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引發民進黨反彈,身為總統,賴清德理當依照憲法規定,先行召集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立法院長韓國瑜會商解決。(中央社)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行政院立即表態研議覆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預告將聲請釋憲。身為總統,賴清德理當依照憲法規定,先行召集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立法院長韓國瑜會商解決;但他卻以黨主席身分,對行政院和民進黨立院黨團的做法表示尊重支持,總統府也表示沒有「院際調解」的規劃。這不僅顯現賴清德只顧一黨之私,更預告國內政局將會長期動盪。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後,國情報告常態化、藐視國會罪入法、增列國會聽證權與調查權等,正是民進黨必欲去之而後快的部份。依據憲法,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確實可以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因此行政院若提覆議確實於法有據。
問題是,覆議意味朝野將就國會改革法案再次對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以目前立法院的政治生態來看,國民黨團加上民眾黨團,只要表決一定過半,就算朝野立委再多打幾次架,民進黨動員再多民眾抗議,行政院終究還是要接受。為什麼明知覆議翻案毫無機會,行政院還是要研議提出?顯然這只是拖延戰術的一部份,民進黨還會推出更多招數。
民進黨立院黨團之所以聲請釋憲,就是釜底抽薪的手段。目前司法院十五位大法官,清一色都是在蔡英文總統任內提名,民進黨團提出的釋憲案如果交到這些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釋憲的結果很可能就對民進黨政府有利。
然而,釋憲必須等法律生效後才可以向大法官聲請,這跟民進黨有人提出賴清德可以不公布國會改革法案使其無法生效的建議,無疑是自相矛盾。就事論事,法案在國會通過後由總統公布生效,不僅行之多年,而且是憲法規定總統的職責,總統既有義務執行,也沒有任何權力可以拒絕。賴清德如果敢於不公布,非但會激起在野黨強烈反彈,即使在國際間也絕對說不過去。
再者,行政院認定「窒礙難行」的法條未必就代表牴觸憲法,大法官釋憲究竟會認定相關法案全部違憲?還是部份違憲?如果是前者,必然引起爭議,因為無論藐視國會罪、調查權或聽證權,是許多民主國家都有的規定,而且更是民進黨也曾提出過的主張;憲法法庭若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宣布全部違憲,除了坐實這些大法官完全為民進黨護航,他們一世的清譽也岌岌可危。
目前行政院的態度是,希望「得到立法院正面回應」,就不會釋憲,否則將待總統公布法律後,再針對生效法律研議是否提出釋憲,可見行政院並沒有非聲請釋憲不可的決心。倒是民進黨立院黨團蠢蠢欲動預告將要聲請釋憲,這顯然表示民進黨準備兵分兩路,做持久戰的打算。
事實上,這個問題解決的關鍵,正是賴清德;身為總統,他理應出面調解。依照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如果能夠妥善解決,不僅得以化解爭端,也可樹立總統權威,對於未來朝野和諧更有莫大的幫助。然而,他卻反其道而行,竟然以黨主席身份支持行政院覆議和立院黨團聲請釋憲,擺明要跟在野黨硬槓到底,這種態度註定未來政局將會持續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