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壽兩缺失 金管會開罰120萬元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二十五日針對全球人壽兩大缺失,包含辦理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作業,合作保險代理人及業務員未在客戶投保前,充分告知相關風險等情事,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等,依法合計核處罰鍰一百二十萬元。 金管會指出,全球人壽對於客戶投保所繳交保費的資金來源為解約、貸款或保險單借款保件,未在銷售後、承保前辦理對客戶的電訪作業,及電訪時未向客戶明確告知最大可能損失金額,與保險法規定不符,因此依法核處罰鍰六十萬元。 同時,金管會表示,全球人壽的合作保險代理人及其業務員,未在客戶投保前充分告知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投資風險,顯示全球人壽有未確實要求及確認,合作保險代理人及業務員遵循保險法授權訂定的「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等情形,因此依法核處罰鍰六十萬元。 此外,金管會依保險法對全球人壽提出五項糾正;第一,全球人壽有因投資型保險商品不定期彈性繳費帳務,處理流程控管不完備;第二,全球人壽對未提供利害關係人的異常申報態樣案件,有未建立資料庫完整性的檢核機制情事。 第三,全球人壽辦理對保險業務員及保戶基本資料的建檔作業,經查有諸多錯誤情形,不利於公司辦理保戶及業務員聯絡資訊的檢核比對作業;第四,全球人壽對身心障礙者投保的未承保案件通知內容,未說明被保險人因何種因素,致未能符合承保條件。 第五,全球人壽有物聯網設備弱點掃描範圍欠完整,及尚未與物聯網設備供應商簽訂資訊安全相關協議,以明確約定雙方責任情事,不利於物聯網設備資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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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縣戒茂斯山失蹤新手揹工 溪谷找到遺體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七月十五日在戒茂斯山回程中失聯的林姓新手揹工,消防局經出動消防、民間團隊擴大搜救,二十五日下午在溪谷被尋獲,但已死亡多時。 三十三歲的揹工林男是十五日在返程途中失聯,消防局接獲家人報案,立即出動山域專責編組人員展開搜索。 因發生事故現場環境,為高山陡峭地形,且樹林密布,使搜救難度提升及複雜;除消防局搜救人員外,登山社等民間搜救單位人員,也加入搜救行列,並擴大搜救範圍。 登山社人員下午在溪谷找到人,但已明顯死亡。登山社指出,林男當天返程僅揹空揹架,帶著一瓶空的寶特瓶子,搜隊員二十三日垂降到溪底,越過深潭瀑布順著水路搜尋,先發現他的水瓶,又在附近山洞地上找到疊石頭痕跡,仍不幸在溪谷找到其遺體。 阿美族的林男原來在池上鄉擔任廚師,因想改行當揹工(高山協作員),登山社經評估其體能不錯而同意轉任。日前和登山社揹工同仁一行五人出任務,十五日首次出任務到戒茂斯山下的溪谷營地,未料回程途中失去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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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詐子帳戶扣押 法院認同

劉姓男子和蔡姓妻子涉嫌詐領保險金三千四百八十萬元,連同二兩名孩子名下帳戶三百六十七萬都被當犯罪所得,經檢方逕行扣押;劉、蔡以孩子名義聲請解除扣押,主張戶頭的錢是祖母贈與的「教育基金」,法院比對祖母毫無贈與稅申報,認定是空言狡辯,為保全日後執行駁回聲請,可抗告。 劉姓夫妻聲請指出,二個小孩戶頭款項實際是他們祖父、祖母替二人準備讀音樂班的教育基金,因祖父一0三年十月過世,祖母一0七年七月經鑑定有中度身心障礙,所以才在祖母尚有處理事務時以孩子名義替他們開戶,並非他們所有,而且他們本身帳戶也遭扣押,對家庭經濟影響甚大,小孩則念私立小學音樂班,課後會有美語班等支出,為避免影響他們生活生活就學權利,聲請解除扣押命令。 劉、蔡因涉嫌詐領保險金,檢察官以各自詐得一千七百三十四萬六千多元、一千七百四十五九千多元,為保全將來對他們犯罪所得沒收或追徵,因此就二名小孩戶頭存款逕行扣押,向法院陳報;法院認為二名孩子年僅八歲,無經濟能力,可認帳戶款項是父母所有,經裁准備查。 法院審酌,祖母被鑑定有中度身障,後續卻於一0九年八月至一一0年二月仍有存、匯紀錄,期間她是否有處理能力已屬可疑,且蔡女僅自稱是婆婆委託她匯錢給孫子,卻沒提出任何佐證,蔡女並於一個月內以ATM密集各存十一次、九次,若真的教育基金豈會如此欠缺規畫? 法院指出,二名孩子存款累計達三百六十七萬四千元,若真是祖母贈與的教育基金,其款項已超越祖母當年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中,自贈與總額中減除之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但祖母當年並無任何贈與稅申報紀錄,可見蔡女空言辯稱教育基金,更顯無稽。為澈底剝奪犯罪所得、保全日後執行需要,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二名孩子戶頭款項仍有扣押必要,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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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凌虐丟包醫院 3人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二歲袁姓男子到台中七期某頂級商辦參加朋友聚會,僅因和陳姓男子起口角就撂來楊姓、羅姓同夥擄走他,還上銬矇眼載去汽車旅館痛毆、電擊,甚至逼灌他喝辣椒水、用藍波刀砍手,凌虐後丟包醫院落跑,由於陳就傷害部分已和三人和解撤告,法院依妨害自由判袁等四至五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袁男一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到台中七期某建案參加朋友聚會,過程中和另名陳姓男子起衝突,竟夥同三十歲楊男、二十六歲羅男要教訓對方,並由楊拿手銬銬住陳限制行動自由,羅在以電擊棒攻擊他。 隨後袁等三人再拿外套蓋在陳頭上,將他將押上車載往附近一家汽車旅館繼續施暴,期間不斷拳打腳踢、輪用用電擊棒電擊,但眾人圍毆一番後仍覺得無法解氣,竟然由羅拿辣椒水逼陳喝下,楊也抽出一把藍波刀砍他左手。 遭拘禁動私刑數小時的陳男全身傷痕累累多處骨折、撕裂傷,袁等凌虐後最後才將他載到醫院前丟包,任由他自行就醫、報案,警方循線逮捕作案三人。檢方訊時,袁坦承有拿鋁棒打人,由楊銬著陳雙手後押到汽車旅館,楊還拿藍波刀畫了他左手一下,三人並均表示有圍毆、凌虐,最後經陳丟在醫院就落跑。由於陳男事後就傷害部分已經和三人和解,檢方偵結僅就妨害自由起訴。 法院審理時,袁、楊及羅均在準備程序中認罪,經檢察官和三人於審判外達成協商,經檢方聲請改依認罪協商程序,因此法院不再經言詞辯論,直接依妨害自由罪判羅男五月徒刑,緩刑二年,應向公庫支付十一萬元,楊、羅則均判四月,三人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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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甲兵殉職 軍方認了嚴重違紀

陸軍司令部指已檢討各層幹部並核予記過、調職處分 家屬盼國防部釐清真相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陸軍第八軍團裝甲五六四旅義務役士兵二十四歲的全若堯,二十一日在屏東三軍聯訓基地進行戰車鑑定保養作業時,遭CM11戰車砲管壓傷不治。陸軍司令部二十四日表示,初步調查顯示單位確有嚴重違反保養紀律,已檢討各層幹部並核予記過、調職處分;家屬對此感到難以接受,希望國防部釐清真相,給出一個合理交代。 全若堯在進行戰車鑑定保養作業時,疑似因砲管不正常運動,遭到砲尾環壓傷後送醫不治。全若堯僅剩十三天就要退伍,就讀宜蘭土木工程系畢業的他,原本計畫在退伍後去投考公務員,以便改善家中經濟。而未受過專業訓練的全若堯卻在保養戰車時發生意外,最終不治。 陸軍司令部指出,前於一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令頒「軍事訓練通報第二十三號」,明定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服役期間,僅可執行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工作。經專案小組行政調查,確有未依規定派遣人員、嚴重違反保養紀律,致生重大意外,已檢討各層級負有領導及督檢責任幹部核予記過、調職處分。 陸軍司令部說明,事發後除召集全軍旅群級以上主官,重申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部隊服役實務工作之要求與規範;並置重點於按建制編組執行維保等要項,期消弭危安因素。 陸軍司令部表示,時值年度重大演訓在即,部隊戮力戰訓整備,發生官兵傷損事件,陸軍以負責任的態度深切檢討,向傷亡人員家屬及社會大眾致歉,並以最大誠意撫慰家屬傷痛。後續將全力配合屏東地檢署調查,釐清真相、絕不卸責,戮力強化各項任務風險管控,不讓戰力受到影響,以兼顧戰備訓練及部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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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衣穿厚點 男網路嗆聲判拘50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今年一月間先後利用LINE、LEMO等通訊軟體,向廖、陳兩男傳送訊息,字裡行間語帶威脅「提醒」兩人記得防彈背心穿厚一點等語,致兩人心生畏怖,向學甲分局警方報案。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陳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應執行拘役五十日。 陳姓男子前因細故與廖、陳兩男發生爭執,今年一月十一日,先透過LINE以暱稱「「瀚琳空元」」的帳號傳送訊息給廖,恫稱「嗯我等他,他要來先叫他去找麻豆土砂大哥他有事請(情)找你們,記得防彈背心穿厚一點喔」;陳復於同月廿五日透過通訊軟體LEMO,以暱稱「大老闆~少爺」帳號傳送訊息給另名陳男,恐嚇表示「反正你好好做個準備過年我就沒有讓你過年了啊,自己做個準備防彈衣最好穿厚一點等我拿槍打你啊」,兩名受害人心生畏怖也隨即報警提告陳恐嚇。 學甲警方循線將陳男法辦,檢方今年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陳利用網路傳送恐嚇訊息以加害生命、身體恐嚇他人,致生安全危害,所為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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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北港溪釣魚疑渡溪不慎落水 尋獲已失去生命徵象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一名男子二十四日到南投國姓鄉北港溪釣魚,疑渡溪不慎失足落水,被尋獲已失去生命徵象,送醫宣告不治。 南投縣消防局昨日下午獲報,國姓鄉北港溪港門橋下附近有民眾溺水需要救援,報案釣客指一名男子橫渡北港溪時不慎滑落遭溪水沖走,立即派遣轄區國姓分隊出勤,並調派雙冬分隊支援。 消防局表示,搜救人員到達港門橋查看附近水面,已看不見這名男子,立即往下游搜尋,二十多分鐘後,有民眾報案指在國姓鄉大旗村福興橋發現溺水者,立即趕往救援,拉上岸時已沒呼吸心跳,送至埔里基督教醫院搶救,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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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同學曠課被打 高中生獲賠5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某高中陳姓、樓姓學生被記曠課,質問負責登記的郭姓同學,竟將他踹倒在地痛毆、拿安全帽砸頭,造成郭傷痕累累事後休學,他不甘受害除刑事告訴再對二人求償精神撫慰金一百萬元;法院審酌郭傷勢非十分嚴重,動手二名同學也均休學,判陳、樓及其家長應給付郭五萬多元,可上訴。 郭主張於一0九年十月下課時在教室內,因樓、陳被紀缺曠課就質問他,自己回稱去問老師就不再理會,樓卻不滿稱「你離開教室就追著打你」,當晚八時多他要離開教室又遭二人阻攔,分別腳踹、丟安全帽和椅子,造成他腦震盪、疑似肱骨骨折,更因此休學。 事後樓、陳也各被依傷害罪判刑四月、應予訓誡,郭表示遭二人毆打支付醫療、學費及制服費,連同精神撫慰金一百萬元,對二人再提民事損害賠償求償一百零二萬三千多元,而因樓、陳案發年僅十九歲、十六歲,各自法定代理人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但陳及其母親抗辯稱,當時郭也將他壓倒在地並毆一拳,且打傷郭的人是樓,不應由他們一起賠償;樓和媽媽僅提書狀聲明指出,全案因郭和陳爭執打架,樓僅是去勸架被打,才拿安全帽敲他最多只能賠精神撫慰金五千元。 法院審酌,難認郭當時離開教室的權利有受到妨害,但審酌陳先踹郭椅子害他跌倒,樓又拿安全帽從後敲他頭,足認二人參與行為造成郭受傷,均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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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挨罰不繳 荔枝園遭查封秒繳清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宋姓男子五年前無照酒駕拒測共計被開罰十一萬三千餘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多次催繳都不予理會,後來台中分署發現宋男繼承一片荔枝園,因有經濟價值於是加以查封;宋母得知後趕緊通知兒子,一個禮拜後宋男繳交罰款,土地才免於被拍賣。 台中分署表示,宋男住在台中市豐原區,在一0六年六月間因酒駕拒測,遭罰款未繳,連同無照駕駛處罰鍰一萬二千元等共積欠十一萬三千多元,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遂移送台中分署強制執行,但查詢後,發現宋男名下並無財產可供執行,且多次通知宋男繳費或請他至分署說明都置之不理。 經台中分署持續調查宋男財產,發現他於一0九年一月間繼承一筆土地,面積達一0六一平方公尺,雖宋男持分僅十二分之一,仍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 台中分署承辦書記官於今年四月間,前往宋男所繼承土地現場勘查,發現土地上種植荔枝樹已結實纍纍,現場雖無法確認何人所種植,但再聯繫宋男仍未獲理會。 承辦書記官於今年七月間,再到宋男豐原區戶籍地訪查遇到宋母,書記官告知宋母,宋男的荔枝園土地已被台中分署查封,並請對方協助轉知宋男應儘速處理避免土地被拍賣。 宋母得知荔枝園已因兒子酒駕不繳費而被查封,當下面色凝重,表示「兒子做錯事,酒駕就是不對」,會通知兒子趕快把罰單繳清。一週後,台中分署接到移送機關通知宋男已將罰鍰全部繳清,台中分署隨即塗銷該不動產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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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軌拍照慶畢業 警鎖定2高職生

中央社∕高雄二十三日電 兩名高雄某高職學生躺在鐵軌正中間拍照留念,還上傳社群網站表示要慶祝畢業。鐵路警察局今天表示,已鎖定兩人身分,約談到案後依法移送交通部裁處,可罰一到五萬元。 有網友在臉書分享一張IG截圖,兩名年輕男子躺在鐵軌正中間,並寫下「在學校努力了三年,卻沒有畢業旅行,只好來一趟自己的畢業旅行」。 鐵路警察高雄警分局副分局長林泰山今天上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已掌握兩名男子身分並約談到案,兩人行為已違反鐵路法,可處新台幣一萬至五萬元罰鍰,全案調查完成後,將移送交通部裁處,並呼籲民眾勿任意侵入軌道,以免影響台鐵行車安全。 據了解,兩人是高雄某高職學校的學生。照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直指臥軌行為非常危險,有網友指出拍攝地點應是屏東縣麟洛車站,還有網友諷是「人生的畢業旅行」、「是想去陰間畢業旅行」,並喊話「鐵路警察硬起來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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