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ZI性愛影片瘋傳 檢起訴7網友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金曲新人歌手ØZI陳奕凡,去年傳出他與前女友自拍的48秒性愛影片在網路瘋傳,兩人獲知後向警局提告。台北地檢署11日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嫌,將7名網友起訴。陳奕凡本名陳惟凡,母親是知名歌手葉璦菱,父親是名攝影師陳文彬,他自幼學習音樂,未成年開始創作,後考取美國柏克萊音樂學院。去年1月17日至18日,陳奕凡與前女友自拍的一段性愛影片突在網路瘋傳,陳得知後同月19日深夜,向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報案。陳奕凡指出,外流的影片是5年多前拍攝,當下雙方都知情,是前女友拿自己的手機錄下,影像也存放於女方那邊。女方說,拍攝用的手機刪除所有檔案後,交給公司作為公務使用,不知影片從何流出。檢警追查發現,一名余姓男子首先把該影片上傳至LINE群組,一名徐姓男子自該群組取得後,於1月18日上傳到某加密網站,其他的王、伍、鄭等人也自該群組取得後,加以轉傳散布。檢方11日偵結,依散布猥褻物品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將徐男等7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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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某美語補習班被控虐童 負責人改判2年4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台北市某美語補習班女負責人林漢凌及兩名女老師,被控長期以冬天脫光洗冷水澡等方式虐待男童長達7年,致其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審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將林女判刑3年10月,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林女試圖賠償但遭拒,11日改判2年4月。同案劉姓、金姓女老師,一審均被台北地院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其中金女因坦承犯案獲緩刑4年,須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兩人因未上訴已判刑確定。民國103年11月間,該補習班爆發體罰事件,林女出面否認,指是離職教師挾怨報復。男童家長發現兒子身上傷勢,且出現壓力症候群,向補習班詢問無法得到確切答案,決定提告。檢方查出,受害男童從2歲起到103年11月的9歲期間都在該補習班學美語,但就讀7年間遭林女3人凌虐。男童遭到林女等人以抓腳踝在空中旋轉丟出時,撞到折斷手指;上課時被要求刷廁所;冬天尿褲子,要他脫光衣服在冷水裡沖洗;罰交互蹲跳、半蹲;把頭壓到水桶或戲水池;吃發霉點心等。一審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將林女判刑3年10月。高院指出,林女雖否認犯行,但犯行明確,凌虐男童致其受傷,且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審酌她於高院審理時願賠償20萬元但遭拒,改判2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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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財害命 同婚2女重判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台中市同性配偶陳家曦、江瑋綸,前年先後誘騙七男到汽車旅館聊天,再下藥迷昏洗劫財物,其中林男有心臟病不幸死亡。二審考量兩女坦承犯行,也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依強盜罪、強盜致死罪,各判刑十五年十月、十六年八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國一0九年六月十二日中午,林男被汽車旅館員工發現陳屍房間內,下半身裸露、無外傷,身旁有一個看似使用過的保險套,手機則被砸爛。警方循線查出二十二歲的陳女、二十七歲的江女當時也在房內。兩女到案表示,透過交友軟體約林男到旅館飲酒,林男酒後企圖性侵她們,才趕緊離開現場,林男可能是後來召妓「馬上風」致死。但檢警查出,林男褲子脫到腳踝處應是死後被刻意脫下,遺體有重新布置跡象,保險套內也無精液反應,應有人故弄玄虛,且監視器顯示沒有他人進出房間。檢警也發現,林男體內驗出的藥劑,與剩餘啤酒內成分相同,應是下藥太重導致林男猝死。兩人認罪,另供出曾以相同手法強盜其他六名男子。一審台中地院痛批兩女以迷昏方式盜取財物,更害林男身亡,考量已坦承部分犯行並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依法各判刑十七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酌後,分別改判陳女、江女各十五年十月、十六年八月,江女未上訴,先前已定讞。陳女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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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疑涉150件詐彈恐嚇案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台北捷運、桃園捷運今年初接連接獲恐嚇電郵,涉案陸生張海川因被通緝而逃回中國大陸浙江,根據刑事局資料,張生已累積約一百五十件涉嫌恐嚇案,內政部警政署長黃明昭十日表示,警政署已透過兩岸共打機制協請對岸幫忙查緝,可能有難度,但也請對岸協助告誡張海川此作法已擾亂台灣治安。黃明昭說,涉案陸生因被通緝而逃回中國大陸浙江,已透過兩岸共打機制協請對岸幫忙查緝和協助告誡;內政部長林右昌也說,對恐嚇電郵入台後的影響,已要求警政署要有相關因應機制。此案起於民國一一0年九月,台灣高鐵、台灣鐵路管理局、台中捷運、高雄捷運都陸續接獲自稱「唐澤貴洋」網友在網路留言要放炸彈,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等公務機關網站也曾接獲類似恐嚇留言;經警方追查發現,曾在台求學但已離境的中國籍研究生張海川涉嫌重大。根據刑事局最新統計資料顯示,警方已移送張海川所涉恐嚇案計六十八件給台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傳訊不到後發布通緝,迄今已累積約一百五十件恐嚇案,警方交叉分析比對歷次恐嚇言論內容,跡證都指向張海川涉及連續恐嚇案。但張海川仍不斷犯案,台北捷運公司今年一月下旬曾連二天收到恐嚇電子郵件,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今年二月初也接到恐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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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警肅黑701人 查扣7把槍械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十日表示,該警局於一一二年三月九日至四月八日期間,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防制幫派組合公開活動臨檢及掃黑行動專案」,針對轄內黑道幫派據點、酒店、KTV、電子遊藝場及網咖等治安顧慮場所,同步實施專案臨檢勤務,查獲各類刑案共七0一人送辦,查扣衝鋒槍等槍枝七把、子彈六十八發、各級毒品總重達九點一九公斤。本次專案臨檢共動用警力五千零一名,執行臨檢處所共計一千九百三十九處,對違法(規)之營業處所,除依法偵處外,並報請市府裁罰共計八十一件,約制轄內黑道幫派餐會活動取消三場,查獲涉強盜及妨害自由案三十六人、組織犯罪案七人、故意殺人案七人、電信網路詐欺案一百九十七人、洗錢防制案二十九人、賭博案七十七人、毒品案二百四十六人等各類刑案共計七0一人,查扣贓證物計有改造槍枝七枝、子彈六十八發、各級毒品總重達九點一九公斤。警方表示,其中龜山分局日前獲報李男涉嫌持有大量槍械,經長期偵蒐於三月二十二日收網,並在李男住處查獲非制式MP5衝鋒槍一把、非制式手槍一把、AR9模擬衝鋒槍、子彈數十顆、毒品安非他命一包、吸食器一組等證物,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竹聯幫信堂承信會陳姓副會長日前因其子與同學糾紛,竟糾眾逼迫學生及家屬談判,更持刀械威嚇及毆打,造成被害人受傷,四月六日拘提陳男及相關共犯等三十三人到案。桃園分局另外查獲竹聯幫明仁會葉姓組長等五人到案,警方指出,葉男等人因故與人發生糾紛,竟率眾持球棒痛毆被害人,並強迫對方交出手機與現金,後續更多次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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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殺人丟包亡 2嫌收押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涉嫌開槍殺害徐姓男子再丟包醫院前方的兩名林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後依涉殺人、槍砲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羈押,台南地方法院十日下午裁准收押,禁止接見、通信。羈押庭針對持槍的林×峰部分,林僅承認持有槍彈,但否認殺人,辯稱是槍枝走火誤傷;另一名被告林×愷也否認知道林×峰事先持有槍枝。但法官認為,根據同案被告及證人供述及證述明確,且有相關對話紀錄等證物,且其所述犯罪動機、犯罪經過及共犯分工情形與同案被告供述內容仍有出入,且所持槍彈來源尚有待釐清,又尚有共犯及證人尚未到案釐清案情,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二人皆有羈押之必要。據了解,該件殺人案,疑因徐男在網路上常打著「囝仔昌」名號嗆聲,並與林×峰(廿八歲)發生糾紛,八日凌晨相約談判,而一槍打中徐男,後來並由周男(交保七萬元)開車,與另一名林×愷(廿二歲),將徐男載至安南醫院前丟包。警方已鎖定特定對象,先拘提周男到案,另外在逃兩名林姓嫌犯於案發當天晚間七時向專案小組投案,並查獲一把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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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共有土地可裁量分割獨有

白河區王先生問:本人因繼承關係,而取得和他人共有之土地,為求日後管理、處分方便,請問,我如何取得該共有土地之單獨所有權? 答: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俗稱「持分」),惟因各共有人並非是擁有單獨所有權,衡諸一般經驗法則,共有人在交易市場、或欲向金融機關借貸等處分,即有事實上之困難。且,共有土地於分割前,各共有人就該共有土地並無特定部分,故於管理、利用亦生不便,應為讀者王先生困擾之處。按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民法第八二三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準此,除非王先生之共有土地有不得分割(例如共有土地是道路交通用地)或訂有不得分割期限者外,倘王先生之各共有人如無法達成分協議時,共有人之一王先生即得隨時請求法院分割共有物。再者,按分割共有物,以消滅共有關係為目的,法院裁判分割共有土地時,除因該土地內部分土地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部分共有人仍願維持其共有關係,應就該部分土地不予分割或准該部分共有人成立新共有關係外,應將土地分配於各共有人單獨所有;共有物分割方法,法院應斟酌當事人之聲明,共有物之性質,經濟效用及全體共有人之利益等公平決之,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八三一號判決、六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三一00號判決要旨參照)。是以,法院就共有物之分割方法有自由裁量之權限,即法院得斟酌當事人之聲明,各共有人之利害關係,及共有物之性質、價格、利用價值、使用現況及分割後之經濟效益等情事,而為適當之分配,且以維持全體共有人之公平為其判斷基準。簡言之,於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訟,各共有人固得各自提出分割方案,惟法院得本於職權,酌定最適當之分割方案,而不受兩造共有人主張之拘束。(作者∕楊淑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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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酒測不繳罰款 土地被查封急繳清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六十一歲黃姓男子騎機車被警攔查,警方懷疑他酒後駕車對他酒測遭拒,對他開單裁罰十八萬九千元又拒繳,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針對其名下位於永康區的兩筆土地查封,黃男十日上午攜帶現金到場將欠款全數繳清。南分署表示,黃男欠款案件於今年三月二十日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黃男名下有二筆持分土地,為免黃男將土地過戶以規避執行,乃立即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以保全日後強制執行所需,黃男在三月底收到查封公文後,立刻到案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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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行負責人討債打人 與被害人和解判拘役30天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工程行負責人王姓男子為向債務人索討債務,夥同綽號「黑龜」呂姓父子等三人,將債務人從租屋處強押到工程行,再把債務人打到骨折、橫紋肌溶解,一審時因王男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依強制罪,判他拘役三十天,可易科。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是台中市清水區一家工程行負責人,他為了索討債務欠款,夥同綽號「黑龜」的呂姓男子與其未成年兒子、還有一名身分不詳的男子,在一一0年六月十九日晚間八時許,將被害人從租屋處樓下強押上車後,載往王的工程行。被害人在王男的工程行遭多人持棍棒、徒手毆打,打到被害人顴骨骨折、右尺骨骨折、頭皮擦挫傷、臉部擦挫傷、瘀腫,背部、臀部挫傷瘀腫、四肢多處擦挫傷、橫紋肌溶解症、雙眼創傷性結膜下出血等多處傷勢,被害人事後向清水警分局提告。王男被依傷害、強制等罪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審理時,王、呂承認涉案,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撤回傷害告訴,也向法官表明,願意不追求強制罪刑責,希望法官從輕量刑。法官認定二人涉犯強制罪,判王拘役三十天,得易科三萬元,呂則獲判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緩刑二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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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打擊電信網路詐欺 涉及人口販運、拘禁案件數下降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檢察署為打擊日趨暴力化的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去年及今年指揮檢警調發動2波「投資詐騙」專案,及督導9次查緝,電信網路詐欺涉及境外人口販運、國內私行拘禁案件數,已明顯降低,將持續擴大打擊面,強化數位鑑識,遏止犯罪。高檢署指出,去年6月起,檢警調針對電信網路詐欺涉及境外人口販運及境內私行拘禁犯罪嚴加查緝,統計顯示網路詐欺涉及人口販運案件,由去年9月高發的104件、被告219人、被害人384人,降至今年3月32件、被告64人、被害人64人。網路詐欺涉及境內私行拘禁案件,由今年1月高發的40件、被告105人、被害人179人,降至今年3月25件、被告98人、被害人93人,案件發生數顯著下降,且由檢警調及相關行政機關協助自境外救回的國人共442人。針對網路投資詐騙犯罪,高檢署指出,去年7月及今年2月間,指揮檢警調發動2波,以透過簡訊、Line、Telegram、Facebook、金融交易平台等方式,涉及「投資詐騙」的專案查緝,共查獲70餘件,被告300餘人,犯罪所得35億餘元。高檢署表示,網路詐騙多為跨境犯罪,致查緝困難,未來如何由「來源端」阻斷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為重要的防制策略,已與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數位發展部建立打詐聯繫窗口,全面合作打擊網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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