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疑坑投資人 吸金數10億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接獲陳情,並於十一日召開記者會,譴責基泰建設董事長及總經理,違法向投資人及前員工吸金新台幣數十億元,過程就像龐氏騙局,且欠債至今未還清,呼籲檢調單位查明此事。受邀出席記者會的法務部檢察司科長游麗玲表示,本案目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在立委協助下,如果還有可以提供的證據,她可以帶回交給地檢署。高嘉瑜接獲基泰前員工陳情,在民國九十九年間,基泰建設以內部客戶資料,集結為「基泰之友」,並誆稱要前往大陸開發,聯絡基泰之友參與投資,但卻爆出坑騙投資人情況,因此與律師、基泰前員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高嘉瑜說,在一百零三、一百零四年間,基泰建設通知大陸投資案發生問題,在投資人多次催討未果下,假稱要協助投資人保本,因此要求投資人將投資款及利潤以不合理的比例,轉換為「基泰台北」(國產實業大樓)全棟資產的產權比例。高嘉瑜指出,如今基泰建設不僅將「基泰台北」以六十五億元出售,甚至連「基泰忠孝」也以一百二十五億元出售,且都是賣給李姓自然人,卻沒有回償投資人。高嘉瑜質疑,基泰建設吸金逾數十億元,使投資人血本無歸,基泰建設卻一再出售旗下產業,所受領款項去向不明等,呼籲檢調查明,若有違反內控並嚴重影響股東權益,證交所也應予以裁罰。受害的基泰前員工說,辛苦賺的錢拿去投資,現在卻血本無歸,還有人放話說,如果公開此事或提告,就不用想拿到錢,希望司法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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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留4貓在家釀火警 主人起訴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毛小孩在主人外出情況下,誤觸爐火引起火警,雖然未造成傷亡,主人卻要吃上失火罪官司。高雄檢方指出,洪姓女屋主與陳姓女友人一起養了四隻貓,但二人今年初北上外出時沒將貓咪關籠,以致貓咪誤觸廚房感應爐開關起火,幸好屋內自動灑水設備啟動撲滅火勢,才沒延燒造成重大傷亡;檢方認定二位貓主人有過失,依失火罪嫌起訴。高雄地檢署偵查時,洪、陳二人坦承未將貓咪關籠,檢察官認為二人放任貓咪亂跑,可能肇生公共危險,有過失責任,偵結後依刑法一七五條失火罪嫌起訴二人,依法可處拘役或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金。起訴書指出,洪女與陳女共同住在高雄三民區一處社區大樓,並共同養了四隻貓咪,但二人今年一月初先後北上外出,並照平時放任四貓在屋內跑跳;不料其中一隻貓一月八日就因誤觸廚房感應爐開關,導致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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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趙少康 周玉蔻及民視判賠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在臉書和民視節目中指控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言詞,被趙少康告上法院並求一千萬元,台北地院經審理後,在十一日判決周與民視應連帶賠償趙少康二百萬元,周個人賠償二十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全案可上訴。全案緣於周玉蔻於一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在臉書發文稱「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同年九月十九日,周玉蔻在民視政論節目中也提及相同內容。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玉蔻的言論涉及趙少康的私生活及家庭關係,並非公眾人物的公共事務或公益議題,也未提出具體證據支持其主張。因此,台北法院十一日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二百萬元,周玉蔻應給付二十萬元,民視及周玉蔻應移除相關言論。全案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周玉蔻發表聲明表示不服,認為節目中是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名譽。她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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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朱國榮潛逃 超跑大亨等4人自首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涉嫌炒股及內線交易罪,被法院裁定交保候審,但他卻在九月七日報到後,利用遊艇潛逃至菲律賓,目前仍下落不明。檢調單位已發布通緝令,並向相關國家請求司法互助。近日,朱國榮的事業夥伴周哲男、船長和二名船員等四人則是向刑事局自首,供稱協助朱國榮出海,但不知其後續去向。朱國榮被控利用國寶人壽公司資金炒作龍邦、台灣人壽保險股價,兩案分別遭高院判刑八年、十六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法院雖准其交保,但要求他每天應至居住所轄區台北市警察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但他於九月七日報到後,從九月八日起就未依規定報到,警方則是遲至十二日才發現向高等法院通報,隨後,高院多次傳拘未著,於日前發布通緝,期限長達三十年。周哲男則是是國內知名超跑業者,與朱國榮有多年的合作關係,據悉,他在九月底律師陪同下向刑事局自首,坦承在朱國榮九月七日報到後,開車接應朱前往基隆八斗子漁港出海,遊艇在八日凌晨抵達台南安平港遊艇碼頭進行補給,最終到達菲律賓佬沃港。而朱國榮到佬沃港時,藉口上廁所就失去聯絡。有消息指出,朱國榮的妻子和剛出生的兒子已於日前飛往菲律賓與他會合,並可能轉往太平洋島國萬那杜。對此,調查局長王俊力十一日在立院表示,將登錄朱國榮於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另透過駐外管道向朱潛逃行經國家請求司法互助合作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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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仔遭詐拘禁 視訊報案獲救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有男子網路求職遭詐騙集團私刑拘禁淪為「豬仔」,期間機警透過一一0視訊報案APP求助,警方鎖定苗栗縣竹南鎮某民宅破窗攻堅,營救男子並逮捕四名犯嫌,全案依詐欺、妨害自由等罪送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苗栗警方指出,七日晚間八時接獲被害男子使用「一一0視訊報案」APP求救,稱透過網路求職後遭不明人士取走個人證件、提款卡、印章等物品,並帶往不詳地點限制自由達三、四天。警方表示,根據報案資訊內容、調閱監視器,鎖定地點在竹南鎮海口里某民宅,當晚前往執行破門攻堅,成功營救被害人,當場逮捕徐姓、陳姓兩名男子,另於隔日拘提其他兩名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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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運會金牌 杜元坤加碼獎5萬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全國運動會將於廿一日起在台南舉行,市府體育局表示,義大醫院院長杜元坤以實際行動支持全運會加碼金牌獎勵金五萬元,從現行個人金牌卅萬元提高到卅五萬元;團體金牌由十三萬元提高至十八萬元,藉此鼓勵台南選手把金牌留在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杜元坤出生於台南,更難能可貴的是沒有忘本,從醫所得幾乎捐獻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以及慈善團體,並行動支持推動終生所愛的橄欖球運動,並成立杜元坤橄欖球運動發展協會,補助學校橄欖球隊教練津貼及訓練器材設備,感謝杜元坤為台南基層體育的付出。體育局指出,登革熱疫情尚未解除,為讓來自全台選手、隊職員放心,提供每人一瓶防蚊液,此外,更召集大會醫療組成大醫院及市府衛生局,訂定隊職員確診通報處理流程,做好各項防疫措施及後續醫療照顧,確保全國運動會圓滿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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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樂團求助交管警未助開道 台中警方道歉:是誤會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國慶焰火十日晚間在台中施放,參與演出的「滅火器樂團」主唱兼吉他手楊大正事後在臉書質疑,通往表演場地的「藝人車道」站滿民眾,離上台僅剩二十分鐘,卻沒有管制,警察忙著看焰火,拜託警察協助也被怒回「大家都在看煙火誰理你們」。對此,台中市警局二分局十一日道歉,並解釋因周遭聲音太大造成誤解。國慶焰火前晚在台中市中央公園施放,焰火施放結束後並安排藝人演唱,應邀表演的滅火器樂團主唱兼吉他手楊大正,在表演活動結束後於個人臉書質疑,藝人車道站滿民眾,唯一通往舞台的道路,沒有管制。楊大正表示,一堆警察一起看煙火,距離上台時間僅剩二十分鐘,拜託警察協助管制,竟遭警怒回「大家都在看煙火誰理你們」,還好神勇的經紀人下車自己開道,在表定時間十分鐘前到後台。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說,雙方可能有誤會,她對兩方都表示感謝,滅火器樂團希望準時上台演出,是有職業道德、有責任的藝人;而對於警察來說,藝人確實是走錯路,走到開放一般民眾看煙火、車輛管制的地方(非藝人車道),若開道恐引起民眾反感,也顯示警察確實執行交通現場管制。二分局解釋說,因當時焰火正在施放中,該路口以南至凱旋七街區間,約有數千名民眾聚集於凱旋路觀賞焰火,且焰火施放期間,周邊路燈等照明光源全數關閉,若強行開道,必有安全疑慮,因此員警表示:「現在民眾都在看煙火,就算開道也沒有人會理我們」,另外,基於現場安全考量,員警主動建議自漢翔公司側門進入,這輛車輛配合折返,於八時十六分駛向漢翔公司側門,進入表演會場。二分局強調,至於楊大正所指的「遭警怒回」一事,是因現場噪音太大,雙方溝通時員警提高聲量而引發誤會,造成藝人感受不佳之處,二分局深感遺憾並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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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南宮傳偷拍當事女控「有裙底影子」 警方:無發現不雅照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南投縣竹山鎮紫南宮疑偷拍案,女方表示,是男子一直求情才僅要求刪除照片即可,但堅稱對方「真的有偷拍」;竹山警分局十一日說,檢視男子手機無發現不雅照,而女子並未提告。這名女子指控九日在紫南宮遭男子偷拍,事件十日曝光,不滿警方向媒體表示經檢視手機是「烏龍一場,並沒有偷拍照片」。疑為當事女子在YouTube新聞影片留言「我是當事人,最後去警局就真的有偷拍,且有裙底影子,才不是遠遠的,全程都有側錄」。女子說,朋友要對方刪除未果而報案,警方指已構成妨害秘密罪嫌,但對方一直發抖並求情「我有身心障礙」,因此當下要求刪除影片即可,給對方一次教訓,不要對其他女性再犯,當時警察說全程側錄並保有追訴期「怎麼新聞報導變成這種輿論風向」。竹山警分局十一日回應,社寮派出所九日下午五時多獲報有人偷拍,員警將相關當事人帶回釐清,經拍攝男子同意,警方會同當事人檢視男子手機,未發現當事女子照片或影像,再深入檢視男子雲端相簿,確實有遠處拍攝當事女子入鏡、坐在椅子的全身影像,但無發現針對當事人私密處拍攝。警方指出,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員警當場告知當事人相關法律權利,但當事人表示不提告,僅要求拍攝男子刪除當事人入鏡影像、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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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打員工3歲男孩 台中燒烤業者判6月定讞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一家燒烤店的陳姓股東,一一0年間涉嫌虐打店內員工的三歲幼童,導致男童耳朵、臉部、胸部、腹壁、下背部、臀部及雙側大腿等挫傷。一審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陳判囚三月,二審加重改判六月,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他須入獄服刑。有網友於前年一月間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指出,台中市南區忠孝夜市一家燒烤店業者,疑似不當管教單親媽媽員工的小孩,甚至毆打到臀部瘀青,且要求員工上班工時過長,並貼出孩童的傷勢照片,引發網友熱議。檢警調查,燒烤店二十八歲陳姓業者,二十二歲單親媽媽是陳男的員工,前年一月十六日晚到十七日凌晨間,陳男以「愛的小手」毆打男童的耳部、臉部、胸部、腹部、下背部、左側上臂、右側前臂、雙側手部、臀部、雙側大腿等部位,造成男童多處挫傷。一審台中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陳男判刑三月,檢方不服提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對幼童傷害行為,並非僅毆打臀部成傷,尚包括雙側耳挫傷等,他犯行嚴重且犯後否認犯行,加重改判刑六月,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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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出言騷擾女兒還放火 二審改判5年8月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有違反保護令家暴遭判刑紀錄及酒癮的閻姓男子,去年十月酒後發現女兒正準備軍中升等考試,除嗆「當什麼軍人」,還趁女兒洗澡時,竟然在浴室門口放火,一審遭依殺人未遂判五年十月,高雄高分院十一日改判五年八月,禁戒一年。判決指出,家住高雄市鳳山區的六十五歲閻男,去年十月二日中午酒後見女兒在客廳準備軍中升等調職考試,先多次以「讀這個書有什麼用、又考不上」、「當什麼軍人」出言騷擾,還拿玻璃杯砸向女兒,女兒閃過後,默默拿出吸塵器整理碎片不予理睬。不料,閻男不滿吸塵器聲音太大,趁女兒前往浴室洗澡時,拿出汽油在浴室門口潑灑,並打算去拿打火機點火。所幸女兒發現浴室門下氣窗湧入不明液體,躲進臥室更衣,閻男點火後才未釀人命傷亡,火勢也順利撲滅。警消獲報後到場確認人為縱火,當場將閻男逮捕,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閻男雖坦承縱火,但否認想殺死女兒,辯稱「我愛護妻女、也不捨毀損這個家,自己也因後來有去撲滅火勢而被燒傷」,且當時認為女兒根本不在浴室裡。不過,法官依母女證詞不採信其說法,據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五年十月徒刑,且入獄前要去相當處所禁戒一年(刑法規定非法施打毒品、吸食迷幻藥或酗酒者得令入相當處所勒戒)。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期間,因告訴人閻男妻子具狀表明不予追究,據此稍微減輕刑期,依殺人未遂罪改判五年八個月徒刑,並仍須在入獄前去禁戒一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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