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出資 船長走私安毒判無期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東港籍「漁百財九號」漁船船長莊啟義等人遭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出資指示走私約六百二十三公斤安毒,一審被判無期。年初莊啟義因住院未到庭,四日單獨審結,高雄高分院仍判無期徒刑。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判陳耀華、莊啟義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志生六年二個月、洪凱祥十一年六個月、郭冠廷、粘元榤均有期徒刑十年、陳俊嘉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涂宏德有期徒刑七年。全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年三月間改判陳耀華十七年半,同案其餘被告改判六年二個月至十二年半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另外,莊啟義今年三月因重病不能到庭,同案另結;指示運毒的顏旭懋則另案審理中。

Read More

南市警一分局員警涉電話性騷 記大過並函請南檢參辦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台中一名女子,日前打電話至南市警一分局勤務中心詢問法律相關問題,沒想到員警竟留下對方的line,並涉嫌以電話性騷擾,讓女方感到不舒服提告,市警一分局表示,已對該員警依法告誡、給予行政懲處記大過,並函請台南地檢署參辦。台中一名女子日前打電話至市警1分局勤務中心,詢問法律問題,該名員警獲知該女子從事八大行業,以協助為由,要求對方加line,更似有似無地性暗示性話語,讓該女感到不舒服,因而向台中市大甲分局提告。市警一分局表示,該案係被害人於6月中旬,提出性騷擾行政申訴,獲報後,立即召開性騷擾事件調查小組會議審議後,通知該員到案說明,該員警雖否認性騷,但被害人當時早已進行錄音存證,確有帶性暗示等意圖,因此函請南市府主管機關裁處。且該警員利用電話,涉對被害人有言語性騷擾行為及提告違法部分,經市警1分局督察組派員調查完畢,已對該員警依法告誡、給予行政懲處記一大過,並函請地檢署參辦,同時列為輔導對象持續約束勿再有任何違法違紀情事。

Read More

卡努颱風影響 今日共有離島14航線111航次停航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據交通部航港局天然災害應變小組時通報,4日受卡努颱風影響,離島海運共有14航線,計111航次停航如下: (1)基隆-馬祖:全部停航(2航次) (2)馬祖福澳-福州琅岐:全部停航(2航次) (3)北竿白沙-福州黃岐:全部停航(2航次) (4)南竿-東引:全部停航(1航次) (5)馬祖-臺北:全部停航(1航次) (6)高雄-馬公:全部停航(1航次) (7)布袋-馬公:全部停航(9航次) (8)台南將軍-澎湖東吉:全部停航(2航次) (9)東港-小琉球:全部停航(44航次) (10)鹽埔-小琉球:全部停航(14航次) (11)綠島-蘭嶼:全部停航(1航次) (12)富岡-綠島:全部停航(16航次) (13)富岡-蘭嶼:全部停航(8航次) (14)後壁湖-蘭嶼:全部停航(8航次)航港局同時呼籲民眾颱風期間不要前往離島旅遊,以免因船班停航而須滯留離島。

Read More

樂陞坑殺股民 許金龍判賠53億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樂陞公開收購案最後以失敗告終,董座許金龍被控用坑殺股民手法,海削新台幣逾四十億元,投保中心替近二萬名投資人向百尺竿頭公司、許金龍等人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決許金龍、百尺竿頭公司等人應負賠償新台幣五十三億餘元責任,全案仍可上訴。至於樂陞公司前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及樂陞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前財務長謝東波,及負責財報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康和綜合證券公司,均獲判免賠。判決指出,全案起於,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被控利用不實私募密約坑殺股民套利四十億餘元,另藉回售Tiny Piece公司造成樂陞科技損害,又涉操縱股價、美化財報、侵占等罪。刑事部分,一審北院將許金龍判刑十八年,併科罰金一億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十二年,併科罰金一億元遭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改判十年,併科罰金六千萬元,未扣案犯罪所得十二億餘元沒收,全案上訴,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訴訟則緣起於,投保中心先替近二萬名投資人向百尺竿頭公司等人求償四十六億餘元,北院於一0六年判投保中心勝訴,因無人上訴而確定;投保中心又於一0八年向許金龍、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百尺竿頭公司等人求償,台北地院歷時六年審理,日前作出一審判決。北院判決指出,就公開併購案部分,許金龍、中國籍金主王佶(通緝中)、百尺竿頭公司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通緝中)、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通緝中)須連帶賠償二十二億四千五百九十七萬八千四百五十九元,其中八百二十九萬九千八百三十八元部分,由百尺竿頭公司及樫埜由昭、林宗漢負責。就操縱股價部分,許金龍須與友人鄭鵬基、股市作手楊博智連帶賠償二十八億四千四百七十二萬八千八百八十四元,其中鄭鵬基、楊博智分別負責一億七千六百餘萬元、一千九百五十五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Read More

瑪莎案 小開700萬求和解仍破局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宋姓大學生在一一0年與駕駛瑪莎拉蒂的食品業小開張敦量發生車禍,張夥李韋霖、陳勁豪涉毆打宋致重傷,一審在今年初審結,張被認定涉殺人未遂,判刑九年,李、陳涉重傷害,判刑四年八月,此案上訴二審後,僅剩張在押,二審三日開羈押庭,張律師請求法官審酌,雙方和解已有進展,希望能具保停押,法官裁定候核辦。張敦量委任律師林柏宏昨日開庭時,向法官說,張已與宋姓大學生的母親,有過數次調解,對方願意將調解金從一千五百萬元,降為一千萬元,不過仍是張敦量等人無法負擔,而宣告破局。律師請法官審酌,此案張父有誠意,要付出七百萬元的賠償金和解,但得是宋母與張等三人一起和解,而不是僅與張和解、另外三百萬元不足之處,再向李、陳二人求償,也因此條件雙方認知有落差,所以沒能達成和解,因此此案從案發後羈押已近二年時間,沒有逃亡事實,希望法官可以具保代替羈押。不過檢察官不同意,認為此案涉及重罪,一審已重判九年,重罪伴隨逃亡,張敦量仍有逃亡之虞,希望法院繼續羈押。

Read More

同志吸毒玩SM害命 判2年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三十五歲張姓男子與男友前年在住處吸毒後,在浴室內玩SM綑綁式性愛,張綑綁男友三十分鐘性交後鬆綁,不料,男友卻窒息死亡,他陪伴屍體六天,警察登門查訪他還是拒絕開門,一審審理時,他宣稱當時曾對死者進行「心肺復甦術」,一審認為他觸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二年,轉讓毒品與吸毒則各判刑三月,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二年六月徒刑,其中三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與同姓男友有親密關係,前年九月十五日二人相約在張住處見面,張轉讓安非他命給男友吸食後,二人在浴室內玩SM綑綁式性愛遊戲,以麻繩綑綁男友胸口、腰部,膠帶封住眼睛、嘴巴的方式性交,張與男友縱情三十分鐘後鬆綁,男友已昏迷倒下。張見狀對男友施以心肺復甦術,但男友因牙關緊閉,最後因無法施救,導致男友因安非他命中毒、缺氧性腦病,呼吸衰竭致死,張男沒有報警或撥打一一九求助,讓男友的屍體躺在住處浴室內,男友友人、胞妹詢問張男時,張男仍支吾其詞,沒有透露真相。警方於案發第六天,循死者手機定位找上門,張男一度不讓警方入屋調查,但後來良心發現,隔了四十分鐘後,前往警局坦認犯行。警方前往現場時,發現死者已全身發黑,遺體下留有綑綁用的麻繩、膠帶等證物。

Read More

交通大隊人事調整 7人異動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台南市警局前交通警察大隊長周冠輝提前退休,牽動高階警官的人事異動,市警局三日下午發布交大大隊長等七人新人事案,七日交接到任。市警局表示,基於現階段的治安、交通工作需求,依適任人員之品德操守、工作表現、職務歷練及陞遷積分等通盤檢討,有七人職務調整。異動新職有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施衣峯、犯罪預防科科長潘顧天、法制室主任楊青垂、後勤科科長郭永益、保防科科長劉柏陞、行政科科長洪國哲、局本部第四序列專員陳猷元等七人。

Read More

滋擾遶境重開羈押庭 明仁會成員未到案恐遭通緝

記者蔣謙正、劉春生/雲林報導雲林縣北港朝天宮今年五月遶境發生聚眾鬥毆,警方逮捕滋事的竹聯幫明仁會李姓成員,檢方聲押李男但裁定交保,經檢方抗告成功後,法院二日重開羈押庭,由於李男未到案將擇期重審,如李男再未到案將通緝。北港警分局副分局長文庭章指出,五月九日凌晨北港鎮朝天宮媽祖誕辰遶境祈福活動期間發生一起信徒與陣頭因細故起口角衝突案,雙方十多人大打出手,北港警分局啟動快打警力即時制止暴力犯罪,惟部分犯嫌仍第一時間未到案且疑似為竹聯幫明仁會幫眾,為有效打擊不法,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糾眾滋事李姓主嫌為竹聯幫明仁會成員,平日以宮廟名義吸收桃園地區之年輕人參與台灣各地之廟會活動。且該會成員常於廟會期間糾眾滋事逞兇鬥狠,危害民眾安全甚鉅。專案小組調查,糾眾滋事李姓男子(二十三歲)為竹聯幫明仁會成員,平日以宮廟名義吸收桃園地區年輕人參與台灣各地的廟會活動。且明仁會成員常於廟會期間糾眾滋事逞凶鬥狠,危害民眾安全甚鉅。北港警分局偵查隊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偵辦,並會同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逮捕李姓男子等十人,查扣組織服制三件、組織旗幟一件、辣椒水、玩具槍等物。警方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聚眾鬥毆等罪,將李男等十人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由於李姓男子有反覆實施之虞,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交保新台幣十萬元,再經檢方抗告成功,法院二日重開羈押庭,李男未到案,將擇期再通知到案重審,如未到案則將發布通緝。

Read More

偷拍女同事裙底 法助須賠23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前法官助理黃姓男子在捷運站連續跟蹤、偷拍同院女書記官裙底風光,刑事部分被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北院二日二審判決,黃男應賠償女方精神慰撫金等共二十三萬餘元,全案宣告確定。判決書指出,黃男於二0二一年八月三日至九日上午,在小南門站手扶梯上持手機拍攝女方大腿、內褲等隱私部位。女方發現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黃男每天從非付費通道進站,先在上方走道徘徊、觀察下方月台,等女方一出現即尾隨偷拍。黃男被逮坦承犯行,稱可能是壓力大,看到短裙就心生歹意。他表示沒有留存或傳送任何影片,也向女方致歉。刑事部分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女方主張因黃男行徑被診斷出罹患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症狀,後續不敢再搭捷運、頭髮也掉很多、衣服都要穿過膝等,請求黃男應就醫藥費、未來治療門診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共一百零六萬餘元。北院一審簡易庭審理認為,黃男的行為確實對女方造成心理傷害及壓力,但考量他已被刑事處分且有悔意,並無惡意散播影片等情節,認定精神慰撫金以十七萬元為適當加上醫療費用以二十三萬為合適。全案上訴後,北院認為一審判決無違失駁回,全案確定。

Read More

雲縣4清潔員收賄 最重判6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雲林縣崙背鄉公所四名清潔隊員李子容、徐國昌等涉嫌收受廠商賄賂,放水讓廠商進入崙背掩埋場傾倒廢棄物。其中,李收賄上百萬元被判最重十年八個月,徐判六年半;案經上訴二審,徐維持原判,李則另行審結。台南高分院先審結兩名清潔隊員,包括徐國昌貪汙收賄判六年半(一審六年半);林亨孺貪汙收賄判二年,給緩刑(一審二年)。另兩名清潔隊員李子容(一審判十年八個月)、廖文祺(一審判五年半),均還待調查,尚未審結。廖洧賢、孟繁強及綽號「小楊」等非法清運業者為節省清運廢棄物費用,二0二0年一月至八月間,向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清潔隊員李子容、徐國昌、林亨孺三人行賄,放水讓業者進入傾倒廢棄物,每車次收五千至一萬五千元賄賂不等,總計李收賄達一百卅七萬元,徐收賄卅二萬元,林收賄四萬五千元。清潔隊員廖文祺明知有隊員在收賄放水,卻仍將鑰匙放在掩埋場大門前,引業者進入掩埋場傾倒廢棄物。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