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5億 貨車司機續上路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威力彩二月二十六日五點三四億元頭獎在高雄市三民區開出,一人獨得。台彩二十六日指出,中獎人是五十多歲貨車司機,買三百元電腦選號成為億萬富翁,並捐出二千六百多萬元做公益。二月二十六日威力彩頭獎在高雄大豪發彩券行開出,由一人獨得。當期威力彩頭獎已經連九摃,頭獎累計五點三四億元,也是今年截至目前開出的最大獎額。台灣彩券總經理謝志宏指出,中獎人是在地一名五十多歲單身男性貨車司機,某天騎摩托車找朋友在路口等紅燈時,順手買了三百元威力彩電腦選號,幸運抱回頭獎。他也捐出總獎額扣完稅後的尾數二千六百多萬元做公益,且中獎後會繼續上班。此外,一月有一名年輕上班族中了大樂透一點一億元,他從大學打工時期就開始買彩券終於抱回頭獎,並用獎金購置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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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山驚見3死者 疑登山出事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日本靜岡縣警方二十六日發現三人心肺停止倒臥在富士山火山口附近,並在稍後確認全數死亡,其中一名死者為日前登山失聯的東京都男性。當局呼籲民眾不要在封山期間登富士山。在富士山火山口附近被發現看似登山客的三名死者,其中一人就是二十一日前往富士山後失聯的東京都男性。由於這名失聯男性攜帶發送所在位置的發射器,警方在搜救這名男性過程中發現另外兩人。看似登山客的三人心肺停止倒臥富士山頂靠靜岡縣側的火山口附近,並在稍後確認全數死亡。警方表示,家住東京都日野市的五十三歲男性上班族,二十一日晚間出發前往富士山,原訂隔天就要返家,但在二十二日上午傳送在山頂附近拍攝的相片給家人後就失聯。男性上班族的妻子在二十三日上午報警,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搜救,在二十六日上午的搜救過程中發現三人倒臥火山口附近,都是心肺停止狀態。警方表示,三人看似登山客,在不同的地方被發現,並在之後確認全數罹難。警方正在現場進行遺體運送,接下來將在確認死者身分同時調查死因。另外,富士山靠山梨縣側的八合目附近,上午也發現一名登山客倒臥在地,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被送醫治療。根據設置在富士山頂的日本氣象廳觀測點所觀測,二十一到二十六日最低溫約在攝氏零下一點六到四點九度間。警方表示,由於富士山仍未開山,呼籲登山客自我約束避免登山。山梨縣富士吉田市政府的富士山課表示,無法在開山前的冬季封山期間確保登山步道安全,希望大家不要在這段期間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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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罹巴金森氏症想不開 開瓦斯自殺不慎引爆判1年10月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李姓老翁因罹患巴金森氏症痛苦不堪,原本想吸瓦斯自殺,卻不慎點燃瓦斯引發爆炸,南投地院考量被告受巴金森氏症及用藥副作用所苦,一時衝動想結束生命,判有期徒刑一年十月。判決書指出,李姓老翁因苦於巴金森氏症及用藥副作用,想要用吸入瓦斯方式來結束生命;去年九月,老翁將住處一樓後方陽台的瓦斯桶搬到廁所內,再打開氣閥使桶內瓦斯漏逸到廁所內,不料在搬運瓦斯桶時,不慎接觸到火源,產生瞬間氣爆及火勢。判決書指出,李男搬運瓦斯桶雖引發爆炸,不過考量被告罹患巴金森氏症及憂鬱症,因此案犯行致炸燬住宅未遂外,並使自己顏面、四肢多處二、三度燒燙傷皮膚缺損。法官認為,被告因受巴金森氏症及用藥之副作用所苦,一時衝動想結束生命,卻選擇不當方式,使自己承受更多身體傷痛,考量被告犯罪動機、致生之損害,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同情,顯有值得憫恕之處,因此依刑法規定酌量減輕其刑,並依法遞減輕之。南投地院指出,李姓老翁涉犯故意以煤氣炸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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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車右轉輾斃單車婦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安南區廿六日近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案件,由吳女駕駛的營業曳引車,行至海佃路與仁安路口處,與七十三歲的吳姓老婦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吳姓婦人當場死亡,肇事原因由市警三分局調查釐清中。據了解,吳姓老婦人廿六日近午騎腳踏車外出買午餐後準備返家,剛好由吳女(四十二歲)駕駛的營業曳引車,沿海佃路北往南行駛,行至海佃路右轉仁安路口時,與吳姓老婦人(七十三歲)所騎乘北往南直行的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吳姓老婦人當場死亡;目前正由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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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船長運毒 判12年半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大陸籍陸姓船長與台灣籍沈姓男子等四人,駕駛遊艇自泰國走私市價八點二億元的愷他命八百四十二公斤來台,於高雄外海遭海巡查獲,最高法院日前維持二審判決,依違反《毒品防制危害條例》等罪,各判七年至十二年六月不等徒刑,全案定讞。沈姓男子因涉毒品案遭通緝,一一一年五至六月從屏東搭船出海,再轉乘大陸人士駕駛的獅子山共和國籍遊艇「水瓶座號」,約航行二至三天後至東引島外海。大陸籍陸姓、郭姓、周姓男子等人,同年五月間接受運毒集團招募,以每月薪資人民幣三萬元出海工作,被載送至東引島外海並登上遊艇。陸男負責開船,郭男為輪機長,周男則負責煮飯,沈男負責聯繫上游並指示航行路線。由於遊艇引擎故障在泰國維修後,陸男等人接到上游通知,並答應載貨至台灣可獲七十萬元報酬。同年十一月十一日晚間八時許,陸男等人駕駛遊艇至泰國灣附近海域,從不詳船舶接運三十八袋共八百四十二點二公斤的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陸男等人返台途中於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許,在高雄茄萣西方二十海浬附近被海巡查獲,並當場扣得毒品。一審高雄地院分別判處陸男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郭男十二年三月、周男十二年、沈男八年八月,並沒收扣案毒品、遊艇與犯罪工具。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改採信周男、郭男、沈男的供詞,撤銷一審判決。二審認為,考量沈男等人運輸毒品數量甚鉅,尚未流出即遭查獲,衡酌沈男等人坦認犯行,改判處周男十一年六月徒刑、沈男八年二月、郭男七年,陸男則維持一審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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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周玉蔻被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指稱他「教室硬上女學生」等語涉捏造,提告加重誹謗。周玉蔻否認犯行,北檢認定周玉蔻的發文已貶損黃國昌的名譽,二十五日依法起訴。周玉蔻一一二年六月十三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等語。此發文獲得多家媒體廣泛引用。黃國昌認為周玉蔻的臉書文章不實且涉惡意捏造,已經毀損他的名譽,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加重誹謗罪;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求償一百萬元,並須刪除臉書上汙衊文章,及須刊登本件判決。台北地院審結後認為,周玉蔻所提事證不足,認定她的發文已不法侵害黃國昌名譽,審酌雙方於社會上影響力、貼文內容對於黃國昌在社會上評價的實際影響程度等情形,判決周玉蔻須賠償三十萬元,文章也應刪除。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周玉蔻到案後否認犯行,但依據台北地院民事判決,周的不實發文,確實足以貶損黃國昌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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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薪資貼補圖利他人 屏東新埤連2任鄉長涉貪起訴

記者毛莉、陳金龍∕綜合報導屏東縣新埤鄉前、現任鄉長林志成、潘和源,雙雙涉嫌以薪資補貼方式,詐取公款圖利他人;屏東地檢署依貪汙罪嫌將林、潘等六人提起公訴。潘和源前年就任鄉長後,賴姓男子為公所秘書,並想聘用潘姓男子為機要課員,但公所已沒有相關職缺,且潘男高職畢業並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也不符合機要人員聘用規定,當時僅以臨時人員聘用,同時並進用殯葬管理所的陳姓臨時人員為機要課員。潘和源、賴姓公所秘書、潘男及陳男等四人,將陳男聘用為機要課員的差額薪資約每月一萬四千元給潘男領取。檢方偵辦過程中,查出前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圖利不符機要人員進用規定的何男擔任機要人員,再由何男領取薪資差額。屏東地檢署將潘和源、林志成及四名公所人員,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潘和源聲押獲准。檢察官認為潘、林犯後否認犯行且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另外,前文化部文資局祕書室主任蕭銘彬一0五年起在文資局擔任水下科長等職務時,利用申請向風電廠商施壓、推薦,洩漏投標訊息,提供招標內容的方式,分別向三家廠商索賄,金額達八百五十七萬元,一審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刑三年八個月。蕭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十五日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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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30萬找愛犬 3人尋獲

本報綜合報導一名飼主因米克斯愛犬在彰化秀水鄉走失,於臉書發布尋狗啟事並懸賞三十萬元,引起網友熱議。日前這隻米克斯犬被三名善心人士尋獲,順利與飼主團圓。這名飼主在臉書社團《米克斯傳奇》發協尋文懸賞三十萬元,指愛犬Mika為米色米克斯,約十七至十八公斤,日前在秀水某轎車中心走失,沒有戴項圈,耳朵直立,舌頭有紫色斑紋,「天氣好熱,真的求求大家幫忙,讓狗狗快點回家」。鹿港警分局馬鳴派出所員警分頭行動,一人負責調閱Mika可能行經的路口監視器畫面,另一人騎車穿梭巷弄協尋四個多小時,所幸二十四日有熱心民眾尋獲。飼主當晚更新貼文表示謝謝大家幫忙,順利找回狗狗,並特別提到「謝謝拍到狗狗的帥哥!讓我們知道狗狗位置,還借我們摩托車!還有最後默默跟著Mika的情侶。」飼主說:「感謝金會如同約定依序匯款給幫助找到狗狗的三位善良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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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車遭竊 警追緝女嫌

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市一輛公車遭不明人士開走,警方獲報循線追查,發現有名女子趁公車司機如廁之際,將車門未關且鑰匙未拔的公車駛離,業者以GPS定位尋回公車,目前已掌握犯嫌身分查緝。信義警分局表示,轄下福德街派出所二十三日晚間十時許接獲大都會客運報案,稱公司駕駛當天下午五時許如廁,有名女子見車門未關且鑰匙未拔,擅自進入將車開走。業者雖自行透過車內GPS定位,當晚六時許於南港成福路一帶找回公車,但仍報案請求警方調查。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涉案女子棄車後,便沿途步行並轉乘其他公車逃逸,目前已掌握犯嫌身分,將盡速查緝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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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白骨命案 2凶嫌判無期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新化山區白骨命案廿五日審結,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認為,完全感受不到兇手的一絲悔意,依共同殺人罪將王澤濬、王元平兩人,均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二0二二年七月中旬有菇農民在新化山區採雷公菇時,意外發現一具白骨,經比對DNA,查出死者係住台中市太平區失蹤的廿二歲陳姓女子。檢警進一步查出兇手係死者的廿三歲前男友王澤濬,王與陳女於交往期間,認為陳女劈腿心生不滿,同年六月間,王澤濬與廿六歲的友人王元平動手打死陳女棄屍山區,警方將二人緝獲。國民法官法庭依被告王澤濬、王元平的供詞及證據,認定是王元平用撞球桿毆打陳女受傷倒地、無法移動後,王元平在當下及隔日,都有用手機以視訊的方式,讓王澤濬查看被害人的情況,陳女無法求救,兩人仍決意將被害人丟在原地,放任其在荒野死亡,確有不確定的殺人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王元平雖然有輕度智能障礙,國民法官審理時見其應對及表現等等,認為他並無因為智能障礙的情形,影響其辨識能力、控制能力,所以不適用減刑。又被告二人在審理過程中,一再狡辯且未坦然面對自己的過錯,絲毫感受不到誠心悔改,也從未主動向家屬表示過歉意、賠償損害,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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