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症狀、自主防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 仍要持陰性證明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可控,疫情指揮官王必勝8日宣布,經持續滾動檢視醫療應變措施,以及衡酌民眾探病需求與醫院防疫安全,再放寬自10日起赴醫院探病者可免提供快篩,但若有症狀,或是值自主防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仍要篩檢。
王必勝表示,原定放寬開放單一時段可有兩人探病規定不變之外,針對相關篩檢部分,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可控,經持續滾動檢視醫療應變措施,以及衡酌民眾探病需求與醫院防疫安全,若無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不過,王必勝強調,若有症狀,或是值自主防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等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仍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
王必勝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進入醫院應全程配戴口罩。
對疫情趨緩,王必勝表示,自取消戶外全程配戴口罩,但大部分民眾仍習慣配戴口罩,有利防疫,因此,年底及跨年活動不再另做例外規定,尊重主辦方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加強規定,惟仍建議在戶外如有症狀、人潮擁擠、通風不良,還是要戴上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