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議員候選人涉賄選 遭裁定25萬交保及限居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競選連任的南投縣曾姓議員涉嫌透過樁腳買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十四日傳喚到案,據了解,曾拿出一萬元透過樁腳以每票五百至一千元向選民買票,惟到案的選民及曾某矢口否認,訊問至十五日凌晨,將選民請回,樁腳以三萬元交保,曾姓議員則依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歷經多時審理後,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左右作出審判結果裁定二十五萬交保,並限制住居。 曾姓縣議員候選人為兩屆議員,今年再度尋求連任,挑戰三連霸,但第一選區二十六人參選,角逐十席議員,競爭激烈。 據調查,曾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於今年十月,向一名樁腳交付一萬元現金,除請求其投票支持外,並透過樁腳以每票五百至一千元向選民買票。檢察官張姿倩十四日指揮南投縣調查站、南投警分局、刑警大隊,搜索三人共四處所,另通知六名選民到案,釐清案情。 雖然樁腳坦承行賄,但到案的選民及曾某均矢口否認賣票及買票,加上檢方又未能補充更強而有力的事證,因此,法院最後駁回檢方羈押而裁定曾某交保候傳。 針對法院裁定結果,南投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書,進一步綜合全卷及昨日羈押庭訊問相關內容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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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選將涉賄聲押未准 檢抗告再遭駁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前查獲首件市議員候選人現金行賄,一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買票。十三日凌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同日裁定駁回,檢方再提抗告,十四日台南高分院認為抗告無理由,本案不得再抗告。 檢察官十二日下午指揮檢調前往該候選人競選總部等處搜索,同日拘提市議員候選人及其兩名助理到案。後續傳喚十七名選民,認該候選人於今年九至十一月間以現金買票行賄選民,涉犯選罷法行賄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方法院表示,該市議員候選人稱有分別交付款項與兩名證人,該筆款項是給幹部車馬費並非買票,認檢方對於賄款部分舉證不足,而卷附證人錄影畫面,證人未提到候選人交付款項是用於行賄,其餘六名證人均已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完畢,並有相關證物扣押在案,尚難認有共犯存在,認檢方聲押無理由,當庭將該候選人釋放,檢方後續提出抗告。 台南高分院十四日表示,針對該候選人可能更易證詞之危險,檢方並未說明。另其他人是否為知情共犯已有證據可供參酌,該候選人如何勾串共犯或證人,檢方未提出具體說明。認檢方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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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候選人捐里長事務費 構成賄選嗎?

東區陳小姐問:陳爸爸要參選里長,他認為現在年輕人不婚不生導致人口出生數少於死亡數,人口負成長已經成為台灣重大國安危機。某日,他在聯誼交友活動受邀上台致詞時說:「拜託大家挺我,若能當選,捐出里長事務費作為里民結婚加碼紅包、里民生育獎勵金,可直接向里長辦公室申請」等語,並做成宣傳單散發。請問陳爸爸會不會構成賄選? 答:每到選舉,總有候選人霸氣喊出「選上薪水全捐出,做公益」,向選民表態尋求支持。而二零二二年的九合一大選將在十一月二十六日舉辦,應景地來跟讀者談賄選之相關刑罰。 法院實務認為,雖然社會對候選人提出之福利性政見習慣以「政策買票」或「政策賄選」稱呼,但捐出里長事務費之政見並非投票行賄罪所指之賄選。理由在於此種政見與選民是否投票欠缺對價關係,因為候選人以「若能當選」作為提供里長事務費回饋里民之前提,亦即候選人若未能當選,則縱有里民確有投票支持該候選人,亦無從取得任何賄賂或不正利益;反之,若該候選人當選,縱里民未投票支持該候選人,仍可獲得里長事務費用以回饋里民之反射利益。換句話說,無論要不要捐出里長事務費,都不會影響里民要不要投票給提出此種政見的候選人,因此不具對價關係。 本案例陳爸爸承諾當選後捐出里長事務費作為結婚加碼紅包、生育獎勵金,由於里長事務費係供里長處理里內事務之公款,而非薪給待遇或類似薪資之給與,只能使用於「因公」之支出,而陳爸爸身為里長候選人,以年輕人福利照顧事項為里長職責之重點項目,優先選擇發放結婚加碼紅包、生育獎勵金之方式支用里長事務費,廣為宣傳爭取里民認同,應屬「因公」概括範圍內之政見表達,無涉賄選。又,陳爸爸印製宣傳單散發,係為使里民瞭解其競選政見,並非基於行賄交付金錢、財物之意思而為,故陳爸爸不會成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行求賄賂罪。 (作者∕法扶基金會嘉義分會長林德昇律師、呂紫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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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官司開庭 夏克立現身法院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黃嘉千與加拿大籍丈夫夏克立長達十六年的婚姻觸礁,黃嘉千日前訴請離婚,士林地院十四日第二次開庭。夏立克本人親自到庭,但黃嘉千此次未到,僅委由律師陳述。夫妻二人仍未在法庭相見。 夏克立十四日下午身穿黑條紋襯衫、西裝褲,在外國友人陪同下現身士林地院家事法庭。面對記者詢問「今天有沒有打算談什麼條件」、「有沒有話想說」等提問,他都沒有回應、快步進入法院。 庭訊採不公開審理,大約在一個多小時後結束,夏克立離開法庭時,被問到「今天有達成什麼共識嗎?」,僅說謝謝後快步離開。 上次親自到庭的黃嘉千,這次未現身,並委由律師賴芳玉代為出庭。律師離開時,對於「為什麼黃嘉千沒出庭」、「兩個人有刻意要避開嗎」等問題,她也僅說「沒有、沒有、謝謝大家」。 黃嘉千與夏克立情牽十六年,原本被視為異國婚姻典範,卻今年七月驚傳婚變,引發關注。對於感情出現裂縫的原因,外界眾說紛紜,但兩人始終保持沈默、不願多談,反而是雙方友人先後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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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囚虐案 金管會2週內研議補強帳戶異常態樣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囚虐案起因在於詐騙集團要騙走受害者帳戶作為轉帳及洗錢等用途,引起立委關注。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允諾,將盡力在兩週內研議補強帳戶異常態樣。 台灣爆發詐騙集團凌虐並囚禁求職者事件,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十四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國內發生台版柬埔寨虐囚事件,詐騙集團騙走受害者帳戶,用以進行轉帳或洗錢等不法用途。 曾銘宗關注,在什麼情況下民眾帳戶會被列為警示帳戶;黃天牧答詢時表示,為避免影響一般民眾金融需求,若沒有特別個案,不會特別去注意,但若檢調有提醒,銀行即會將帳戶列入警示帳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一般情況下,當有民眾向警方通知被詐騙,民眾通常會提供資金匯入的存款帳戶號碼,警方會通知該存款帳戶號碼所屬銀行,將其列為警示帳戶。 曾銘宗質疑,列警示帳戶的行為,銀行是被動進行,若以詐騙集團囚虐案為例,被囚禁的求職者不可能報案,被騙走的帳戶對詐騙集團而言就變得很好用。 黃天牧表示,通常是萬不得已才會影響民眾金融使用權、將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不過若要等警方通知,的確時間會比較長,金管會將和警政單位聯繫,研議是否有相關徵兆可作為提醒,若出現特定徵兆,銀行業即可提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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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拒臨檢撞傷警被控殺人未遂判六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官姓通緝犯前年在台北巿開車遇到警方臨檢,不但衝撞臨檢點,還把謝姓員警撞倒在地,加速駛離,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僅妨害公務等罪將他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民國一0九年十二月八日凌晨四時許,官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辛亥路地下道由南往北方向,在羅斯福路、辛亥路口遇到警方實施路檢勤務,官男因自知被通緝,想逃離現場。 當時執勤的台北市警保安警察大隊謝姓小隊長,示意官男停車受檢。官男拒不停車,還開車衝撞,導致謝男被撞倒在其車子引擎蓋上,隨即再摔倒在地,致身體多處擦挫傷,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循線將其查獲。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官男拒絕受檢開車衝撞員警,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涉嫌殺人未遂、傷害、妨害公務等三罪,由於官男於五年內再次犯案,建議法院加重量刑。 法院審酌相關事證,難認官男有殺人犯意,僅採認妨害公務罪,依法將他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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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咖啡保修商二二五萬業務依詐欺罪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任職於食品設備公司的施姓業務,七年前起以可避免被刁難為由,向負責維修大桃園地區的便利超商咖啡機陳姓業者,收取回饋金,士林地檢署查出,施男五年多來詐騙得手二百多萬元,十四日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施男於民國一0二年至一0七年三月間,擔任食品設備公司的業務廚師,負責展演公司販售的廚房設備,提供客戶操作廚房設備及食材的教育訓練,同時販售客戶所需要的原物料等。 但施男涉嫌於向客戶推廣業務的機會,向負責維修大桃園地區的便利超商咖啡機的陳姓業者佯稱,食品設備公司規定,承攬咖啡機的廠商每月需繳交兩成的業務額比例的回饋金,作為食品設備公司業務人員打點便利超商的主管及經理階層等人員,可避免被刁難,及避免被取代等。 陳男誤信這是入行潛規則,從一0五年一月至一一0年七月間,累計交付施男二百二十五萬多元。陳男後來查覺有異,向警方提告詐欺。 施男到案後否認詐欺犯行,辯稱這筆金額是雙方的顧問費及合作費,且從一0四年十月至一一0年五月間,僅收取共一百八十萬至一百九十萬元左右。 檢方調查指出,食品設備公司並無「收取兩成營業額回饋金的潛規則」,且陳姓業者付款後,施男也沒有把款項匯回食品設備公司,反而全數拿走,因此不採信施男的辯詞,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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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女撞死烘焙師滿5年 死者姊寫信:贖罪找價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陳姓雅妃烘焙坊負責人五年前遭金錢豹酒店工作的顏女酒駕撞死,陳男姊姊十四日在寫給顏女的信中表示,如果贖罪的當下,又能活得有價值,相信是一種洗淨,對受害家庭也是一種安慰。 顏女在一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涉吸毒並酒後駕駛自小客車,於台中市西屯區撞死陳男,顏女被判處九年六月定讞,判賠一千零六十八萬元;顏女並於一0七年九月入獄。 陳男的姊姊昨日凌晨在烘焙坊臉書粉絲團,貼出親手寫給顏女的信,她表示,弟弟離世第五年,寫給顏女第幾封信她也忘了,剛為父親慶生,一切都很愉快平靜。 陳男的姊姊在信中描述自己近日的生活,新冠疫情下照顧孩子的過程,以及開始架設網站寫文章,做自己有興趣的工作。 她說,今年夏天收到顏女的來信,直到這個月才拆開看,看到顏女來信中透露的自省,她也關心對方在獄中做的嘗試,甚至詢問顏女與孩子的親子關係,且詢問未來出獄後若找工作,是否會坦然面對過去的一切,這些年酒駕零容忍的影響,一點一滴在社會潛移默化,因酒駕而破碎的家庭有逐漸減少,但只要出現一件,就是對受害家庭造成巨大的傷痛。 陳男姊姊指出,對她來說,弟弟逝去對酒駕的改善只有一點點,所以,她對顏女表示,「妳還活著,我和父母都還活著,只有活著才能繼續影響」,坦然地活著贖罪,勢必要比死來的痛苦,但如果贖罪的當下,又能活得有價值,她相信對顏女是一種洗淨,對受害家庭也是一種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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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智障男襲胸 減刑判9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楊姓街友曾涉性騷擾案遭判刑,去年底執行完畢後不知悔改,今年五月又故態復萌,涉嫌當街對兩名女生襲胸,還把對方的手拉到嘴邊磨蹭,警方獲報循線查緝楊男到案,一審審酌,楊男屬累犯應加重其刑,但考量他有中度智能障礙,辨識違法能力降低,因此依法減刑判刑九月,令入醫療處所監護二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曾涉性騷擾案判刑四月,去年十一月執行完畢,出監後因居無定所,平時撿拾回收物維生,今年五月廿六日下午,他行經台中市北區一處公車站牌時,發現一名女子獨自等公車,竟趁女子不注意時,伸手強抓女子胸部,還把女子的手拉到鼻子下方吸聞。 接著還以嘴巴磨蹭女子手背,經女子喝斥「不要亂碰」,楊才騎單車離開;另在隔月八日中午,楊男行經南區街道時,看到穿著制服的女高中生行經又萌生色心,擋住少女去路後先用右手強抓少女,再以左手碰觸對方胸部,少女嚇到衝回家向家人哭訴後報案。 警方獲報後循線查出是楊男涉案,並查出共涉及兩起類似案件,訊後依性騷擾及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等罪移送法辦,案經台中地院審結,認定已承認涉案楊男過去有性騷擾前科,視為累犯,應加重其刑,但審酌楊男屬於中度智能障礙人士,經醫院鑑定後,認為楊男在犯行時辨識違法的能力降低。 由於楊男沒有家人或親友支持,未能持續就醫、用藥,因此依法給予減刑,兩罪分判三月、六月徒刑,應執行九月,另外執行完畢後,另入醫療處所監護二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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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候選人涉買票 聲押遭駁

地院認為每票1萬至1萬5千元舉證不足當庭釋放 檢方將提抗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查獲首件市議員候選人現金行賄,台南市一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每票現金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買票,檢察官以該候選人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十三日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下午裁定以舉證不足為由,駁回聲請,候選人當庭釋放。檢方表示將提抗告。 檢察官錢鴻明於十一月間接獲檢舉台南市議員選舉第十三選區(山地原住民區)某市議員候選人買票行賄情資,經掌握具體事證後,十二日下午指揮警調持搜索票前往候選人競選總部等處所執行搜索,並拘提市議員候選人及其助理二人,傳喚鍾等十七名選民釐清案情。檢方偵訊後,認為該候選人於今年九月至十一月間,以現金買票行賄具有山地原住民選舉權選民,明顯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該市議員候選人承認有分別交付兩名證人款項,辯稱此款項是給幹部車馬費,而非買票錢。檢察官對於賄款一事舉證不足,且卷內所附證人錄影畫面,因訊問現場狀況不明,證人也沒提到候選人交付款項是用於行賄,不足以認定此人為潛在選舉權人之範圍,且其他六名證人均已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完畢,並有相關證物扣押在案,尚難認有共犯存在,全案並無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檢方聲押並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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