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跨國合作,查獲運毒蒙古籍油輪,並將該油輪上外籍船長及船員共12人帶回偵辦。(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指揮海巡、警察組成的專案小組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緝毒單位合作,成功查獲蒙古籍油輪私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80公斤,羈押船長及外籍船員 12人獲准。
橋頭地方檢察署日前接獲國際情資,疑有販毒集團利用海運方式走私毒品通過我國領海,橋檢洪檢察長立即指派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楊翊妘與海巡署偵防分鳳山查緝隊、澎湖海巡隊、第11岸巡隊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苓雅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專案小組透過國際打擊犯罪機制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緝毒單位合作,進行跨國情資整合確認後,於3月19日凌晨4時許,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高雄興達港外海),登檢蒙古籍油輪,當場查獲愷他命280公斤,並將該油輪上外籍船長及船員共12人帶回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蒙古籍油輪裝載毒品後,於今年3月初從馬來西亞出海航行,於3月19日凌晨行經我國經濟海域,船上共有印尼籍船長及12名船員(印尼籍8人及馬來西亞籍3人)。適逢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專案小組先將船長及船員實施隔離檢疫14天後,再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楊翊妘前往高雄興達港區臨時防疫偵查庭訊問,訊後認船長及船員等12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三項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均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橋頭地檢署慎重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協助販毒集團走私毒品。運輸、製造或販賣第三級毒品,最重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也請民眾發現有運輸、製造或販賣毒品犯行,可踴躍向各地方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檢舉,冀盼全民齊心,減少毒品危害,共創無毒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