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外籍看護 警官道歉送辦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九大隊林姓警官涉嫌對家中所僱印尼籍女看護工施暴。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二十一日召開記者會說,全案雖是林員個人私下的不當行為,但其涉嫌觸法部分,局裡已主動調查並依妨害自由、強制罪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並將林員調整至內勤靜候調查,行政責任則待偵結後追懲。林員隨後也發出聲明深表後悔,盼能保住工作。 媒體報導,一名印尼籍女移工兩年前透過人力公司仲介至林姓警官家中,負責照護患有嚴重失智症且生活無法自理的林母,但林男及姊姊則認為女看護未能好好照顧媽媽,並有施虐的跡象,在雇佣關係愈來愈差下,林男遂採取以暴制暴手段,對女看護施以上銬拖行、呼巴掌、掐脖、罰跪甚至在寒冬趕出家門兩夜等凌虐。 女看護後來趁林姓警官姊弟不在家時脫逃,並向仲介公司求助,且一狀告上法院,林姓警官則也反告女看護,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 全案曝光後,刑事局昨天由黃家琦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表示,林姓偵查員侍母至孝,因母親患病生活無法自理,僱用外籍看護長期照料,但因照護問題,衍生外籍看護對林母涉嫌傷害情事,林員亦對外籍看護涉嫌傷害、妨害自由等情。 經查全案係林員個人私下的不當行為,雖與公務無關,但其涉嫌觸法部分,刑事局獲悉後已主動調查,事後依妨害自由、強制罪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參辦,並將林員調整至內勤靜候調查,行政責任則待偵結後追懲。 林員事後深表悔意,在仲介調解下已與看護和解中,刑事局將其列為關懷輔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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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登報道歉判決 正式走入歷史

中西區曾先生問:我是一間醫美診所的負責醫師,之前曾為一位沈小姐進行縫雙眼皮手術,手術前有告知說明術後眼睛會有輕微腫脹、瘀青的不舒適現象,約一週後才會改善,恢復時間因人而異。沈小姐術後第三天卻跑來診所興師問罪,表示眼睛仍相當腫脹,堅稱是手術失敗要求賠償,我已向她解釋現在是恢復期並非手術失敗,但她還是在診所官方網站的公開留言區、及其自己公開的社群網站惡意抨擊「黑心診所」、「醫師技術很爛」、「手術失敗不負責」等不實言論,已經嚴重影響其他患者對診所的信賴,我除可以告沈小姐賠償外,能否請法院判決沈小姐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答:以往法院判決妨害名譽的加害人登報道歉的依據,是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司法院大法官也在釋字第六五五號解釋:「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認為法院判決命加害人登報道歉合憲。 我國新上路的憲法法庭於一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以一一一年憲判字第二號判決認為:「系爭規定容許法院以判決命侵害他人名譽之加害人向被害人公開道歉,不論加害人為自然人或法人,縱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亦與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於加害人為自然人時,更與憲法保障思想自由之意旨不符。是系爭規定所稱之『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之情形,始符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第二十二條保障人民思想自由之意旨。」變更了大法官第六五五號解釋。因此,以後侵害他人名譽案件中,法院將不得再以判決命加害人登報道歉,除非加害人願意主動登報道歉或雙方就此為和解條件,否則登報道歉啟事將走入歷史。 本案例沈小姐公開留言造成曾先生的診所名譽受損害,經憲法法庭判決後,法院已無法再以判決命沈小姐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但應注意的是,憲法法庭也指出可以公開刊載法院判決曾先生勝訴之啟事或判決書等方式,讓社會大眾知悉法院認定沈小姐確有妨害曾先生診所名譽之行為,以回復診所名譽所受之損害。 (作者∕黃厚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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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美術節 南美館表揚捐贈者

攝影家趙傳安(中)捐贈藝術家王再添作品,讓南美館相當感謝。 (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美術館二十一日舉辦美術節慶祝活動,邀請台灣各地藝術家及去年度典藏品捐贈者一起與會,市長黃偉哲感謝捐贈者,豐厚台南文化底蘊。 南美館從一一0年至今年三月,共獲二十三位熱心人士慷慨解囊,捐出七十七件作品。董事長蘇憲法感謝捐贈者們無私的傾囊相贈,讓南美館的藝術能量更為飽滿,未來南美館將因應展覽主題推出這些典藏作品,讓民眾有機會近距離觀賞這些精采創作。 黃偉哲感謝藝術界前輩們努力耕耘及慷慨捐贈者,讓台南的美術生生不息,也讓台南這座文化古都,擁有更豐厚的藝術文化底蘊。 今年美術節慶祝活動主題為「古都築藝.有所建樹」,意即在古都中,南美館這個深具特色的建築,在藝文、觀旅等,都能對台南有所建樹。現場也播放過去、現在以及未來南美館將推出的展覽,包括即將推出的鯤島新地圖「熱蘭遮城四百年」前導展、「蔡草如:神話、戲台與逆光赤城」等。 會中也表揚多位捐贈者,包括趙傳安捐贈藝術家王再添、洪秀美捐贈藝術家翁崑德、潘岳雄捐贈藝術家潘春源與潘麗水等作品,為南美館增色添彩。 台南市建築師公會和南美館推出「建築,之間的距離:台南建築三年展」,開幕式特地打開平日不開放的落地門,讓這座美術聖殿和城市聲氣相通。(公會提供) 台南市建築師公會與南美館首度攜手合作「建築,之間的距離:台南建築三年展」,昨日也舉辦一場特別的開幕式活動。策展人之一謝宗哲表示,透過打開南美館二館白色藝術聖城的眾城門,尋求突破與穿越,達成人們與美術館建築本體的「零距離」。 強調「建築是凝凍的音樂、音樂是流動的建築」,二館平日未開放的落地門,在限時十分鐘內開放,來自四面八方的貴賓一起進入館內,透過啟示性行動,讓建築得以充分呼吸,這座美術聖殿也和城市聲氣相通與流動,釋放美的能量,讓藝術成為城市生活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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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慈院佛道一家傳佳話

廣慈院旁供奉除瘟之神的五福大帝,是佛道寺院極為罕見的組合。 (記者陳俊文攝)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二十一日是觀音佛誕,主祀觀音佛祖的台南市歷史名剎廣慈院整天為祝壽活動忙碌,很多信眾對院內龍側陪祀的「五福大帝」好奇。文史學者謝奇峰表示,廣慈院一度廟道中落,靠道教界人士予以復興,早期引進五福大帝「行醫濟世」,才成今天這種「佛道合作」的模樣,成為府城宗教界一道佳話。 謝奇峰表示,廣慈院本名廣慈庵,清康熙三十一年(一六九二)諸羅縣知縣張(王尹),從大陸來台灣履新,卻遇蝗害,又染疾,至廣慈庵禮佛,病遂痊癒,乃捐資擴建,當年香煙繚繞,蔚為府城佛門之勝境,也是府城四大尼庵之一。 但隨著時代遷移,古剎多荒廢,至道光年才由府城仕紳,同心獻金修繕。但日治五十年間,佛殿被風雨侵蝕,棟樑傾圮,光復後百廢待舉,乏人管理,幸有當時信奉五福大帝鍾部應靈公的阿川飯店老闆,不忍名剎凌夷,於民國三十六年先塑趙府千歲金身降乩濟渡眾生,後再力邀全台白龍庵五福大帝進駐,合力發威,從此信眾遽增,於國四十九年成立首屆管理委員至今。 謝奇峰表示,廣慈院登錄佛教寺廟,裡面卻有道教神祇同祀,算是佛門的一個另類。只是目前五福大帝駕前不再「辦事」,只在五福大帝聖誕時獲得信眾的祝壽香火。 廣慈院龍側廂房有「五福大帝」,是少數佛道合作的寺院。(記者陳俊文) 由於五福大帝是除瘟之神,近兩年來疫情橫行,市區很多主祀五福大帝的廟宇都有較多的拜拜人潮,只有廣慈院的五福大帝因藏在廣慈街內,且一般人都以為它是佛教院,不知裡面也有五福大帝可以參拜,有點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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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確診 傳染途徑不明

染疫新營婦打過3劑疫苗 鹽水群聚達21人 醫院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禁止探病至25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廿一日新增一名確診新冠肺炎本土個案,為住在新營區六十多歲女性,為三月十一日公布男個案二一二九七之母。衛生局說,二一二九七是在女友之後跟著確診,但女友究竟從何處感染仍不清楚,從基因定序看,與鹽水家族群聚為同一傳染源,目前鹽水群聚達廿一人,社區傳播確實有不明傳染途徑存在。 衛生局表示,南市目前仍有本土個案,必須加強防疫措施,同時也避免疫情延燒到醫院,造成醫療量能的損失,即日起到廿五日,全市醫院、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中央規定之例外情形,全面禁止探視;同時至廿五日,全市各級機關學校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市府辦理活動上台、合照時,皆應全程佩戴口罩,並加強落實實聯制、人流管制等防疫措施。 新增六十多歲女性本土病例案二二0八六,是三月十一日公布的新營區卅多歲男個案二一二九七之母;母因子確診而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隔離期滿前安排採檢後陽性確診,其母為無症狀個案,已打三劑疫苗,因個案可傳染期間都在居家隔離中,無活動足跡,社區傳染風險較小。 衛生局說,之前原認為案二一二九七的女友與在新營區醫院內工作的個案二一0八三有重疊足跡,都曾在三月五日到東山區玉米迷宮活動,但因女友是先到東山、二一0八三後到,不可能是後者傳染給前者,所以目前還無法確定到底傳染途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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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大視訊系反毒微電影銀了

崑大視訊系學生團隊拍攝反毒微電影,獲得教育部第四屆微電影競賽銀牌,學務長張世熙(右一)除頒獎表揚並期能深耕校園反毒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記者汪惠松攝) 記者汪惠松∕永康報導 崑山科大視訊傳播設計系學生組團參加教育部第四屆「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影競賽,以主題《防制毒品》拍攝微電影,透過鏡頭傳達反毒意識,自百餘件作品中勝出,榮獲銀牌獎,學務處除表揚學生,並期能深耕校園反毒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崑大獲得銀牌獎的反毒微電影是由視訊系二年級學生蕭宜樺、王鍵豪、張議夫、許嘉銘、李昱等五人拍攝,學務處透過表揚活動進行毒品防制說明,針對春暉社、宿舍群英社幹部及各班反毒代表等進行宣導。 擔任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理事長的張世熙學務長,對於微電影有相當深入的研究,並邀請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郭晴忻向學生講授新興毒品態樣及對人體之危害,新興毒品充斥在校園及學生交友圈中,隨著社會流行風氣不斷進化,以各種方式吸引學生使用,青年學子在好奇心驅使下,總是無法斷然拒絕毒品的誘惑,同時對相關刑責也缺乏認知,期透過宣導毒品犯罪個案情況及承擔刑責,讓學生凝聚反毒意識,進而遠離毒品。 張世熙表示,新興毒品近年來以各種方式不斷地進化並戕害學生,透過這次的反毒微電影作品,希望每位同學可在各班中推廣「健康、反毒、愛人愛己」的觀念,未來在關懷別人及從事志願服務協助的過程中,更能認同自我價值和反毒意義,並向此次獲獎學生看齊,在新世代展現出無限的創意。最後他亦帶領同學們進行反毒宣言,「反毒,是全民大作戰,讓我們展現出健康學習,純淨校園的堅定決心」,獲得現場同學的高聲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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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塊寮排水整治開工

含用地經費逾13億 市長黃偉哲二十一日主持六塊寮排水治理工程開工典禮,工程含用地費逾十三億元,預計一一四年完工。(記者吳孟珉攝)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為解決安南區低漥地區淹水問題,市長黃偉哲二十一日主持六塊寮排水治理工程開工典禮。工程含用地費逾十三億元,預計一一四年完工,將能有效減輕新順里、安慶里、總頭里、布袋里等區域因雨季強降雨發生淹水情形。 黃偉哲表示,六塊寮排水貫穿安定區及安南區,為市區主要排水之一,因地勢低窪造成內水排放不易,且部分通水斷面不足及橋梁阻水等因素,當雨季期間強降雨易造成當地淹水問題。 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六塊寮排水全面整治用地及工程經費,終於獲得經濟部水利署補助工程及用地經費共計十三億四千五百萬元,希望透過六塊寮排水的整治,藉此強化區域排水能力,提升市民生活環境。 水利局指出,為改善六塊寮排水沿岸積淹水問題,市府積極進行改善,在工程用地尚未取得前,已先行投入約近三億億元經費,辦理護岸應急加高、壓力箱涵改建及提升內水抽排能力,六塊寮排水沿線溢淹頻率已大幅下降。 另外,水利局於設計階段時依循公民參與精神,諮詢在地里民代表並納入在地治水人士意見,使六塊寮排水整治更加完善發揮成效,未來工程完成後可望改善水患,確保居民不再飽受淹水之苦。 水利局說,市府自獲經費補助後,先行展開各河段用地取得作業,採分年分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預計完成安南區怡安路至安定區砂崙橋河段,整治長度達四公里。目前各區段已完成用地取得,陸續辦理工程施工作業,預計於一一四年初全段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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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小黃運毒 販毒集團仍被逮

警拘提5人 查獲毒咖啡包、手機、現金等物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刑大二十一日偵破一起販毒案,發現集團成員皆係一人擔任電話總機,兩至三人駕駛計程車負責毒品外送交易,並採二十四小時輪班制,販毒網絡遍布高雄地區,且經常租賃不同計程車以躲避警方追查。專案小組成員經多日跟監蒐證,掌握該集團毒品倉庫及運作模式後執行搜索,將曾嫌等人拘捕歸案。 高雄市警方近日查獲多名持有毒品咖啡包及K他命藥腳,經向上溯源皆指稱係向同一微信帳號之藥頭所購買。市刑大偵三隊九分隊獲報後,與林園分局偵查隊、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新莊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經分析資料後,掌握該集團販毒網絡及成員資料,歷時一個多月偵辦查獲該販毒集團成員並查扣大量毒品。 經檢警掌握該販毒集團身分、販毒事證及藏匿處所後,於緝毒專案期間執行同步搜索查緝,共計拘提該集團成員曾姓嫌犯等五人及查獲毒咖啡包九百六十三包(毛重三千三百九十公克)、K他命二十六包(毛重一千三百二十七公克)、現金五十五萬一千三百元、販毒交通工具計程車二輛、自小客車一輛、販毒聯絡工作手機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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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翁騎車迷路 暖警助返家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患失智症的六十八歲王姓老翁趁家屬未注意,從永康住處騎機車到中西區迷路,遇到巡邏警員帶回派出所,警方發現他講不清楚住哪裡,半猜半問從老翁的隻字片語拼湊資料,得知身分並查出他為緊急協尋人口,趕緊通知老翁家屬到派出所帶回家。 市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警員許馨方、黃偉倫二十日中午十二點多巡邏時,在北門路上發現有一名老翁腳步顛簸、神情徬徨無助,很像是迷路了,員警上前關心,老翁只說出自己住永康附近,其他的都講不清楚。由於老翁身上沒有任何證件,且已有些體力不支,將其先帶回派出所休息,並提供乾糧與杯水安撫不安的情緒,經員警查證得知身分,才聯絡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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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少女焚屍 判14年半定讞

高院認案發時兩人僅19、20歲 且已經20多年 駁回上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林姓少女二十四年前到桃園的檳榔攤工作,卻遭老闆潘子鑑懷疑私吞款項等,與女友陳諭詩等共四人將她虐死、焚屍滅跡,全案沉冤二十一年,因秘密證人檢舉才偵破。一審依殺人罪將潘、陳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均改判十四年六月。最高法院二十一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刑度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被害人十七歲林姓少女獨自到桃園,在潘男等人合夥經營的檳榔攤工作,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間,在部隊服役的潘男懷疑林女私吞款項、且檢舉他吸毒等,夥同陳女等三人拘禁少女,將她凌虐致死,再載到平鎮郊區焚屍。 由於焚屍現場沒有監視器,也找不到證件,全案陷入膠著,檢警採取DNA建檔後,以無名屍下葬。直到一0八年間,有秘密證人出面檢舉,警方找到林女家屬比對DNA,確認少女身分,全案重啟偵辦,查獲涉案的潘、陳等人。 一審桃園地院依殺人等罪將潘男、陳女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同案另兩名共犯,包括四十一歲的吳姓男子案發後已潛逃海外,遭檢警通緝中,另一名陳姓少女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高院審理時,潘男辯稱只有參與事後的棄屍、焚屍;陳女辯稱僅目睹部份過程,兩人均否認參與殺人。但合議庭指出,依證人、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等事證,潘、陳涉犯殺人事證明確,兩人所辯均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高院也認為,從全案相關證據來看,並無潘、陳有以濕紙摀住林女口鼻,使其難以呼吸等殺人手段的罪證。審酌潘、陳殺害林女的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但考量案發時兩人僅十九、二十歲,年紀甚輕,思慮不周,且案發至今已二十多年等因素,均改判十四年六月。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兩人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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