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堅心賄選 判三年四月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曾當選兩任前高雄縣議員的何堅心,前年參選高雄市議員時,不僅落選,還被控以每票一千元代價向選民賄選。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違反選罷法的賄賂罪將他判刑三年四月、褫奪公權三年。最高法院七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何男必須入獄服刑。  何堅心(七十二歲)曾當選兩任前高雄縣議員,高雄縣、市合併後,他於前年第三度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不過並未當選。他先前曾因違反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案,被依妨害選舉公正罪判刑六月定讞,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因五年內再犯本案賄選而加重其刑。  何男前年參選高雄市第三屆第五選舉區市議員時,遭檢舉賄選。檢調查出他分別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開車載妻子到選民住所,分別交付林姓、曾姓選民各三萬元、七千元的現金,請兩人各以每票一千元代為向親友賄選。  一審橋頭地院依兩件賄選罪將何男判刑四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三年八月、褫奪公權四年。  更一審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何男有向曾男買票,這個部分改判無罪,但賄選林男部分仍判三年四月、褫奪公權三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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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抽脂猝死 李進良診所四醫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籍馬姓婦人前年到藝人胡瓜前女婿李進良擔任院長的台北市嘉仕美醫美診所進行抽脂手術,不料突然休克急救不治,劉姓主刀醫師等四人被控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今年七月將劉男等四人不起訴,台灣高檢署認定無疑義,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五十二歲的馬女並非第一次前往知名醫師李進良開設的嘉仕美診所就診,前年一月二十三日,她與兩名友人共同前往,決定接受抽脂手術,刷卡給付費用後進行手術。  手術於下午開始進行到傍晚時,馬女突然出現休克情形,醫師立即進行急救,並打一一九送醫,但馬女送醫後仍不治。轄區大安警分局獲報後,將劉姓醫師、葉姓麻醉師及兩名護理師帶回調查,檢察官複訊後諭令四人各以三十萬元到五萬元交保。  四人庭訊時均否認涉及醫療過失,表示醫療過程均符合相關程序。檢方調查期間,將病歷紀錄、手術同意書等資料,送交衛福部醫審會鑑定。結果認定馬女死因為脂肪性肺栓塞,屬抽脂手術的風險之一,並未違反醫療常規,急救過程及處置也沒有疏失。  檢方考量肺栓塞並非醫師進行手術之前能評估,無法完全預防,且醫師手術前已告知馬女相關風險,手術、麻醉及後續急救過程也被醫審會認定沒疏失,今年七月將四人處分不起訴。  馬女家屬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北檢的調查過程與結果已完備,駁回全案再議,四人獲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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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外國人收容所擠爆 移民署否認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傳出移民署轄下外國人收容所已擠爆,待遣返移工成治安未爆彈,移民署七日否認並表示,移民署收容所的受收容人大多數都是違反行政法規的失聯移工或逾期停留者,極少數涉及竊盜、偽造文書等微罪刑事案件。現行收容替代配套,已嚴加管控有治安疑慮的收替對象,並正持續安排專機遣返事宜。  有關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所關切如殺人等重大刑事案件,法院通常會依據刑事訴訟法予以裁定收押於看所守所,不會交由移民署收容,而衍生收容替代以後再犯的問題。移民署指出,因法定收容天數限制,且延長收容期間須經法院裁定,倘受收容人未經裁定延長收容,或收容期間已屆滿,依法須釋放出所,是憲法保障之人身自由,並非因疫情期間收容量較高才有收容替代處分。  現行收容替代配套,已嚴加管控有治安疑慮的收替對象,如當事人須每日至專勤隊報到、專勤隊每天電話聯絡、每週實地訪視、協同警方追查幕後不法集團。  越南駐臺辦事處自一0九年五月底起,已陸續安排包機接返越南籍人士返國,移民署也持續協調越辦,積極爭取專機名額,務求儘早將越南籍受收容人遣送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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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誣告罪的成立要件

 東區洪先生問:我發生車禍受傷,左腳、肋骨都骨折,對方沒受傷,車子也沒壞,但對方居然告我,要我賠他五十萬元。他根本沒有花錢,民事起訴狀都是亂寫、亂告,法官也判對方敗訴,我可以告他誣告嗎?答:一般民眾上了法院後,常嚷著要告對方誣告,但什麼樣的情況才是犯誣告罪呢?首先要先釐清的是,民事案件沒有誣告罪的問題。這位洪先生的案件是民事案件,所以對方敗訴,並無誣告的問題。  「誣告罪」規定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其中第一項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即,誣告罪成立的前提,必須是申告人或檢舉人故意捏造虛構不存在之事,而向警察、調查機關、地檢署等有偵查犯罪權之公務員或向法院恣意控訴、申告他人犯罪;或向掌管行政懲戒的行政主管長官、機關督察職責之公務員或向監察院,檢舉公務員有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誣告目的在於欲使被誣告者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而因為申告人或檢舉人捏造不實的事實,致使偵查、審判、懲戒機關需就不存在之事實調查、審理,此種行為妨害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浪費司法資源,且使他人有受刑事處罰、或懲戒之危險。為處罰恣意亂告他人犯罪、檢舉公務員瀆職,刑法訂有誣告罪之立法。所以,會成立誣告罪者,只有在刑事案件及行政懲戒案件,虛構不實的情事,才會構成;民事案件不會成立誣告罪。  洪先生的案例,是因被請求車禍民事賠償,是民事案件的被告,縱使原告民事起訴狀主張的全非事實,民事原告亦無觸犯刑法的誣告罪。  但為遏阻民眾無端濫訴,除徒增他方訟累,更耗損有限司法資源,目前已有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立法院待審。對於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的民事起訴(例如基於騷擾被告、法院,延滯或阻礙被告行使權利,或一般人施以普通注意就可知所訴沒有依據但仍提出請求),且事實上或法律上的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或依其所述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除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外,並得處濫訴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且要求濫訴者負擔對方被告者因出庭所滋生的日費、旅費,以及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的酬金。此草案日後通過後,應能有效遏制民事案件的濫訴,以與刑事案件及行政懲戒案件的誣告罪共同制衡濫訴者。 (作者/黃厚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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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虐殺案 5嫌羈押禁見

記者徐義雄、劉晴文/南投報導  台中金錢豹酒店傳出討債虐殺案,黃姓男子五人為索討債務,涉持棍棒毆打廖姓男子等人造成一死一重傷,南投檢方七日將黃男等犯嫌聲請羈押,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五人依嫌涉殺人等罪羈押禁見。  據指出,廖姓男子等數日之前,前往台中市台中金錢豹酒店消費,黃男因與廖男有五十萬元的債務糾紛,黃男等犯嫌將兩名廖男帶到南投縣水里鄉水里村某間民宅,持棍棒毆打,造成一人被打致死,另一人被打到手腳骨折。  南投警方獲報趕到水里鄉的民宅,發現另一名廖男已無氣息,黃男、徐姓男子及吳姓男子等人留在民宅。  南投警方逮捕黃男、徐男等五名犯嫌並移送檢方複訊,南投地檢署將黃男等五嫌聲請羈押。  南投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廖姓死者,初步發現死者全身有大面積嚴重皮下出血,疑似造成低血容性休克死亡;詳細死因,尚待鑑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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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騎士自撞 頭部重創亡

記者黃俊昇/台中報導 彰化縣一名四十一歲蔡姓男子,五日晚間騎乘重機,在行經台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時,不慎擦撞到人行道路緣,再衝撞路邊的號誌桿,因頭部受重創而不幸死亡。 警方表示,蔡姓男子是從彰化縣騎乘黃牌大型重機要到台中市霧峰區,在晚間八點四十分,沿環河路一段往大里橋方向行駛時,因擦撞人行道路緣再撞上號誌桿,由於撞擊力量很大,蔡男整個人噴飛,頭部及腹部受重創,有部分內臟掉落在馬路上,機車碎片散落一地,柏油路上也是血跡斑斑。 警方指出,救護人員到現場時,因蔡男已明顯死亡而未送醫,且無法進行酒測,事故原因將由警方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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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別人家門前 男女偷水辦洗車趴

記者黃俊昇/台中報導 一對男女將轎車開到台中市太平區宜安街一戶住家門前,擅自使用住家的水龍頭及水管洗車,屋主將監視器畫面貼上社群網站。警方表示,已鎖定洗車的對象,將約談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住戶是在社群網站上貼文表示,「你要借個水洗個手或腳,甚至你要來當街洗個澡,只要告知一下都無所謂,一點點水而已不傷大雅。但是,完全無告知,直接開啟洗車趴,而且動作超熟練,看起來不只洗一次,這兩位阿伯跟阿姨,把我們當塑膠溺,要不要順便幫你準備洗車精,順便打個蠟。誰家的家長認親一下,記得帶回家,順道問一下 這樣算不算竊盜阿」。 警方指出,經主動調查,屋主門外的水龍頭,是在未經許可的情形下,遭陌生男女擅自使用來洗車,警方已從車牌查出車主身分,將約談到案說明。警方也呼籲表示,民眾在未經許可的情形下,請勿擅自使用他人的水源、電源等物品,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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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討債亮武士刀 男被判拘役55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楊姓男子之子與李姓男子有債務糾紛,今年五月間撥打網路視訊電話聯繫李男,並於視訊中抽出武士刀揮舞恫嚇,讓李男出來輸贏,李心生畏怖之餘立即以手機截圖後報警,市警五分局警方立即已恐嚇罪嫌將楊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法判處五十五日拘役,緩刑三年並接受法治教育。  楊男因李積欠兒子債務未還心生不滿,今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三時許透過Line視訊電話與李連繫,楊男於視訊中抽出武士刀作勢揮舞,並向李男恫嚇道「賀幹過來、要過來找你輸贏」。李男心生恐懼立即截圖並至派出所報警。市警五分局警方隨即循線追查楊男到案,楊落網後坦承不諱,立即被警方依恐嚇罪嫌法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楊所為已觸犯刑法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持刀具恫嚇至李心生畏懼,足有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秩序之虞,考量楊到案態度配合,且前無前科,認楊是一時失慮才誤觸刑責,且楊犯後坦承犯行,經審酌楊之犯罪動機、目的等,依法判處五十五日拘役,緩刑三年並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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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上前女友 違約不賠 二審重判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於一0八年接到前女友訊息,稱與現任男友吵架,兩人遂約在嘉義一處MTV見面,未料林男一時難抑衝動,竟強上前女友。案經女方提告,嘉義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判處林男三年五月徒刑,然而林事後卻未如約履行賠償,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改判三年八月。  據了解,林男於一0七年十月間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前女友,兩人交往一陣子便分手,直至一0八年三月間,林男接獲前女友消息,稱與男友吵架,希望能與林談心,兩人遂約在過去常約會的MTV,兩人進入包廂後,林男一時情慾流動,便欲向前女友出手。  女方隨即拒絕並表示「我有男友,不想發生關係」,然林男卻強行脫去其衣褲,抓著女方的腳硬上得逞。女方事後報警,嘉義警方也依法將林法辦,嘉義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三年五月徒刑,林男遂主動與前女友和解,兩人約定以每月五千元分期賠償女方一百萬元。然而林男僅履行兩期,後卻避不見面並停止賠償。  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期間,林男曾提出欲賠償兩萬五千元表示誠意,然而二審法官認原審因林男已與女方達成調解,才酌情輕判,然而林事後卻未依調解條件,履行分期賠償約定為事實,認林犯後態度不佳,依法改判三年八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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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護漁33天 巡護八號返台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巡護八號」,執行今年度第二航次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歷時三十三天,六日平安返抵高雄港,並協助外交部自邦交國吐瓦魯,載送三位我國籍外交替代役男,以及兩名日籍人員返台,下船後隨即安排搭乘防疫計程車至防疫旅館實施居家檢疫,以避免防疫破口。  海巡署艦隊分署副分署長陳泗川,代表署長陳國恩親赴碼頭迎接「巡護八號」人員返台,慰勉執行海上任務的辛勞,並給予高度的肯定與讚許;陳泗川指出,在全球肺炎疫情仍嚴峻之際,台灣疫情控制得宜,我國仍有能量執行公海遠洋巡護任務,為遠洋漁業資源管理共盡一份心力,實屬不易。  「巡護八號」八月五日從高雄港出港到九月六日返港,前後歷時三十三天,在海上航行長達八千二百九十四浬,主要在中西太平洋,執行漁業委員會公約袋狀水域,以及沖之鳥海域巡弋,期間並會同漁業署漁業檢查員,瞭解七艘我國遠洋漁船在公海作業情形,關懷漁民,也展現維護海洋資源的用心。  八月二十一日抵達吐瓦魯海域後,順道協助外交部將三名我國籍外交替代役男及兩名日籍人員接駁返台,為落實防疫政策,五名人員登船前均已完成快篩檢查,登船期間遵守疾病管制署制定之相關防疫作為,而所有船員下船後,都依規定實施居家檢疫十四天,期滿後再進行七天自主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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