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醉清醒才發現短褲釦子鬆開 追出真相崩潰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余姓男子參加朋友的慶生會時發現女子醉倒,便帶到包廂內發生性行為,直到女子清醒後,發現短褲釦子遭解開,才驚覺遭侵犯。台中地院審理時,依犯乘機性交罪,累犯,處余男有期徒刑三年二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余男一一一年四月間凌晨,在朋友的慶生會上認識一名女子,當慶生會結束時,余男發現該女飲酒過量、不省人事,便將她抱到代駕的車上,載往自己任職的茶坊招待所,於該所內的包廂內與女子發生性行為一次。 隔日司機前往該招待所,將因醉倒仍熟睡的女子揹下樓載返家,女子睡醒後發覺牛仔短褲的釦子遭解開,才發現事有蹊蹺,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法官指責余男只因一時性慾衝動,就趁女子熟睡無法反抗之際乘機性交,未能考慮女子可能因此身心受創,實數不該,再加上證人證稱,余男離開慶生會時是指定將她抱到車上,移至其他地點性侵,可見余男的行為經過深思熟慮,此案更導致女子恐懼並厭惡男性,參酌余男尚未與女子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犯乘機性交罪,累犯,處余男有期徒刑三年二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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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測未過遭開除傳訊恐嚇 二審坦承犯行獲免關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一歲林姓男子是一家公司聘請的司機,但因不滿公司以酒測未過為由開除他,涉在去年初,傳LINE語音訊息給公司姚姓女會計,恐嚇「你等死啦」,姚女擔心受怕報警,一審時,林男否認涉案,遭判拘役三十五天,但二審時林承認犯罪,法院改判拘役二十天、緩刑二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在姚姓女子胞兄的公司擔任司機,姚女擔任該公司會計,去年初,林因不滿酒測未通過遭公司開除,涉嫌在去年一月二十六日以通訊軟體語音傳訊給姚女,「溫某處理阿,哩等死啦,阿捏厚某(台語:我老婆處理了,妳等死啦,這樣好嗎)」。 姚女聽到語音訊息後,心生畏懼,趕緊向警方報案,但林男到案否認涉案,辯稱是老婆看他被資遣,又沒有資遣費,想要替他去勞工局申訴,不認為有構成恐嚇。 法院一審時,未獲法官採信,認為林男所述「妳等死啦」,屬於加害生命、身體的告知,足以使人心生畏懼,加上林不承認犯行,依法判拘役三十五天,林男不服上訴。二審時,林男向合議庭認罪,法官認為林「犯後尚知正視己非」,因此量刑基礎不同,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緩刑二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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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涉弊案關說 返國即押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拆除大隊日前爆發涉嫌包庇違建貪瀆案,包括拆除大隊長李冠德及承辦人員共三人遭收押禁見。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發現民進黨前議員陳文治疑似涉案,向拆除大隊關說施壓,二十三日趁陳回國後通知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遭舉發疑涉包庇違建,新北地檢署十六日發動搜索及約談李冠德、承辦人員及業主等多人,追查一一0年十月間辦理新北市板橋區一間房屋夾層違建時,涉嫌同意屋主以保麗龍磚牆佯裝封閉違建結案,使屋主免拆。訊後李及陳姓、藍姓等三人遭聲押禁見獲准。 依檢舉資料,這起包庇違建案陳文治疑為涉及關說的關鍵人物,且檢方從搜扣的手機中亦發現陳涉嫌重大,不過當天因陳人在國外並未傳喚到案。直到陳於二十三日返國後,新北地檢隨即傳喚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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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教練摔死7歲童 仍判9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七歲黃姓學童去年四月間到校外上柔道課,遭教練何聰樂與廖姓學長兩人輪流重摔二十多次,致腦部重創送醫不治。台中地方法院判何男九年徒刑,經二審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九年,仍可上訴。 黃姓男童到校外上柔道課卻遭未具教練證的何姓教練重摔致死案,引發社會大眾議論,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何男九年徒刑。檢方認為何男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原判決太輕而提起上訴;何男也以沒有證據顯示男童致命傷是訓練過程造成,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判決指出,一審判刑九年沒有逾越法定刑度,也沒有裁量濫用情事,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九年;另外,根據目擊證人描述,何男因生氣開始摔男童,而且將男童整個人抓起來直接摔,何男的辯詞不足採信,予以駁回。 據調查,黃姓學童一一0年四月八日前來上課,何男同年月二十日晚間重摔黃童二十多次致腦部重創,昏迷指數三,搶救七十多天後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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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技術員遭跟騷 女清潔工判罰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曾在醫院擔任清潔工的林姓女子,任職期間認識年齡相近的男技術員一見鍾情,但男子對林女並無意思;林女離職後,持續上下班盯哨、傳送愛意簡訊長達五年。男子不堪其擾,經跟騷法上路後報警法辦,一審依違反《跟騷法》判罰二萬元,成為台中地院判罰首例。 起訴書指出,四十四歲林姓女子六年前在台中市南區一家醫院擔任清潔工,任職期間愛上同年齡也在醫院工作的男技術員;林女離職後,仍不斷在醫院騎樓等他上下班,時間有清晨五時許,也有深夜凌晨時分。另外林女也會傳送訊息表達心意。男子不堪其擾,《跟騷法》去年六月一日上路,男子報警。 林女到案辯稱,的確有透過臉書通訊軟體傳訊給男子,也有在去年六月一至四日到男子任職的醫院守候,但沒有違法的犯行,「只是想跟他分享生活狀況、跟他講話,沒有騷擾,也沒有對他做什麼」。 法官審酌,林女僅因愛慕男子就以騷擾犯行犯下此案,時間不斷,顯示林女情緒管理、自我克制能力都有所不足,也對男子造成損害。審酌林女承認犯行,有悔悟之意,加上林女沒有前科,依違反跟騷法判罰二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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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名媛被殺分屍 前夫潛逃被捕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 香港名媛蔡天鳳遭殺害分屍案,香港警方昨天逮捕涉案的前夫父母及兄長後,今天抓到準備搭船潛逃的前夫。警方下午赴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搜尋蔡天鳳的殘肢,迄今未尋獲其頭顱及手部。 綜合港媒報導,蔡天鳳遭殺害分屍案,警方昨天拘捕鄺姓前夫的父母及兄長後,前夫一直失蹤。警方今天在東涌拘捕其前夫,據悉當時他在東涌碼頭等候船隻準備潛逃,被警方當場抓到。警方今天下午到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搜尋蔡天鳳的其他肢體,迄今未找到其頭顱及手部。 報導指出,蔡天鳳家底豐厚,父母在大陸經商,生活奢侈。蔡十八歲時與洋名Alex的前夫結婚,生下一對現在分別十歲及八歲的兒女。她付錢買下何文田加多利山一間價值港幣六千八百萬元(約新台幣二點六億元)豪宅,為避免繳付巨額稅款,借用前夫父親的名義買樓。 報導指出,當時鄺父口頭承諾將來出售物業後歸還供款給蔡天鳳。後來她與Alex離婚,前夫一家繼續居住上址。蔡天鳳不時出錢照顧前夫一家,並聘任Alex的兄長做司機,經常回家探望前夫一家人及子女。 二0一六年十二月,蔡天鳳與連鎖店「譚仔米線」創辦人譚澤均的兒子結婚,由於兩人尚未註冊登記,她若一旦身故,逾億元財產將歸於子女所有,與前夫所生的子女也是遺產繼承人。 蔡天鳳最後露面是二十一日,當時由前夫的兄長駕車從住所接走,準備前往大埔接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在車內被人迷暈。 警方接獲報案,循謀殺方向調查,在大埔龍尾村一個村屋單位內發現蔡的屍首,但已遭人分屍。警方在冰櫃發現蔡的雙腿,還發現碎肉及兩煲相信混有人體組織的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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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座談一句話 7旬婦保住130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南區一名七旬林姓婦人接獲假檢察官電話,指稱她被檢舉洗錢,必須繳罰款抵罪,同時教她以支付丈夫公司工程款為由解除定存一百卅萬元,避開郵局人員關懷提問。由於對方的話嚇到她,向警方求助,及時保住了養老金。 林姓婦人於廿四日以電話向市警六分局鹽埕所報案,稱有一名「檢察官」來電告知自己涉案犯罪,要繳錢才能抵銷罪刑,警方獲報,立刻派兩名員警到場了解。 林婦說,對方電話未顯示號碼又提到錢,讓她想起日前曾在社區治安座談聽警察講過「要錢的檢察官攏是假的!」於是先向里長求助,里長說是詐騙假冒檢察官,要她報警。 員警先安撫驚恐的老婦人,當面解說是歹徒冒用檢察官名義詐騙錢,不要擔心,有任何問題直接找警察幫忙。最後警方還特別提醒與老婦同住的兒子「媽媽被詐騙電話嚇壞了,但他們可能再打來行騙,要多多陪伴老人家。」 警方說,詐騙集團常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被害人保密不准告知他人,幸有社區治安座談會警察的一席話,讓民眾提高警覺,並多一步查證,才免於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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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金融帳戶為個人專屬 勿交予他人

白河區陳小姐問:我的經濟狀況不佳,目前還欠銀行許多錢,前幾天看到網路廣告可為債信不良的人申辦貸款,我與對方聯絡,對方說要幫我製造帳戶金流進出的紀錄,表示我有還款能力,這樣才能幫我貸到款項。於是把我的銀行帳戶存摺、印章提款卡和密碼寄過去,請對方幫我製造金流。可是沒過幾天警察就找上門,說我的帳戶被詐欺集團用來詐騙,許多被害人被騙的錢都匯進我的帳戶,且已被詐欺集團領走了,說我涉及幫助洗錢、幫助詐欺罪。我去請教律師,律師說我被判刑的機率很高,請問真是這樣嗎?我只是要辦貸款而已,而且我也和詐欺集團的人不認識,那些人又不是被我騙的,為什麼我會犯罪? 答:金融帳戶是個人理財的工具,與個人的財產權益、社會信用評價息息相關,具有強烈的屬人性、隱私性與專有性,應以本人使用為原則,他人使用為例外。除非他人與本人為有密切或特殊信賴關係的人,而且因為特殊的原因,否則沒有任意提供他人使用的可能。 最近幾年來,詐欺集團屢屢利用出租帳戶、辦理貸款、從事代工、博奕等工作匯入薪資等名目,收集人頭帳戶,從事詐欺、洗錢犯罪,並規避警方查緝,政府不斷地在各媒體、機關多方宣導,在金融機構也設有警語標誌,提醒民眾勿因一時失慮而誤蹈法網。 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如果認為提供帳戶的人依其本身的智識能力、社會經驗,對於其所提供的帳戶資料,可以預見被用來作為詐欺取財、洗錢等非法用途的可能性甚高,僅因心存僥倖,逕自認為不一定會發生、即使發生了也無所謂的情形,而將自己金融帳戶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法院就會認為提供帳戶的人容任該等結果發生而不違背其本意,而具有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的不確定故意。 一般而言,申辦貸款僅需提供申請文件、借款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帳戶之帳號予貸與人,供貸與人匯入款項即可,沒必要把自己的存摺、提款卡,甚至提款密碼都寄給對方,否則代為申辦貸款的人如在貸得款項後,逕自將款項提領,借款人既拿不到貸款,又要返還所貸款項及利息,豈不損失慘重。而且與他人謀串共同製造假的金流欺騙貸款的銀行或個人,本身即是犯罪行為。陳小姐的狀況確實很有可能構成幫助詐欺、洗錢犯行。 (作者∕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蔡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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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殺女店長 殘暴痴男仍判無期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屏東男子黃東明愛慕通訊行曾姓女店長不成,竟開車衝撞後將她上銬在空屋,斷絕求助機會致死,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高雄高分院二十四日依原審認事用法、量刑並無不妥,駁回屏東地檢署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該案起於五十六歲的被告黃東明,因愛慕屏東市一家通訊行的二十九歲曾姓女店長不斷騷擾。心生畏懼的曾女向警方報案且拒絕和解,未料黃男由愛生恨,民國一一一年四月間開車高速衝撞,導致她當場重傷昏迷,甚至將她載往市區一處空屋,將左腳上銬在樓梯扶手,斷絕求助機會致死。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以黃男涉犯強制罪及殺人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屏東地檢署認為,黃男在審理期間以精神障礙企圖減免刑責,未見悔意,其犯罪手段竟將曾女拘禁空屋任慢慢死去,極為殘忍、冷血、泯滅人性,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情節重大,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以免悲劇再度發生;原審量處過輕,因此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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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首開庭 檢辯激辯

13刀砍死同性友人 被告否認殺人 起訴書是否「預斷」檢辯激烈攻防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國民法官首案二十四日上午於台中地院開庭,台中地檢署起訴黃姓男業務員因向施姓男子告白遭拒,才猛砍施十三刀致死,依殺人、侵入住宅起訴,黃否認殺人辯稱「難過大於生氣」;檢、辯雙方昨日也就起訴書所載是否造成「預斷」一事爭執,開庭近二個半小時結束,將於三月三日再開準備程序庭。 台中地院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第一國民法庭開庭,全案經抽籤由刑四庭庭長唐中興承審,黃男的辯護人由律師李宣毅、黃致豪及林陟爾,被害人家屬為由律師許富雄、廖怡婷為告訴代理人;台中地檢署由公訴檢察官張凱傑、何建寬及黃芝瑋組成團隊負責蒞庭。 由於國民法官是新制上路首例格外引人注目,昨日開庭除檢辯雙方,台中院檢也有其他法官、檢察官到場,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鄧巧羚、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黃育仁、北檢公訴組主任林珮菁,以及法務部客聘講座前美國加州克拉拉郡檢察官Christopher Kwok,也都到場旁聽。 檢察官黃芝瑋陳述起訴概要提到,二十二歲黃男、二十二歲施男過去均為東海大學學生因打籃球認識,後施引介黃加入直銷公司,雙方往來也變熱絡,黃因此對施產生好感,去年四月鼓起勇氣向對方表白卻遭婉拒,黃溝通未果才買牛肉刀並找鎖匠開施租屋處門潛入。 起訴書指出,黃同年十月二十日等施回來發生口角,就持刀砍向施,施中刀流血要離開,黃繼續朝他猛砍,造成頸部、胸口多達十三刀,還切斷動脈致死,檢方依殺人、侵入住宅罪嫌起訴他。 黃男開庭時,精神呈現委靡、說話有氣無力,整個人動作緩慢慵懶,辯護律師黃致豪表示黃有服用精神藥物,可能才造成語速及反應變慢;黃男就被訴部分,表示其否認殺人、坦承侵入住宅,辯稱事前和施吵架,對方嫌棄他有精神心理疾病,自己難過大於生氣,但並非真的想殺他。 辯方也就檢方起訴要旨中,針對被告背景介紹提及犯罪前一年事實,且用「熱絡」、「好感」、「明知」及「冷靜」等語描述,認為多有主觀意象恐造成國民法官預斷;公訴檢察官張凱傑回應,檢方依證據推論犯罪事實,用詞以承先啟後客觀說明助於理解動機,並沒產生預斷一事。 審判長唐中興並整理六項爭點,包括黃有無殺人犯意動機為何?是否搶刀過程造成死亡?有無刑法十九條減刑要件?有無構成自首符合減刑必要?是否應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減刑?及黃打一一0報案時,是否稱自己失手或稱殺人等。檢辯雙方另就聲請調查證據、科刑資料調查、選任程序、及鑑定機構等表示意見,唐中興最後諭知全案三月三日再行準備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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