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市國民黨籍市議員王家貞、李中岑七月間質疑市面出現假的三倍券,遭警方依社維法送辦,台南地院以保障言論自由裁定不罰。警方於九月三日提出抗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十七日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合議庭十七日指出,李中岑、王家貞雖有就傳遞相關言論前未查證事實疏失,但經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當日即發布即時新聞,立即澄清上開訊息為錯誤訊息。公眾並未因該言論有公眾心生畏懼與恐慌,有害於公眾安全,反因議員提醒及中小企業處的澄清,更加認識如何辨識三倍券的真偽。市議員言論為維護公共利益、評論時政,難認兩人主觀上有欲將系爭言論散發傳布於眾而製造聽聞者畏懼與恐慌的目的。
審酌李中岑、王家貞因過失而未加查證是否「台灣銀行已證實是假三倍券」,即公布相關言論於公眾的行為及其言論本身,難以認定其陳述屬於謠言,且不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同時,本案並無其他證據足資佐證兩人確有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情事,無從認定兩人有何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原裁定不罰並無違誤,駁回警方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