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會光陽機車1元起標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七日上午舉辦法拍會,拍賣動產較吸睛的有二0一三年份光陽機車,一元起標;同日下午也進行不動產通訊投標的開標。為方便民眾觀覽拍賣物,已將拍賣資訊及拍賣物照片公告於台南分署網站,供民眾先查詢閱覽。 台南分署說,這次動產拍賣物品有國瑞轎車、光陽機車、三陽機車、陽信銀行股份五千七百九十三股、海景世界企業公司股份九百七十股、強力捏合機、手持式XRF X 射線螢光分析儀、拉炮、生日蠟燭等。光陽機一百十一CC,滯欠燃料費、罰鍰,合計五千六百多元,第一次拍賣,不定底價,從一元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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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收容人暴斃家屬質疑延誤送醫 南投看守所:快速急救並無處置不當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看守所王姓收容人上月十三日突然臉色發黑送醫急救仍不治,家屬質疑看守所延誤送醫要求調查死因。所方強調,發現收容人健康狀況不對,立刻打一一九並持續急救,並無處置不當。南投地檢署表示,已經會同法醫解剖相驗,需等鑑定結果出爐才能確認死因,並釐清相關責任。 南投看守所表示,十三日晚間王姓收容人同住舍友,發現他突然臉色變黑,立刻呼救,所方獲報後,立刻打一一九,並使用AED心臟電擊器及心肺復甦術急救直到救護車趕到,救護人員接力急救直到抵達醫院。但經醫院急救後,可惜王姓收容人仍宣告不治。所方也向派出所報案,相關的處置過程和監視器影響,也已提供檢警調查。 家屬質疑,接獲看守所電話,告知王男已死亡,讓他們難以接受。尤其,監所主管曾透露王男臉色發黑後幫他量血壓,質疑王男當時生命危急,應該立刻急救送醫,為何還要量血壓影響搶救時間,看守所是否處置失當延誤送醫?要求司法能調查釐清真相。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並解剖遺體,南投地檢署表示,法醫已經採集相關檢體,送法醫研究所鑑定,需等鑑定結果出爐,才能確認死因。檢方也蒐集王姓收容人在看守所內的相關資料,以及相關監視器影像,對於家屬提出的質疑,也會列為調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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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477萬 外商轉賣18筆不動產被攔繳清欠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外商美兆健康食品公司積欠兩年度共四百七十七萬餘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卻移轉名下十八筆房產,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後,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執行署表示三日已將稅款全額追回。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指出,美兆健康食品先後於民國一0九年六月、一一0年六月時表示,因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申請分期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但直到一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為止,仍積欠四百七十七萬多元未繳。 國稅局調查發現,美兆健康食品去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二十五日間,透過買賣移轉名下位在高雄市前鎮區、台中市西屯區、台北市內湖區共十八筆不動產,利用疫情延緩繳納稅捐,還移轉名下鉅額不動產,有隱匿財產的嫌疑。 國稅局隨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美兆健康食品公司的財產,經獲准後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受理後,依台北國稅局檢附的財產資料,扣押該公司全部的銀行存款,並查封名下正辦理過戶作業的台北市信義區不動產。 執行署指出,美兆健康食品因存款帳戶遭到扣押,造成營業金流調度困難,也認為台北分署會強力執行財產,立即聯絡承辦業務的書記官,表示願籌措現金繳納欠稅,並已於三日全額繳納欠稅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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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購買被宰殺台灣水鹿IG分享烤肉照片 遭判刑6月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林姓男子在南投信義鄉向獵人購買已被宰殺的台灣水鹿,又在社群軟體IG分享背台灣水鹿及烤鹿肉的照片,貼文說水鹿是他買的請別懷疑,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刑六月。 判決書指出,一0八年十月林男在南投縣信義鄉卡社溪向一名身分不明男子購買已被宰殺的野生台灣水鹿;一一0年七月,林男在IG分享背台灣水鹿及烤鹿肉的照片,又貼文說水鹿是他買的請別懷疑。 由於台灣水鹿屬保育類動物,林男遭南投檢方起訴;南投地院審理此案時,林男辯稱不知道台灣水鹿是保育類動物,IG貼文是開玩笑的;林男律師也說,獵人請被告吃鹿肉,怕直接拒絕太失禮才接過鹿腳作勢啃咬動作,至於IG上文字只是吸引好友關注所為誇飾、膨風言論等語。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有人在林男IG貼文下方留言要買水鹿皮,林男還去回留言,如被告以誇飾、膨風字眼吸引人,又何必回答貼文,證明被告有購買野生水鹿之事實,被告及律師辯詞不足採信,遭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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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訂萊豬食安自治條例無效更審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前年開放進口豬肉引發萊劑零檢出的爭議,行政院函告台中市政府公布的食安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中巿府不服提訟。一審裁定駁回,中巿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審酌後發回更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中市府為當事人不適格,無權提起本訟,判決敗訴。 民國一一0年萊豬開放進口,台中市政府為因應萊豬來台,制定相關自治條例。但行政院宣布,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也發函告知台中市政府,指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屬無效。 中巿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行政院函告的性質,並不是行政處分,裁定駁回中市府的請求。 中巿府不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巿府是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非自治團體的立法機關,並沒有因自治條例經行政院函告無效而受有直接侵害。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原裁定沒有查明台中巿政府是否為適格的當事人,僅以法規審查權限而認定函告非行政處分,裁定駁回屬違法,因此將原裁定廢棄,發回由北高行更裁。 北高行更審後指出,若台中市認為自治立法權受到侵害,應由台中市議會代表提救濟請求撤銷行政院函告,台中市政府是行政機關,不是立法機關,沒有因自治條例函告無效而受到直接侵害,中市府為不適格的當事人,因此判決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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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里長送白賄選遭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壽德里的三連霸前里長蔡素麗,於去年九合一選舉涉嫌以發送白米的方式賄選,但最後仍落選未連任。台北地檢署去年十二月指揮警方發動搜索,全案三日偵結,依違反選舉罷免法的以不正利益賄選罪嫌予以起訴。 蔡女於去年的九合一選舉中欲尋求連任,但須面兩名年輕的競爭者,連任壓力大。檢警查出,去年十月間,蔡女涉嫌帶著一包價值逾百元的袋裝白米拜訪某名里民,但當時該里民有事,雙方未見面,蔡女把白米放在家門口即離開。 該里民次日發現門口有包白米,詢問蔡女送米的目的,她回答是「里民間的幫忙」等,該里民隨即把白米退回,並循線向檢警提出檢舉。 檢方去年十二月五日指揮台北市刑大兵分十路搜索,約談蔡女及樁腳、里民共五人,並依賄選等罪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諭令蔡女以五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三日偵結,依賄選罪嫌將蔡女起訴。 選舉結果,蔡女最後以七十七票之差,敗給無黨籍的挑戰者陳志雄,不但失去里長一職,還要面對賄選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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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大生無照酒駕撞死人 二審改判2年緩刑5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史瓦帝尼籍關姓大學生於一一0年間,涉嫌無照酒駕騎機車,在彰化縣埤頭鄉農場路附近時與鄭姓騎士發生擦撞導致鄭男死亡,彰化地院一審依酒駕致死判關五年,關上訴後與死者家屬以賠償二百萬元調解並獲家屬原諒,台中高分院二審撤銷原判改判二年,並宣告緩刑五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關姓外籍大學生未領有普通重型機車之駕駛執照,當天先在學校宿舍內飲用酒類,後來回住處及附近再飲用六瓶啤酒,當天晚間十時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欲前往學校宿舍拿取背包,行經農場路北上聯絡道附近時,與鄭姓騎士的機車發生擦撞,導致鄭男死亡。 判決書表示,車禍發生當時天候晴、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情形,關男應注意在未劃分向標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因酒精影響致其判斷力降低,騎乘機車時並未靠右行駛,反偏左行駛,才撞擊鄭姓騎士,關男有過失駕車行為,彰化地院一審判刑五年。 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關姓大學生未領有駕駛執照,於酒後騎乘機車上路,疏於注意行車安全,過失肇事致使鄭男死亡,所為實不足取,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且與鄭姓死者家屬達成調解,宣告判二年徒刑,緩刑五年,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公益團體,提供八十小時之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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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迴轉逆向逼車 台中逼車男竟是累犯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六歲吳姓女子春節期間載家人出門遊玩,在豐原區時突然遭五十八歲劉姓駕駛惡意逼車,除被擋住左右去路,劉男甚至還逆向擋車,隨後揚長而去,讓吳與車上乘客嚇得報警。劉男供稱,認錯車,一時情緒失控釀禍。經查,劉嫌除夕當天才在東勢區逼車,大年初八在豐原區二度逼車,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及強制、妨害自由及恐嚇罪送辦。 吳姓女子上月二十九日大年初八日駕車載三名親友行駛在豐原區豐勢路二段,突然遭一輛汽車惡意逼車,一開始吳女還以為是在逼別台車,不料,車上人感覺自己的車是目標,直到遭擋住去路。吳女變換車道前進,該車再度阻擋逼車,甚至還逆向加速擋住去路,吳女與車上乘客嚇得報警。 經調查,劉男惡劣逼車行徑並非首樁,上月二十一日除夕當天,劉在東勢區對一部轎車惡意逼車,警方調查移送,未料劉嫌不思改進,九天後又在豐原區對其他車輛進行逼車行徑,相當危險。 豐原警分局指出,對於瘋狂逼車行徑,劉男供稱「行車時與他車發生糾紛,但逼錯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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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小隊長配槍睡覺 調職嚴懲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一名小隊長,遭檢舉在執行塔台勤務時配槍睡覺,航警局接獲相關資料後已調整服務單位、調為非主管職務並加重懲處,後續將加強落實勤務紀律。 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一分隊郭姓小隊長(身兼第一分隊副分隊長),先前在執行塔台勤務時配槍卻在睡覺,遭人拍照向媒體投訴指出,不但影響觀感更有安全疑慮,且郭姓小隊長身為主管卻未以身作則上班睡覺,恐怕會危及塔台飛安。 航警局二日表示,郭姓小隊長行為遭檢舉並引發負面輿情,影響警察機關形象且不適任主管職務,已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調整服務單位並加重懲處,後續將加強要求落實勤務紀律,並列為重點督導單位加強督導,同時指派幹部加強導帶勤,維護機場安全與秩序。 有航警人員私下指出,依照檢舉者提供的照片來看,應該已是一、兩年前所拍攝,且部分地點是管制區,應該是「自己人」檢舉。雖然郭姓小隊長平時管理下屬嚴謹、工作上盡責,但執勤睡覺確是事實,希望能記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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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拒檢假車牌 警開槍誤殺遭訴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中和警員去年追捕拒檢車時連開三槍誤殺後座乘客。檢方認為犯嫌僅是懸掛偽造車牌的現行犯,但警員仍朝擋風玻璃開槍,不慎致人死亡,有違比例原則,二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中和區張姓警員去年三月十日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賓士車懸掛其他車輛的偽造車牌,因此示意車輛接受攔查。不料,二十九歲林姓男駕駛卻加速逃逸,張姓警員見狀也驅車追趕。 檢方調查,林男車輛後來受困車陣中,張姓警員朝車輛後方擋風玻璃處連開三槍,不慎誤擊坐在後座的二十七歲鍾姓男子頭部,鍾男送醫後仍不治。 警方當時調查,中彈的鍾男是家屬報警請求協尋多日的失蹤人口,且車上四人都有結夥攜凶器強盜、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偽造文書、行使偽造特種文書、鬥毆與不能安全駕駛等多項刑事紀錄。 檢方認為,林男雖不服攔檢而駕車逃逸,但對警員或路人並無衝撞或攻擊行為,張姓警員當時也沒有受到任何立即性的危害,如果要逮捕犯嫌,應斟酌以較不危及人命的方式達成。 檢方認為,林男只是懸掛偽造車牌的現行犯,但張姓警員仍貿然朝車輛擋風玻璃連開三槍,未顧及車輛後方乘客生命安全,也沒有選擇對危害較小位置射擊,不慎造成車上乘客中槍死亡,就逮捕的公共利益與被害人死亡間,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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