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洋漁獲遭美國列入強迫勞動生產商品清單,監院調查報告認為外交部、勞動部及漁業署沒積極作為,重創台灣國際形象,提出糾正。圖左起為監委蔡崇義、王幼玲。(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美國將我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貨品清單,影響台灣國際形象,五日通過對外交部、勞動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的糾正案,並促請行政院正視遠洋漁船外籍漁工的勞動權益,維護漁工人權。
本案由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蔡崇義負責調查。監委指出,我國遠洋漁船一千一百零六艘,聘僱外籍船員約二萬二千人 ,在世界三大洋作業,使用全球三十二個港口。前年我國遠洋漁業生產量五十六萬多公噸,占該年漁業總產值近五成四,總價值占該年漁業約三成八,可見我國是遠洋漁業大國。
監委表示,但美國去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第九版「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首度將我國遠洋漁獲列入清單,並有四艘我國籍漁船或權宜船遭到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發出扣押令,重創國家形象且涉及外籍漁工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