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押人簽本票丟包 逮5嫌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天道盟太陽會成員二十二歲林男為向被害人催討債務,率四名共犯強押被害人到新北市三重區逼簽本票,隨後載回台北市中山區丟包。警方獲報後循線拘提林男等五嫌送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十四日表示,日前獲報轄內有人遭妨害自由帶走毆打後再丟包釋放,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追查。經調查了解,擔任酒店幹部的被害男子因客戶積欠消費債務,連帶影響其業績上報的問題,林男為向被害人催討約四萬餘元債務,邀集陳男等人於十四日在中山區錦州街包圍被害人座車,並將他強拉下車押走帶至三重一處民宅毆打逼簽十萬元本票,再駕車載被害人返回中山區丟包。專案小組經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追查,鎖定林男等五嫌身分,隨即至北市中山、北投區和新北三重、汐止區執行拘搜行動,逮捕五嫌到案,並查扣西瓜刀、棒球棍、熱熔膠條和十萬元本票等證物。全案訊後將五嫌依涉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妨害秩序、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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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領亡父遺體 放醫院11年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連女父親民國一0一年間病逝於醫院,經醫院通知仍拒絕領回父親遺體,遭起訴遺棄屍體罪。士林地院認為,連女已領回父親遺體後火化,二十四日將連女判刑四月,緩刑兩年。可上訴。全案起於,連女父親於一0一年五月十三日病逝醫院,經院方多次通知領回父親遺體遭拒絕;連女向醫院表示由她處理父親後事,卻未至醫院太平間詢問父親遺體冰存狀況,也未辦理父親殮葬事宜。連女以經濟困難為由,多次向醫院請求寬延;醫院也曾向連女建議以聯合公祭方式辦理父親後事,喪葬費可由某基金會支付,仍遭連女拒絕。遺體放醫院十一年。士林地檢署依遺棄屍體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考量連女所遺棄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的遺體,依法應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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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魚販」遭爆赴星坐檯 怒告前經紀人求償50萬結果出爐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有「最美魚販」封號的藝人阿澎(本名劉芃秀)在2019年被媒體報導曾整形、赴新加坡花場SuperAngels坐檯陪酒等情事,她懷疑是前經紀人(土卜)智雨(本名郭震宇)向媒體不實爆料,因而對其提告並求償五十萬元和登報道歉,士林地院一審以無法證明郭為爆料人,駁回劉女提訴,劉女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二十四日再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劉芃秀與郭震宇於民國一0七年七月間簽立經紀契約,由郭擔任她經紀人,後來劉女因故於一0八年三月十五日發函終止經紀契約。劉女主張,郭明知她並未整形或至新加坡花場SuperAngels坐檯、教唆他人毆打郭等情事,竟向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宋姓等三名記者傳述不實訊息。而後宋姓等三名記者即依郭震宇陳述不實訊息撰寫三則不實報導,並於一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刊登於壹傳媒公司發行的壹週刊專欄。郭震宇傳述不實訊息的行為嚴重影響她社會評價及形象,侵害她名譽權。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郭震宇賠償五十萬元本息,及在自由、聯合或中國時報頭版下方四分之一版面,擇一刊登三天澄清啟事。。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依撰寫報導的證人宋民於本院審理時所為證述,已說明其撰寫爭議報導的消息來源非郭震。又依陳姓證人於刑事另案所證,也無法認定是被郭向壹傳媒公司傳述不實訊息。此外,劉女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郭男有傳述不實訊息予壹傳媒公司的行為。從而,劉女主張郭男有傳述不實訊息,侵害其名譽權的侵權行為云云,即屬無據。高院二十四日駁回上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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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女兵 男上校2審賠15萬換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王姓上校政戰主任被控對一名攝影女上兵性騷擾,乘機碰觸其胸部被判刑四個月;王上訴二審並賠付十五萬元,和解換得緩刑兩年機會。二0二0年九月廿九日上午九點半,上級長官前往陸航特參訪,全體在停機坪合影場地預檢時,王姓上校政戰主任發現擔任攝影女上兵卻未到場,連輔導長立刻聯絡通知女兵到合影場地。女兵接到指令後,自禮堂出發往室外停機坪合影地點方向跑去,王則從停機坪走進禮堂,並在禮堂門口附近遇見女上兵。王乘她跑步不及防備時,在禮堂門口處,突然往前伸出右手橫舉攔阻其去路,並告知她不用過去了,而乘機將其右手臂緊貼在其左胸上緣處,並持續停留數秒後,再慢慢沿著其左胸上緣往下滑行將手抽回,藉此碰觸女兵胸部,令她感覺不悅而提告。台南高分院認為,王姓上校雖矢口否認,惟依相關證人的證述,佐以王的舉動,顯然與一般人在不小心碰觸他人私密部位後的反應有所不同,足見王的行為具有調戲含意,讓人有不舒服的感覺,法官不採信其詞。惟考量王已與被害人成立民事調解並賠償,被害人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同意法院對王為緩刑宣告,仍判四個月給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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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網拍盜版卡通貼紙 遭佩佩豬版權公司提告被判拘役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王姓女子自中國進口多款盜版卡通貼紙網拍,員警扮成消費者買了佩佩豬貼紙,確認為盜版將她送辦。由於佩佩豬版權公司提告,合議庭考量王女已與佩佩豬版權所屬的英商公司達成和解,且已賠償完畢,據此依違反商標法判王女拘役三十天,緩刑二年,全案可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王女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其為賺取利益,使用網路平台非法陳列仿冒商標商品,漠視商標權人投注心力建立的商品形象,影響國際著名大廠商標權人正牌商品的信譽與利益,造成隱形銷售損失,有礙公平交易秩序。至於王女另外販售卡通哆啦A夢、Hello Kitty盜版貼紙,則因版權所屬的公司不願追究,不予審理。判決指出,王女去年二月起自中國淘寶進口卡通佩佩豬、哆啦A夢、Hello Kitty等三款卡通貼紙,再以每張新台幣一至一點五元價格,在蝦皮上架販賣。網路巡邏員警發現後,喬裝成消費者花了二百一十元買十張佩佩豬貼紙,經鑑定確認是盜版商品後,派員前往查獲二百八十張佩佩豬貼紙(含員警購買的十張)、二百五十張Hello Kitty貼紙、二百一十張哆啦A夢貼紙,共七百四十張貼紙。蝦皮購物表示,嚴禁販售仿冒品及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等權利的商品。若用戶發現有任何可疑仿品或侵權商品,可進行檢舉,蝦皮購物審核後確認違規,將進行取締、限制賣家帳號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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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軍人闖校園搭訕女童 犯強制猥褻罪判3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十九歲蔡姓軍人假日到國小向一名十歲女童攀談,假借「認識穴道」為由竟強拉她手摸自己生殖器,對方想抽手蔡還硬拉不放,害女童嚇到和家人哭訴曝光,蔡提精神抗辯稱自己有戀童癖求減刑,台中地院法官以他辨識能力未下降不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二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蔡男一一一年十月八日到某國小內籃球場,發現一名國小女童和表哥及同學在打球,他竟然藉機攀談並以「認識穴道」為由,把女童帶到校方總務處房的無障礙坡道,並違反對方意願強拉女童手摸自己的生殖器,女童想要抽回右手,但蔡仍強行抓住不放繼續摸,直到女童阿姨到學校催促他們回家發現她表情有異狀,經查問後才驚覺女童在校遇害報警。蔡男落網後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和女童及同行的表哥及同學證詞相符;且蔡男當時曾詢問女童讀幾年級,對方也說自己小學五年級,更可證明蔡男明知對方是未滿十二歲兒童,仍抓他手摸自己生殖器猥褻。蔡男辯護人表示蔡男經診斷有疑似戀童癖,行為時控制能力受影響,至少有精神障礙導行為能力及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減低狀況,請求依法減刑。法官認為,蔡男過去就曾犯兒少性剝削案被送鑑定,結果他疑似戀童癖、輕度智能障礙,但評估犯罪行為和受智能影響無關,而且蔡男受訊問時回答切題、無語意不清,難認有辨識能力下降,不予減刑。法官審酌,蔡男為逞性慾朝女童下手,造成對方不敢獨處身心受創,但也考量先前鑑定報告、身心狀況等,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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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警護行人精緻執法2週 今年迄今抓1062件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第六警分局為保護行人路權,從二十二日起展開為期二週的「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針對轄內十大高發事故路口展開取締。警方統計,今年查緝到的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的違規,已有一千零六十二件,此次精緻執法專案,將補充執法強度。第六警分局表示,從二十二日起執行為期二週的「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專案,針對轄內十大行人高發事故路口,包括福星路與逢甲路口、河南路與西屯路口、文心路與河南路口、台灣大道與文心路口、朝富路與市政路口、大墩十九街與東興路口、台灣大道與福康路口、台灣大道與東大路口、中工二路與天佑街口、台灣大道與玉門路口等,加強行人路權相關違規取締。警方統計,今年迄今已取締一千零六十二件汽、機車不停讓行人違規行為,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八百四十二件。警方表示,此次專案重點取締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標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呼籲行經行穿線時如有行人應停車讓行人先行,保持停讓習慣;行人也應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勿貿然穿越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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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取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骨灰罈勒贖六千萬 前員工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凃男和張男因缺錢花用,竟於今年二月間,在晚上到一處公墓內,共同盜取輪胎大廠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的骨灰罈,得手後,再向羅結家人恐嚇勒贖六千萬元,嗣經報警,警方在七天內即逮捕凃、張兩人而未遂。彰化地院審結,依共同發掘墳墓而盜取火葬之遺灰罪將二人各判處三年八月有期徒刑。同案被告林男則依共同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七月徒刑。判決書指出,張男結識凃男,而涂男因前職務緣故,知悉羅結之骨灰罈安葬的墳墓。二人於今年二月八日晚上,駕車前往該墓園,並輪流持油壓剪、拔釘器撬開鐵窗後,自窗口攀爬進入墳墓內,找出羅結之骨灰罈放置位置後,再輪流使用拔釘器破壞隔絕骨灰罈與外界的水泥牆面,以此方式發掘羅結之墳墓,共同盜取羅結的骨灰罈。二人得手後,將骨灰罈交由凃男保管。嗣後,林男也因缺錢花用,加入涂、張的勒贖計畫。張男即指示林男於二月九日、十日打電話給羅結家人,並恫稱:「我有你爸的東西,我要向你求財三千萬,不然我就毀掉你爸爸的東西或向報社公開」等語。嗣林男發現張男係以骨灰為恐嚇取財,即於二月十日離開張男。張男又於二月十三日使用手機傳送骨灰罈照片及「我們只求財這個東西,一定歸還,你們最好不要報警,只要報警馬上公開各大媒體,準備六千萬,三點之前準備好」等簡訊,二月十四日又傳訊「那就把現金準備好我們拿到你就可以要回你老爸了」、「不然就公開」、「自己看著辦」等文字,以此方式恐嚇取財,嗣經報警,警方於二月十五日拘提凃、張,十七日拘提林男到案而未遂。法院審酌張男、凃男罔顧讓亡者安息之民情風俗、家屬感念故人之追思所繫,竟為恐嚇告訴人以獲得鉅額款項,即發掘亡者之墳墓,盜取骨灰,造成家屬於痛失親人承受無限感傷後,再次無端遭臨精神上之打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另考量涂男原任職於告訴人所經營之公司長達十八年,因其違反員工忠實義務及工作規則,經廠商檢舉遭公司發現後而自請離職,涂男為獲取金錢以填補其自身債務,而與張男共同謀畫本件犯行,可謂惡行重大;惟念三人均坦承犯行等情,量處上述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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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浩克事件執勤遭記過 基層警擬發動「治安消極日」

寰宇新聞網:https://globalnewstv.com.tw/先前桃園發生浩克大鬧超商,還攻擊警察的事件,當下,因為警方抽打朱姓男子,被質疑執法過當,事後遭到記過2次並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沒想到竟然有基層員警,在臉書發文,決定大串聯在6月1日到6月4日, 發起治安消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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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坐牢享特權 3獄政官收賄撤職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因掏空案服刑,卻在獄中享受特權,引爆連串獄政弊案,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科員祖興華及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涉嫌收賄讓受刑人在獄中享有特權、辦理接見、傳遞消息,懲戒法院二十三日判決蘇清俊撤職、停止任用四年、趙崇智撤職、停止任用二年、祖興華撤職、停止任用一年,全案可上訴。蘇清俊是在台北監獄任職期間收受由王令麟特助胡曉菁所送賄賂,運用長官威勢協助王令麟辦理接見與提報假釋;祖興華則是在擔任北監戒護科科員期間,替王令麟傳遞訊息十次、協助夾帶違禁品電動剃頭刀入監,供王令麟理髮使用,獄政弊案爆發後,蘇清俊、祖興華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全案仍正由高院審理中,監察院經調查對二人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判。趙崇智則是在擔任台中監獄副典獄長期間與池姓幫派分子不當往來,並接受池男餽贈的紅包和年節禮品,再替池男安排受刑人不當特見和幫忙傳遞消息及打探特定受刑人近況等,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蘇清俊、祖興華、趙崇智身為矯正專業人員,卻多次收受收容人與受刑人親友的錢財餽贈與宴飲招待,總價均逾越正常社交禮俗標準,重創公務員清廉形象及矯正機關的信譽,二十三日判決蘇清俊撤職、停用四年,趙崇智撤職、停用二年,祖興華撤職、停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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