桌且拿麥克風砸向檢察官,士林地檢署卅一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譴責王男並表示將主動分案偵辦,若有涉刑責將依法嚴處。有法官事後在臉書貼文指稱,王男看法庭成員不慍不火才撒野,原想依職權告發王男毀損公物,簽呈都打好了,但資訊室檢查後說電腦和麥克風都沒壞,「這是我聽過最好的壞消息」,王男對檢察官丟擲凶器造成法警掛彩,還好本案也判的不輕,夠王男在獄中好好反省。士林地院昨午表示,針對法官依職權告發部分,目前尚在研議中。晚間即發出聲明譴責被告王姓男子在公訴檢察官執行職務時丟擲物品、謾罵等不理性行為,基於保護同仁安全、維護其權益,事發後地檢署立即聯繫士林地院彙整、保全相關事證,後續將主動分案,由偵查組檢察官查明事發經過,若有涉刑責,將依法嚴處,絕不寬貸。

Read More

張學友小巨蛋開唱黃牛票滿天飛 刑事局全力偵辦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歌神張學友三十一日在台北小巨蛋開唱,但在演唱會前卻出現黃牛票滿天飛的怪異現象,對此,刑事局表示,已與主辦單位取得聯繫並建立管道,後續將加強偵辦,全力打擊黃牛票,並針對黃牛透過假網拍案進行偵辦。刑事局指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一一二年六月二日上路以來,刑事局已接續查獲六件六人涉嫌不正取票案件,如首宗的「AI搶票黃牛」及「MAX搶票機器人」等案件,除售票公司透過文化部向本署舉發外,並由跨機關組成的「聯合打牛小組」持續針對各個藝文票券不正取票情形持續關注與蒐證,刑事局會全力打擊黃牛票相關案件,也會針對真黃牛遁入假網拍案件進行偵辦。刑事局呼籲,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搶票,將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第三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及刑法第二一0條偽造文書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關規定。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要買非法管道的黃牛票,以免遭受詐騙。

Read More

男子拒酒測害警隨車被拖曳 妨害公務遭判一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侯姓男子開車到派出所,被員警聞到酒味,但他拒絕酒測、拒簽舉發通知單,甚至逕自啟動引擎準備駛離,陳姓員警用手握住左後車門門把,侯男仍踩油門離去,員警隨車被拖曳至路中央,為顧及安全只好鬆手。彰化地院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將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一名女子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凌晨,到派出所報案,自述其遭侯男施暴。沒多久,侯男開車到達派出所,陳姓員警一度因擔心侯男與該女會發生衝突,請侯離開,但女子當場舉報侯酒駕,陳員也聞到侯身上有酒味,多次要求侯進行酒測,但遭侯拒絕,陳員乃開立拒絕酒測的舉發通知單,並要求侯簽名,侯仍然拒簽。隨後員警依規定通知吊車準備直接拖車,侯竟趁陳員不備之際,坐入駕駛座啟動引擎準備駛離,陳員見狀立刻上前打開該車輛左後車門,並用手握住門把勸阻,未料侯仍用腳急踩油門,駕車迅速自派出所前方空地倒車到馬路車道上,致陳員隨車被拖曳至馬路中央,並開始往前行駛,陳員見侯執意駕駛該車輛離開,為顧及安全,只好將手鬆開,侯隨即駕車離去。被告否認犯行,辯稱警員違反酒測程序等語。惟法院查證後,認所辯不足採信。法院審酌被告在派出所前,不理會警員勸導,也不顧警員人身安全,乘機強行將應依法移置保管之車輛開走,又反覆開車到派出所前,車停在路中央,頭手伸出車窗外斥責報案人、挑釁警員「來抓我」、「開槍啊」等語,公然挑戰公權力,態度囂張,無視國家法治,及否認犯行等情,量處一年徒刑。(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Read More

首例!女變男免術換證勝訴

記者孫曜樟、陳柏翰∕綜合報導一名跨性別男性「尼莫」在未摘除性腺器官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遭拒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三十日判決尼莫勝訴,戶政事務所應准予變更性別登記為男性,全案可上訴。此一判決在台灣性別平權運動中,具有指標性意義。尼莫是名跨性別者,他從小就認知自己是一個男孩子,在經歷過不少掙扎後,決定跨出去做自己,並開始進行男性荷爾蒙的補充,但尼莫過去曾經因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如果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會危及生命,因此沒有辦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尼莫先前向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提出將性別由女變更為男的申請,但因未能提供變性手術證明,遭到戶政事務所以內政部函釋為由拒絕。尼莫對此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度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審理在三十日作出判決,認為內政部的函釋違反了憲法法律保留原則,並嚴重侵害了變性者的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因此,判決尼莫勝訴,並認可其性別變更申請。北高行指出,在尼莫的案例中,他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證明文件,包括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男性荷爾蒙連續注射處方箋等,因此認定尼莫的性別變更申請符合法律要求,戶政事務所應准予變更性別登記為男性,全案可上訴。對此,伴侶盟表示,這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高度肯定北高行看到每名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也期待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能夠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本件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Read More

人蛇集團掩護百人偷渡歐洲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檢警在去年八月破獲歷年來最大的跨國人蛇集團,人蛇集團涉嫌招募台灣人頭,以一萬多元的報酬,免費搭機到香港,掩護大陸人蛇偷渡到歐洲。掩護偷渡犯罪行為持續約二年半,不法獲利高達近千萬元,檢方大動作起訴六十四人,逮捕七名幕後老大,還對二名未到案犯嫌發布通緝。隨著偵查終結,人蛇集團的犯罪手法也隨之曝光,原來他們吸收在中國大陸投資失敗的台商,再利用台籍人頭掩護人蛇的方式,二段式偷渡,涉案範圍包括台灣、中國、香港及歐洲國家,估計不法獲利就高達上千萬台幣。移民署表示,人蛇集團是利用高報酬誘使國人取得兩段式登機證,先出發到港澳,在當地跟中國人蛇會和後,再交付「後段登機證」給對方,協助中國人蛇冒名偷渡到歐洲,集團會事先竊取台灣護照,更改上面姓名,讓中國人蛇偷渡更順利,近年來透過這種偷天換日方式偷渡的人數已經超過百人,不法獲利更高達近千萬。人蛇集團會以前往香港澳門,換取免費機票跟旅遊,當天或隔天就可以折返,加上回台後,還能領取一萬到一萬五千元的報酬,誘使貪圖不法利益,或是不曾出國的國人,協助集團犯罪。主要是台灣護照公信力高,擁有多國免簽,人蛇集團藉機竊取,變造照片更換姓名,再交由偷渡客,利用登機時間只有三十分鐘,地勤只能檢查登機證跟護照上,英文姓名一致就放行,鑽起法律漏洞。

Read More

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 炎亞綸免關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被控在民國一0六年間認識當時未滿十八歲的被害人網紅耀樂,並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在住處用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影片並傳送給兩人。士林地院三十日宣判,依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個資法等三罪,判處炎亞綸應執行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三年,其中二罪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網紅耀樂去年六月指控在未成年時期與炎亞綸交往,遭炎亞綸拍攝私密影片,並且外流給網友觀看。檢方經偵查後,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和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炎亞綸四度出庭應訊,並在今年三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雙方簽署保密條款,同意不對外透露和解金額。士林地方法院經審理在三十日宣判,依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個資法等三罪判刑,其中一罪判處四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他二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七月徒刑,三罪均緩刑三年,炎亞綸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履行調解內容。全案可上訴。

Read More

苗栗銀樓搶案四小時偵破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苗栗縣議員曾美露位於公館鄉的銀樓二十九日晚遭搶,歹徒得手金飾約九兩餘,價值約九十餘萬元,苗栗縣警察局專案小組於案發後一小時內即鎖定下手行搶嫌犯,警方於三十日凌晨在國道三號清水服務區停車場查獲張嫌等四名嫌犯,全案依竊盜及搶奪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羈押。苗栗警分局二十九日十九時二十二分許接獲報案,指公館鄉大同路一家銀樓遭搶,歹徒得後隨後搭乘接應車輛逃逸,苗栗縣警察局獲報,立即率員到場並成立專案小組,於案發後一小時內即鎖定下手行搶嫌犯,鎖定張姓(三十二歲)男子涉嫌重大。警方於三十日凌晨0時六分餘,在國道三查獲號張嫌及其同伙楊姓(三十一歲)、劉姓(三十一歲)及李姓(二十四歲)等四人蹤跡立即壓制逮捕,現場並取獲遭搶的金飾四十四只(約六兩餘)、變賣金飾後贓款二十一萬餘元及手機五支等贓證物。經調查張嫌及楊嫌為逃避警方查緝於犯案前先在台十三線苗栗段竊取自小客車車牌懸掛在犯案用車輛,隨後駕駛該車前往公館鄉的金飾店,由張嫌佯稱需購買金飾,在店家提供金飾供其挑選之際,趁店家不及防備隨即搶奪金飾離開。嫌犯得手後由楊嫌駕駛車輛在路邊接應,再逃往銅鑼方向與劉姓及李姓同伙會合駕車另一車輛逃往臺中逢甲地區,警方接獲報案立即調閱相關監錄影像,經確認犯嫌身分後並以車追人,在國道三號清水服務區停車場發現張嫌等四人蹤跡,全案在發生短短四個多小時即宣告偵破。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