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台南高分院前法官陳義仲被彈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台南高分院前法官陳義仲十多年前任職時,明知富商翁茂鍾或其相關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男餐敘、會面,及接受餽贈等不當接觸,有損法官的獨立、公正、廉潔形象,有重大違失,全票通過對他的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本案由監委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負責調查。彈劾文指出,陳義仲自民國八十三年起即擔任台高南分院法官,而翁茂鍾為台南地區知名商人,其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所涉百利案紛爭,也經媒體大幅報導,翁男與其公司的訴訟案件陸續於法院審理。 但陳義仲自九十二年至一00年間,多次與翁男餐敘見面,並收受翁男餽贈的襯衫及保健保養品,甚至九十三年間與翁男及其相關案件的委任律師一起見面。 彈劾案文指出,陳義仲的行為易產生法官與涉訟當事人結交往來的印象,對法官應保有的廉潔、公正、中立形象產生質疑,核有違失,情節重大。 監委認為,陳義仲身為台南高分院法官,對於翁男的身分及相關涉訟情形,若推稱為不知情,難符合常情。全案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二日上午審查後,全票通過對陳義仲的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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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偵查卷證 4律師遭約談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前偵辦北醫大教授涉嫌侵占幹細胞應用研發成果案時,搜索時發現其中高姓被告持有他案的檢方偵查卷證資料,懷疑有律師涉嫌洩密。檢方二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六路搜索,並約談劉姓等四名律師,全案漏夜調查中。 檢調查出,專長為幹細胞研究台北醫學大學教授黃彥華,於民國一00年起,陸續以北醫名義向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補助,卻涉嫌夥同丈夫將屬於職務上研發的幹細胞應用成果占為己有,並私自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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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遠航 吳勇璋判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十七年前發生掏空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並依速審法規定減刑,將遠航前財務副總吳勇璋判刑二年十月,吳哥航空時任執行董事樓文豪判二年六月。最高法院二日駁回上訴,吳、樓維持前審判決定讞。 同案被控掏空遠航資金的遠航前董事長崔湧,已於一0四年間在美國死亡,獲判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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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投資糾紛 新黨前主席郁慕明挨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近年在中國大陸發展房地產的新黨前主席郁慕明,疑捲入經營糾紛,日前遭台商指控,郁慕明藉故將他趕出公司,並疑似挪用公款,已向檢方提告,目前台北地檢署已受理,依詐欺、背信罪嫌分他字案調查中。 對此,郁慕明已委任律師發出聲明指出,鏡週刊報導的「郁慕明坑殺台商」報導的內容與事實不符,且未與他本人聯繫查證,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靜候司法判決,請各界不要再惡意散播,將保留民刑事追訴權利。 鏡週刊報導指出,郁慕明十多年前轉往中國大陸發展,還邀黨員一起投資,有投資人察覺有異追問,竟被扣上台獨罪名趕出公司,還有投資人只因理念不合,就遭郁撤換董事身分。 報導指出,投資人並指控郁慕明涉嫌盜用上千萬元公款,想追討投資金額卻遭相應不理,認為遭到詐騙,已在兩岸分頭提告郁慕明涉嫌詐欺、背信等罪。 台北地檢署四月陸續收案後分他字案偵辦,人在大陸的郁慕明請假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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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磐石艦染疫 中視抗罰勝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海軍磐石艦前年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中視新聞台節目「二0二0庶民大頭家」以該事件為題邀來賓評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節目內容引起公眾恐慌裁罰五十萬元,中視不服提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NCC諮詢會議組成違法,判決撤銷裁罰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民國一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晚間,中視播出「二0二0庶民大頭條」節目,由哈遠儀主持,來賓有黃敬平、柯志恩、王世堅及李永萍。 NCC認為,節目討論磐石艦防疫缺失導致新冠肺炎確診案例時,多次出現「發病」、「生病」用語,卻未明確說明相關症狀,引發公眾恐慌,依違反廣播電視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定的「嚴重」等級,裁罰五十萬元。 中視主張,節目是基於媒體監督職責,探討磐石艦官兵下船休假未管制,導致足跡遍全台,引發疫情危機,且節目稱一百四十八人「發病」,與國防部新聞稿內無異,並無違反廣電法,另也認為NCC組成的諮詢會議違法,提起行政訴訟抗罰。 行政法院指出,NCC諮詢會議由主委圈選二十五人,再逐一讓他們勾選可開會時間,經回覆有十五名委員可出席會議,僅對該十五名委員發開會通知單,此種作法違反諮詢會議設置要點規定。法院表示,規定並無授權主委自行裁量委員人數,NCC的作法雖避免難以召開諮詢會議,但已致會議組成有瑕疵,動搖處分的適法性。 法院指出,節目言論是針對海軍防疫措施的敘述與評價,具監督政府良善施政的公共性,應受較高程度保障,且未指磐石艦一百四十八人均為確診病患,而是質疑未隔離官兵、卻准允下船回家,恐爆發感染風險,難認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判決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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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打童腳底板 幼兒園人員遭停職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某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拉起幼兒腳底板拍打,及粗暴拉扯用餐中的幼兒等不當行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二日下午接獲民眾檢舉影片後,派員到園調查,勒令疑似施暴者停職接受調查,教育局針對該園是否有其他加害者、受害者,將主動釐清。 昨天網路流傳的兩支影片,據傳為某幼兒園離職老師拍攝,其中一個是頭髮花白的年長婦人,在教室一隅抓著木條,連續猛打一名幼兒的腳底板,連續打六、七下,被打的小孩痛得在地上聲嘶力竭哭叫。其他小孩被嚇得不敢回頭,各自端坐在座位上。另一支影片也是這位婦人,疑因小女孩吃得太慢,餵飯中途用力拉著手帶進一旁房間裡,拍攝者鏡頭透過玻璃反射,顯示婦人彎著腰疑似正在處罰小孩。 教育局重申,絕對無法容忍任何對幼生身心不當影響之行為,任何幼兒園裡的不當行為,都會採取最嚴厲的標準來看待,目前先予以疑似施暴者停職處分,接受詳細調查。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相關規定,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命令幼兒自己或第三者對幼兒身體施加強制力,違反者,最重將通報為不適任人員永不錄用。 幼兒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情節重大者,得裁處幼兒園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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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討債刺死對方 判十三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不滿吳姓友人積欠數萬元未還,先傳訊息嗆「信不信我捅你兩刀?」沒多久在路上巧遇,竟真的持刀將吳男當街刺死。台北地院審理後,二日依傷害致死罪將張男判刑十三年。 張男因不滿吳男積欠數萬元遲未返還,今年三月曾傳訊息嗆他,指「不要被我遇到、我讓你腦袋開花、不要逼我、信不信我捅你兩刀?」等語。但吳男對此均未回應。 今年三月十五日清晨五時許,張男與友人開車行經台北市林森北路時,發現欠錢的吳男獨自騎機車經過,隨即上前攔下討錢,雙方發生扭打,混亂中張男持刀朝吳男身上猛刺兩刀。 吳男中刀後掙扎跑到對面的檳榔攤求救,救護車獲報後立即將他送醫搶救,仍因失血過多於兩個多小時後宣告不治。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張男有殺人犯意,依殺人嫌罪起訴;一旁助陣的吳男,檢方認為他也動手,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指出,張、吳之間除有債務問題,沒有其他重大恩怨,依下手情形、被害人傷勢等,認定張男沒有殺人犯意,僅有傷害故意,審酌他已坦承犯行、主動投案,但未能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失,依傷害致死罪判將他判刑十三年,吳男判刑十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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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通緝犯逃大陸 隔海指揮綁架二審判刑五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因強盜等案遭判刑的男子陳昱全,十六年前遭通緝潛逃中國大陸期間,隔海教唆表弟綁架李姓男童,向李童母親要求六千萬元贖款未遂。一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擄人勒贖罪將陳男判刑五年,台灣高等法院二日駁回上訴,維持五年刑度。 陳男因犯下強盜、傷害等罪判決確定,卻未到案而遭通緝,逃往中國大陸藏匿。期間與在當地經商的李姓商人認識多年,竟為籌措逃亡資金、清償債務,計劃綁架李姓商人在台的十二歲兒子。 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初起,陳男透過電話聯繫,指示在台的曾姓表弟綁架李童,表弟因缺錢,找來謝男、李男、施男等三人共同犯案。四人犯案前,多次到淡水勘查李童的生活作息。 同年月十七日上午七時許,曾男等四人在淡水新興街強行擄走李童,載往新竹一處車庫看管,並於三天後打電話要求李童母親交付六千萬元贖金,但交款當晚未取得款項,且得知遭警追緝,隨即在新北市八仙樂園附近釋放李童。 曾男等四人陸續落網,分別被依擄人勒贖罪判刑三年八月至三年十月不等徒刑。表弟並供出是受陳男指使而犯案。 陳男於前年遭逮捕歸案,在本案中,他否認參與擄人勒贖,也沒必要綁小孩,推稱是表弟等四人的卸責之詞。 法院審酌相關被告供詞,與李童外籍看護、母親的指述,不採信陳男辯詞,認定他參與綁票過程,審酌他教唆表弟犯案,造成社會秩序安寧嚴重不安,惡性甚重,且否認犯行,依法判刑五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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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背信 愛盲前董座判刑十月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愛盲基金會前董事長謝邦俊十一年前任職時,指示下屬向自己經營的公司購買五百二十三萬多元的商品,被依背信罪嫌起訴。一審依背信罪將謝男判刑十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二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判決指出,謝男擔任愛盲基金會董事長兼執行長期間,於民國一00年三月間,指示愛盲捐款人服務中心資管作業處副主任簽請採購品項總計數量一萬盒、總價金六百五十八萬元的產品,作為要贈送給捐款人的勸募禮。 但愛盲的財務主管認為數量過多,且交易對象為謝男自己擔任董事長的禮品公司,有利益衝突疑慮等為由,不同意審核通過該購買案。 謝男竟趁該名財務主管請假期間,指示代理主管將採購數量調整後,同年三月十一日再度簽請採購品項數量八千盒、總價五百二十三萬五千元的產品,經代理主管審核後,未依愛盲財務支出申請辦法提交董事會決議,自決行通過該採購案。 為規避財務支出規定,謝男指示代理主管將本案募款計畫拆分為三部分,以三份簽呈分別申購三種產品,使單筆申購金額均未超過三百萬元,分別簽請採購產品。 大量採購造成愛盲不必要的勸募費用支出,由於一00年至一0四年間,捐款人數及金額未達目標,須透過降低贈送勸募禮的捐款額度、於網購事業中心銷售等方式消化這些產品,但仍無法全數消化。 高院指出,謝男在財務主管反對情況下堅持採購勸募禮,有違愛盲正常作法;指示將計畫拆分為三份簽呈,規避愛盲內部控管風險機制,致董事會無法充分討論,足證該採購案是替自己公司量身訂做。 高院認為,謝男作法未讓愛盲支出較低的勸募成本,也非基於愛盲的利益而辦理該項採購,依背信罪將他判刑十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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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瑩疑似介入公司治理 相關企業遭罰款與高層遭停職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開發金大股東辜仲瑩疑似干涉公司治理,金管會接連出手,對開發金、子公司中國人壽、凱基證券均祭出重罰。 開發金公司治理不佳,金管會出手重罰開發金,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二日宣布重罰開發金二千萬元罰鍰,同時停止董事長張家祝執行董事職務六個月,並調降總經理龐德明每月月薪三成,為期三個月。 除開發金挨重罰,子公司中壽同樣吃罰單,中壽公司治理運作等程序有違規,開罰六百萬元並予以糾正,同時董事長譚碩倫、總經理黃淑芬各遭減薪一成及三成,為期三個月。 此外,凱基證券嚴重違反公司治理,除開罰二百四十萬元,也命令董事長許道義減薪二成、為期三個月,總經理方維昌停止執行業務六個月。 金管會指出,金檢時發現開發金公司治理欠佳,沒有善盡對子公司管理,且未完善建立公司與子公司在符合公司治理原則下與大股東溝通作業機制、以及內部人員將公司資料提供給外部人員的控管機制,以致開發金及子公司相關人員有將財、業務等資訊陳報或請示大股東辜仲瑩秘書,再轉陳辜仲瑩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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