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控年代老闆林大鈞等四人詐欺等三項罪名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年代旅遊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案有約九百名旅客向品保協會申訴,經查發現有年代旅遊員工或債權人,與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合謀,持假單據向品保協會請求代償款項,品保協會三十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控告包括負責人林大鈞在內共四人涉詐欺等三項罪名。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春節期間讓二九二名旅客被丟包越南富國島,後年代旅遊未依觀光署要求補足一五0萬保證金,觀光署已於三月五日將正式撤銷其旅行社經營執照。旅行品保協會表示,加計尚未出團的旅客,有九百名旅客向品保協會申訴,經查其中有七人為年代旅遊員工或債權人,與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合謀,持假單據向品保協會請求代償,品保協會將對其中四位不願撤案者提告詐欺。品保協會表示,七名申訴者,共提供九百萬元損失,且都無法提出正常旅遊交易洽談紀錄,確認是持假單據詐領款項,其中三人被發現後已經撤案六百多萬元,但剩下四名沒撤案的假被害者,品保協會己向地檢按鈴控告林大鈞及其兩名楊姓員工、楊姓員工配偶共四人「詐欺未遂」、「業務文書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會計憑證不實」等三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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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旅遊涉持假單據詐領代償金 品保協會提告求償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春節在越南富國島丟包,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受理代償申請,但卻發現有六件申請案,疑將投資資金假冒成旅遊訂金,品保協會理事長張永成等人三十日至北檢控告該公司負責人林大鈞等四人涉嫌詐欺。張永成指出,品保協會控訴林大鈞與員工涉嫌利用公司債務轉成旅遊債權,詐欺品保協會的代償金,品保協會不僅要保障全台灣的旅遊消費者,更要捍衛四千家旅行業者的形象及利益。年代旅遊今年二月間,辦理赴越南富國島的旅行團,因年代積欠當地地接旅行社團費,導致數百名旅客的行程被迫更改甚至被丟包,台北地檢署以詐欺案主動偵辦。品保協會理事長張永成、秘書長吳美惠三十日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及員工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等罪。他強調,品保協會將以最嚴厲的態度對抗此種旅遊詐騙行為,年代旅遊自春節至今已涉嫌詐騙四個對象,包括旅遊消費者、公司投資者及國外當地業者,連品保協會也成為被詐騙的對象。張永成表示,品保協會有代償制度,年代旅遊事件大概涉及一千名受害者,初估總金額高達新台幣三千二百萬元。品保協會發現六件有疑義的案子,其中有些資料涉及不實,金額高達新台幣九百二十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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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友人已替他修理欠錢不還的人 詐得62萬元 男被判二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林姓男子聽友人提及有一位朋友欠錢不還,想找人修理他,即向友人佯稱單純要打他二萬元內。友人信以為真,匯二萬元給林男。林男再佯稱「已經幫你處理對方,車馬費等,你總共要付給我七十萬元。」友人再陸續支付六十萬元給林男。林又要索討十萬元,友人表示已無錢可付,林卻欲把友人強拉上車,被埋伏員警出來制止。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二年有期徒刑、強制未遂罪處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四月間,林男友人用通訊軟體向林男提及有一位朋友欠錢不還,想找人修理這位朋友。林男即向友人佯稱「單純要打他,二萬元內」等語,致友人陷於錯誤,匯款二萬元至林的帳戶。林男又接續向友人佯稱「已經幫你處理對方,車馬費、封口費、旅館費、吃的喝的,三天二十五個人薪水加五台車油錢,扣留對方三天,已經幫你處理好,你總共要付給我七十萬元」、「不得報警,不得留紀錄,不可以問對方有沒有怎樣,不然對方就知道是你叫我們打他的」等語。致友人陷於錯誤,而分別交付十萬元、二十萬元、二十萬元、十萬元予林男。詎林男又欲向友人索討十萬元,友人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嗣林男開車抵達,向友人索討金錢,友人表示已無錢可付,林男遂要求友人上車,到後面公園繼續商談,友人拒絕,林男竟強拉友人之右手臂及推肩膀,欲把友人強拉上車,經埋伏員警出來制止,始未得逞。被告否認犯行,辯稱其有與告訴人見面,但沒有向告訴人收取金錢;其只是想看告訴人是不是在騙人,想看告訴人是否真的有錢可以拿出來;其也沒有強勾或強拉,也沒有出力推告訴人等語。惟法官查證後,不予採信。法院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金錢,詐騙告訴人,嚴重欠缺法紀及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亦破壞人際間信賴;又欲使告訴人行無義務之事,顯見其法治觀念淡薄;另考量其否認犯行,未能與告訴人和解或調解、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等情,量處上述之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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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員追緝拒檢車輛開槍致乘客死亡 二審仍判無罪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分局張姓警員一一一年三月十日深夜,追緝拒檢逃逸的一部賓士車輛時,三度開槍,造成後座乘客中彈身亡,因此被控過失致死罪,一審新北地院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定張員已經善盡注意義務,且用槍時機合理,二十九日宣判,維持無罪判決。起訴書指出,張姓警員在一一一年三月十日深夜十時許,發現二十九歲的林姓男子駕駛一輛無照、懸掛偽造車牌的賓士轎車,且未開大燈。張員開警報器示意林男停車,但林男卻拒檢逃逸,並以時速一百公里蛇形繞行、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連闖十二次紅燈,並關閉大燈,進行危險駕駛。張員與其他支援警力或騎車或駕車追捕林男時,林男的車輛在景平路口被困車陣,張員下車朝林男的車輛後方的擋風玻璃連開三槍。但林男仍然駕車逃逸,後來他在圓通路巷內停車。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後座的二十七歲鍾男頭部中彈,經送醫後不治。檢方認為,犯嫌僅是懸掛偽造車牌的現行犯,警員卻朝著擋風玻璃開槍,終導致無辜的乘客死亡,已過度使用武力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張姓警員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張員在追捕過程中,射擊的三槍已經盡量朝下往輪胎處,以避開駕駛或乘客,已善盡注意義務,並未超越必要程度,因此判決他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林加速逃逸,一路在人車密集路段高速繞行危險駕駛,對往來行人的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張員為制止林繼續危險駕駛,在林未打方向燈闖越紅燈右轉過程中,朝車輛射擊三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另張員射擊目標為林男的車輪胎,且在跑動中持槍射擊會較不穩定,但他仍是在衡量當時的急迫性和林男的危險駕駛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後,而不得不為之舉動。即使他不慎射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也不能因此認定他逾越警械使用條例所定的必要程度,且彈道偏向擊中車內乘客的風險,並非張姓警員所能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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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臉A片撈千萬 網紅小玉入監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本名朱玉宸的網紅「小玉」涉嫌與莊姓助理合作,利用深偽AI技術,剪接變臉知名人物,製作色情影片牟利,包括多名議員、立委以及藝人受害,法院判刑五年有期徒刑定讞,另一年八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朱玉宸二十九日現身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時,除向被害人道歉,也希望大家以他為戒「歹路不要行」。判決指出,朱玉宸與助理藉合成上百名知名藝人、網紅或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在其粉絲專頁內以散布、播送的方式,牟取一千三百三十八餘萬元的不法利益,一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一百一十九罪,各判五月,合併應執行五年六月,得易科罰金一百九十八萬。案件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朱玉宸利用公眾人物名氣,濫用變臉軟體,嚴重侵害人性尊嚴及名譽,將已提告誹謗的八十三罪各改判七個月,合併應執行五年刑期,另三十六罪改判六月,併判一年八月,得易科罰金六十萬。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符合比例與罪刑相當原則,日前駁回朱玉宸上訴,全案定讞。朱玉宸二十九日現身新北檢執行科,除了向被害人道歉,強調會積極談和解、彌補被害人,同時也呼籲「歹路不要走」,要大家以他為戒,不要犯罪,因為不知道後面會付出什麼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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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紀錄塗銷 需3年無再犯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去年一月間,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校園割喉命案,一名國三學生在校園內遭到殺害。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家屬對「少年事件處理法」提出強烈質疑與批評,認為該法有可能讓傷人和教唆殺人的嫌犯前科被塗銷,為此司法院二十九日通過了「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少年犯罪紀錄塗銷需三年無再犯。司法院二十九日召開第二一0次院會,通過了「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該草案增訂有關少年事件保護處分轉換機制多元化、少年前案紀錄塗銷要件,修正草案將函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對於少年前案紀錄塗銷的要件,規定只有在受到保護、轉介處分或判刑的少年,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的三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而被判刑或保護處分的情況下,才能夠塗銷前案紀錄。另增訂少年法院得視少年需求轉換保護管束、安置輔導等保護處分之機制,並得抗告等規定。司法院指出,本次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亦得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等規定。另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三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者,始得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而得塗銷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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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求償130萬 陳幸妤植牙糾紛 二審勝訴免賠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為一名女患者植牙致生醫療糾紛,被告上法院求償一百卅萬元,法院認為植牙療程符合醫療常規,並無可歸責之事由,判陳幸妤勝訴;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廿九日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周姓女患者於二0二0年八月至二0二一年五月間,找陳幸妤作門齒植牙及假牙療程,她指控陳使用品質、長短及效期不一之植牙產品,又於製作假牙時,假牙印模中途由助理接手,助理搖動牙齒拔起齒模,致她左邊植牙處往左第二顆牙因此往外爆出,還不當割除其牙齦肉,致健康及精神上受損害。另外,周女找上門理論時,又遭陳幸妤報警驅趕,也造成其人格權受侵害。周女提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經不起訴處分)及民事損害賠償,要求賠慰撫金、工作損失、重新植牙及醫療費用等,共計一百卅萬二千五百元。台南高分院依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認定陳幸妤無醫療疏失,依卷附病人口內照片影像,可見其有牙齦萎縮,若清潔保養得宜,萎縮之牙齦未必要全口牙肉重建才能裝設假牙,陳在植體種植位置及贋復物製作上,符合一般診所醫療水準且符醫療常規,自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全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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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男同學結交女友欲戳瞎雙眼 50萬和解輕判3年10月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就讀高雄醫學大學的丁姓男學生因不滿蔡姓男同學結交女友,涉嫌持鋁棒等凶器攻擊蔡男致重傷,被地院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四年十月,高等法院高雄更一審二十九上午宣判,審酌丁男已五十萬元和解,從輕改判三年十月。一0八年六月初就讀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的丁姓學生認為蔡姓男同學結交女友而對其疏離,心生不滿,涉嫌攜帶刀械及酸痛貼布等物攻擊蔡,欲弄瞎他雙眼,但因蔡男奮力抵抗而讓丁男未得逞。不過八天後丁男竟攜帶鋁棒、水果刀等兇器,埋伏在高雄醫學大學地下停車場,見蔡男與林姓女友出現,即上前攻擊蔡男致其聽力受損。高雄地院和高雄高分院二十九更一審宣判,審酌丁男已賠償五十萬元和解,部分認罪,從輕判處三年十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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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荔枝樹被毒死怒砍鄰居1死2傷 二審仍判17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屏東縣佳冬鄉一名吳姓男子在一一一年間懷疑鍾姓鄰居毒死他栽種的荔枝樹,持刀刺死鍾男,並砍傷鍾男的兒子及太太,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將他判處合併執行十七年有期徒刑,但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十九日二審宣判,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仍維持十七年徒刑,全案可上訴。吳姓男子於一一一年十月間因懷疑鄰居鍾姓男子毒死其種植的荔枝果樹,在飲酒後騎機車至鍾男住處,拿西瓜刀揮砍鍾男,使鍾男左頸部等處受傷,鍾男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鍾男的兒子及太太陳姓婦人見狀上前阻擋,吳男仍持西瓜刀揮舞,致陳婦右手拇指撕裂傷併皮膚缺損併指甲脫落、右手食指撕裂傷併肌腱斷裂、左手拇指撕裂傷併皮膚缺損等處受傷;鍾的兒子左手食指撕裂傷併肌腱斷裂,屏東縣枋寮警分局逮獲吳男後依殺人等罪送辦,警方並對吳男施行酒測,酒精度達0.153毫克,檢方依殺人、公共危險、傷害等罪起訴。吳男在屏東地院審理時,經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為責任能力鑑定,認被告有酒精使用障礙,且輕度智能不足、認知功能不佳,但被告案發時並無辨識、控制能力顯著下降,故該案無不罰或減刑規定之適用。另斟酌吳涉殺人及傷害犯罪所生損害、犯罪所用手段,甚為嚴重。另審酌被告犯後就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部分坦承犯行,但否認殺人、傷害部分犯行的犯後態度,被告雖有意賠償,但告訴人、被害人家屬均拒絕,合併判處十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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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輕判12年 船長3度運毒 二審改重判16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船長林志吉被控在海上走私上噸毒品安非他命、K他命,被判刑六個月至十二年不等。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林男第三度運輸毒品,數量又大,危害國人健康和社會治安甚鉅,且林並未供出毒品來源,不適用減刑,原審量刑太輕,撤銷改判十六年。全案可上訴。全案五名被告,除了林志吉改判較重刑度外,還有李哲文由六年改判九年;李敏郎幫助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改為幫助運輸第二級毒品罪,由六個月改判三年。莊女(林志吉之妻)幫助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判一年並給緩刑,廖男幫助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判六個月,併科罰金五萬元,二人上訴均駁回,維持原判。林志吉、李哲文於二0二三年四月十六日駕駛「福滿平安號」遊艇到外海,從中國大陸鐵殼船接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十四麻袋(毛重共計二七八.0三公斤)、第三級毒品K他命卅二麻袋(毛重共計七四六.八三公斤),並於當天下午近五時許,在高雄外海被海巡署人員當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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