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醫師柳林瑋猥褻女子判刑定讞 聲請宜蘭發監獲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獨立媒體「沃草」前執行長柳林瑋,被控對三名女子強吻、猥褻等,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被害人僅一名,改判八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必須服刑。柳男日前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囑託由宜蘭地檢署代為執行獲准,也就是說,他將在宜蘭監獄執行。 柳林瑋曾發起公民一九八五聯盟,並參與太陽花學運,而有「社運醫師」的稱號。林姓女子於民國一0六年五月在臉書指控,「L醫生」在車上對她強吻等,有網友指出就是柳林瑋。柳男否認,也對林女告妨害名譽。林女獲不起訴後,對柳男提告強制猥褻。 消息曝光後,檢方又有查出有兩名女子也遭柳男以類似手法騷擾,認定柳男對三女涉強制猥褻予以起訴。 柳林瑋開庭否認犯行,辯稱三名女子要求與他進一步交往不成,才會轉而指控他強制猥褻。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柳男藉口要求被害女子按摩,或很久沒見、壓力很大為由,要求對方擁抱卻趁勢強吻、猥褻,三罪各判刑八月、八月、九月,應執行一年六月。 高院僅認定一案成立有罪,即於一0六年四月十六日下午,柳男以委託整理化妝品為由邀林女見面,在車上時以「紓解壓力」為由,要求女子配合擁抱,再強行親吻五、六秒,依強制猥褻維持八月刑度。另二女指控部分,認為事證不足,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柳男判刑八月定讞,必須服刑。他日前以戶籍已遷至宜蘭為由,向北檢請求改至宜蘭地檢署報到入監。北檢考量後已同意請求,將囑託宜檢擇日傳訊柳林瑋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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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酒駕 遭判4月徒刑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前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上個月酒駕被警方查獲,警方移送偵辦。台中地院審理,審酌他因酒駕緩起訴、不知警惕,判處四月徒刑。 台中地院指出,林義偉於九月十二日晚間十時許,在台中市西屯區中清路友人住處內飲用啤酒後,駕駛自小客車上路。 晚間十一時許,林義偉開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與中科路交岔路口時,超越停止線,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警方發現他身上帶有酒氣,酒測值達0點八五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地院審酌林義偉於一0九年間酒駕,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確定,林義偉不知警惕,緩起訴期滿後又酒駕,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義偉原為民進黨台中市第五選區(潭子、大雅、神岡)市議員參選人,案發後向社會大眾道歉,宣布退出議員選舉,同時退出民進黨。 林義偉屬民進黨新潮流系,一0七年議員選舉得票一萬二0四一票,差一七0三票落選。四年來,潭子大雅神岡地區勤跑耕耘,捲土重來,頗被看好,卻因酒駕,暗然離開政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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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侵占會腳會款 判九月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邵姓女子於2016年間擔任會首邀集夏女等多名會腳參加,未料2018年11月夏女得標後,應收到100萬元會款,但邵女僅支付30萬元。隔年1月,黃女得標後,邵女卻扣下30萬侵占己用,邵女稱會款遭地下錢莊人員搶走,卻沒有報案紀錄。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侵占罪,分別判處邵女有期徒刑7月,應併執行9月,不法所得沒入。 檢警調查,該會從2016年間至2018年5月,由邵姓女會首負責向會腳收款,交付款項給得標的會腳,但卻陸續出現邵女支付款項不足問題,到後期更衍生出會腳不願再繳交會費的情形。 檢察官調查,除了夏、黃兩人外,另還有范、蔡、童等會腳發生拿不足得標款項的問題,也一併對邵女提出告訴。法院審理時,邵女向法官表示,自己有欠地下錢莊款項,而夏女得標100萬款項,本來要交付給她,但自己剛好被高利貸的人遇到,當場被拿走抵債,後來收到剩餘的會款,因此才只交付30萬元給夏女;此外,黃女的部分是用借貸的方式跟她借了30萬,對方也有同意,並未涉犯侵占。 黃女則向法官表示,自己並沒有要借款給邵女,只是她說款項未收齊,才同意讓她延到下一個月才支付,並沒有借款給她。法官認為,邵女稱會款遭地下錢莊人員搶走,卻沒有報案紀錄,顯然為推託之詞,且黃女與邵女是透過友人認識並無直接交情,常理而言不可能直接商借30萬元給邵女,故認定邵女觸犯侵占罪,兩次犯意各意,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月,應併執行有期徒刑9月,不法所得沒入。 法官另外調查出,邵女另積欠范、蔡、童等會腳款項,有部分是因為其它會腳不願繼續支付會費導致,部分是邵女向會腳商借所產生爭議,此部分並無積極證據證明邵女有侵占意圖,故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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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夫手機對話追外遇 妻拘役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陳姓女子懷疑丈夫有婚外情,趁他熟睡時輸入密碼解鎖手機,取得丈夫與女子的語音聊天內容,作為事後離婚官司的證據,不料,卻反遭丈夫提告妨害秘密。士林地院審理認定,陳女確已侵害丈夫隱私,依法將她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陳女懷疑從事保險業的丈夫外遇,去年七月二十三日凌晨三時許,趁他熟睡時輸入密碼解鎖,瀏覽丈夫的語音交友軟體的內容,並以自己的手機錄下他與暱稱「小奈」的對話內容。 陳女後來對丈夫提出離婚訴訟(事後也獲准離婚),去年十月把錄得的對話紀錄,列印檢附在民事調解準備狀中。 丈夫獲知後認為陳女未經允許偷看他手機,並竊錄非公開的對話紀錄,還無故洩漏私密對話內容,涉及妨害秘密,決定提告。 陳女辯稱,丈夫為了讓她安心,約定手機密碼是生日,經同意可以隨時查看;當她看到丈夫與其她女子的曖昧對話,為保障配偶權利才會用手機錄影,只在訴訟程序中提出對話紀錄。 丈夫指稱,他工作上主要使用平版,資料會自動匯入手機,依公司規定不能外洩客戶資料,沒有同意陳女看他手機、平板。 法院指出,基於憲法人性尊嚴及隱私權保障,夫妻間使用手機應有相當合理隱私期待,陳女只因主觀懷疑配偶違反婚姻純潔,便恣意輸入密碼、竊錄手機對話紀錄,不符比例原則。 法院認為,手機對話內容又僅是日常聊天,無涉是否與他人合意性交,陳女提出對話紀錄嚴重侵害隱私權,明顯無助另案發現真實與自身行使訴訟權,判決陳女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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闆娘受辱求償237萬 判賠24.7萬

女友嫁人開燒肉店 男雇人砸店散布不雅照…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家知名燒肉店黃姓老闆娘的澳門籍黃姓前男友,去年雇人破壞她店面玻璃、欄杆,散布印有她下體、「三P實錄」等誹謗文字傳單,一審刑事部分,判涉案吳女等人三月至七月徒刑,民事部分,判賠慰撫金賠二十萬元、維修費用四萬七千元。此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在台中市西區、南屯經營兩家燒肉店,而黃女是陳男妻子,不過黃女婚前結交的澳門籍通緝中的黃姓前男友,因不滿黃女在分手後與陳男結婚,以十八萬元代價,與四十歲吳姓女子謀議,以每名幫手四萬元至六萬元不等代價,找人前往黃女與丈夫經營的燒肉店報復。 黃男先利用通訊軟體將過去交往時拍攝黃女下體的照片,附上「某某老闆娘三P實錄」、「全台發行」、「燒肉店黑心夫妻」、「男的黑心錢綠帽常戴、女的做婊仔騙錢兄弟」等文字後,製作成傳單電子檔,在去年一月二十七日晚間,傳送給吳女。 吳女收到檔案後列印成紙本,與綽號「恐龍」、「猴子」、三十一歲邱男(三十一歲)、通緝中楊男、林男,在去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二月七日間,分別前往兩家燒肉店,破壞店面玻璃、燒毀欄杆束條,另在店門前散布寫有誹謗文字、黃女下體的傳單,黃女與丈夫發現後報警,警方循線查獲吳女等人涉案,一審刑事部分,判吳女七月徒刑、邱男三月徒刑,可易科,仍可上訴。 法官指出,認定吳女等人涉嫌散布貶損黃女與丈夫的名譽、人格文字,以及黃女隱私部位的照片,嚴重侵害黃女與丈夫名譽與隱私,依法可請求損害賠償,不過賠償金額,仍需審酌雙方身分、資力、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的數額。 法官根據黃女與丈夫分別是餐飲集團董事長、品牌經理,名下投資金額破千萬,而吳女等則是高中肄業等,雖精神慰撫金求償二百萬元,但以二十萬元為適當,超過金額不予准許。另外黃女求償維修費三十七萬餘元,法官認為需加入折舊費用,認定判賠四萬七千元為合理,其餘不予准許,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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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僅15天 遲緩生被毆4次

同學多次霸凌 還在臉書與班級群組威脅訕笑 家長控校方消極處理 記者吳翊慈∕基隆報導 基隆某國中傳出一名國一遲緩生入學僅十五天,卻多次被幾名同班同學霸凌,受害學生家人發現孩子身上傷痕累累,便查看臉書,卻看到施暴者竟還持續在臉書留言羞辱、威脅,更在班級群組囂張笑稱「老師只說下次不要這樣,老師人超好的」。這讓家屬難過又氣憤,向導師反映後,對方卻只回應「建議你不要看網路上的訊息」,還私下勸孩子轉班。 該名受害學生家長指出,孩子進入基隆某國中就讀後,「短短的十五天開學裡,就和同學打架四次」,一開始家人雖覺得應該是同學間的打鬧,卻也默默在心裡拉了警報,並告知老師,希望老師可以介入,不料卻獲得「建議家長不要看網路上的訊息」回應。而施暴者也得意洋洋在群組訊息內提到:「我灌了他(被害者)好幾拳,老師也沒說什麼,只說下次不要這樣,老師人超好的。」令家長氣憤不已。 該家長表示,孩子前兩次打架(九月四日、八日)他不知情,是事後看到臉書訊息才得知,十二日再度打架時就已告知導師,對方卻毫不積極處理,學校主任還說是家屬沒有要求老師提交霸凌申請,他在九月十三日向導師反應,對方二十一日才致電問是否提交霸凌申請。當時安排十月十三日進行現場說明,但隨著網路貼文逐漸擴散,校方來訊表示希望日期提前,更讓原PO傻眼表示「這些事情本來就該做,不該是網路PO文後才要趕快調查」。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十日表示,該案已進入調查處理程序,將督導學校盡速依規定處理,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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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女員工還猥褻性侵 老闆判3年半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某公司前年舉辦員工餐敘後,林姓負責人與酒醉女員工共乘計程車,趁機猥褻胸部並性侵得逞,女員工到家時竟還說「打電話叫你老公下來吧」。一、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將林男判刑三年六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該公司於民國一0九年九月十一日舉行員工餐敘,已婚女員工多喝幾杯酒致意識不清,餐後同事叫車載她回家,林男見狀自告奮勇要把人送回家,共同搭車離開。 不料,林男不顧前座還有開車的司機,竟對女員工伸手襲胸,被害人當下雖有察覺,但因酒醉無力反抗,林男還進一步指侵得逞。車子抵達被害人的住家社區外時,林男還說:「打電話叫你先生下來吧」。 女員工隔早醒來,向丈夫泣訴遭林男性侵經過,隨即至醫院驗傷,隨後提出離職,再對林男提出性侵告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承認有摸女員工的胸部,但否認親吻、性侵。辯護人也說,全案只有女員工的單一指訴,無法證明林男犯罪。 一審士林地院審酌林男曾透過訊息道歉,且女員工沒必要冒著失業風險誣陷林男,且認定確有涉案,考量他拒絕認罪又未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刑三年六月。 二審高等法院認同原判,審酌林男所為對被害人身心、經濟均造成重大傷害,且林男雖匯卅萬元到女員工戶頭,卻被退回,代表和解不成立,維持一審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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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同事 男判14年半賠268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七歲吳姓派遣工因在宿舍「發酒瘋」,手持鐵條、牛排刀揮舞,坐在客廳的年過六旬的賴姓同事,背部無辜遭吳刺中,送醫傷重不治。吳落網後先辯稱「被下咒了」,後來又稱與賴有口角積怨,刑事部分,一審依殺人罪判刑十四年六月,賴配偶也提出民事求償,台中地院判賠二百六十八萬元。 六十六歲賴姓男子的配偶除了刑事告訴外,另外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向吳男求償醫藥費、撫養費、喪葬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費用,總計二百八十九萬元,還說,她與丈夫才結婚二年,就遇到丈夫被吳刺死,精神受到重大打擊。 法官審酌,根據一審刑事判決,賴男死亡與吳的行凶有因果關係,吳得付損害賠償責任,不過賴男配偶求償的精神慰撫金達一百四十萬四千元過高,認為判賠一百二十萬元為合理,全案判賠二百六十八萬元,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吳姓男子在去年七月十四日深夜在西屯區的宿舍喝酒,吳酒後失控,學乩童揮舞鐵條、牛排刀,當時賴姓同事沒有喝酒坐在客廳休息,卻被吳持鐵條攻擊後,遭牛排刀刺中背部,吳犯案後躲回宿舍房間內。 警方獲報後,出動二十多人圍捕,雙方對峙約三十分鐘,吳仍堅持不開門,警方祭出辣椒水,吳受不了刺鼻,持雨傘、凶刀與一支長棍衝出,被警追逐一百多公尺壓制逮捕,被刺中背部賴姓男子送醫後,因背部的傷勢穿刺肺部,經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吳姓男子落網後,承認殺人,但辯稱「遭人下符咒」,後來律師到場後,又改口,曾和死者喝酒有口角積怨,當晚酒後一時情緒不好起衝突。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方聲押獲准,全案去年九月偵結依殺人罪起訴,移審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吳涉殺人罪,依法判刑十四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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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練習生曠課交男友 經紀公司求償180萬法官駁回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五歲陳姓女子是經紀公司旗下練習生,從十五歲時即簽約,由公司培訓,不過一0六年間因有交男朋友、連續曠課三次以上狀況,業者認定有違反合約情形,除了終止合約之外,還向陳女求償一百八十萬元,不過法官審酌合約後認定,合約非「絕對禁止」男女交友,判免賠。 判決書指出,陳女在十五歲時就與一家經紀公司簽約,擔任練習生,由公司培養各項才藝、安排活動,但業者指控,陳女在一0六年九月間,以書信抒發欲離開公司的情緒,更在同年月連續曠課三次以上,且另外有私下結交男女朋友的情況,認定違反合約規定,同年十月十六日通知陳女終止合約,並求償一百八十萬元。 陳女則辯稱,沒有違約情形,除了業者同意的休假之外,她都有到公司直播,沒有曠課或拒絕參加活動的狀況,另外,公司限制交友的約定,也違反民法,應屬無效,而且業者主張,每年需以三十萬元計算賠償費用,與業者實際支出培訓她的費用僅十三萬八千元相比過高,若法官認定有違約,也應酌減違約金。 法官審酌,根據證人說法,陳女沒有不遵守業者安排、參加活動情形,雖然業者指控陳女有私下結交男友的情形、影響培訓工作,不過按民法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無效,而根據業者的契約「第六條」,條約僅寫到「乙方應避免男女感情的交友情況」,並非「絕對禁止」。 另外,合約中雖寫到如無正當理由拒絕從事業者所排定的「第六條」約定所示者,業者得終止契約、請求賠償,該第六條可區分為二部分,其中第一項至第八項是規範契約期間內,業者安排的商業或訓練活動而為約定,第六條第九項各款則是針對練習生的個人行為而為規範。 法官指出,第六條規定的活動、行為,參諸前後文義,都是指業者得從中獲利所安排及推廣的活動或行為,而契約第十條第三款定拒絕從事由業者排定的「第六條所示行為」,應僅限於拒絕從事由業者所排定「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所示之活動或訓練等行為」,並不包括「第六條第九項之個人規範行為」在內,所以不能截取第十條的字面記載,就認定只要有違反契約第六條各項約定者,都可以終止契約、請求賠償金。 法官認定,業者以陳女結交男友為由,逕行主張終止契約及要求賠償,沒有根據,判陳女免賠,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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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釀災 奈及利亞翻船 至少10死60失蹤

記者康子仁∕綜合報導 奈及利亞東南部安那布拉州前一天傳出翻船事故,一艘搭載八十五人的船隻,因為引擎故障在洪水中翻覆,造成至少十人死亡,六十人失蹤,只有十五人獲救,軍方救災部隊正在協助搜索工作。 根據路透社報導,國家緊急事故管理地方協調員塔尼穆告訴路透社,這艘搭載八十五人的船隻在洪水中翻覆,這是一艘本地製造的船隻,能搭載超過一百人,船隻出發後不久引擎故障,乘客互相踩踏,隨即被海浪打翻。 事故發生在八日上午十一時至中午之間,安那布拉州長索盧多表示,有十人溺死。州緊急事故管理單位透露,有十五人獲救,軍方救災部隊正在協助搜索工作。 奈及利亞三十六州今年共有二十九州爆發洪水,安那布拉是其中之一,洪水沖走住宅、作物和道路,造成至少五十萬人受災。因為洪水摧毀了八個社區的對外道路,居民不得不得靠船隻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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