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前老臣收回扣 2,300萬賠定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鴻海集團前老臣廖萬城被控向供應商索賄,刑事上依背信罪判刑二年定讞,鴻海另提附帶民事求償七十七萬餘美元(約台幣二千三百萬元)訴訟。二審認為廖男違反就職時簽署的誠信廉潔約定書規定,判他返還七十七萬餘美元給鴻海。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判決指出,廖萬城原為鴻海資深副總經理、SMT(表面貼裝技術)發展委員會總幹事,負責鴻海集團SMT設備、耗材、備品的評鑑採購、維修、資源調度等業務,對於採購的供應商、數量,具有決定權。 鴻海提訟指出,廖萬城任職時已簽署「誠信廉潔暨智慧財產權約定書」,。但廖男竟向供應商暗示,應透過某代理商吳姓總經理的仲介,才能與鴻海完成交易,致多家供應商支付共七十七萬三千多美元佣金給吳,吳再轉交給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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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毒駕罰19萬 扣保險滿期金清償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王姓男子吸毒後駕車上路被查獲,又拒絕參加毒品危害講習,被罰十九萬五千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追討期間扣得王男一筆壽險滿期金抵償全數欠款。 台南分署表示,王男(卅三歲)分別於二0一八及二0一九年間,開車行經仁德區中正路及東區立東街,遭員警攔檢有吸食毒品,經警方舉發後,台南市交通局合計裁罰十八萬元;連同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遭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裁處台怠金三案,合計滯欠金額十九萬五千元。 執行人員去年曾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銀行存款九千餘元,執行人員因再查得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另於今年二月十六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存款。王母向執行人員稱,近期保險公司通知有一筆滿期金匯入帳戶內,同意由分署收取所扣押之存款,以全數清償王男所欠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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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拿酒駕嫌犯當負面教材 遭判國賠二萬元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潘姓員警四年前執行勤務時,對一酒駕疑犯施以重壓及拖行,警方事後以此做為負面教材宣導影片。潘員不滿自己個資未被保密,提告請求國家賠償。一審認定警方侵犯潘員隱私權,判決應賠償五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賠二萬元,全案確定。 潘員於民國一0八年一月十三日與王姓同事在板橋南雅西路二段對一名逆向機車騎士執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為每公升零點一七毫克。騎士因對潘員等人辱罵而遭上銬,被潘男拖行並以臀部強壓其頭頸部八分鐘,騎士不滿受傷,對員警提告。 刑事上,高院認定潘員執行公權力不當,依傷害罪判刑四月、可易科罰金定讞。民事上,潘員遭提訟求償一百萬元,新北地院去年判決應賠償三十萬元,全案上訴審理中。 針對自己成為警方負面教材一事,潘員主張,板橋分局未經其同意,將其當天執行酒測勤務錄製的過程,以戲謔方式後製成擴大臨檢的教學影片,且放置於未加密的分局內部網路,致同仁誤認他未合法執勤。 潘員認為分局的作法已侵害其名譽權及隱私權,提訟求償四百萬元。一審新北地院認定潘員隱私權被侵犯,判決板橋分局應賠償五萬元。 二審高院指出,風紀資料所載內容涉及潘員的婚姻、家庭、社會活動等資訊,警方卻疏未注意,置放在未加密的交換區,致使所屬同仁均可閱覽、下載,已侵害其隱私權,判決分局應賠償二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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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改造空氣槍又射傷兩隻小狗被判三年六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余姓男子涉嫌將一把原不具殺傷力的非制式空氣槍,改造為具有殺傷力的非制式空氣槍後,持槍朝二隻小狗射擊數十發金屬彈丸,致兩狗都受傷流血。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將他判處三年六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十萬元。 判決書指出,余男民國一一0年二月二十日,在拍賣網路上,購得可發射金屬彈丸,但尚不具殺傷力之非制式空氣槍一支。再從拍賣網站多名賣家處購買砂輪片、研磨片、高壓打氣筒、高壓氣瓶、定壓閥、金剛砂等改造工具,並置換在所購買之非制式空氣槍上,使原不具殺傷力的槍枝,得以改變氣體出氣量,讓撞擊變大,提高射擊之焦耳數,而製造完成具有殺傷力的非制式空氣槍後,未經許可而持有之。 嗣余男先於一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凌晨二時三十分許,持空氣槍朝顏女的小狗射擊數十發金屬彈丸,致該小狗受傷流血;又於同日中午十二時十五分許,在彰化縣田中鎮田中高鐵夜市大門口前,持該空氣槍朝七十一公尺遠的蕭男的小狗射擊數十發,致小狗之頭部、身體及腳部等處受傷流血,未擊中小狗的金屬彈丸並射穿後方鐵皮圍籬。經蕭男等人報警後循線查獲,並扣得該非制式空氣槍一支。 被告否認犯行,辯稱他是因為玩生存遊戲買空氣槍,不知道該槍枝具有殺傷力,他買時槍就長扣案這樣,他沒有改造槍枝等語。惟法官查證後,認事證明確,犯行堪以認定。 法院審酌被告為智識成熟之成年人,應知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為高度危險物品,竟著手進行製造之事,並直接在大馬路上射擊,動搖社會治安之穩定;又否認犯行等情,量處上述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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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控兒被老師霸凌 教育處請校方加強師生溝通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蔡姓家長投訴,讀小學的孩子在校被老師霸凌,老師不時用手機拍攝孩子,甚至揚言要告孩子,造成孩子心理陰影,不願去上課。對此,校方表示,該師為呈現實際學習狀況讓家長知道,才會拍影片給家長,提告部分是因為遭該生辱罵五字經,一時衝動才會喊告,經溝通老師已改變教導方式,也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 教育處則表示,該校輔導諮商中心的三級輔導已介入,該處也責請校方加強師生溝通,尤其對孩子要柔性包容;不過,好的教育、成功的教育,是需要學校、老師、家長共同努力配合,後續也會加強親師生間輔導,盼對該事情提供有效幫助。 蔡姓家長投訴,他孩子讀小四,比較頑皮活潑,老師很像會激怒他,不時拿手機拍他,甚至帶頭霸凌,要全班同學離他遠一點,成天用LINE說他孩子功課沒交、在學校跟人家吵架、態度惡劣之類的,又不出面跟家長溝通,甚至說要對孩子提告。 該名小四生說,他有時跟同學有小衝突、功課漏交,老師就會拍影片,拿手機錄我前會說很多話,說完才開始錄;他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老師卻叫同學別跟他走太近,同學都不理他,老師還在聯絡簿寫要告他,他覺得不舒服也很不開心。 蔡姓家長說,據孩子轉述,老師因打掃的事情念他,他不開心,沒當老師的面,撇頭說又碎碎念之類的,她知道孩子行為不好,但對老師要向小學的孩子提告,不能諒解,孩子現在很怕去學校,已造成心理陰影。 校方表示,對於該事件在第一時間就有介入了解,而該生並非特殊生,但學習上有些狀況,剛轉來學校時,老師多方嘗試導正,但效果不大,為真實呈現課堂上的學習情境,才用手機攝影傳給家長,讓家長了解孩子的學習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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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籍鮪釣船 太平洋失聯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我國籍「昇豐一二八號」鮪釣漁船於今年二月十二日二時在太平洋公海失聯,經洽請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及外交部等單位協請案發海域附近國家協助救援,另漁業署已協調五艘友船前往案發海域支援。 漁業署二十日表示,東港籍「昇豐一二八號」漁船係赴太平洋海域作業之鮪釣漁船(船全長二十點三公尺;船噸位四十點九三噸),船上包括一名台籍船員及五名印尼籍船員,合計六名船員。「昇」船於台灣時間二月八日自我國東港鹽埔漁港出海, 於二月十八日二時距帛琉馬拉卡港西北方四百一十四浬處,船位回報器及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IS)同時斷訊。 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接獲船主通報與前述失聯漁船失去聯繫後,立即電請外交部、海巡署及國家搜救中心洽請美、帛琉等鄰近國家協助搜尋,並聯繫失聯地點附近之我國籍等五艘我國籍漁船前往協助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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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釀3死開庭 茶董否認主使

僅承認加重詐欺及洗錢 只是會計負責支付報酬 指藍道是老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審理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凌虐致三死案,二十日開庭就遺棄屍體罪部分開庭。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的主嫌「茶董」陳樺韋出庭,否認自己是組織的主使人,而是會計角色,替老闆藍道(未落網)支付棄屍費。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共起訴二十九人。法院二十日開庭提訊在押的陳樺韋等四人,訊後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均還押台北看守所。 陳樺韋出庭時僅承認加重詐欺及洗錢,表示沒有指揮組織犯罪,只是會計負責支付報酬,卻遭反咬是指揮人。他說,桃園據點由張家豪指揮,謝承佑協助,群組中當天上午指黃姓死者早上跳樓,自己中午才知情,下午老闆藍道即指示購買權利車來棄屍。 陳男指出,藍道指示龍蝦涂世泓購買行李箱棄屍,自己下午就命其他人去買車,交代呂政儀處理,群組中有提到完成棄屍。 陳男供稱,棄屍黃男遺體部分,他匯給涂男二十萬,吳秉恩拿到十五萬,張家豪現金六萬六千元。第二、第三具屍體則由藍道聯繫涂世泓處理,自己後來接到涂男電話討六十六萬棄屍處理費。 謝承佑辯稱只有幫忙按電梯的延長鍵,沒有搬運屍體下樓,也沒有一同去棄屍。鄭建宏供稱,原本是提供帳戶的被害人,後來加入詐團,幫忙跑腿買東西;黃男墜樓後,謝男要他下樓解開黃男的手銬。 吳秉恩辯稱,他是派車公司的客服,涂男打電話找他開車,抵達南投後才被暗示要棄屍,有看到張、涂把裝屍體的行李箱搬下車,再合力丟下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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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車擦撞機車 74歲騎士爆頭亡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安南區安通路四段、安和路一段路口二十日中午十二點多發生一件死亡車禍,一輛預拌混泥土車與同行機車發生擦撞,造成李姓男騎士頭部重傷死亡。警方調查,預拌混泥土車黃姓男駕駛酒測值零,詢問後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預拌混泥土車二十八歲黃姓男駕駛中午十二點五分,駕車沿安通路四段西向東行駛,行經安和路一段路口,與機車發生擦撞,七十四歲李姓機車騎士人車倒地,頭部重傷當場不幸死亡。 員警調閱路口監視畫面,車禍發生時安通路四段路口為綠燈,預拌混泥土車和機車同向行駛行經路口發生擦撞意外事故,車禍肇事原因由交通分隊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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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買空賣空詐騙黃金戒 男判15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曾姓男子在網路上利用「買空賣空」手法詐得價值一萬三千元的黃金戒指,被告上法庭。台南地方法院依觸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判處曾男一年三個月。 二0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曾男以暱稱臉書帳號,在臉書精品社團刊登競標販售「LV黑色壓印長夾」等不實訊息,由劉姓被害人以一萬三千元標購。曾男再於隔日中午在購物網站,向不知情鄭姓男子佯購一萬三千元黃金戒指,購物網站提供銀行虛擬帳戶予曾男,曾再將此帳戶提供劉姓買家匯款,劉於十五日中午將一萬三千元匯入帳戶。 待鄭男確認收取匯款無誤後,才依曾男指示將戒指寄送至指定地點,曾男順利詐得戒指。事後,劉姓被害人遲未收到皮夾察覺有異,報警查獲曾男。 法官認為,曾男雖坦認犯行,卻仍未賠償被害人損失,其利用網路社群軟體詐取財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人與人間信賴關係,應予嚴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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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女騎士包包 雙胞胎兄弟被起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市本月四日上午發生一起光天化日下街頭搶案,一名女騎士在中興路與光華街口,遭一旁雙載機車人士搶走掛在機車前座掛勾的包包,內有香奈兒錢包、現金、手機等物,警方獲報循車牌追人,同日下午在台中市烏日區逮到涉案的楊姓雙胞胎兄弟。彰化地檢署偵結,依搶奪罪嫌將兩兄弟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楊姓兄弟前有搶奪及毒品等前科,詎仍不知悔改,今年二月四日上午十點許,兩人共乘一輛機車,自台中市戶籍地出發,到彰化市一所國中附近,見陳姓女子騎機車經過,認其可為目標,遂一路騎車跟隨。 同日上午十一點三十三分許,機車騎至彰化市中興路與光華街交岔路口時,兩兄弟見陳女稍微停等,立即趁陳女不及防備之際,由後座的人徒手搶奪陳女掛於機車前座置物掛勾上的一個包包(內有價值三萬五千元的香奈兒錢包一個、價值三萬五千元蘋果手機一支、現金三千零七元、三張金融卡、身分證、健保卡等物)得手,二人旋即騎機車離去,並將搶得的現金二千九百五十一元用以購買毒品及飲料。 警方接獲報案,調閱案發地點周邊錄影監視系統,掌握車牌,清查出楊姓雙胞胎兄弟涉有重嫌,警方依科學「天眼」辨識系統,經車牌辨出該車犯案後即往台中逃逸,同日下午二點四十五分許,在台中市烏日區環河路四段對面堤防外道路查獲到案,並扣得陳女遭搶的包包及其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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