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少女遭拐緬 傳訊求救失聯

本報綜合報導苗栗縣泰安鄉十八歲秋姓少女疑遭誘騙到泰國再轉移至緬甸,傳訊家人求救「不要放棄救我」,八日又傳回「五十萬美金,他們才放人」後失聯。秋母已報警並向外界求助。秋女母親十六日表示,女兒聽信同學介紹前往泰國,以為「背黃金回來,有新台幣六十萬元酬勞」,十月二十五日晚間自行搭機出國,隔天傳訊「已經到泰國」後失去聯繫。家人查詢手機門號定位,卻顯示女兒的位置在緬甸的克倫邦。秋女曾透過網路通訊傳送照片、訊息給家人,回報她在新泰昌交克園區或勝天集團等資訊,後續又傳「有甚麼辦法我能回去」及「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買我回去」與「不然就是五十萬美金,他們才放人」等求助訊息,八日再傳「我中風了」及「不要放棄救我」等訊息後就失去聯絡。秋女母親表示,後來發現女兒可能落入詐騙集團手中,有傳訊提醒「快點走」,但即使在台灣報警已來不及,因為女兒可能被押上車了。秋女母親指出,目前已尋求立委、外交部幫忙,甚至也向大陸領事館求助,但回覆訊息都是「再等一下」,連日來難以成眠、吃不下飯,請求社會大眾協助,讓女兒早日回家。苗栗縣大湖警分局偵查隊表示,十月二十六日受理家屬報案秋女疑遭人蛇集團拐騙至泰國案件,已掌握相關資訊,並與外交部、移民署聯繫,目前尚無秋女入境紀錄,除追查人蛇集團成員外,也將提供家屬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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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店縱火逃死 死者家屬難接受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十九歲許男於去年縱火,造成屏東市一間刺青工作室黃姓老闆夫婦雙亡。案經屏東地院審結,依殺人罪嫌處以無期徒刑;死者家屬認為判太輕,將商討後決定上訴與否。起訴書表示,許男委託黃姓老闆刺青,曾三度前往工作室紋身,去年十月二十七日未事先預約前往工作室,黃姓老闆請求離去,雙方發生口角;同年月二十九日清晨許男對工作室外兩輛重機潑灑汽油並以火柴點燃離開,火勢延燒至工作室,黃姓老闆及妻子送醫不治。屏東地檢署三月依殺人罪等罪嫌起訴許男,這也是屏東縣第一件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全案審結,許男被依殺人罪嫌處以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黃姓老闆家屬聲明回應指出,「期待的是死刑,但是卻不如預期,實在太輕了」,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二十五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男四十四歲就可申請假釋出獄。審理期間,許男羈押時會客的錄音檔曾說「出獄後要殺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害怕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要過著恐懼生活。家屬說,這一年來很漫長、很煎熬,商討之後再決定要不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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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 發回更裁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親信張旭昇涉經營線上賭博及地下匯兌,新北地院日前裁定分別以五千萬及五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需配戴電子監控裝置。檢方提起抗告,高院十五日撤銷原判決,發回新北地院更裁。郭哲敏與張旭昇因涉及經營非法線上賭博網站和地下匯兌等多項罪嫌,曾在檢警搜索拘提前逃潛至國外。郭去年八月在泰國被逮捕,檢調於同年押解返台,經新北地檢署提出追加起訴。兩人被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並於審理過程中多次延押。兩人四月時曾獲合議庭裁定交保,但檢方隨即提出抗告,並於五月經高院撤銷原裁定,新北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近日合議庭重新考量案件情節後,決定讓兩人以重金交保。檢方認為,新北地院未充分說明如何防止兩人逃亡或串證此提出抗告。高院認為,原審法院未能對防範措施進行詳細闡述,尤其未能充分保障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撤銷原裁定發回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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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登山隊攀干卓萬山失聯近3天 隊員上午報平安

本報綜合報導一支五人登山隊十一日攀登干卓萬山,南投警消因颱風天兔來襲須預防性勸離,該登山隊十四日起卻失聯。南投縣信義警分局十六日表示,上午隊員已報平安,預計十七日下山。信義警分局表示,該登山隊申請十一日起攀登干卓萬山,預計十八日下山,因颱風天兔來襲,十四日預防勸離登山隊或就地避颱,只有這支五人登山隊聯繫不上。信義警分局表示,十四日起不斷打電話、傳訊息給登山隊五名成員都毫無音訊,十六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左右,終於聯繫上其中一名成員,告知五人均平安,預計十七日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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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通緝犯逃避兵役 瞎掰「要先入獄服刑」被打臉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二十歲方姓男子應於今年四月入伍,服役四個月的陸軍常備兵役,但他卻沒有報到服役,被台中市政府函送法辦後,他宣稱自己先收到入獄通知書,先於今年二月向台中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不料,檢方調查卻發現,他根本沒報到入獄,而是潛逃被通緝,至今年五月才被抓到發監執行,台中地方法院認為他說謊,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處徒刑二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方姓男子明知役齡男子應受徵兵程序,台中市政府三月十二日發出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方男應於今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時十分到社區的活動中心集合,一起到台南大內陸軍步兵第一一七旅報到服役,期間為四個月,但他收到徵集令,卻沒有按時報到,被台中市政府函送法辦。檢方偵查時,他宣稱有收到徵集令,但他沒有妨害兵役的犯行,辯稱說,因為他有刑案,入獄執行的傳票先寄來,他想要先於今年二月七日入監服刑,所以沒有於四月二十二日報到服役。不料,中檢調查卻發現,他根本就沒有在二月七日向中檢報到執行入獄,反而是被中檢發布通緝,一直到五月八日才被警方緝獲歸案後發監執行,足以認定他宣稱二月七日入監服刑,全都是謊言。台中地方法院認為他明知服兵役是役齡男子應盡的義務,竟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的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不過,他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處徒刑二月,可易科罰金六萬元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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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KTV撿到槍被警違法搜索意外破獲 有證據力判5年3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孫姓男子在自家KTV撿到具殺傷力的手槍並持有,檢警五個月後因抓販毒,卻意外查獲孫男非法持有手槍,由於警方搜索票範圍侷限五樓,當天衝上十一樓抓人起獲槍枝,台中地院雖認定警方違法搜索,但考量因犯嫌逃竄、事發緊急,槍枝又嚴重危害治安,仍認有證據力,依槍砲罪判孫男五年三月,可上訴。起訴指出,孫男去年一月在自家經營的KTV包廂內撿到一把非制式手槍、二個彈匣並非法持有。台中第一警分局六月十七日持搜索票上門,要查緝廖姓男子及武姓女子販毒,孫因從監視器發現警方行動,就把槍藏到十一樓樓梯間,但因五樓內人員竄逃,警方只好逐層向上找人,直到凌晨二時多在十一樓發現武女蹲在樓梯間,並在她旁邊起獲手槍,經由店內人員指認槍枝是孫男所有,檢方依槍砲罪嫌起訴孫。台中地院查,警方掌握廖男及越南籍武姓女友在民生路一棟大樓內,以歇業KTV當掩護經營越南搖頭店販毒,向法院聲請搜索範圍為該棟大樓「五樓」。法院勘驗當時警方搜索畫面,發現警方進入五樓後發覺店內人員已經沿樓梯向上逃竄,就從樓梯逐層查看,最後在十一樓室內空間找到手槍,已經逾越搜索票所載範圍,並不合法。法官審酌,警方事前不知武女會逃匿至樓上,也無從確認藏在哪一層,因此事先沒針對同棟十一樓聲請搜索票,依當下狀況並非故意不聲請,主觀無違背法定程序意圖,且當時五樓人員逃匿,很可能連同違禁物一併帶走,警方打開十一樓鐵門進入,是屬緊急情形。法官認為,警方違法搜索固然對孫男人權有所侵害,但孫持有具殺傷力的槍枝,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本案警方違背法定程序的程度及與侵害孫男的權益,均非屬重大,若僅因程序瑕疵,致使與事實相符的證據無例外的被排除而不用,將有害審判公平正義,認定該槍枝仍有證據力,由於近年黑槍氾濫,嚴重危害治安,孫男竟持有手槍對治安有潛在風險,惡性匪淺依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他五年三月,併科罰金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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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護理之家不當照護 衛局開鍘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南市議員林燕祝日前質詢指出,台南市某產後護理之家存在嚴重疏失,一名剛出生十四天的男嬰,因嗆奶被送急診並住進加護病房!要求相關單位徹查。南市衛生局十五日召開專家審查會議,認該機構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護理人員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針對違規事項將依法處辦。林燕祝表示,男嬰家長十月十一日凌晨至派出所報案,警察局獲報後即刻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後續回報主管機關衛生局,經查發現男嬰已發出病危通知,但衛生局回覆稽查時間安排於十月十四日,認相關單位均未積極處置。本次事件疑非偶發,網路上也有民眾反應該機構存在管理、衛生等缺失,對於兒少健康存在風險。南市衛生局指出,經多次無預警至該機構稽查,並調閱相關監視錄影調查,十五日召開審查會議,根據稽查結果認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護理人員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十一日前往稽查時,發現該機構未於廿四小時內將不明原因發燒新生兒依規定通報至「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系統」,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將裁處五萬元罰鍰。另檢視該機構嬰兒室監視畫面,發現護理人員涉有不當照護行為,涉違反護理人員法,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意見陳述,針對違法人員可處一月至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如若情節重大,將廢止執業執照,針對該產後護理機構也將追究其督導不周未善盡照護之責。另,該機構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涉違反中央公告的相關規定,衛生局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將依法開罰三萬至卅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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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查封仍未獲清償 可拍賣分配還錢

新營區林先生問:拿民事判決書聲請查封債務人財產,如查封到房地後,對方仍不還錢,怎麼樣拍賣?如拍賣不出去,房地可變成我來買?若我買這房子後,對方還不搬走,又該怎麼辦?答:民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房屋及土地,需經幾道主要手續,才能拿回對方所欠的錢。第一步是去貼封條,查封對方的房地產,法院得發函地政事務所禁止這房地辦過戶或設定處分給他人;第二步將查封的房地產公告拍賣;第三步是拿拍賣所得抵償積欠的債務。以下說明如何拍賣債務人的房地不動產。拍賣房地之前,法院會先請不動產鑑價公司人員會同鑑價,再以該鑑價金額為第一次拍賣的底價(足以清償債務金額的前提),前後總共有幾次拍賣的機會。第一次拍賣,是由法院民事執行處先對外公告(貼於法院公告欄並刊登於報紙上),讓有興趣買賣「 法拍屋」的民眾,得以知悉於何時有房地不動產可買。再於公告十四天後的拍賣日,由民眾以投摽競價的方式來買,參與投標的人,必須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最後,再由法官於法院拍賣投標處,公開唸出得標人姓名,要注意,得標人應於得標日七日內繳足全部價金。萬一無人標購,或雖有人投標但出價未達最低的拍賣價額,如債權人願意用底價承買下來也可以,民事執行處會發給債權人類似該房地的所有權狀 「權利移轉證書」。假如連債權人也不願意承買該房地,法院會作第二次拍賣,通常會降低底價至第一次拍賣價格減兩成(例如第一次拍賣為一千萬元, 第二次拍賣約八百萬元),用降低第一次拍賣的價格來脫售的方式,專業術語叫做「再行拍賣」。若再行拍賣又沒人來買或未拍出去,且債權人也不願承買,就得進入第二次減價拍賣,價錢降低為第二次拍賣所訂價格減兩成(如上例第二拍八百萬元的兩成,即六百四十萬元)。換言之,第一次拍賣不成,則得再為第二次及第三次的減價拍賣,均稱為「再行拍賣」。假如經過三拍仍賣不出,就得再行對外公告三個月(應買期間),看看是否有人願意出價,這可說第四次拍賣,但債權人亦得聲請停拍,另行估價或減價拍賣,如仍無人來買,可能就得當作撤回查封拍賣之執行。總之,從第一次到第四次拍賣,在賣不出去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出面要求承購那塊房地,若債權人已買到拍賣屋,對方卻還是不搬走, 法官將會同當地派出所警察請對方搬走,並將屋內債務人的東西清理乾淨,再把該房地交還給債權人。      (作者∕羅瑞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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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稚女4年判12年 狼父上訴被駁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一名單親爸爸在女兒讀國小期間,性侵女兒長達四年,直到二0二三年四月女童上健康教育課後告知班導師才爆發,這名狼父在警詢時認罪並稱知道自己錯了,但後來又翻供否認性侵,辯稱女童處女膜受損係自慰所致,與他無關,最後被重判十二年。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被告罪證明確且原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合,量刑亦屬妥適,駁回其上訴。台南高分院採信被害女童證詞,她始終指證狼父對其強制性交頻率約為「二天一次」,法官依此計算其性侵犯行,自女童七歲到十歲間,狼父共計犯下六百六十四條強制性交罪,採一罪一罰,且每條罪判刑八年,合併定執行刑十二年。台南高分院認為,女童是被告親生女兒,被性侵時尚屬稚齡懵懂,須仰賴被告扶養才能生存,顯然是迫於無奈與被告性交,確屬遭被告強制性交無誤。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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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癮如殭屍 上頭菸席捲夜店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最近非法添加依託咪酯的電子菸(俗稱上頭菸)濫用問題日益嚴重,更有不法分子在夜店或社群媒體向年輕族群兜售,宣稱這些電子煙為「客製化調製配方」,引誘年輕人嘗試。台南市衛生局說,吸食上頭煙一旦成癮,將無法控制身體、不停抖動到無法講話、身體從腰部對折、或在地上扭來扭去,如同殭屍般的詭異行為,切勿沾染此毒品。衛生局指出,「依托咪酯」原是一種超短效靜脈麻醉藥物,通常在手術麻醉過程中使用,由專業醫師控制劑量,以達到鎮靜和麻醉效果,然而有些不肖業者將其添加到電子煙油中,引誘年輕人嘗試,這種行為對於國人的身心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依托咪酯已列為第三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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