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el T電動公車 加入五號路線

新款電動公車,現代科技感十足。(翻攝自「運轉台南好交通」臉書)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推動節能減碳,公車業者和交通局引進Model T新款電動公車,目前正式加入大台南公車五路路線的服務行列,另台南綠色能源新兵「太陽能智慧站牌」今年底屆時大台南三十七區,區區都有太陽能智慧站牌。 Model T是鴻海集團與裕隆集團合資成立的鴻華先進科技所開發的首款電動公車,標榜智能科技先進設計,府城客運引進加入大台南公車服務行列,目前台南只有一台,由業者提供試營運。 Model T新款電動公車加入大台南公車服務行列,現代科技感十足,讓大台南智慧運輸系統更完善。(翻攝自「運轉台南好交通」臉書) 銀灰色外觀的Model T,科技感十足,被外界俗稱「便當盒」,續行力高,甚至可提高至自駕,行車安靜平穩且舒適,也是全台首輛搭配內輪差警示系統巴士,它可是沒有後照鏡,而是在車內透過鏡頭影像傳送。 該輛車目前行駛五號路線,從永康桂田飯店至東區市立醫院,除該路線搭乘人數多,且充電站設在永康,他線乘客都「敲碗」希望也能搭乘,不過,車輛造價不斐。 台南目前約有五十台電動巴士,交通局表示將收集更多資料後會加以比較,電動公車是未來趨勢,今年也會向中央提報公車汰舊換新補助計畫。 此外,交通局今年底將再增設二十五座免吃電的太陽能智慧站牌,加上過去三年廣設的八十一座,總計高達一0六座,屆時這些綠色能源新兵將遍布大台南三十七區。太陽能智慧站牌除不需外接電源,並可動態以中英文雙語,提供公車到站時間。更棒的是,附設USB充電功能,公車族可邊等車邊手機充電。

Read More

〈司法走廊〉公司決議讓與及解散 不構成侵權

永康區吳先生問:我是一家的公司股東,曾共同與公司前任董事長李先生、大股東陳先生等人簽署投資協議書、設立公司從事通信事業經營,嗣因業務不佳由幾個主要股東商議結果(本人未參與協商),將公司營業讓與陳先生,並決定解散公司,造成我的投資損害。請問:我可以主張李先生、陳先生侵害股東的參與經營權請求損害賠償嗎? 答:吳先生主觀上認為他曾與公司幾個大股東共同簽署投資協議書,而有「參與經營權」,他可以主張權利被侵害而請求損害賠償,惟這種公司「參與經營權」,是否為法律上明文規定之權利,是否可以作為請求權的基礎?此為吳先生諮詢之重點。 公司法規定少數股東對董事的違法行為有制止請求權,且有追究董事責任的代表訴訟等權利,不過吳先生所稱之公司參與經營權,並不屬於上述少數股東的代表訴訟等權利,也就是非法律上明文規定的權利,所以吳先生要以侵害其參與經營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是有問題的。幾個主要股東協商結果要將公司營業讓與及解散公司,這個決策行為只要經股東會依特別決議通過,即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原則上就不是侵權行為。 雖然吳先生在投資之初,對通信事業的利益分配及經營參與有所期待,李先生、陳先生也知道吳先生的期待,但是這種公司獲利的期待,並不是法律上明文規定的權利,必須看對吳先生的這種期待(不得稱為權利)給予如何違法的侵害,如果不是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為之,並不構成侵權行為,不得請求損害賠償。所以吳先生不能主張侵害「參與經營權」請求賠償。不過,如果公司負責人執行公司業務,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還是須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這是另一問題。 (作者∕林瑞成律師)

Read More

男粗話嘲諷員警 判拘役20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六歲的顏姓男子因涉恐嚇、毀損遭警方通知到案,製作筆錄期間顏不滿員警詢問「敢做不敢當是不是男子漢?」,憤而在派出所內譙警「啊你有沒有懶覺」,隨手將筆錄丟向員警,當場遭警方壓制逮捕並依妨害公務法辦,案經台南地院一審遭判廿日,顏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確定。 一0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晚間,顏男經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所警方通知到案製作筆錄,警方製作完筆錄後,顏於觀看筆錄時因不滿派出所內李姓員警詢問「敢做不敢當是不是男子漢?」當場對製作筆錄的警方大聲嗆聲「你有沒有懶覺」等粗話,更將筆錄丟向員警,當場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壓制上銬。 顏男訊後立即被警方移送台南地檢署法辦,員警於逮捕過程中受傷部分並未提告傷害。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顏於員警依法執行公務時出言侮辱,行為觸犯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執行兩罪,蔑視執法人員、視法治為無物,依妨害公務判處廿日拘役,易科罰金兩萬元。 顏男不服判決上訴,辯稱是在「詢問」、無侮辱故意,然而合議庭認為,當時執行職務兩警性別均屬男性,顏男卻以有無男性生殖器的言語質問,顯有藉此嘲諷之意,認顏男說詞具貶低、減損員警聲譽目的,依妨害公務判處顏廿日拘役、不得上訴。

Read More

今年1–4月 菸蒂火警20起

台南市消防局統計,截至今年四月有廿件住宅火警是因菸蒂引起,也提醒吸菸民眾注意確實熄滅火源。(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根據南市消防局統計,今年一至四月間發生一二五件建築物火災,其中因菸蒂起火就占其中廿件,占建築火災百分之十六。 今年四月廿四日凌晨,東區裕豐街某大樓五樓竄出烈火濃煙,多名民眾受困,南市消防局獲報陸續派遣八個分隊前往救援,從大樓內救出十七名民眾,其中六人更因吸入濃煙不適送醫。 火調人員災後調查發現,起火原因竟是因吸菸不慎,菸蒂引燃棉被床鋪、沙發或衣物等易燃物,從小規模明火擴及到整棟建築起火。 南市消防局表示,菸蒂雖然是微小火源,但同樣具有潛在危險性,提醒吸菸民眾避免在室內抽菸,請至室外且較無易燃可燃物處所,並妥善處理菸蒂、菸灰,抽完立即確實熄滅或以水沾濕菸蒂。 此外,菸蒂、菸灰等應以適當容器收集,丟棄時須確認火源已經熄滅,並每天進行清理,不可大量堆積。 另外也提醒公寓住宅居民,切勿任意從上方丟棄、彈落菸蒂,避免發生不可預期的火災危害。

Read More

警鷹眼發現借牌掛車 男飄酒味再度拒測恐罰36萬

吳姓男子十年內第二次酒駕拒測,罰金將高達三十六萬元。(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四十五歲的吳姓男子兩年前酒後駕車拒測,今年初駕車被警方發現汽車號牌逾檢註銷因而遭吊扣,男子異想天開,向朋友借來註銷的號牌掛在自己車上,以為天衣無縫,沒想到被警方發現車牌與車身不符,員警還發現他身上濃濃酒味,準備對他進行酒測時,男子直接表明拒測也沒錢可罰。由於男子已經第二次拒測,恐將面臨高達三十六萬元的罰款。 鼓山分局中洲派出所所長洪任宏、員警葉冠葳二十六日凌晨一點左右,在旗津區旗津二路與瑞竹街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懸掛註銷號牌,進一步查詢發現號牌所登記的車輛廠牌及顏色都和這部車不一樣。警方趨前攔停表明車牌有問題時,駕車的吳姓男子還裝傻回答「有嗎?」,員警態度堅定回應後,吳男才坦承車輛因超過時間沒有檢驗導致車牌被註銷,且車牌已被警方查扣,為了能夠開車到各地從事水泥工作,只好向朋友借車牌懸掛在自己車上,沒想到還是被發現。 警方盤查時發現吳男渾身酒氣,以酒精感知器測試呈現酒精反應,吳男才坦承喝了幾瓶啤酒,央求員警不要再測了,見警不為所動,隨即表明拒絕酒測,警方當場告知拒測相關權益及罰則後,開立酒駕拒測及懸掛他車號牌告發單。 警方表示,由於酒後駕車拒測在修法後將罰金提高到十八萬元,每一次加罰十八萬元且無次數上限,吳男連同這次已經十年內第二次拒測,罰金將高達三十六萬元。

Read More

游泳教練和10歲女童性交 被判3年4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李姓游泳教練前年上網認識一名十歲女童,約她到包廂看電影沒戴套發生性行為,事後對方和同學聊天提及被老師發現才曝光,李男否認,且辯稱「以為她讀高中」、沒有性交;法院認為,女童指證歷歷,李也非毫無社會經驗之人,依對於未滿十四歲的女童為性交罪判他三年四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一0九年十一月、十二月間,帶女童到看電影包廂內和她接吻、摸胸,在不違反對方意願下脫掉她衣服,還沒戴保險套發生性行為。後來女童和同學聊天提及,經老師得知趕緊通報家長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李男矢口否認,辯稱不清楚女童實際年齡,還說她外觀比較成熟,以為已經是高中生,也否認當時在電影包廂內有性交,更說二人只是單純一起看影片。 但法官認為,李男自稱有當過游泳教練,也教導過不同年紀學員,顯現並非毫無社會經驗之人,對於相處對象年紀是否為幼女,具有相當程度判斷能力,況二人基於友好信任單獨去看電影,聊天過程女童提及自己未滿十四歲,也是正常話題。 法院認為,李男是成年人,明知女童年幼,僅因對於性交行為好奇,卻不勸阻竟利用機會滿足個人色慾,忽視女童心智未成熟、年幼懵懂和她性交,犯後又否認沒有積極彌補,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Read More

新北警逮毒鴛鴦通緝犯 兩人落網快篩皆陽性

警方逮捕曾姓男子及三十六歲的廖姓女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方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獲報一對情侶因案毒品通緝中,平日居無定所,為規避警方查緝,經常更換旅館四處逃亡,案經專案小組,掌握藏匿處所,二十六日下午在於新店區永業路汽車旅館當場查獲四十歲的毒犯曾姓男子及三十六歲的廖姓女友,警方對兩人進行新冠肺炎快篩,兩人都呈現陽性,後續通知衛生局追蹤處理。 警方調查,曾姓嫌犯染有毒品惡習,今年二月才遭警方查獲槍械工作室,交保後仍不知悔改,為牟取不法利益,持續改造槍枝準備販賣謀利,日前與廖姓女友涉毒遭通緝中,開始偕同女友四處逃亡,案經專案小組追查長達二個月,循線在新店區的汽車旅館查緝曾姓、廖姓二人到案,並在曾嫌背包取出改造槍支一把及遙控霰彈槍一把,子彈七顆,以及些許安非他命等毒品。 警方初步調查,曾嫌改槍的技巧都是在網路上學習而來,現場也意外發現具有遙控裝置霰彈槍,可發射鋼珠彈具有殺傷力,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Read More

男屢未戴口罩又不聽勸導 咬傷員警遭逮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日前深夜到北市中正區某旅館借廁所,因未戴口罩,又在旅館前廣場大聲撥放音樂,遭業者警處理,警方到場上前勸導,林男仍躺臥於地,警方遂告誡其立即停止製造噪音,以免妨害公眾安寧,不料,男不聽勸阻並咬傷現場執法員警,警方遂將他逮捕,全案依妨害公務罪移送辦,未戴口罩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移送裁罰。 中正第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二十八日表示,林男曾因未戴口罩為該分局取締。日前深夜接獲轄區某旅館報案,稱林男未戴口罩向該旅館借用廁所,因旅館人員屢勸林男戴上口罩未聽,遂請林男離開,不料,林男竟於該旅館前躺臥並播放音樂,因深夜聲響大,恐影響住客權益及進出旅店人員安全,遂報請警方處理。 警方到達現場勸導林民戴上口罩並離開,林男卻仍躺臥於地置之不理,警方再告誡渠立即停止深夜製造噪音並離開,勿有妨害公眾安寧情形,但林男仍不為所動且情緒激動,並咬傷現場執法員警,經員警合力壓制逮捕,才控制現場。 中正第一分局表示,林男攻擊警方行徑必將依法處理,嚴懲不貸,另呼籲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應戴好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以免造成本身或他人染疫,生命健康遭受威脅。  

Read More

色男到按摩店消費 竟壓她上床強吻猥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到按摩會館消費結束,突抓住一名女按摩師稱自己「好寂寞」、「只要一下下」,竟壓她上按摩床扯掉內衣褲,還抓手要摸自己生殖器,女子反抗脫身衝下樓求救,張男卻辯稱二人你情我願,但法院比對證詞、驗傷不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他十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到按摩會館指名該位女子幫他按摩,按完後突然性慾大發,用力環抱女子還跟她說「我好寂寞」、「只要一下下」隨即拉扯掉上衣內褲、壓在床上強吻,甚至強抓她手要摸自己生殖器,經女子掙脫衝下樓報案。 法官審理時,張坦承和女子有親密互動,但辯稱沒有違反她意願;但女子控訴,當時被張硬壓上床,內褲都被扯下來,張還試圖性侵,但自己一直握拳、遮住下體,也不斷抗拒喊「不要」、「放開我」,後來是趁著張握住自己生殖器時,她趁機掙脫逃下樓。 會館人員也說,當時有接到女子電話,對方邊哭反應遭客人欺負,於是派人到場協助帶她去報警,且經過這件事後,女子原本個性活潑、有精神,卻變得魂不守舍、不太講話,還常常看到人就哭,每天都過得很不開心。 法院審酌,女子經醫院驗傷,雙手確實有犯紅色痕跡,胸部、內衣也採集到張男的DNA;法院認為,張不顧女子拒絕朝她親吻胸部、襲胸及下體,造成女子身心受創,也考量張無前科等,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十月。

Read More

巴特勒砍47分 熱火續命戰G7

「士官長」完全燃燒 關鍵進球拉大比數 111比103擊敗綠衫軍 關鍵時刻巴特勒(持球者)進球,助隊以111比103擊敗塞爾蒂克,為熱火續命。 (路透) 中央社∕波士頓27日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職籃NBA東區冠軍賽第6戰,作客的邁阿密熱火在巴特勒47分9籃板8助攻完全燃燒下,111比103擊敗波士頓塞爾蒂克,七戰四勝制系列賽扳平為3比3。 兩軍當地時間29日(台北時間30日上午8時30分)將回邁阿密進行殊死第7戰。 路透社報導,熱火得分主力巴特勒前3場比賽合計只攻下27分,但今晚29投16中,包含三分球8投4中、11罰全中,季後賽第4度、東區冠軍系列賽第2度單場拿超過40分,讓已無退路的熱火續命。 熱火的勞瑞犯滿畢業,貢獻18分10助攻;斯特魯斯、塔克分別挹注13、11分。 塞爾蒂克塔特姆30分9籃板,懷特22分、布朗20分,史瑪特與威廉斯分別拿14與12分。 塞爾蒂克今天泰半處於落後,但始終緊咬比分,第4節還剩3分多鐘時塞爾蒂克追成99平手,從勞瑞手上抄到球卻沒攻進,終場前2分18秒又兩罰不進,失去超前契機。 關鍵時刻巴特勒進球、塔克的籃板與罰球鞏固熱火,終場前43.9秒巴特勒跳投命中將領先拉開為6分,也讓綠衫軍無力回天。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