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食品彰化廠女員工傷重 夫祈求神明保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聯華食品彰化廠二十五日一場火災,奪走七條人命,還造成十五人輕重傷送醫,其中傷勢嚴重的許姓女子,目前仍在彰化醫院加護病房全力搶救,其長子透過醫院表示,媽媽為了多賺錢供他和弟弟讀書,才轉到聯華做大夜班,沒想到二十五日還沒下班就進醫院。許女丈夫也祈求神明保佑,讓太太早日清醒,不要拆散他們。彰化醫院表示,目前在該院加護病房的四十九歲許女,以低溫療法,使用鎮定劑,尚未脫離險境。二十六歲陳男,將做第二次高壓氧,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三十三歲菲籍女,將做第二次高壓氧,意識清楚,也無生命危險。許女在竹科上班的大兒子趕到彰化醫院探視時表示,媽媽以前在早餐店上班,為了多賺點錢才在十多年前改到聯華食品上班,並以大夜班為主,供給還在讀書的他和弟弟,沒想到火災當天的大夜班還沒下班就進了醫院。許女和丈夫育有二個兒子,其夫感概地說,大兒子去年才從研究所畢業,開始到竹科上班,小兒子也準備去當兵,兩夫妻才想說擔子將減輕一點,好日子要來了,沒想到發生不幸。許夫指出,希望太太能趕快醒過來。他與兒子將到各廟宇去拜拜,祈求神明保佑,讓太太早日清醒,不要拆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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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嫌犯借提出庭竟衝撞咬傷法警 判賠12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楊男因強盜案去年被借提押解到台中地院出庭,法官庭訊後諭知還押、法警趨前上手銬時,他竟推開、衝撞法警,法警聞訊協助壓制,他奮力掙扎,還咬法警,導致五名法警掛彩,其中,魏姓法警受鼻骨骨折、擦傷等傷害,法官被依傷害罪判楊徒刑五月;魏提起民事求償,法官判賠十二萬二千五百四十三元確定。楊男因涉犯強盜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一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押解到台中地院,與另名被告吳男出庭,庭訊在下午三時十五分結束,法官諭知還押後,阮姓及魏姓法警上前要幫楊戴上手銬,楊突然推開阮,還將鐵椅推向他;轉身再衝撞魏,導致魏撞牆。多名法警聞聲前來協助壓制,楊男仍不斷掙扎,還張口咬傷法警,最後被上銬解押回台中看守所。法庭上被告與法警混戰中有五名法警掛彩,其中,魏姓法警鼻骨骨折及擦傷、頭部鈍傷,其他法警各手臂抓、擦傷;頭部鈍傷、頭皮撕裂傷;手部開放性傷口;拇指扭傷等傷勢。楊男辯稱,他無意攻擊法警,只是覺得自己很無辜,氣不過同庭吳男,要繞過去打他,可能因此撞到法警。法官不採納楊說法,依傷害罪判刑五月。魏姓法警對楊男提起民事求償控訴,他因受傷動了二次手術,共住院四天,手術都在鼻腔內放置棉條,各花一週治療,期間只能用嘴呼吸,造成生活極大不便,而且,術後有暈眩感及嘔吐。台中地院簡易庭法官認定醫藥費二萬二千五百四十三元及精神撫慰金十萬元,判賠十二萬二千五百四十三元。楊男不服,以精神撫慰金太高提起上訴,台中地院判決駁回,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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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3千餘萬拒繳 經聲請管收准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雲林縣麥寮鄉養殖戶許姓男子,三十餘年前領取養殖補償金後,欠繳綜合所得稅及罰鍰三千零七十四萬餘元,期間許男刻意隱匿行蹤,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兩度持拘票拘提未獲,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查到許男可能藏匿處,二十五日會同警方找來鎖匠開啟三道門鎖後,將他拘提到案,向嘉義地院聲請管收獲准。嘉義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穆治平說,許男在民國八十年間,與其配偶黃女領取補償費九千兩百多萬元,但未辦理八十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補徵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共計三千零七十四萬餘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許男在稅單送達後,自其帳戶提領金額逾六百六十三萬元,但卻未用來清償欠稅,且資金流向不明,足以證明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且許男於欠稅期間從事蛤蜊養殖也有收入,均可證明許男應有能力履行義務。穆治平說,許男對於滯欠稅款拒絕繳納或提供擔保,未提出可供執行財產,行政執行官向嘉義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漏夜開庭,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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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鎮北里長趙志成被毆案 警方逮4名嫌犯 主嫌供稱私人恩怨與儲能廠案無關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區里長聯誼會趙志成會長遭人持器械毆傷案,警方循線陸續逮捕共4名嫌犯,黃姓主嫌供稱是與趙里長私人恩怨才會教唆傷人,與儲能廠案無關,警方除依法送辦並繼續追查真正原因。鎮北里長趙志成是刑警退休,目前也擔任鳳山區里長聯誼會會長,上月初有集團召開說明會,要在當地設儲能廠,當時趙志成與二百多位居民到場抗議,認為儲能廠鄰民宅約80公尺,有安全疑慮。趙志成25日上午前往里長辦公室時,遭埋伏的2名男子持棍棒攻擊,頭部和四肢皆受傷流血,趙奮勇將44歲的吳姓男子制伏,另一名40歲的黃姓男子趁亂逃逸。案發後各界譁然,對於嫌犯公然在光天化日下行凶,爭相抨擊,市議員鍾易仲等人也要求市長陳其邁要重視,並要求警方儘速破案,將幕後藏鏡人揪出,繩之以法。鳳山警分局在案發後即組專案小組偵辦,並調閱監視器查辦,循線逮捕案發行凶逃逸的黃姓男子和負責接應的55歲林姓男子。警方擴大偵辦發現,主嫌是另一名住在鎮北里的黃姓男子,立即展開追捕,最終成功在鳳仁路逮到人。黃姓主嫌向警方供稱,與趙志成曾發生口角,因而懷恨在心,四嫌曾因毒品等案入獄,因此相互認識,才找人來教訓趙里長,純粹是私人恩怨,與儲能廠案無關。警方26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4人移送法辦,並進一步釐清真正原因。運作儲能廠的集團透露,該集團與里民們溝通無礙,未因儲能廠案與人結怨,更不可能為此造成社會這麼大的風波,對集團形象毫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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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失聯士兵在馬公麥當勞尋獲

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澎防部陸軍一名二十一歲的張姓志願役士兵休假後驚傳失聯,其母親在個人臉書,以及澎湖當地臉書社團發文尋人,張母表示,兒子的莒光日誌(大兵日記)內容很不妙,擔心有輕生意圖。軍方證實失聯官兵二十五日上午已被尋獲,在馬公市麥當勞內找到人,後續將會請相關單位了解官兵狀況。澎防部表示,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馬公麥當勞尋獲張姓志願役士兵,只是單純的逾假未歸,後續將對張姓志願役士兵做心輔。張母得知兒子已尋獲的消息,在臉書發文表示,再次非常感謝偉大的網友跟警察還有軍方合作,大家努力幫忙!在此真的非常感謝!孩子找到了!人平安就好。感謝感謝!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指出,所屬戰車營連隊幹部於二十三日實施休假人員電話關懷時,無法與張姓士兵取得聯繫,幹部即向家屬及同袍查詢近況,編組人員尋找,並於二十四日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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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陸吸金犯來台 男緩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中國大陸吉林省的文投集團張姓負責人,涉犯吸金案後,攜帶財務偷渡來台,鍾姓男子收取一千多萬元費用,協助張男來台藏身。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罪,將鍾男判刑一年八月、緩刑五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張男犯案後有意來台躲避,透過關係與鍾男聯繫上,並以一千九百一十七萬多元代價,由鍾男處理來台及住宿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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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局官員集體開葷 二審維持原判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秘書楊燕山、治理課課長林勇州、副工程司許朝欽等五人,在一0八年間趁辦理工程期間,集體接受廠商性招待、喝花酒,廠商設「吸奶嘴開葷夜」群組,二審二十五日宣判駁回上訴,林勇州判刑九年六月、楊燕山二年十月、許獲緩刑三年。起訴書指出,一0八年三月六日至一0九年六月十五日,楊、林等辦理多件細部工程,後經乾坤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永欣在LINE成立「勇伯塗奶油吸奶嘴開葷夜」群組,邀官員及羅姓廠商、桂姓廠商加入,通知「奶嘴請羅爺準備」,由羅安排傳播妹招待官員,以集體喝花酒、性招待為目的。楊等水保局五名官員,先後接受廠商在多家理容KTV酒店有女陪侍飲宴招待,或到私人招待所由傳播妹陪侍,楊喝花酒十一次、五次性招待,不法利益十萬多元;林喝花酒三次、約二萬多元,許喝六次、四萬多元,工程員許瑞麟喝四次、四萬多元,工程員王建忠喝三次、二萬多元。檢調發現,林除喝花酒外,另收賄四十七萬元,每月收入上繳妻子,私下向林永欣妻子借用帳戶存入一百六十六萬多元,後來被「小三」陳女傳股利發放通知書截圖,向林妻子挑釁,林私房錢才曝光,意外被檢方監聽發現來源不明款項。法官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楊燕山二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林勇州九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許朝欽二年、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三年、支付公庫四十萬元;許瑞麟一年十一月、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二年、支付公庫二十五萬元;王建忠一年十月、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一年、支付公庫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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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友假帳案 判賠投資人50億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康友-KY公司前董事長黃文烈等人涉以不實財務報告製造營收假象,使投資人誤信買股,詐貸二百零一億多元,投保中心為四千多名投資人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康友、黃男等人應連帶賠償五十億五千五百八十萬餘元,另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與兩名會計師,也應連帶賠償二十五億二千七百九十萬餘元。檢方去年起訴黃文烈等人,並對其發佈通緝。檢方指出,康友在中國大陸百分之百轉投資孫公司六安華源製藥公司,民國一0七年起營運困難;次年,黃男把六安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抵押給中國贛州銀行廈門分行,借貸人民幣二億三千七百多萬元。康友一0八年第四季財務報告未揭露抵押資訊,負責簽證的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對不實財報未依有關法規、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此外,黃男等人也涉嫌炒股,大賺二十二億六千多萬元。黃男等人還涉嫌編列不實財報,營造康友營收暢旺及財務體質健全等假象,使大眾及銀行願意投資進場買入股票及放貸,詐得二百零一億六千多萬元,造成投資人損失。投保中心為四千七百四十四名受害投資人提起團體訴訟,向康友、黃男、康友總經理、財務長、多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施景彬、江明南等人求償共五十三億四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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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查宿舍 未裝住警器擬開罰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廿五日上午永康區大灣路學生寄宿舍發生火警,幸住戶均順利逃生無人傷亡,惟消防局後續調查發現,該址未設住宅用警報器,消防局已即刻開具限期改善知單,南消五大副大隊長李博閔後續也率隊進行災後訪視及宣導,為守護學子安全,南消即日起也將全面清查學校附近學生寄宿舍。消防局表示,許多學生寄宿舍普遍未設置住警器及滅火設備,電器過多負載使用,並堆積許多雜物妨礙逃生路線,南市府也十分關注本案,消防局即日起將針對學校周邊學生宿舍、集合住宅等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檢,以加強學生住宿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包括內部是否安裝火災警報系統或是住宅用警報器等消防安全設備並同時宣導應注意電線和插座的使用情況等。根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學生賃居處所應該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定期維護保養。如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將被開罰六千至三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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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新書發表會場嗆黃偉哲 法官保障言論自由 不罰鬧場者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今年二月間,台南市長黃偉哲參加二二八受難遺族新書發表會,「移除中正路行動聯盟」也到場,聯盟發言人蔣姓男子突然對黃大聲嗆喊「糟蹋二二八受難者,沒有資格發言」等語,蔣被認藉端滋擾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罰。台南地院認為蔣表達訴求僅持續卅四秒,其言論自由在文義所及的最大範圍內,應盡可能給予最大程度的保障,裁定不罰。蔣男於今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半左右,在中西區中正路三號的二二八紀念館三樓受難遺族新書發表會中,為訴求移去中正路威權,大聲喧嘩藉端滋擾黃偉哲演講及展覽的進行,警方依違反社維法規定「有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將他移送台南地院簡易庭裁處。蔣男說,他要向市長表達移除中正路去威權,此是黃身為台南市長要做的事情,否則無資格在這個場所發言,蔣並提出一份移除「中正路」行動聯盟宣言。法官認為,所謂「藉端滋擾」是指行為人有滋擾場所的本意,以言語、行動等方式,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逾越該事端在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的合理範圍。言論自由為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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