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大學馬籍學生身亡案 檢察官偵辦完成相驗 擇期解剖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全力偵辦街頭喋血事件,國立海洋大學馬籍學生身亡案,檢察官已於十八日完成相驗。基隆地檢署指出,發生於十五日凌晨四點多,在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某KTV前的街頭喋血案件,衝突過程中,遭持刀刺傷的馬來西亞籍大學生,雖立即由救護車送醫急救,仍不幸於十八日凌晨四點三十分左右宣告死亡,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已在十八日下午完成相驗,將擇日進行解剖。基隆地檢署在案發當天上午獲報後,即迅速指派專案檢察官指揮市警局刑警大隊及警一分局積極偵辦,除訊問案關人員及保全相關證據外,並將涉嫌持刀攻擊馬籍被害人之陳男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察官十八日接獲被害人死亡訊息,檢察官立即偕同法醫前往相驗完畢,並將擇日解剖確認死因。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基隆分會獲報後,即時派員全程陪伴來台家屬,提供即時關懷服務,與家屬前往醫院了解被害人治療情形,耐心傾聽家屬心聲,協助與駐台辦事處人員及校方人員接洽,被害人十八日不幸身亡,犯保人員亦全程接送陪伴被害人完成相驗。基隆地檢署將全力深入追查案件,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治安及民眾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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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籍學生遇害 基隆市府嚴重譴責暴力行為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針對馬來西亞籍海洋大學學生,不幸遇害身亡,市府及市警局第一時間,啟動關懷協助機制,同時要求警方加強維護治安,並協助家屬處理後續相關事宜。基市府針對十五日凌晨,市區發生馬來西亞籍海洋大學陳姓學生,遭林姓、陳姓犯嫌等人持刀攻擊案件,陳姓學生送醫後,在十八日凌晨四點左右不治身亡。基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表示,基隆市府強力譴責暴力傷害行為,市警局在第一時間啟動犯罪被害人關懷協助機制,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到場,指派專責幹部提供家屬法律與其他必要之協助。余治明說,事件發生後,市警局於十五日上午,前往基隆長庚醫院慰問,因本案被害人涉外籍學生,市警局通知被害人母親抵台後,由警一分局忠二所、分局偵查隊隊長、三組犯罪被害保護官、外事巡官等人,在醫院向家屬說明案情,同時進行慰問關懷。後因陳姓學生傷重不治,市警局也與海洋大學校方、馬國駐台單位(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保持密切聯繫,將共同商討後續協助事宜。余治明指出,基隆市發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涉及外籍學生,除強力譴責犯嫌的暴力、傷害等犯罪行為,後續市府將派員慰問被害人母親,提供家屬所需要的協助。未來,針對此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事件,市府也絕不寬貸,透過強力執法,嚴加防堵並遏制暴力犯罪,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市社會秩序與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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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拋家棄女 晚年判無扶養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六十五歲張姓男子生下女兒後就丟給父母照顧,孩子剛滿月妻子也一去不歸,自幼均由爺爺奶奶扶養成人,因張男年邁無收入,但女兒認為爸爸拋家棄子在先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張也坦承「我是不負責任的爸爸」,法院認為若強令女兒照顧與之疏離的爸爸顯失公平,裁定免除其扶養義務。張女聲請指出,她自小和爺爺奶奶住,直到成年前父親都沒有扶養照顧她,且爸爸自己也跟社工說沒養過女兒,認為對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向法院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台中地院查,張男近二年均無收入,顯有不能以自己之財產維持生活情形,另根據張女乾媽證詞,其表示張女從小由爺爺奶奶扶養,才剛滿月時媽媽就跑掉了,張女的奶奶也說兒子沒有付扶養費,還曾跑回家翻箱倒櫃,吵鬧要錢。乾媽還說,張女奶奶怕兒子把房子賣掉,就把地契、存摺拿走交給她保管三年左右,還常常跟她借錢拿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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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癱一歲兒 狠父求輕判被駁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吳姓男子不滿被一歲兒子影響睡眠,以塑膠棍朝頭部、大腿痛毆,或用菸蒂觸燙致男童腦傷癱瘓,一審判八年十月。吳男上訴盼照顧幼兒,法官認吳男案發後未見積極彌補或關心之舉,原審量刑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據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一審判決指出,吳男因經營網拍生意,生活日夜顛倒,不滿男童活潑好動影響睡眠,以塑膠棍朝男童大腿後側鞭打,或以菸蒂觸燙;若吳童大聲尖叫,則會朝頭部鞭打,致頭部、面部、胸腹部、上肢部、下肢部、足部等多處瘀傷,嚴重妨害身心發展。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男童腦傷造成左側偏癱、全面性發展遲緩,需持續接受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後續可能造成失能、發展遲緩、癲癇等長期後遺症,屬肢體中度身心障礙,據此依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重傷,處有期徒刑八年十月。此外,男童案發後的相關治療及生活費用,至今仍由社會局全數支付,月花費高達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且復健、看護之路遙遙無期,吳男夫婦卻從未支付相關費用之意,也從未關心被害人生活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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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二票落選鄉代不准驗票 違憲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去年新竹縣新豐鄉鄉代選舉結果出爐,候選人葉高潔以二票之差淪為落選頭,葉認為選舉有疑點,要求重新計票,但法院卻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不適用於鄉代選舉為由,拒絕受理。葉不服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十七日做出憲判字第十八號判決,宣告選罷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違憲,要求立法者儘速修正相關規定同時廢止高院原裁定,發回重審。新竹縣新豐鄉第四選區鄉代應選五人,候選人葉高潔獲得一千六百六十七票與第五名當選者僅相差二票,葉認為選舉有疑點,遂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查封該區所有投票所的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要求重新計票。新竹地院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得提出重新計票者,僅限於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鄉民代表選舉結果不在得聲請重新計票範圍內,駁回葉高潔所請,葉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也維持原判。葉高潔認為,此規定有違憲法保障平等權的原則,因此,在今年八月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十月二十日受理後,也首次「主動依職權」裁定新竹縣選舉委員會必須延長保管選舉人名冊和選票,效力直到判決出爐、六個月後或評決撤銷為止,創下釋憲史上先例。憲法法庭經審理。在十七日做成一一二年憲判字第十八號判決,認定選罷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有抵觸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的意旨,因而宣告該規定違憲。憲法法庭也裁定,立法者應儘速檢討修正相關規定,於修法完成前,凡公職人員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之落選人,其得票數與當選最低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千分之三以內時,均得於投票日後七日內,依相關規定,向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並就查封之投票所於二十日內完成重新計票。另外,憲法法庭也裁定廢棄高等法院有關葉高潔案的裁定,發回高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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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鈴教練共諜案 郭書瑤胞弟等十人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扯鈴教練魯紀賢涉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吸收士官兵刺探軍事情報,台北地檢署經偵辦後,十七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魯男等十人。其中,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涉提供帳戶及協助據點業務,也遭國安法起訴。檢方調查發現,被告魯紀賢是一名扯鈴教練,在一0九年前往大陸地區尋找商演機會時,被中共情工人員招攬,並透過大陸地區人民田曦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中共資金至少五百七十餘萬元。魯男先在台北市士林區租下一處房屋作為據點,先後吸收了原屬軍中士官、兵的林姿穎、林明慧、常德隆、李得勝和海巡下士馮世維等人加入組織。魯男後續再自行或透過已被吸收的林姿穎、林明慧等人用招待飲宴、給付金錢五千元至數萬元報酬等方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並利誘協助收集、提供軍中文件資料,他以此方式成功吸收七名軍士官兵或友人。另外,檢方也查出扯鈴教練趙亦偉、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及曾姿婷等三人受雇於魯男領有薪水,除提供銀行帳戶給魯紀賢收受中共資金;同時也協助魯紀賢組織據點的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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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穿胸刺死姊 判15年定讞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周姓男子一一0年因為機車修復費用等問題,在住處與姊爭吵,他一氣之下從廚房拿菜刀,刺穿她胸口致死。最高法院認為兇嫌犯後矢口否認犯行,辯解前後不一,避重就輕,飾詞卸責,犯後態度不佳,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判刑十五年定讞。判決書指出,周男因機車修復費用、保護令事宜等因素,對姊姊積怨已深,一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許,雙方在住處外又發生爭執,他氣憤之下,拿原放置在該住處廚房冰箱旁桌上之菜刀,由上往下、由前往後刺向姊姊左前胸壁,切斷左側第三肋軟骨,刺入她左胸腔內致死。一審及二審認為,周男僅因機車損壞、保護令等因素,對姊姊不滿,竟持菜刀殺死,且心中毫無悔意,犯後態度欠佳,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周男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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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繳詐騙簡訊頻傳 台水籲辦電子帳單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近日接獲不少用戶反映,指收到水費欠繳詐騙簡訊,台水六區處處長張煥獎呼籲民眾勿受騙上當,並建議可以改申辦電子電子帳,不但有水費減收優惠還可防詐騙。台水公司表示,近日有不少用戶都收到水費未繳將停水之簡訊,內容指稱本期水費已逾期,並要求用戶於指定日期前透過簡訊提供之短網址繳費,否則將終止供水。張煥獎呼籲民眾若收到上述類似欠費催繳簡訊,務必冷靜以對,可利用水單上的水號,至台水公司官網網路E櫃台查詢繳費情況,如不知道水號或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台水公司二十四小時客服專線「一九一0」洽詢。另外,民眾可申辦電子帳單及銀行代繳,不僅可以即時查證繳費情況,防範詐騙簡訊造成錢財損失,完成申請後,還會於當期或下期起享有每期水費減收五元的優惠,優惠活動至一一四年十二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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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檢舉交通違規 中華東路最多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市警一分局統計,一一二年一至十月受理民眾交通違規檢舉共七萬四千零九十一件,經以大數據分析,檢舉路段以中華東路最多,至於違規項目,則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提醒駕駛人應遵守規則以免受罰。市警一分局指出,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上路後,民眾可檢舉項目增加為五十九項,使得民眾檢舉違規漸多。經統計,一至十月東區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類,其中違規項目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路口違規停車次之、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居第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及駛入逆向車道分居四、五名。至於檢舉違規熱點路段,前五名分別為中華東路、東門路、林森路、裕農路及東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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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持刀棍鬥毆 2死1命危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建成分隊高姓及王姓清潔工二人疑有積怨,高男十六日凌晨偕同廖姓、李姓友人找王男談判,不料,雙方談判破裂,進一步爆發拿警棍、刀械混戰,警方獲報趕到場,發現高男和廖男已倒臥血泊中,王男則胸口有穿刺傷坐在一旁,警消雖將三人緊急送醫,但高、廖二人仍傷重不治,王男則命危中,警方目前已帶回臨陣逃走李男以釐清案情。北市消防局一一九勤務指揮中心是在十六日凌晨四時三十六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大同區蘭州街有人吵架還拿棍棒、刀械鬥毆見血,消防局即調派救護人員趕赴現場,轄區大同分局員警也獲報趕往。由於案發地點距離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部不遠,也讓許多人感到詫異。警、消趕抵現場發現,五十六歲高姓和五十七歲廖姓男子倒臥血泊之中,二人左大腿和胸口均有多處刀傷;五十八歲王姓男子則是胸口有穿刺傷坐在一旁,警消即先將三人送往馬偕醫院搶救,但高、廖二人仍因傷重死亡,王男則是命危仍在搶救中。警方初步調查,高、王二人均是「以工代賑」到台北市清潔隊建成分隊擔任清潔工,二人疑有糾紛而互看不順眼,因此,高男十六日凌晨便找了廖男、李男到案發地找王男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還拿出預藏刀械互砍,最終釀成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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