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購黃金超商取貨不付款 支開店員偷走變賣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三十九歲洪姓男子去年前後二次在網路上,各購買約二錢的黃金,並選擇超商取貨付款,卻在超商領取黃金包裹時,向店員佯稱還要再買一整箱的泡麵或咖啡,再趁店員到倉庫時,竊走還未付錢的黃金包裹,再將黃金變賣,共得手二萬多元,彰化地院審結,依二個竊盜罪將他判處三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洪男去年十一月,在網路購買價值約一萬七千多元的黃金約二零七錢,再於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六點多,明知其未帶足款項,竟前往超商取貨時,向店員佯稱欲購買一箱泡麵,並趁店員到倉庫查看存貨時,他即偷走櫃台上還未付款的黃金包裏,隨即離去,再到銀樓以一萬二千多元變賣。洪男食髓知味,去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又以相同手法在網路商場訂購價值一萬四千多元的黃金二錢,然後於十二月十一日晚間,前往便利商店取貨時,向店員佯稱還要再購買一箱咖啡飲料,並趁店員到倉庫查詢時,洪男自行進入櫃台後方貨架,竊走黃金包裏,得手後離去,隨即以一萬二千多元變賣給不知情的銀樓。二家超商店員發覺失竊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而循線查獲。洪男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賠償,法院依竊盜罪,共二罪,定應執行三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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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查獲寄賣詐騙 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查獲一名陳姓嫌疑人(42歲女性)涉嫌於臉書刊登代售精品名牌包之廣告,誘使多位被害人將高單價之精品包包或戒指等物寄出後,便失去聯繫,竹南警分局員警調閱相關資料循線追查,日前持搜索票及拘票至新竹市北區查獲陳嫌,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據內政部統計111年詐騙手法第一名即為「假網路拍賣」案件,詐騙集團透過拍賣網站、臉書社團或通訊軟體中,刊登低於市價的商品之廣告,待買家下訂匯款後便人間蒸發失去聯絡,或以代賣之名義,騙取賣家寄出精品包、戒指、首飾等高價商品,造成被害人損失。警方在陳嫌住處並查扣疑似透過詐騙取得之精品包包、戒指等證物,初估市值約新臺幣76萬元。竹南分局呼籲,網路交易商品應選擇商譽良好之正規交易平臺,高單價商品想轉賣更應慎選管道,否則還沒獲利反而血本無歸,如有遭詐騙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或向各地警察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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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竊失風殺害女房東 前國手判無期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曾是啦啦隊國手的劉姓男子因欠債又吸毒導致經濟困頓,為找錢花用,他於一一0年十一月間,潛入六樓馮姓女房東住處行竊,不料,他見行蹤被發現,竟徒手及用枕頭殺害馮女,劉男在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二日宣判,認為劉男犯行屬於情節最重大之罪行,且無減刑原因存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全案緣於劉男在一一0年十一月下旬與馮女簽約,租下新莊化成路公寓五樓居住,而馮女則住在同棟頂樓加蓋的六樓,但劉男入住僅三天便心生歹念起意行竊。同年月二十六日凌晨四時許,劉男走上六樓爬窗戶侵入馮女住處翻箱倒櫃,竊取現金二千元、手錶一支、耳環副等財物。但劉男在竊取財物時,發出聲響吵醒馮女,劉男見偷竊行跡敗露,竟轉偷變搶,先徒手從馮女背後勒住她脖子,見馮女持續掙扎,劉男再用枕頭悶住她的臉部直到死亡,隨後他即爬窗逃逸。一審新北地院指出,劉男以非法方式剝奪馮女生命權,造成其家屬無可彌補的傷痛,罪行極其嚴重,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高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對事實認定、證據採用、法律適用和量刑理由都無錯誤,維持一審判決,仍判處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男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二日宣判,認為劉男的犯行屬於情節最重大之罪行,且無減刑原因存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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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毆昏妻趁機性侵致死 判無期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屏東曾姓男子在街上與妻子口角,卻以拳腳痛毆妻子數十次,並性侵竊錄私處得逞,曾妻則送醫不治。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妨害性自主等罪判無期,高雄高分院二日維持原判,可上訴。判決指出,曾姓夫妻民國一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晚間九時許前往友人住家喝酒後,在隔天凌晨先後離開,但曾男卻遲遲未發現妻子返回楓港租屋處,於是折返去找人,二人便在路上發生爭吵。由於曾男遭妻子言語刺激,竟情緒失控用拳頭揮擊、掌摑、左腳重砸及重踩頭部、臉部至少五十次,甚至以右膝重壓及身體躍起再重壓妻子身體、腹部至少十次,重傷的妻子當場陷入昏迷,但曾男卻趁機用手機竊錄其私處畫面。妻子送醫後不久即因內出血、休克不治身亡。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曾男辯稱自己因酒後辨識行為能力下降,也沒有手指性侵妻子證據,但法官依監視器畫面,以及曾男行凶前能回頭找尋妻子,也能記得當時對話,甚至犯後還能撥打一一九報案,據此認定其對酒精出現耐受性,不採信其辯詞。高雄高分院審結,認定原審刑度並無不妥,二日上午依乘機性交殺人罪、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等罪,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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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司機載到美女乘客 尾隨進房襲胸判3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李姓白牌計程車司機載一名年輕女子到旅館投宿,見她外型亮麗、身材姣好,抵達後竟一路尾隨闖進旅館跟她上樓,還從後方強行抱著襲胸,見女子大喊尖叫才逃逸,李落網坦承「只是想抱她」;法官痛斥李戕害女子身心、破壞旅館安全,依侵入住宅犯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二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李男今年三月十一日清晨五時多載女子到旅館投宿,途中見對方年輕貌美竟心生歹念,載她到旅館後見對方進入大廳又故意按門鈴,向女子佯稱有東西遺落在車上,李隨即趁她轉身開門時伸手阻擋並闖入旅館,並尾隨至二樓後,趁她要開門時從後抱住、拉扯上衣並襲胸猥褻,女子嚇到放聲尖叫、掙扎反抗,李男才倉皇逃逸;檢方認為,李男當時涉犯強制性交未遂,而非僅是強制猥褻。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堅決否認強制性交犯意,辯稱只是想要上前抱她,也確實有碰到胸部,但沒有想要和她性交。法院審酌,李男稱「他只是想要對女子猥褻」等辯詞,並非全然不可採,另女子指證情節大致相符,並有附近監視器,女子上衣破損等可佐證。法官指出,李男未經許可進入旅館,又侵入房間朝女子抱著、襲胸,變更起訴法條改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論處,且李男構成累犯應加重其刑。法官認為,李男侵入住宿的旅店房間內朝女子抱著襲胸,嚴重戕害對方身心,破壞住戶對旅館安全信賴,考量他見女子強力反抗、呼救就倉皇逃逸,但至今沒和解賠償,依侵入住宅犯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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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加強監控 環境部逮高雄螺絲工廠排放白煙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環境部二日指出,近期利用智慧物聯網,破獲高雄螺絲工廠排放白煙情事,現場造成視線不良及眼睛、呼吸道不適,依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在秋冬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將持續加強管控高汙染潛勢熱區的事業。環管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說明,近期利用智慧物聯網(AIoT)監控環境空氣汙染情形,破獲高雄市岡山區正氣路螺絲工廠排放白煙,督察人員立即進行蒐證。在廠房後方正以大型抽風扇將廠房內蓄積的白色粒狀汙染物向廠外排出,一陣一陣白色粒狀汙染物累積在廠房外侷限狹窄空間內,白濛濛一片如同陷入濃霧之中,不僅造成視線模糊,更令人眼睛及呼吸道感到不適。環管署指出,當督察人員進入此螺絲工廠中,廠內正進行螺絲打頭及搓牙製程,炙熱的螺絲熱氣與降溫油脂油氣相互作用,產生明顯粒狀汙染物,廠內局部裝設抽氣設備馬力不足,無法有效捕捉汙染物,不僅廠內員工作業環境堪慮,工廠附近空氣品質也大幅下降。受罰螺絲工廠廠長反應,每家生產螺絲的工廠多少都會產生粒狀汙染物,這樣粒狀汙染物飄出廠房就要被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實在是在打壓本地螺絲產業。然而,環管署對此反駁,事業單位追求營收利潤,卻不願投資空氣汙染防制設備妥善處理製程廢氣;事業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因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粒狀汙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況且粒狀汙染物濃度已影響到視線能見度,顯然已汙染空氣。環管署說,此案將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告發,依法可處罰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未完成者得按次處罰。並強調,南部地區空氣品質逐漸不良的秋冬之際,將透過智慧物聯網執行空汙智慧督察專案,強化管控高汙染潛勢熱區的事業,減少空氣汙染物因大氣擴散條件不佳持續累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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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殯葬處前員工包庇違規修墓 涉圖利遭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的前墓地管理員陳姓男子遭控於公務員任內,包庇鄭姓妻子所開設的禮儀公司與邱姓造墓業者為特定喪家在私人墓園違法合葬及修墓,使其免受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的罰鍰,並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二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將陳男及邱男起訴。檢方調查,陳男於民國一0三年四月起擔任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墓地管理員,負責墓地巡查、管理維護、濫葬查報等項工作,陳男則於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退休。但在民國一0七年間,陳男以鄭姓妻子名義共同經營一家禮儀公司,且與造墓的邱姓業者合作殯葬生意。檢方指出,一名葛姓喪家的父親民國六十八年過世後,葬於邱男經營的龍崗墓園內,並預先建造成雙墓地型制。葛母於一0七年十月間過世後,葛姓喪家告知邱男,要將母親葬於父親墓地內,邱男遂找陳男與鄭姓妻子共同經營的禮儀公司承攬喪葬事宜。據殯葬管理條例第七十條規定,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骨灰或起掘骨骸除另有規定,應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違者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陳男明知葛姓喪家要將母親葬於私人墓地違反法令規定,不但沒有依法查處,竟還與邱男合作承攬相關喪葬事宜,圖利葛姓喪家及妻子共同經營的禮儀公司。檢方查出,陳男的禮儀公司承攬葛姓喪家的合葬及修墓費用,共收取十萬七千六百元,扣除成本及朋分後,陳男取得不法利益七千八百元、邱男的不法獲利二萬元;而未事先申請修墓的葛姓喪家,則因此逃過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裁罰。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陳、邱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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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高職生發生口角 1人持辣椒水噴灑9人送醫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台東市某專科學校高職部學生二日上午因故發生爭執,其中一人持辣椒水往其他同學噴灑,造成九人眼睛刺痛,皮膚紅腫等不適,經送醫治療已無大礙。台東縣消防局指出,遭辣椒水噴灑的九名學生,大部分都有做初步沖洗,還能自行行走,動員附近三輛救護車前往學校,其中五名學生由救護車送到醫院,四名輕症由學校自行送醫,主要症狀是眼睛刺痛,皮膚紅腫。據了解,當時是下課時間,高職電機科學生有人嬉笑怒罵,引起他人不悅因而發生爭執吵架,其中一人拿出防狼辣椒水,往其他同學臉部及眼睛噴灑。台東警分局表示,已掌握並通知涉案少年及法定代理人到案說明,初步查證為同學間爭執吵架引發,未有幫派及不良組合涉入,全案依傷害、少年事件處理法報請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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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檢偵辦總統副總統連署書交付賄賂案帶回13人 3人聲請羈押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一日偵辦總統副總統連署書涉嫌以繳回一張即可換取每箱價值九百元的衛生紙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罪案,搜索麥寮鄉農會等十處,帶回農會總幹事許浚杰等十三人並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許男、鄭女、許女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二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女則以二十萬元具保。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一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刑事警察大隊、移民署雲林專勤隊,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雲林縣麥寮鄉農會等十處執行搜索,並帶回許○杰等十三人進行查證。案經檢察官段可芳、莊珂惠及羅昀渝等人漏夜訊問後,認為許○杰、鄭○惠、許○環、林○玲等人,共同要求農會職員繳交總統副總統連署書,且每繳回一張,即可換取每箱價值新台幣九百元之衛生紙的行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其中許○杰、鄭○惠、許○環,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二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玲則無羈押之必要,予以具保二十萬元。雲林地檢署指出,查賄團隊將秉持公正、公平態度,全力偵辦各類妨害選舉案件,維護乾淨選風,民眾如有發現妨害選舉之不法行為,可撥打檢舉專線○八○○○二四○九九#四,賺取高額獎金,檢舉人身分及資料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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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告黃曙光涉潛艦國造弊案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媒體人吳子嘉和張禹宣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陪同下,一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總統府潛艦專案小組召集人黃曙光、海昌廠廠長柳思巍及前海軍顧問郭璽涉犯洩漏國防秘密及貪汙弊案;指稱黃曙光等人在掌握潛艦製造的絕對權力下,視該重大國防建設為其私人利益謀奪機會,以其職務之便涉犯洩漏國防秘密及貪汙弊案,痛斥黃等人行為形同叛國。告發狀內容說明,總統府及國防部籌建自製潛艦,在潛艦專案小組計劃下,委由中科院及台船等單位經辦建造及設備採購情事,且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進行設備及技術引進。告發狀提到,被告三人關係密切,柳思巍為黃曙光歷任海軍司令及參謀總長的辦公室主任,並因潛艦國造案被黃曙光指派擔任潛艦建造的海昌廠長;郭璽也於黃曙光擔任海軍司令時受聘任為海軍司令部顧問,因該案獲黃曙光指示向國外潛艦製造商招商。告發狀指出,當黃曙光任職總統府潛艦專案小組召集人之際,網路流傳一份錄音檔案,經逐字解譯並在閱讀其內容後,確認其中有洩漏國防應秘密文書罪及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行為可能,危害國家重大利益甚鉅;如果被告等有貪贓枉法行為,甚至足以動搖國本,置人民生命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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