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時代的沈鎮南。(照片取自程玉鳳著《台糖沈鎮南案研究》)
詹伯望
沈鎮南對復興台灣糖業有其見解與做法,其一是,糖業是台灣經濟命脈,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其二是農務應重於工務;其三是拓展外銷,賺取外匯;其四重視人事任用,高級人員以盡量提升本省人為主,如有不足再向內地約請,至於低級幹部應盡量錄用本省人,一九四八年,五千二百二十五名職員中有六成五為本省人;其五,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
一九五0年三月,台糖公司銷售日本十萬噸糖的合約,已完成運輸工作,四月初沈鎮南擬偕同業務處經理宋以信前往日本視察,並洽商銷售新糖,但省警務處並未發給宋以信出境證,只好由沈單獨赴日,並指示宋以信代理總經理,此時宋氏已遭盯上,俟沈氏返國後,宋即遞出辭呈,不再上班,潛逃出境香港。
戒嚴時期台灣保安司令部保二總隊,將宋之出走歸咎於沈鎮南有意縱放,有人認為情勢不妙,力勸沈氏迅速離台,但他自認沒有對不起國家,堅持不走。這時,又有虎尾糖廠福利社經理李基藩遭人向監察院指控貪汙,被合作社理事會記過免職,憤而辭職,在不起訴處分後申請復職遭拒,遂向報紙投書,揭發台糖貪汙案十二條,將沈鎮南與虎尾廠長江理如牽連在內。
沈鎮南全家福。(照片取自程玉鳳著《台糖沈鎮南案研究》)
最荒唐的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對沈鎮南罪名是「為叛徒供給資產未遂」!他殫精竭慮設想的各種復興台糖方法,在判決書中竟被曲解為都是為了迎接共產黨來台!一是指沈多產糖少賣糖,減少政府外匯收入,「以便匪來時獻功」,實則台糖受內戰影響無法內銷大陸,糖價大跌,只得大力外銷,反而外匯暴增;二是指台糖鐵道四通八達,遍布沿海,沈使鐵路運轉靈活,預備「以鐵路運送匪軍」,這罪名也使台糖鐵道部門捲入者多達十人;三是指其調整員工待遇,尤其二二八事件後,人心惶惶,許多大陸來的員工都想辭職還鄉,沈鎮南還特別南下宣慰,允予調薪,保證加強警衛,特為籠絡,以「配合匪軍來台」。
當初用以羅織通匪罪名的連通各線糖鐵工作,其實本就是國防部基於戰略需要,為台鐵縱貫線規畫的「南北平行預備線」,可到了保安司令部手裡,由於對自己毫無信心,就成了「為叛徒供給資產未遂」的證據;荒謬的是,僅僅四年後,為了宣傳反共抗俄國策,當局卻大肆利用蛛網密布的糖鐵深入窮鄉僻壤,遂行任務,而且獲得空前成功!歷史竟是如此捉弄人。
後記:本文之成,得助於程玉鳳博士嘔心瀝血,克服重重障礙,「十年磨一劍」,所完成之《戒嚴時期台灣政治事件─「台糖沈鎮南案」研究》一書,堪稱台灣令人驚心動魄白恐時期最具說服力之學術著作。程博士治學嚴謹,令人敬佩,謹此致謝。
(作者是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