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墜火坑 男7成過失國賠打折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蔡姓男子十年前到彰化縣永靖鄉第一公墓掃墓,燒紙錢時因土堆泥沙滑動,不慎摔進焚燒坑中,造成全身近六成燒傷。他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最高法院認定公所有疏失,判決賠償一百九十七萬餘元確定。 為因應每年掃墓人潮,永靖鄉公所在公墓原有金爐旁設置長約九公尺、寬三公尺、深二公尺的焚燒坑。一0一年四月二日下午,蔡男前往公墓祭拜亡父,焚燒紙錢時因土堆泥沙滑動,重心不穩滑入焚燒坑,受到全身近六成的燒傷,治療後左右手掌疤痕攣縮,皮膚排汗功能喪失一半。 蔡男認為,公所未在焚燒坑旁派專人注意、設置警示標誌,四周也未用圍籬隔絕,有明顯疏失,提出近一千四百萬元的國賠訴訟。 公所答辯,設置焚燒坑無需調查地質、取得執照,且西面有排水溝,北與東面為焚燒金紙平台,並架設高一百公分鐵網,南面有八十公分高的土堆。蔡男強行攀爬南面土堆焚燒金紙釀事故,與公所設置或管理焚燒坑沒有因果關係。 一審彰化地院判決鄉公所勝訴;二審、更一審皆認為公所也有疏失,各判賠一百八十六萬餘元、六十八萬餘元。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指出,公所設置焚燒坑欠缺周詳的安全性思考,且設置焚燒坑五年期間均未設置警告標誌,欠缺安全管理,應賠償六百五十六萬餘元;但蔡男貿然站在土堆上丟紙錢,應自負七成過失責任,判決公所應賠償一百九十七萬餘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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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槍跳槽 安永前經理7人被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關係企業「安永諮詢服務」,陳姓前資深經理等七名員工四年前離職,跳槽香港德勤太平洋企業管理諮詢公司台灣分公司,涉嫌竊取安永「客戶資源整合系統計畫專案」資料。台北地檢署十二日偵結,將陳男等七人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 安永為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集團除會計、審計、稅務、交易諮詢,也提供企業法律服務。而陳男等人跳槽的香港德勤太平洋企管諮詢,母集團德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也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 檢方調查,一0七年六、七月,陳男與何姓行政經理分別自安永諮詢離職,兩人轉至德勤太平洋企管諮詢任職後,並協助新東家挖角安永員工,包括林男等五人。 林男等人於同年九月離職前,利用員工密碼登入安永系統,將上千份安永所有的客製化專案資料,以下載到隨身碟、或上傳至雲端硬碟的方式竊取,再刪除下載紀錄。 檢方調查指出,涉案的陳男等七人的犯行與新任職的德勤太平洋無關,排除德勤涉案,認為是七人赴新職前的個人行為,全案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刑法背信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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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月15場活動開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心理健康才是真正健康」,台南市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邁入第三年,這段期間疫情帶來疾病、失業等壓力,全民攜手走過焦慮、煎熬,並學習與病毒共存,衛生局辦理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動,全市十五場包括心靈電影欣賞、親子健走行等,邀市民共同關注自己及親友的心理健康。 衛生局說,疫情這段期間全民攜手走過焦慮、煎熬,相當不容易,許多人在生活中遭受挫折與打擊,面對隔離、確診的不安,民眾因生活受到影響而導致焦慮沮喪。現代人的生活充滿各種壓力,環境的複雜與多變、人際的疏離與淡薄、職場競爭與瞬變、疾病造成失能與失業,影響人們的心理健康,多重的壓力若未適當的抒發將容易產生疲累、無望感甚至自殺。十五場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動可參考衛生局網站。 經統計今年一月至七月有一百四十八人自殺死亡,前三名為上吊、溺水、燒炭。男性自殺死亡年齡以卅五至卅九歲較多;女性自殺死亡年齡以二十至廿四歲為多數。提醒大家重視心理健康,不忘尋求協助,讓生命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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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加入詐團擔任車手頭 判9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頭」負責調派車手領取贓款,被埋伏一旁的警方查獲送辦,經法院判刑九個月。 黃男(另案執行中)於二0二0年十一月間加入綽號「大摳偉」所組的詐騙集團,並擔任「車手頭」的工作,負責親自或安排其他車手向被害人拿取詐得款項,再轉交與集團上手。 同年十一月廿四日上午,由集團成員先後假冒中華電信客服人員、警察及檢察官,先後兩次致電王姓婦人佯稱其因積欠電話費且銀行帳戶涉及洗錢,須依指示提領現金交付與指定之人,才能重新調查等語,王女信以為真,分兩次提款十八萬及十七萬元,依指示於同日下午把錢帶到新化區大德路「陽光大地社區」籃球場交付。黃男和另名溫姓車手(所涉詐欺,另案判決確定)前往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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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前經理房仲聯手詐貸 五人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楊姓銀行經理八年前與三名房仲人員,涉嫌偽造不實房屋買賣合約,高報買方薪資收入,向銀行詐貸逾億元,楊男再從中收取「手續費」。台北地檢署十二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背信及詐欺等罪嫌將楊男、三名房仲等五人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楊男於民國一0三年擔任匯豐銀行中山分行房貸業務部經理時,與溫姓、呂姓、宋姓等三名房仲,聯手找人頭買房。為減少頭期款支出,由房仲偽造不實房產買賣合約,墊高成交價,同時造假虛灌賣方薪資收入資料,讓銀行可以核准高額房貸。 楊男等人用來灌水詐貸的五筆房產,分別位於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承德路及大同區敦煌路等處,將每筆實際平均成交價約二千萬元,灌水成約二千五百萬元。楊男事後再從中收百分之一點五的「手續費」 不料,溫男等涉案人因為繳不出房貸,銀行回頭檢視核貸資料後,發覺有異決定提告。檢方十二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背信及詐欺等罪嫌將楊男、三名房仲及親人共五人起訴。 楊男另於一0七年任職渣打銀行中山分行業務經理時,為增加放貸績效及謀取業務獎金,自行以繪圖軟體「小畫家」,替七名不知情客戶修改綜合所得稅收入資料,拉高客戶的財力證明。 台北地院已依法將他判刑二年、緩刑二年,後來因未履行支付國庫十萬元的緩刑條件,被撤銷緩刑而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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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騎車上國道 國道警協助安全下線

記者陸瓊娟/田寮報導 一名八十一歲的張姓老翁,十二日上午八時二十四分許騎機車從國道十號西向旗山端入口誤闖高速公路,高公局南區交控中心發現立即通報國道五隊田寮分隊前往處理。國道五隊警察表示,張翁未飲酒,惟其精神狀態不佳,現場立即通報工務段工程車協助載運機車,並護送老先生返回田寮分隊暫時安置,通知家屬到將其帶返,解除一場虛驚。 張姓老翁十二日上午八時二十四分許騎機車從國道十號西向旗山端入口誤闖高速公路,國道五隊田寮分隊員警在國道十號西向三十一.二公里處發現張翁人車已停於外側路肩,後方已有熱心民眾協助處理,現場立即通報工務段工程車協助載運機車,並護送老先生返回田寮分隊暫時安置。國道五隊特別呼籲機車騎士,行車應確實注意道路標線、標示及各類標誌,切勿闖入國道路段,造成其他用路人及自身陷入極其危險行車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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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求復合硬上前妻 男判3年1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與前妻離婚三年,又想與前妻復合,卻不好好溝通,反而於今年一月間把前妻找來家中,卻硬上前妻一次,直到前妻接到女友人打來的打電話並向其求救,男子才罷手。台中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三年一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輝(化名)於一一0年九月與前妻協議離婚,而他於今年一月四日要求前妻到住處找他拿電子菸,前妻未多想便赴約,豈料阿輝卻趁前妻到他住家時,不顧她堅決反對與奮力抵抗,竟仗著身形優勢,硬壓前妻上床發生性關係一次,直到前妻接到女友人打來的電話,他才停止犯行,前妻則於事後前往警局報警處理。 阿輝應訊時坦承不諱,與其前妻證詞大致相符,前妻也提出驗傷單、對話紀錄等證據;法官認為,阿輝與前妻曾有婚姻關係,後來二人協議離婚,本應善盡分際,他卻自稱為了想要與她復合,不顧對方反對性侵得逞,侵害前妻身體自主權,更戕害她身心,造成對方難以抹滅之陰影,考量犯後坦承犯行,過去曾有妨害風化前科,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三年一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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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撞死翁 法官揪出超速重判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孟姓男子無照駕駛,於去年九月間凌晨四時許,駕車沿基隆市區港西街陽明海運文化館前斑馬線時,撞上闖紅燈行走在斑馬線上的謝姓老翁,謝翁傷重不治。死者家屬質疑他超速,檢警無法確認當下車速,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孟男。基隆地院案發十個多月後重回現場履勘,事故地點標線已經重劃,法官仍依建築物的相對位置,算出孟當時超速廿四點八八公里,依過失致死罪重判孟男一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孟男無照駕駛,侵入對向車道,未禮讓行走在斑馬線上的老翁,起訴孟男。謝翁兒子強調孟男超速才會撞死老父,請法官給公道。法官為釐清孟肇事時的車速到底多快,找基隆市交通警察隊警員張君彥至事故地點測量。履勘前,法官勘驗監視器,擷取孟車尾所處的黃色網狀線為起點,以車尾壓到的斑馬線邊緣線為終點,兩畫面相差兩秒鐘,欲依此測量孟車在這兩秒的行進距離。 未料法官到場勘驗時,起點與終點的標誌、標線皆已重新繪製,無法直接測量距離,法官轉而比對監視器畫面及兩旁建築物的相對位置,作為測量基準。張員找到起點的對應位置是「東北大餅」店垂落地面的招牌,終點則是「陽明海運文化館」港西街圓弧狀柱子前緣,測量出兩點距離為四十一點六公尺。 法官以距離四十一點六公尺除以二秒算出,當時孟車時速為七十四點八八公里,而該路段速限五十公里,孟超速廿四點八八公里。判決指出,孟男無照駕車於凌晨四時許,超速行駛且侵入對向車道,行經斑馬線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看見已走到對向斑馬線的謝翁時,來不及反應而撞上,為肇事主因,謝翁違規闖紅燈為次因;審酌孟未獲死者家屬原諒,迄今未和解,依過失致死罪重判一年六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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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賠80萬 妻要夫百萬 敗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已婚育有二子的林姓男子,卻與陳姓女同事發展婚外情三年,多次前往摩鐵、溫泉旅館偷情,林妻發現異狀後找來徵信社跟監,一0九年四月間,還在國道三號烏日區環中路附近涵洞「車震」,趁二人全裸偷情時抓姦,陳女簽下協議書願賠八十萬元,林妻仍不滿意,再打官司向林男求償一百萬慰撫金,但遭駁回。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在一00年結婚,與妻子育有二名子女,不過林在職場認識陳姓女同事多年,認識二年後,林與陳女發展婚外情,陳女明知林有家庭,但仍多次在汽車旅館、溫泉旅館發生性關係,林妻在一0九年間發現異狀,找來徵信社跟監。 林與陳女於一0九年三月間前往溫泉旅館、汽車旅館各一次,每次停留約二至三小時,都被徵信社掌握,同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林開車載陳女前往台中市烏日區環中路附近的國道三號涵洞內偷情,雙方全裸在車內性行為,林妻與徵信社人員開門抓姦時,二人全裸,當時陳女承認的確與林發生婚外情,賠償八十萬元,事隔三個月後調解離婚,林妻再向林求償一百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林的確與陳女有發生婚外情,依法得請求八十萬元的慰撫金,不過根據民法規定,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而債務消滅者,他債務人也同免其責任,林與陳女都是侵害林妻配偶權的共同行為人,都有非財產損害的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陳女已與林妻簽訂協議書,同意賠償八十萬元,林妻同意放棄對陳女與林的性交行為,產生的民、刑事的請求,而陳女已給付八十萬元完畢,根據民法,林妻所受的精神損失,已獲得填補,無從再對林請求慰撫金,駁回林妻訴請,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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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刀襲警中6槍 男出院遭收押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吳姓男子八月間持雙刀闖入派出所欲攻擊警員事件,被值班員警開槍制止並打中六槍送醫,吳男手術出院後,立即被警方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恐嚇等罪嫌送辦,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吳男於八月廿六日下午帶兩把菜刀進入學甲分局宅港派出所,先表明天氣熱想找地方乘涼,不料卻開始質問員警為何要取締其友人酒駕,說到激動處,竟起身靠近值班台,拿出刀子欲砍殺值班李姓員警。 李員衝出派出所外面,吳男持刀追出;李對空鳴槍仍未能遏阻對方瘋狂持刀追逐,便朝吳男四肢射擊制止,前後共射擊十三發子彈,其中有多發打中腳部,才將其制服上銬,並送醫院急救,無生命危險。 被打中六槍的吳男,經住院治療二週後,傷勢恢復大半,經醫師許可出院。學甲警分局戒護做完筆錄後,於九月九日依涉嫌殺人未遂等多項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吳男涉嫌殺人未遂等,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當晚即由法官裁定收押。 這件闖入派出所持刀攻擊警員案,發生在台南殺警案後四天,當時警方下令執勤大膽用槍,針對派出所李姓員警歷險過程正確用槍,警察局長方仰寧事後也宣布李員記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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