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侵占毒品 新北刑大被搜

本報綜合報導毒犯檢舉新北市刑大陳姓偵查佐涉侵占毒品,新北地檢署二十二日指揮新北市調處與新北市刑大,兵分三路搜索新北市刑大等地,帶回列被告的陳姓偵查佐與另兩名證人,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偵辦。對此,新北市刑大表示,已事先掌握狀況,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地檢署並指揮新北市刑大與新北市調處共同偵辦。新北市刑大指出,目前由專案小組調查,涉案情形尚待釐清;市刑大將秉持勿枉勿縱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積極偵辦,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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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納德聲請停止執行 被駁回 西班牙男涉詐被驅逐出境

本報綜合報導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涉詐案被移民署驅逐出境,遣送至德國完成交接。他主張原處分不合法,妨礙人身自由且孩子恐將被迫離台,日前聲請停止執行。法院二十二日晚間駁回,可抗告。奧納德主張,他在台經營正當事業,員工數十人,並無犯罪行為。他遭驅逐出境不但妨礙其人身自由,其未成年子女也將被迫離開台灣至他地生活;無法入境更將導致他的事業倒閉,請求在原處分於行政爭訟確定前停止執行。法院認為,此件強制驅逐出境的行政處分已執行完畢,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至於被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居留證,以及禁止入境部分,已有部分難以回復。合議庭審酌,奧納德在歐陸詐騙所得超過三千萬歐元,經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如果允許奧納德入境並在台灣居留,將有危害台灣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法院認為,奧納德被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居留證,以及被禁止入境部分的個人利益,與不停止執行在公益上影響進行比較,此件應以公益為優先保護對象。奧納德主張原處分違反平等、比例原則,且有裁量怠惰等語,這部分為此案訴訟審究事項,並非此件停止執行事件應予審認。法院指出,此件奧納德聲請停止執行不符合要件,予以駁回,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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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墜樓高職生醒了 還能與家人交談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一所高職二年級學生二十一日從體育館二樓墜下,送醫急救時有口腔跟鼻孔流血、癲癇抽搐和躁動等症狀,昏迷指數七分,經搶救前天下午逐漸清醒、傍晚順利拔管,當遠在台東的家人趕到醫院,已能交談;受傷學生的媽媽看到兒子清醒、還可以講話,讓家人稍感安心。校方指出,這名學生在活動中心上美術課,下課時從二樓看台座位區,企圖攀下一樓,現場有同學阻止,但他自以為平日體能不錯,執意攀下一樓,不料跌落地面,後腦著地,當場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校方說,活動中心二樓離地三公尺高,所幸學生身高一百七十公分,攀出欄杆外時,腳離地約二公尺,學生掉落地面緊急送醫,導師並隨車到達醫院陪同,隨後校長簡慶郎及師長也到達醫院關切,並陪同學生父母、奶奶等親人到加護病探視,也跟家屬道歉,沒把孩子照顧好,媽媽看到兒子清醒、能講話,表示沒事就好。台中醫院神經外科主任陳典廷指出,患者到院時因腦部撞擊後腦部不正常放電出現癲癇、意識混亂、昏迷指數七等狀況,檢查排除骨折與內出血,治療後順利拔管、意識也恢復正常,昨日上午巡房時意識清醒,四肢活動正常,可以正常對話,早上並已經讓他嘗試開始進食,接下來會持續觀察腦部是否有延遲性腦出血狀況,如果一切穩定,就會轉出加護病房,到普通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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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前工程處長涉收賄、洩密 判9年2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工程處前處長林文禎涉嫌在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的第一次變更設計;及桃機公司道面維護案中收賄、洩密,一審依貪污罪判刑十年,二審改判九年二月,同案收回扣的工程師吳俊宗一審判刑五年二月,二審改判為三年八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桃機公司於民國一0五年進行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的第一次變更設計,林文禎夥同吳姓工程師共謀,向相關業者收取賄款新台幣六百萬元。工程完成後,林文禎獲得一百八十萬元,吳姓工程師獲得一百十萬元,剩餘款三百十萬元則尚未交付。另在桃機公司道面維護案中,林文禎在一0七年首次開標流標後,兩度開標前向特定業者洩漏預算書,並約定增編列預算以換取對價,最終協助業者得標,有業者準備一百三十萬元準備要交付,但在林文禎尚未收到賄款前,便遭檢調查獲。此外,林文禎在桃機第三航站區土方及基礎工程及G4加油站案的開標前,將預算書提供特定業者,因而被控以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的秘密文書罪。全案一審桃園地方法院經審理後,林文禎因貪污罪及交付國防以外秘密文書罪被判刑十年,吳姓工程師則被判刑五年二月,兩人提出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因林文禎自白且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一百八十萬元,全議庭酌減其刑改判九年二個月,吳姓工程師也改判三年八個月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合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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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遇警加速逃逸害警摔車 2個月後被捕竟是涉及4案通緝犯

記者吳東興∕員林報導彰化縣陳姓男子今年八月底違規騎車,員警欲攔查,他卻加速逃逸,還多次違規橫跨路口,害一名追捕的員警摔車,警方經二個月追緝,日前終於攔截逮捕,並發現他是涉及四案的通緝犯,全案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員林警分局林厝派出所員警於八月三十一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機車違規行駛,欲上前攔查時,騎士突然加速逃逸。該騎士在逃逸過程中,不僅罔顧警方攔查,還多次違規橫跨路口,對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構成威脅,致使一名追捕的員警不慎摔車,幸好輕傷。該騎士則趁機迅速逃離現場。員林警分局認為這名駕駛行徑惡劣,立即深入追查,根據現場目擊資料和監控畫面,針對該車輛展開細密追蹤分析。經過研判與謹慎規劃,掌握了該車輛每日的行駛路線,警方選擇最佳的攔截時機,日前等該騎士出門,員警騎機車在後面保持距離跟蹤,時機一到,展開包抄,終於成功攔截了這輛可疑的機車,並當場逮捕了駕駛。經查證,該名駕駛為陳姓男子(二十九歲),竟然是涉及四案的通緝犯。面對陳男,承辦員警表示「追緝你兩個月,終於捉到你了。」分局長吳詠傑說,這次追捕行動成功阻斷通緝犯逃亡之路,維護社會秩序,也展現警方打擊犯罪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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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婦替高雄立委落選人買票認罪獲緩刑三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八十三歲趙周姓婦人,一一二年十月以每票新台幣五百元賄選七名里民,要求支持當時的立委候選人郭倍宏,但郭倍宏仍落選。高雄地院審酌趙周婦犯後認罪、且年事已高等給予減刑,並依違反選罷法判一年四個月,緩刑三年。高雄地檢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轄區分局提報,高雄立委落選人郭倍宏競選團隊疑現金買票情資,經指派檢察官指揮高雄市調處及轄區分局等單位偵辦,今年初發動搜索,查獲趙周婦以每票五百元賄選多名里民,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案經檢察官調查完備事證,依法提起公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趙周姓婦人坦承犯行,並供稱賄款都是自掏腰包出錢。法官審酌其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犯案時已年逾八十歲,因此依公職人員選罷法及刑法規定得以減輕其刑。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向公庫支付八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三場次,褫奪公權二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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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某開辦暑期成長營社團疑不當管教學童 加害人遭送辦裁罰六萬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雲林縣八月曾發生有承辦兒童暑期營隊社團涉及不當管教,廿二日議會定期會中,議員王又民質詢該案社會處及警察局後續處理情形;警察局長李建民說,經訪查有家長證實孩子曾被打等情事,家長提告後警訊後依傷害、妨礙自由等罪嫌,經行為人函送法辦。社會處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六萬元罰款,且公布加害人姓名。民眾於八月間在社群平台發布,指某辦理兒童暑假成長營社團的「老師」,不僅以「不求人」打學童致手瘀青,且對吃飯慢的學生還再飯裡加辣椒逼吃等,疑似不當管教。社會處獲報也緊急做出因應,警察局也進行訪查並有學生家長證實孩子曾被打,因此決定提告;對於議員的質詢警察局長李建民說,警方訊後於九月底依傷害、妨礙自由等罪嫌,將加害人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另社會處長林文志說,為維護兒童權益,經開會討論決議對加害人裁處六萬元罰款,且公布加害人姓名。教育處則已停止補助該協會開辦夜光天使班、成長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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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前 台商涉嫌招待里長等十八人赴中國旅遊 判無罪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鄭姓台商透過蔡姓里長招攬十八位有投票權人,在本屆總統選舉前,涉嫌免費招待赴大陸地區東莞旅遊,並要求支持某特定候選人,檢方將鄭男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提起公訴,蔡姓里長則依投票受賄罪嫌起訴。不過,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罪證不足,判二人均無罪。對此,檢方表示不排除上訴。檢方起訴指出,鄭男涉嫌受大陸「統戰辦黃主任」之委託、指示及資助,免費招待選民前往中國旅遊,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三日,透過蔡姓里長招攬有投票權人共十八人組團赴大陸地區東莞旅遊,並由鄭男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受招待人共計十八人,每人約新台幣二萬元;每人原應收取機票錢為人民幣二千元,嗣後鄭男全額負擔。)總計招待出遊之不正利益為三十六萬元。鄭男並傳送訊息予蔡姓里長,蔡回覆「我們這裡面的人都是投票給某某的」等語,並依指示上傳至LINE「東莞旅遊」群組,而以此方式約定於總統選舉時支持某候選人。期間,有副鎮長等中國官員陪同用餐。另在遊覽車上及晚宴敬酒時,向團員公開表達及要求團員支持某特定候選人。蔡姓里長則在場舉杯表示沒問題。鄭男與蔡姓里長均否認犯行,鄭男辯稱在中國想招商,就問里長有無興趣去看看,可邀幾個朋友由他招待,與政治無關;蔡姓里長辯稱他有次去公所開會,剛好詢問其他里長,最後就成團出遊了,與總統選舉沒關係等語。法官認為,雖然招待旅遊是在總統大選前,時機甚為敏感,但檢方所提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鄭姓被告具有對總統選舉投票權人約其為投票權一定行使之意,也不足以證明蔡姓里長有收受賄賂而同意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應認不能證明被告二人犯罪,依法諭知二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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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倒警官醫院失控 刑事局啟動調查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刑事局一名陳姓教官二十二日凌晨因酒醉在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與文聖街口路倒,經消防救護人員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不料,陳員竟情緒激動的大鬧醫院還口出惡言。對此,刑事局表示,對員警休假酒後行為失檢一事,已啟動調查,若該名員警的行為違反相關紀律,將依法規進行懲處,並追究對相關考監人員責任,絕不寬貸。據了解,五十五歲陳姓教官先和友人在板橋區餐敘後,於二十二日凌晨一時十五分返家途中,在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與文聖街口酒醉路倒,民眾遂向一一0報案,轄區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派員到場查看,發現陳員泥醉路倒無法自理,身上無明顯外傷,現場無違序行為,經其同意後由救護人員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並聯繫黃姓友人到院陪同。但到一時四十三分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獲轄內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報案,指稱陳男陳男於急診室情緒激動,請警方到場協助。警方於三分鐘內到院,但陳男當時已昏睡,現場無違序情事;後續其友人黃男到院後,由其帶回住處休息。新海派出所員警經與院方及救護人員確認,表示陳男到院後突然喧嘩、不願就醫,對於醫護人員並無強暴脅迫等行為,,因此,警方僅抄登資料後備查。刑事局接獲通報後,在二十二日表示,針對陳姓員警休假期間酒後行為失檢情形,除立即啟動調查外,也重申對於違紀零容忍,若確涉有違紀,將依法處置絕不寬貸,並追究相關考監人員責任。刑事局強調,將秉持不庇縱、不掩飾、不護短,毋枉毋縱的立場處理此案,同時會持續要求各級主官(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勿再有違紀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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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攀二樓欄杆摔下 後腦著地送醫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區一所高中的體育館二十一日上午下課時間,發生學生在活動中心玩耍時,疑似攀出二樓欄杆外,不慎跌落,後腦著地受創,送往台中醫院急救。校方表示,事發後馬上通知救護,幸好沒有骨折及內出血,但目前意識混亂,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校方指出,這名十七歲學生昨日上午十一時是在活動中心上美術課,下課時這名學生從二樓看台座位區,企圖攀下一樓,現場有同學阻止,但學生平日體能不錯,執意攀下一樓,不料跌落地面,後腦著地。校方指出,二樓離地三公尺高,所幸學生身高一百七十公分,攀出欄杆外時,腳離地約二公尺,學生掉落地面緊急送醫,導師並隨車到達醫院陪同,隨後校長及師長也到達醫院關切。另外,台中市中區公園路昨日上午九時許發生墜樓事故,一名年約二十多歲的女子不明原因從租屋高處墜落,警消獲報趕抵時驚見她倒臥一樓地面,經查左腿骨折,隨即協助送醫搶救。警方勘驗現場,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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