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屢觸法遭免職 再侵占判1年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前台中市警一分局陳姓警員曾因債務糾紛亂查他人個資,後又因瀆職、侵占及詐騙被判刑經裁定應執行三年十月,現已被免職。由於陳佯稱可幫展售高價木雕,卻擅自將邱姓女子、黃姓男子寄放的鍾馗等二十二件總價近七百萬元藝品賣掉,法院再依侵占罪判他一年八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陳員一0七、一0八年擔任大誠派出所警員時,先透過臉書認識邱女、黃男,得知兩人有意買賣高價木雕藝品,向他們推銷紅檜大花鳳尾、鍾馗及網紗狐狸等十六件,等對方收購後佯稱可放他住處,會時常有人參觀便於轉售。邱、黃將十六件木雕載到陳員家寄放,沒多久陳員又得知兩人持有的黃檜大刺丁瘤、千禧達摩等六件木雕有部分缺損需修復,自稱可以代為修復後展售,前後一共收受寄放二十二件木雕,每件價格介於六萬至一百二十三萬元不等。後來陳員因經濟狀況不佳,一0五年八月至一0七年未經邱、黃同意之下,擅自將二十二件木雕拿去當鋪典當、轉交他人賣掉,所得以填補自己資金缺口。陳員於偵查、審理時坦承不諱,並有和邱、黃相關對話訊息、錄音、本票及網拍紀錄佐證。台中地院審酌,陳員犯後沒和對方和解或實際賠償,且有妨害電腦、侵占、瀆職、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素行不佳,考量犯後坦承態度非劣,依侵占罪判他一年八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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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指侵證詞有瑕疪 男改輕判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胡姓男採耳師替女子做全身SPA,女子控訴遭摸胸、指侵,法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二審比對女子就遭指侵證詞認為前後有瑕疵,且僅單一指證,撤銷改依乘機猥褻罪判胡一年,可上訴。起訴書指出,女子一一0年四月十八日到店內做全項服務,胡男替她採耳、臉部撥筋及淨化鼻療過程問「為什麼都沒有很舒服的聲音」,又趁女子睡著偷按壓乳頭稱「我被迷惑了,不是故意的」。胡見女子一時不敢反應,又不斷說自己「鬼迷心竅」並伸手指侵,女子嚇到腳夾緊胡才停手。台中地院一審時,胡辯稱替女子加強全背服務,可能手有不小心帶到她腰、上臀部,但沒有摸胸、指侵;但女子證稱,胡男亂摸還玩她胸部,自己當下很害怕、不敢動,完全無法思考,胡就自言自語說自己鬼迷心竅,直到她把腳夾緊胡還是想往裡面摸,事後也提出到身心科就診紀錄,到庭陳述更忍不住哭泣。一審勘驗對話紀錄,發現胡事後也曾向女子求情,面對質問沒有否認,不採信其辯詞,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胡男不服上訴,仍否認乘機性交。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女曾表示「我當下腳都夾緊了,他還是想往裡面摸」,發現沒辦法伸進去才把手抽出來,對比之前她稱「就是有伸進去,一個指節」等,證詞並非無瑕疵,且女子事後傳訊要求胡道歉,也是以「伸向」我下半身而非「伸入」。法官認為,胡男究竟有無以手指性侵,除了女子證述外無其他證據,且女子證詞有也瑕疵,難僅憑她單一指證,撤銷改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胡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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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三度約砲少女 仍判3年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陳姓職業軍人透過臉書認識國中少女,三度和她發生關係,並引誘對方自拍胸部裸照給他看。法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等四罪判他三年六月,二審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陳男一一0年四月擔任現役軍人期間,在臉書認識一名十三歲少女,進而交往、約出見面,還先後在台中市神岡區某公園的戶外石椅上、或回少女家發生關係。同年八月再傳訊說「我想看」,引誘少女自拍裸露胸部照片傳給他。台中地院一審時,陳坦承不諱,雖辯稱以為少女未滿十六歲,不清楚她未滿十四歲,但少女表示和陳都是假日半夜出去,自己在IG上自介標註國三、十四等,認定陳主觀上應認為少女是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女子。一審考量,陳雖以五十萬元和少女及父親調解成立,但未依調解內容給付,依三個現役軍人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八月、八月、七月;依一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三年二月,四罪應執行三年六月。陳男不服上訴,請求減刑。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傳喚陳男時又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二審認為,陳男明知少女未滿十六歲,身心尚在發育中,竟和她性交三次又引誘拍攝裸照給他看,短時間內多次犯罪,難認客觀上有何足引起同情,不予以減刑,判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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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通緝犯常扮女 跳窗逃逸被逮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四十三歲廖姓毒品通緝犯平時藏匿在台北市萬華區一處民宅內,會刻意穿女裝外出規避查緝。警方掌握線索前往民宅搜索逮人,廖男趁隙跳窗逃逸,最終仍被逮捕。警訊後送辦。中山警分局表示,圓山派出所日前調查毒品案,埋伏發現萬華某民宅內常有涉毒人員在此出沒,組專案小組蒐證多日,掌握毒品通緝犯廖姓男子藏身民宅二樓。警方查出,因涉犯毒品案遭通緝的廖姓男子,外出時會刻意穿女裝規避員警盤查。專案小組日前派大批幹員前往廖男住處搜索。廖男見員警登門,竟打開窗戶從二樓跳至一樓,但仍被一樓埋伏員警當場緝獲。警方在廖男住處搜出一包海洛因、兩包安非他命及毒品吸食器和針筒等物。警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把人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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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裸純按摩?永康警破獲養生館逮5嫌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永康大灣某養生館表面經營按摩、刮痧,實則暗自經營半套、全套性交易,該店全日無休吸引絡繹不絕的尋芳客,大灣所警方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展開蒐證調查,三日凌晨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現場查獲兩對性交易男女及負責人杜男,帶回訊後分依社維法及妨害風化法辦。大灣所警方日前多次接獲舉報,指稱大灣路巷內某「純按摩」暗藏春色,業者警覺性極高除設有監視器監看控管,該養生館為三樓民宅,一樓櫃台接待、二樓提供半套服務、三樓則作為全套「砲房」,二、三樓間另設有密碼防護。警方經調查掌握犯罪跡證,三日凌晨前往查緝。警方於二樓當場查獲兩對性交易男女,其中一對男女更是全裸狀態,見到警方慌忙穿衣,然而業者已密碼鎖拖延時間,待警方至三樓時,男客、小姐均衣著整齊,小姐兀自在一旁洗著毛巾,並未與男客接觸。警方現場查扣保險套、潤滑液及情趣用具,並將兩對性交易男女及負責人杜男帶回法辦。小姐與杜男到案均堅稱店裡是「做純的」,否認性交易,至於按摩為何不穿衣服,小姐卻無法給出合理解釋,只表示「不穿衣服客人比較能放鬆!」只有男客坦承花費一千三讓小姐「打手槍」,警方訊後將男客、小姐等四人依社維法裁罰,杜姓負責人則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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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汽車右轉彎 應注意右後方是否有直行機車

東區李小姐問:每次我開車在交岔路口右轉彎時,幾乎都會碰到許多機車強行從我右方加速超車直行,甚至還常碰到機車騎士對我長按啦叭且回頭瞪眼怒視的,這種狀況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所以我每次開車右轉彎時都會感到極大的壓力。我知道轉彎車必須要禮讓直行車先行,可是東區路上的車輛那麼多,如果每次右轉都必須等到直行的機車走完,那我怎麼可能有辦法右轉,而且我後方等待右轉的車輛,又怎麼可能容忍讓我等那麼長的時間,難到沒有解決的方法嗎?答:李小姐的遭遇是許多車輛駕駛人的夢魘,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處時,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是每一位駕駛人都知道的交通安全法規。因此,機車騎士到達交岔路口處遇到右轉汽車時,都會認為自己有優先通行權,進而加速直行通過。而汽車駕駛人如果未禮讓直行的機車通過,進而肇事導致機車騎士受傷或死亡的話,訴訟實務上大都認為汽車駕駛人要負擔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肇事主因的責任;機車騎士僅需負擔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次因的責任。汽車如果在機慢車優先道旁的外側快車道上右轉時,確實必須等待機慢車優先道上直行的機車優先通過後才能右轉。但若汽車在右轉前就已經先跨越到機慢車優先道上,或汽車行駛在沒有機慢車優先道的外側綜合車道上,亦即汽車在右轉前與機車係在同一車道上時,就沒有所謂的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規定的適用了,這時位於後方的車輛反而應該禮讓前方的車輛優先行,也就是說在前方的汽車可優先右轉,後方的機車應等待前方的汽車右轉之後,才能直行通過路口,不可逕由汽車的右方強行搶先通過,但許多駕駛人並無此認知。有些汽車駕駛人在右轉彎時,會於路口前先跨越至最右方車道(應於交岔路口前三十至六十公尺處跨越),然後緊沿最右方車道旁的路面邊線,行駛至路口處右轉。此時道路右方是沒有空間供其他車輛合法直行的,如果不幸遭遇其他違規車輛搶先通過而肇事,右轉車輛的駕駛人或可避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的違規責任。(作者∕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蔡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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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時內偷竊八家檳榔攤 屏東檳榔攤大盜落網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張姓檳榔攤大盜兩小時內偷了八家檳榔攤,受害店家金額從新台幣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警方將他緝捕送辦。屏東警分局指出,這名三十二歲的張姓竊嫌作案手法俐落,都是趁店員不注意的短短幾秒間,就能竊取金錢得手;逃逸時更多次變裝,甚至以口罩遮避犯案機車車牌,光是八月一日在短短兩小時內,就偷了八家檳榔攤。警方調查,張男犯案足跡橫跨屏東市、長治鄉、麟洛鄉到內埔鄉,受害店家金額從新台幣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專案小組以八組人力過濾大量監視器後,終將張男逮捕到案,並查扣作案用衣物及剩餘贓款一萬六千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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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鋸樹受困 4消防員救援遭虎頭蜂螫傷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新北市深坑區旺耽路45巷口一名陳姓男子(70歲)在鋸樹摘除虎頭蜂巢時,不慎讓梯子滑落因此受困樹上,經撥打119請求協助,新北市消防局第四大隊深坑分隊同仁到場協助,然陳男並未告知消防人員係為摘處頭蜂巢,致消防人員在架設梯子引導民眾下來時,架設過程疑似碰撞到樹木,導致樹上蜂巢的虎頭蜂受到驚擾,現場4名同仁遭受到蜂螫,皆為手臂紅腫疼痛,經送萬芳醫院診治皆無嚴重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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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凌認錯求交保 16日宣判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汙收賄、接受廠商性招待,且以購置豪宅名義超貸,台南地方法院四日辯論終結,陳當庭打親情牌並認錯,哽咽請求交保照顧年邁雙親及稚子,他已繳回犯罪所得一百八十萬期能獲輕判,法官稱交保與否會再評議決定,此案將於十六日宣判。地院昨天開辯論庭,兩名被告陳凱凌(在押)及翁東明皆坦承認罪,並希望法官從輕量刑。陳對犯下錯誤表示深感後悔、深切反省,他說,自己還有年逾八十五歲的雙親及九歲的幼子需要照顧,現已被羈押八個月,希望能交保回家安排家裡的事,再儘快回來服刑。陳哽咽地說,他已繳回犯罪所得一百八十萬元,錢是由妻子和向親友借來,他僅剩財產為遭檢察官扣押台銀帳戶裡面的二百卅萬元,及其他帳戶約卅萬元,希望法官准予發還其銀行帳戶,來償還親友借款,及家人生活開銷、律師費等。陳凱凌說,他知道自己犯很嚴重的錯,請求法官減輕刑度給他機會還能繼續其人生,能有機會可以照顧年邁雙親及幼子,對於所犯的錯誤,他再次說聲「抱歉」。另一名被告翁東明也認罪,並希望能比照同案被告建商陳福成繳六百萬捐公益金獲緩刑模式,他請求法官在捐款一百萬元內額度,讓他獲得緩刑自新。合議庭問蒞庭檢察官意見,檢察官則表示太低,依照翁東明在全案參與程度,應以二百萬至四百萬元之間,較為適合。開庭一個小時後,法官宣布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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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持柴刀劈妹夫後頸 判2年7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阮姓越南籍移工依附妹妹、謝姓妹夫來台工作,酒後卻因家鄉土地問題大吵,拿了把柴刀朝謝後頸猛砍,所幸緊急送醫縫合保住一命;法院審酌,謝主觀有殺人犯意,考量他寄人籬下、四年沒回家,缺乏家庭溫暖且已和妹夫和解,認情堪憫恕減刑後台中高分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二年七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阮男一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彰化縣和美鎮住處和弟弟聊天時,卻因財產問題和妹妹起口角,還出腳打算踢對方被制止,負氣拿了一把柴刀命謝姓妹夫找仲介過來被拒絕,阮竟趁著謝男未注意時從他後頸猛砍了一刀,當場濺血所幸緊急送醫縫合無生命危險,阮男作案後仍氣憤難消,逃離現場持刀叫罵、破壞妹夫家大門後被警方逮捕。阮男矢口否認殺人未遂,辯稱當時有喝酒不記得情形,且妹夫平時對他不錯,彼此沒有仇恨,自己也無殺人犯意,但阮的妹妹證稱,當天和哥哥因越南土地問題起衝突,對方也有喝酒比較衝動還起身要踹她一腳,後來就邊離開邊說要殺他們,沒多久就得知老公被哥哥砍脖子。法院審酌,阮男當時拿的柴刀刀刃長二十三公分,雖不甚鋒利但質地沈重,若朝人頸部批砍仍足以致人於死,且謝男是在無防備下遭阮砍殺,主觀確有殺人犯意。法院考量,阮男是外籍移工,遠渡重洋來台依附妹妹、妹夫工作,周邊雖有弟妹照應,但仍屬寄人籬下,缺乏家庭溫暖一時情緒失控,尚屬情有可原,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二年七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驅遂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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